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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避碰规则、号灯、号型判断口诀及船舶避碰59要点笔记

诺哈网2023-08-25 22:17:186

避碰规则、号灯、号型判断口诀

一、

避碰口诀

保持了望最重要,安全航速常记牢。

发觉来船要警惕,方位不变危机来。

避碰行动应显著,大得容易觉察到。

如果环境确许可,变动向速避免小。

采取避碰行动后,还应仔细验效果。

倘觉避碰无把握,把船停住是一招。

狭水道靠右外缘,妨碍他船不穿行。

顺着分隔航道走,进出都应小角度。

穿越尽量成直角,两端特别要警慎。

互见对遇互向右,交叉绿灯让红灯。

直航船应保向速,机动船让受限船。

追越一直到让请,避免抢越他船头。

倘有怀疑发警告,若让路船不让船。

当机立断避碰撞。

视线不良发雾号,加强了望最重要。

船位中心要有数,随时变速准备好。

雷达测到他船时,判断险否第一条。

若是存在有危险,避让行动应及早。

正横前面来的船,应该避免向左转。

必要时把船停住,直到危险过去啦。

二、号灯口诀

在航船,航行灯,机动船,有桅灯。

红绿舷灯和尾灯;船长超过五十米。

加上一盏后尾灯; 拖轮前桅两桅灯,

船尾另加一黄灯,拖带超过二百米。

前桅三盏白桅灯; 被拖船舶或物体,

显示舷灯和尾灯,以上灯光有弧度。

以下都是环照灯:

失控船,两盏红,搁浅锚灯加双红,

船舶操纵受限制,垂直显示红白红;

双红那边有碍物,双绿这舷可通航;

看见垂直三盏红,这是限于吃水船。

上白下红引水船,上红下绿是帆船。

扫雷船,三个绿。桅顶两端各一绿。

渔船拖网挂绿白,其他作业挂红白。

渔具外超百五米,这个方向加白灯。

气垫船体离水面,加示黄色闪光灯。

锚泊船,白锚灯,小船船头挂一盏,

大船两盏分首尾,船长超过一百米,

还加甲板灯照明。

三、号型口诀

锚泊船,挂黑球,失控船两球上下挂。

搁浅垂直三黑球。扫雷三球成三角,

桅顶衍端各一球,拖带超过二百米,

拖和被拖挂黑菱,船舶操纵受限制。

上球下球中间菱。双球那边有障碍。

双菱这舷可通航。机帆船,锥朝下。

限于吃水圆柱体,从事捕鱼挂信号。

两个圆锥尖对尖,小渔船,挂渔箩。

渔具外超百五米,向着渔具锥朝天。

四、声号口诀 互见操纵鸣声号 :

一短声,我向右。两声短,我向左。

三声短我正向后退。

追越船明企图,两长两短从左越;

被追越如同意, 鸣笛两次长短声;

