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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被罚没71.23亿元

证券时报网2023-07-08 22:04:540

据证监会7月7日消息,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出台一系列制度办法,初步形成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与监管制度框架,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2020年11月以来,从依法加强监管和有效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金融管理部门督促指导蚂蚁集团、腾讯集团等大型平台企业全面整改金融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目前,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存在的大部分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金融管理部门工作重点从推动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的集中整改转入常态化监管。

近期,针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过往年度在公司治理、金融消费者保护、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管理部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71.23亿元。要求蚂蚁集团关停违规开展的“相互宝”业务,并依法补偿消费者利益。此外,针对以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近期也对邮储银行、平安银行、人保财险和财付通公司等实施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常态化监管水平,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确保同类业务适用同等监管规则,实现公平监管。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平台企业持续提升金融普惠性,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增强国际金融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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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集团回应被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自2020年以来,蚂蚁集团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积极推进各项整改,目前已完成相关整改事项。今天,蚂蚁集团收到金融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对此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将进一步夯实合规治理水平。未来,蚂蚁集团将恪守使命与初心,坚持守正创新,继续增强科技研发能力,努力为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群体做好服务并创造更大价值。

浙江证监局对蚂蚁基金销售及公司总经理林思思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据浙江证监局网站7月7日消息,经查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销售或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违反代销基金产品准入、宣传、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二、违反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内部控制有关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宣传推介材料、公司制度、合作协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公司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蚂蚁基金销售上述行为反映出公司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过程中,未能恪尽职守,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公司总经理林思思对公司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负有管理责任,是公司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368万元罚款;

二、对林思思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蚂蚁科技集团被央行罚款1.75亿元

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违反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罚款1.75亿元。

蚂蚁科技集团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没合计超37亿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 1号)显示,7月7日,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没收违法所得112977.62万元,罚款263270.44万元,罚没合计376248.06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如下:

一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包括:存在引人误解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未向部分客户群体明示还款要求;未按规定处理部分消费者个人信息。

二是违规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包括:违规参与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业务;违规参与销售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存款产品。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没近30亿元

7月7日,央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56612.388789万元,罚款242677.827882万元。

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

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反洗钱与风险控制部负责人吴某被罚款120万元;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产品部(微信支付)产品运营负责人吴某被罚款99.6万元;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产品部(基础支付)负责人陈某博被罚款6.5万元;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许某爱被罚款16万元。

责任编辑:崔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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