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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遭移动分公司一经理迷奸,还被其同伙以裸照勒索 涉事男方均回应:诽谤,已报案

红星新闻2023-05-27 15:10:390
↑小佳发布视频实名举报刘某某二人 ↑小佳发布视频实名举报刘某某二人

5月23日,一段“女子实名举报连云港市海州区某公司职员刘某某迷奸,事后遭另一男子拍裸照勒索”的视频引发关注。举报者小佳(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于2020年被中国移动连云港海州分公司经理刘某某和另一男子颜某某在KTV迷奸并致怀孕流产。事后,她还遭到二人的胁迫,“颜某某以裸照相威胁,多次敲诈勒索,合计11万元左右。”

对此,刘某某与颜某某二人均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小佳系诽谤,他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另外,刘某某所属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回应记者称,目前刘某某个人与公司方面都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女子实名举报称遭迷奸

事后还被拍裸照勒索钱财

据举报者小佳介绍,她于2020年8月被中国移动连云港海州分公司经理刘某某和另一男子颜某某在KTV迷奸并致怀孕流产。事后,刘某某还以业务相威胁,胁迫其长期当陪睡工具。而颜某某则以小佳的裸照相威胁,多次敲诈勒索。

在小佳提供的多张微信聊天记录里,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头像为一名男子的微信用户(小佳表示其为刘某某)对小佳说:“做我的女人,不光可以卖联通卡电信卡,做和分期都可以不给顾客礼品。”该用户还说:“别人付出了身体,我自然关照她们,多发点工资,多做点违规,我都让手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小佳则表示,有什么话直接和她说,不要叫别人带话,也不要让手下打压她。对此,该男子回复称:“别的女人都是随叫随到,我早就腻了,对于你,我不使点绊子,怎能达到目的。”

而备注名为“颜某某”的一名微信用户则在某日凌晨2时29分曾发送一张女子上身裸照给小佳,并表示“借我五万块钱”。小佳质问对方“你哪来我照片的,我要报警抓你”。随即,该用户表示“你不管哪来的,我就问你借不借吧,不借我就贴在你家女儿学校门口”。另外,此人还对小佳说“你要敢报警,我就让你身败名裂,把刘某某在KTV对你做的事发给你们公司人看”。

至于上述“颜某某”提到的KTV一事,小佳提供了另一张微信截图进行佐证。在一张“颜某某”与一男子的对话里,“颜某某”再次发送了前述女子上身裸照,而对方男子则表示该行为侵犯别人肖像权和隐私权,让其不要乱发,并询问其哪里来的照片。“颜某某”回复称:“刘老大在KTV里对她图谋不轨,让我下药了,不然我哪能拍到。”

↑小佳提供的“颜某某”与朋友的对话截图,其中还发送了她的不雅照 ↑小佳提供的“颜某某”与朋友的对话截图,其中还发送了她的不雅照

“我之前是移动公司的渠道老板(即合作营业厅负责人),业绩很好,刘某某经常约我吃饭,我都没去。2020年8月的时候,他关了我的工号,让我不得不去和他吃饭,也就是那次发生了迷奸。”小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时在KTV里只有她和刘某某、颜某某三人。小佳称,事后她得知自己怀孕了,曾找过刘、颜二人,但刘某某说孩子是颜某某的,颜某某则说孩子是刘某某的。“因为我有家庭,所以最后我选择忍了,做了流产手术。”小佳说。

↑小佳提供的超声检查报告单 ↑小佳提供的超声检查报告单

小佳表示,此事过后并未结束,她不仅遭到刘某某在业务上隔三岔五的“阻碍”,还多次被“颜某某”以裸照威胁勒索。“(颜某某)一共要了2次钱,加上这次就是3次,4台手机、还有店里的配件、烟、酒、海鲜、衣服、鞋子、吃饭、住宿⋯⋯合计11万元左右。”小佳说,今年3月,其所开的店铺被刘某某的手下砸了,对方还伪造其父亲签名开了相关业务……基于这些事情,无奈之下她才愤而录举报视频求助。

据了解,小佳将此事曝光在网络后,有自媒体发布了相关文章,但不久便收到移动公司的撤稿函。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发布的《关于相关文章内容情况说明及撤稿函》显示,该公司称“移动前员工实名举报遭分公司经理迷奸,并被拍裸照敲诈11万”内容捏造事实、造谣诽谤、恶意中伤连云港移动公司及相关员工。而该散布行为已对连云港移动公司及相关员工造成恶劣影响,已严重侵害公司及相关员工的名誉,连云港移动及相关人员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已受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发布的《关于相关文章内容情况说明及撤稿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发布的《关于相关文章内容情况说明及撤稿函》

涉事男子称聊天截图都是假的

移动公司回应已报警调查

5月24日,针对小佳所举报一事,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涉事的刘某某、颜某某二人,对方均表示小佳的视频举报系诽谤,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绝对没有(迷奸),我已经到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建议我通过法院走自诉程序。我已向海州区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受理、立案需要过程,还没有最终的立案信息。”刘某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小佳并非他们(公司)的员工,而是其合作营业厅的。至于小佳店铺被打砸一事也与他没关系,系小佳与另一人的纠纷。

刘某某说,他与小佳的纠纷要追溯到去年,“(小佳)有两笔电话涉诈,我们按照公司、公安要求,要把她营业厅关掉。关掉后,她就到纪委去告我,说我贪图美色,但纪委的人现场去核实后,她提供不出证据,(当时)这件事就过去了。”

↑刘某某提供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 ↑刘某某提供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

另一涉事男子颜某某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针对小佳在网上所说的内容,他已到当地路南派出所报案。“聊天的截图都是假的,我们到派出所报案也是根据这些聊天记录。而且其中有一个聊天内容是仿照我朋友的聊天内容,我打电话问过,对方说根本就没有跟她(小佳)的聊天内容。”

至于小佳为何要在网上举报他们二人,颜某某称,或与其(小佳)移动营业厅关门有关。

据刘、颜二人提供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显示,5月3日,刘某某报警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和抖音上捏造事实诽谤他,民警受理行政案件开展调查工作;5月5日,颜某某报警称有人在抖音上发布造谣他的言论。

而警方在处警经过及结果上显示:报警人颜某某反映称,小佳之前将其在KTV喝酒的照片发给其家人,造成其家庭关系不和谐,需要帮助,后颜某某与老婆(未至派出所,身份不详)因投诉问题,与小佳发生冲突(属地派出所已受案调查),现小佳在抖音上发布冲突视频,称其是黑社会,受到指使对小佳敲诈勒索。民警告知其保留证据至法院诉讼处理,同时配合属地派出所调查。

↑颜某某提供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 ↑颜某某提供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

5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试图联系小佳提供的聊天对话里另一男子,即颜某某的朋友,但对方并未接听电话。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连云港市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的电话,但接线人员称,并不清楚相关情况,如要采访需联系市公安局新闻宣传中心。

此外,根据刘某某提供的相关电话,记者联系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综合部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刘某某个人与公司方面都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我们了解的情况是这一块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所有情况都要等待公安机关查实。如果对方举报属实,一切都依法依规办理。”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李佩欣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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