过弯道一长声, 怀疑警告五短声,

视线不良拉汽笛。

船在航,一长声;不动船,一长声。

每次间隔两分钟;船舶操纵受限制,

捕鱼、失控和拖带,都是一长两短声。

最后住人被拖船,紧接一长三短声。

锚泊每分发声号,船头急敲钟五秒。

船长超过一百米,首敲钟来尾敲锣。

搁浅也敲钟五秒,前后另加三击钟。

锚泊船还得鸣,一短一长一短声。

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船舶避碰59个要点

1.船舶的号灯号型,很重要!书本上有号灯号型的图表,多看几遍,理解了,下去做题就经较好做。2.不应妨碍是发生在碰撞危险之前,跟之后。3.分道通行制——紧迫危险4.从事捕鱼的船在通航分道内:不应妨碍1,任何船舶,2帆船与船长小20M5.帆船,L小于20M的船在通航分道内:不应妨碍1任何机动船2不包括从事捕鱼船6.从事捕鱼船,帆船,L小于20M的,还有就是为了1避免紧迫危险,2不能保持航向,的机动船,可以使用沿岸通航带。7.追越:1适用于任何船舶,2不以碰撞危险为条件。3互见8.对遇:1不存在让路船,直航船。2互见中。3构成碰撞危险4机动船(但除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船)5避让方法,向右转9.交叉:1互见中,2构成碰撞危险,3机动船(但除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船)4仅适用于两机动船,(三艘或以上船不成立)5避让责任:让红不让绿6避让方法:①让路船向右转向②小角度交叉,向右转向,使他船看见本船的红舷灯③垂直交叉船与小角度交叉一样④大角度交叉船:不宜在较近距离内右转,向左转或必要时向左转一圈10.穿越船与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如构成碰撞危险仍然要根据其它《规则》条款来确定双方的避让责任和义务。11.让路船:1适用于互见中的所有让路船,2不应妨碍他船的船舶不是让路船12.直航船:1适用于互见中的任何直航船,2不应被妨碍的船舶不是直航船,3最有助于避碰行动——直航船可以背离规则,4最有助于避碰行动——是以构成紧迫局面,紧迫危险正在形成13.船舶之间的责任:1互见中为前提,2船舶之间的责任与狭水道条款,分道通行制,追越,应先执行狭水道,分道通行制,追越。3船舶之间的责任条款规定:除狭水道,分道通行制,追越,外。14.机动船在航时应给: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船,帆船,让路。15.帆船在航时应给: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船,让路16.从事捕鱼船在航时应给:失控船,操限船,让路17.除失控船,操限船外,任何船舶应避免妨碍限于吃水船18.地效船与非排水的气垫船——不存在让路19.《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的题目,只要题目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都全选20.能见度不良时的避碰行动《转向》正在形成紧迫局面,存在碰撞危险,1在本船右正横前或左正横前,或正前方,本船应向右转向,2被追越船,本船可向左转,或向右转,3本船对右正横,或右正横后,向左转向,4本船对左正横,或左正横后,向右转向21.船舶应将航速减到能维持其航向的最小速度的时机是:1是否存在碰撞危险时,2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22.为避免碰撞,所采取的避让行动交给让路船23.机动船——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帆船——任何驶帆的船舶,如装有推进器但不在使用24.互见——任何能见度的任何船舶25.操纵声号——互见中任何在航机动船,(任何能见度)26.行动声号——互见中任何在航机动船按本规则进行操纵时27.警告声号——互见中任何船舶28.一长声——能见度良好29.了望条款——任何能见度情况下的每一船舶30.不应妨碍——任何能见度31.狭水道条款——任何能见度的一切船舶32.追越条款——只要互见的任何船舶33.对遇条款——互见中的机动船(除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的船外)34.交叉条款——互见中的机动船(除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的船外),避免横越他船前方35.让路船——互见中的所有让路船36.直航船——互见中的所有直航船37.船舶责任条款——互见中38.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是:不互见的船舶39.军舰及护航下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笛号,40.从事捕鱼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41.从事捕鱼的船——要满足正在42.失控船——存在于在航中43.互见——存在于任何能见度44.L小于12,舷灯,可用一盏环照白灯代替桅灯,尾灯45.L于20帆船,舷灯可合并成一盏,不设桅灯46.限于吃水船——同等长度机动船显示号灯,另可显示三盏红灯——圆柱体47.失控船——对水移动时,舷灯,尾灯,关闭桅灯——二盏红灯48.操限船——除从事清除水雷作业,拖带作业外,在航不对水移动时,不行显示桅灯,舷灯,尾灯49.拖带船——桅灯——拖带长度大于200米,垂直三盏桅灯代替其中一盏。拖带长度≤200M,垂直二盏桅灯代替其中一盏50.顶推船——桅灯——垂直二盏代替其中一盏51.从事捕鱼的船,从事潜水作业的小船,从事疏浚的船,不显示锚灯,锚球52.搁浅船——不显示甲板灯,L小于12M,不要求显示二盂环照红灯和三个球体53.安全航速——首要因素是能见度情况54.避免碰撞的行动——要根据驾驶和航行规则55.为了避免碰撞所采取的行动——能导致在安全距离上驶过56.大幅度转向——最易被他船发现57.紧迫局面——两船距离接近到单凭一船采取的行动已不能在安全距离上驶过58.紧迫危险——两船距离接近到单凭一船采取的行动已难以避免发生碰撞59.碰撞危险——1减速,停车,倒车的时机,2不应妨碍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学习笔记(有兴趣可读一下,按框架学习,记忆更深刻。)

注意:认真阅读完以下内容大约需要2小时。

概述

简介

参考文件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修正案用英文、法文写成,用俄文、西班牙文写成正式译本保存于国际海事组织1972年10月20日订于伦敦中国于1980年1月7日加入该公约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定义

船舶:用作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船筏、地效船和水上飞机。地效船:指多式船艇,主要操作方式是利用表面效应贴近水面飞行机动船: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帆船: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如果装有推进器但不在使用从事捕鱼的船舶:指使用网具、绳钓、拖网或其他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他并不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船舶水上飞机:包括为能在水面操纵而设计的任何航空器失去控制的船舶:指由于某种异常情况,不能按规则条款的要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指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条款的要求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船舶:

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管道的船舶;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的船舶;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从事发放或回收航空器的船舶;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而该项拖带作业使该拖船及其被拖物体驶离其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者。限于吃水的船舶:指由于吃水与可航行水域的水深和宽度的关系,致使其驶离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的机动船。在航:指船舶不在锚泊、系岸或搁浅。长度:总长度宽度:最大宽度互见:只有当一船能自他船以视觉看到时,才应认为两船是在互见中能见度不良:指任何由于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船体以上的高度:最上层连续甲板以上的高度(从灯的位置垂直下方处量起)

驾驶和航行规则

任何能见度情况下

了望

每一船在任何时候都应保持正规的降望。(应使用视觉、听觉及适合的一切有效手段)

安全航速

每一船在任何时候都应以安全航速行驶。决定安全航速,考虑的因素包括:

能见度情况通航密度船舶操纵性夜间背景灯光风浪流吃水与水深的关系

避碰行为

当环境许可时,应是积极的、及早地进行和充分注意运用良好的船艺当环境许可时,避碰行动应大得足以他船用视觉或雷达容易观测到,应避免对航向或航速做一连串的小动作。

狭水道

应尽量靠近其右舷的水道或航道的外缘行驶帆船或小于20m的船舶,不应妨碍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内的船舶通行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任何其他在狭水道或航道内航行的船舶任何船舶,如环境许可,都应避免在狭水道内锚泊

分道通航制

通常在通航分道的端部驶进或驶出,但从分道的任何一侧驶进或驶出时,应与分道的船舶总流向形成尽可能小的角度应尽可能避免穿越通航分道,如不得不穿越是,应尽可能用与分道的船舶总流向成直角的船首向穿越。当船舶可以安全使用邻近分道通航制航道时,不应使用沿岸通航带。但长度<20m的船舶、帆船和从事捕鱼的船舶可使用沿岸通航带。除穿越船或驶进或驶出通航分道的船舶外,船舶通常不应进入分割带或穿越分隔线,除非在紧急情况下避免紧迫危险在分隔带内从事捕鱼应尽可能避免在分道通航制区域或其端部附近锚泊不使用分道通航制区域的船舶,应尽可能远离该去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通航分道行驶的任何船舶的通行帆船或小于20m的船舶,不应妨碍通航分道行驶的机动船的安全通行

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避让

帆船避让两船在不同舷受风时,左舷受风的船应给他船让路;两船在同舷受风时,上风船应给下风船让路;如左舷受风的船看到在上风的船而不能断定究竟该船是左舷受风还是右舷受风,则应给该船让路。任何船舶追越他船,均应给被追越船让路。一船从他船正横后大于22.5度的某一方向赶上他船时,即认为是在追越中在夜间只能看见被追越船的尾灯而不能看见它的任一舷灯,即认为是在追越中当一船对其是否在追越他船有任何怀疑时,该船应假定在追越当两机动船有对遇碰撞危险时,各应向右转向当一船看见他船在正前方或接近正前方,在夜间能看见他船前后桅灯成一直线或两盏舷灯,则认为是对遇当对是否对遇有怀疑时,假定为对遇两艘机动船交叉相遇时,右舷的船舶给他船让路,还应避免横越他船前方,不应对左舷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让路船应尽可能及早采取大幅度的行动

责任关系

机动船应给下述船舶让路帆船从事捕鱼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失去控制的船舶帆船应给下述船舶让路从事捕鱼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失去控制的船舶从事捕鱼的船舶应给下述船舶让路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失去控制的船舶其他除操纵能力受到限制、失去控制的船舶外,任何船舶在环境许可时,应避免妨碍限于吃水的船舶航行水面上的水上飞机,通常应让清所有船舶并避免妨碍其航行。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

在能见度不良的环境,每一船应以安全航速航行,并作好随时操纵的准备一船仅凭雷达测到他船时:除对被追越船外,对正横前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对正横或正横后的船舶采取朝着它转向每一船当听到他船雾号显示在本船正横以前除非断定不存在碰撞危险外,应将航速减到能维持其航行的最小航速。必要时,应把船完全停住

号灯和号型

有关号灯的规定,从日没到日出都应遵守。在各种天气中都应遵守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从日出到日没也应显示规定的号灯其他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显示规定的号灯有关号型的规定,在白天都应遵守

号灯特征

桅灯安置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在225°水平弧内不间断显示灯光从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内显示舷灯左舷红灯、右舷绿灯各在112.5°的水平弧内不间断显示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正横后22.5°内分别显示小于20m的船舶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装设于船首尾中心线上舷灯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遮板。用单一直立灯丝并在绿色和红色两部分之间有一条很窄分界线的合座灯,可不必装配外部造板尾灯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在135°的水平弧内不间断显示从船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内显示拖带灯黄灯和尾灯特性相同环照灯360°水平弧内不间断显示闪光灯每隔一段时间以每分钟120次或以上频率闪光

号灯灯光可见距离

L≥50m桅灯:6nm舷灯、尾灯、拖带灯、环照灯:3nm12m≤L<50m尾灯:L≥20m,5nm;L<20m,3nm舷灯、尾灯、拖带灯、环照灯:2nmL<12m桅灯、尾灯、拖带灯、环照灯:2nm舷灯:1nm

在航机动船号灯

应显示号灯

前部一盏桅灯L≥50m,第二盏桅灯,后于并高于前桅灯;L<50m,可以不设二盏舷灯一盏尾灯

长度小于12m的船舶

L<12m的机动船:可以仅显示 ①一盏环照白灯 ②舷灯L<7m,v≤7kn的机动船:可以仅显示一盏环照白灯

失去控制或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失去控制的船舶应显示在最易见处,垂直两盏环照红灯在最易见处,垂直两个球体或类似号型当对水移动时,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除从事清理鱼雷作业的船外在最易见处,垂直三盏环照灯,上下红色,中间白色在最易见处,垂直三个号型,上下球体,中间菱形体当对水移动式,还应显示桅灯、舷灯和尾灯除从事潜水作业的船舶外,L<12m的船舶,不要求本条规定的号灯和号型

锚泊船舶和搁浅船舶

锚泊中的船舶在船的前部,一盏环照白灯或一个球体;在船尾或接近船尾,低于前锚灯的位置显示一盏环照白灯L<50m的船,可以仅在最易见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L<7m的船,不是在狭水道、航道、锚地或其附近锚泊是,不要求显示上述号灯号型搁浅的船应显示锚泊等,并外加垂直两盏环照红灯垂直三个球体L<12m的船舶搁浅是,不要求显示上述号灯号型

在航帆船和划桨船

在航帆船应显示两盏舷灯一盏尾灯L<20m的帆船,舷灯可以合并为一盏,装设在桅顶或接近桅顶的最易见处在航帆船还可在桅顶或接近桅顶的最易见处,垂直显示两盏环照灯,上红下绿。但不应和上述合色等同事显示L<7m的帆船,如不显示舷灯和尾灯,则应在手边备妥白光电筒或点白灯一盏,及早显示。划桨船和机械推进帆船划桨船可以显示帆船规定的号灯,如不显示,则应在手边备妥白光电筒或点白灯一盏,及早显示。用帆行驶同时也用机器推进的船舶,应在前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圆锥体号型,尖端向下

渔船

从事拖网作业的渔船应显示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绿下白,或一个由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所组成的号型一盏桅灯,后于并高于绿色环照灯;L<20m,则可以不显示桅灯当对水移动时,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除拖网渔船,从事捕鱼的船舶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红下白,或一个由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所组成的号型当有外伸渔具,其从船边伸出的水平距离大于150m时,应朝着渔具方向显示一盏环照灯或一个尖端向上的圆锥体号型当对水移动时,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船舶不从事捕鱼时,只应显示为其同样长度的船舶所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其他

从事清理鱼雷作业的船舶、从事潜水作业的船舶、围网渔船、气垫船、拖带和顶推、引航船、限于吃水的船舶相关要求详见避碰规则。

号灯安装位置

号灯的垂向位置和距离

桅灯L≥20m桅灯应安置如下:前桅灯,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6m,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不必大于12 米;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4.5米。12m≤L<20m的机动船,桅灯安置在舷缘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2.5 米。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L<12m的机动船可以把最上面的一盏号灯装在舷缘以上小于2.5 米的高度当除舷灯和尾灯之外还设有一盏桅灯或环照白灯时,则该桅灯或该环照白灯的设置至少应高于舷灯1m。锚灯当装设两盏锚灯时,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不小于4.5mL≥50m的船舶,前锚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6m舷灯舷灯高度应不超过前桅灯高度的四分之三L<20m的机动船的舷灯,如合并为一盏,则应安置在低于桅灯不小于1m处垂直多盏灯L≥20m的船,这些号灯间距应≥2m,且这些号灯的最低一盏,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4mL<20m的船,这些号灯的间距应≥1m,除拖带号灯外,这些号灯的最低一盏,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4m处当装设三盏号灯时,其间距应相等

号灯的水平位置和间距

桅灯当机动船按规定仅有一盏桅灯时,该灯应在船中之前显示;L<20m的船舶不必在船中之前显示该灯,但应在尽可能靠前的位置上显示。当机动船按规定有两盏桅灯时,两灯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船长的一半,但不必大于100 米。前桅灯应安置在离船首不大于船长的四分之一处。舷灯L≥20m的机动船,舷灯不应安置在前桅灯的前面。这些舷灯应安置在舷侧或接近舷侧处。操纵能力受限及限于吃水的船舶的垂向三盏灯当设置在前桅灯和后桅灯垂向之间时,这些环照灯横向位置距离中心线应不小于2m。

号型

号型规格黑色球体直径应不小于0.6m圆锥体底部直径应不小于0.6m,高度与直径相等圆柱体的直径应不小于0.6m,高度与直径相等菱形应有上述圆锥体以底相合组成位置号型间垂直距离应≥1.5mL<20m,可用与本船尺度相称的较小尺度号型,号型间距也可相应减 少

声响和灯光信号

定义

短声:指历时约1秒钟的笛声长声:指历时4~6秒钟的笛声

声号设备配备

L≥12m,应配备一个号笛L≥20m,应配备一个号笛、一个号钟L≥100m,应另配一面号锣(号锣的声调和声音不可与号钟相混淆)L<12m,可以不配上述信号设备,如没有配备,则应配置能够鸣放有效声号的他种设备

操纵和警告信号

当船舶在互见中,在航机动船一短声:我船正在向右转向二短声:我船正在向左转向三短声:我船正在向后推进可用灯号补充上述号笛一间:我船正在向右转向二间:我船正在向左转向三间:我船正在向后推进每闪历时约1秒钟,每闪间隔约1秒钟,前后信号间隔应≥10秒在航道或狭水道内互见时追越他船的船二长声继以一短声:我船企图从你船的右舷追越二长声继以二短声:我船企图从你船左舷追越将要被追越的船一长、一短、一长、一短声无法了解他船意图或者表示怀疑时,应鸣放至少五声短而急的声号表示怀疑该声号可以用至少五次短而急的灯光来补充在航道弯头、可能有其他船舶被障碍物遮蔽的水道航行时应鸣放一长声弯头另一面或障碍物后方听到他的任何船应回答一长声

能见度不良时的声号

机动船对水移动时:每次不超过2分钟的间隔鸣放一长声在航但已停车,不对水移动时,不超过2分钟的间隔连续鸣放二长声,二长声的间隔约2秒钟。锚泊中的船舶每次不超过一分钟的间隔急敲号钟约5秒钟还可以连续鸣放三声,一短、一长、一段声,警告驶近的船舶失去控制的船、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限于吃水的船、帆船、从事捕鱼的船每次不超过2分钟的间隔连续鸣放三声,一长声、二短声L<12m的船,不要求鸣放上述声号,但如不鸣放,则应以每次不超过2分钟的间隔鸣放他种有效地声号

遇险信号

下列信号,一起或分别使用,均遇险需要救助

视觉信号每隔约1分钟鸣炮或燃放其他爆炸信号一次;以短的间隔,每次放一个抛射红星的火箭或信号弹;船上的火焰(如从燃着的柏油桶、油桶等发出的火焰);火箭降落伞式或手持式的红色突耀火光;放出橙色烟雾的烟雾信号;由一面方旗放在一个环体或任何类似球形物体的上方或下方所组成的信号;两臂侧伸,缓慢而重复地上下摆动;声响信号以任何雾号器具连续发声;无线电无线电报或任何其他通信方法发出莫尔斯码…—…(SOS)的信号;无线电话发出“梅代”(MAYDAY)语言的信号;(也可以用汉语拼音发出的Meidai语音)《国际简语信号规则》中表示遇险的信号N.C.;无线电报报警信号;无线电话报警信号;由无线电应急示位标发出的信号;无线电通信系统发出的经认可的信号,包括救生艇筏雷达应答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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