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股民维权月报:9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16家公司累计被罚超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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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上线以来共收到66759条股民维权单,4月平台律师接单近400单。随着注册制的落地,A股生态向好,多家违规上市公司受到监管处罚。据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统计,4月共9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分别为*ST博天(维权)、*ST必康(维权)、*ST辅仁(维权)、*ST未来(维权)、天沃科技(维权)、慧辰股份(维权)、翼中能源、海航控股(维权)、华北制药(维权)。同时,监管的“鞭子”也打向了中介机构,仅4月就有2家中介机构因未履行好“看门人”职责被立案调查,分别为广发证券、东兴证券。行政处罚方面,4月共16家上市公司调查完毕,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累计超4亿元。
9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其中不乏“惯犯”
4月3日,*ST博天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ST博天披露了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退市的风险,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博天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4月14日,*ST必康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实控人李宗松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该公司第一次因信披违规遭调查。公开信息显示,*ST必康曾在2020年3月、2022年5月被证监会立案,具体原因都是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
除了被立案调查,*ST必康自身麻烦不少。4月29日,*ST必康公告称,因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该股票已于5月4日起停牌。
4月19日,*ST辅仁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同时,4月28日,*ST辅仁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显示,根据*ST辅仁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其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且被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已触及终止上市条款,*ST辅仁表示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目前该股票已停牌。
4月24日,*ST未来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ST未来五年来第三次遭证监会立案,此前在2018年4月14日、2022年5月24日该公司就因信披违规被调查,且两次行政处罚均已下达。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预计此次立案的行政处罚下达后,*ST未来还将面对投资者新的索赔诉讼。
4月27日,天沃科技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日,天沃科技还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涉及公司前一日突然爆出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以及年报“难产”等事项。突如其来的爆雷导致天沃科技4月27日、28日连续两天封死跌停。
然而,天沃科技的“多事之秋”还未终止,5月3日晚间,天沃科技发布公告称,未能在法定期限(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
4月28日,冀中能源(维权)、华北制药、海航控股、慧辰股份四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具体来看,冀中能源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超出股东大会议定限额的存款,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值得注意的是,华北制药同样因为该原因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月28日晚间,海航控股披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2018年至2020年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海航控股在公告称,“上述立案调查内容属于海航控股破产重整前的历史事项,相关债券涉及的债权已在《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约定具体清偿方案。”
同日,慧辰股份披露于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同时,慧辰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上交所将对慧辰股份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目前,该公司股票已停牌,将于5月5日起复牌,股票简称也将由“慧辰股份”变更为“*ST慧辰”。
16家上市公司收罚单 累计罚款超4亿元
4月1日,S*ST佳通(维权)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时,该公司于4月20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显示,S*ST佳通在2020年、2021年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持续发生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证监会拟决定,对S*ST佳通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累计罚款450万元。
4月4日,ST花王(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3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花王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予以披露,江苏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及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270万元罚款。
4月6日,*ST安控(维权)发布公告,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证监会查明,*ST安控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导致2019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四川证监局拟决定对*ST安控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4月7日,启迪环境(维权)披露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湖北证监局调查结论显示,启迪环境涉嫌在2017年-2018年间,通过伪造虛假分包合同及节点结算单确认成本,虛构了相关PPP项目合同完工百分比,提前确认或虛假确认总包合同收入,导致启迪环境2017、2018年年报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项目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启迪环境及相关责任人罚款累计110万元。
同日,宜通世纪(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子公司倍泰健康虚增收入近亿元导致宜通世纪2017年年度报告存虚假记载,证监局对宜通世纪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累计罚款42万元。
4月10日,*ST美尚(维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欺诈发行,证监会对公司罚款1330万元,对控股股东王迎燕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累计被罚3001万元。*ST美尚罚单落地,背后的保荐机构也被推向前台。4月20日,广发证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ST美尚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4月10日晚间,ST宏达(维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ST宏达存在包括未按照规定披露实控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利润、2020年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三项违法违规事实。对此,证监会对公司及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等多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罚款,累计被处罚1550万元。
4月19日,*ST宏图(维权)披露多份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决定对控股股东三胞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袁亚非给予警告,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并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ST奇信(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ST奇信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两种违法事实,一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二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ST奇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叶家豪等其他十余位涉及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据此测算,*ST奇信及其相关涉及人员的罚款总金额已超1亿元。
4月20日,灵康药业(维权)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灵康药业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西藏证监局决定 对灵康药业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00万元罚款。
同日,*ST榕泰(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和原实际控制人杨宝生等被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770万元,杨宝生还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4月21日,*ST紫晶(维权)和*ST泽达(维权)分别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两家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首批退市公司。监管的重锤落下,中介机构也难逃追责。作为*ST紫晶首发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表示将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设立10亿元先行赔付基金,用于赔付适格投资者。随后,*ST泽达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及司法机关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月28日,3家上市公司披露证监会调查进展,分别为卓锦股份(维权)、新宁物流(维权)、荣科科技(维权)。其中卓锦股份涉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造假,荣科科技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
具体来看,新宁物流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控股子公司涉嫌伪造合同虚增利润导致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拟对新宁物流及相关责任人累计罚款70万元。同日,卓锦股份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调查显示,卓锦股份2021 年下半年通过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导致2021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证监局累计罚款800万元。荣科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因未按规定披露公司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210万元罚款。
多起股票索赔案一审胜诉 惠而浦(维权)被判赔投资者近4208万元
庭审进展方面,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代理的生物谷(维权)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获得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同时,许峰律师代理的富控互动投资者索赔案获得上海金融法院正式立案,目前已完成案件受理阶段诉讼费缴纳等相关工作,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同样由许峰律师代理的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北京金融法院正式立案,目前已经完成受理后的缴费程序,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另外,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代理的*ST宜生股票索赔示范判决案件法院开庭审理,投资者仍可起诉索赔损失。
一审方面,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代理的ST天山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胜诉,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一审判决,ST天山需赔偿投资者投资损失。张云律师提醒,ST天山投资者索赔案尚需二审,目前诉讼时效仅剩余一年时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需抓紧索赔。
同时,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代理的雅本化学(维权)示范案件已由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向投资者承担近120万元的赔偿责任。同时,厉健律师提醒投资者,近日,合肥中院发布“合肥市金融审判白皮书”,披露2021-2022年法院审结206件投资者诉惠而浦证券虚假陈述案,判决惠而浦公司赔偿股民损失共计4208.4万余元。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三个月,符合条件股民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
由许峰律师代理的中科云网投资者索赔案出现重要进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民事判决书》,投资者一审胜诉。法院在对相关要素作出扣除后,判决中科云网等向投资者赔付部分损失。同时,许峰律师提醒,首批昊华能源(维权)投资者的赔偿款已经到位,后续投资者索赔案件尚在推进中,近期也将出现进展,尚未起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诉讼。
据不完全统计,5月共有6只可诉股票诉讼时效将至,受损投资者抓紧登记索赔,切勿错过索赔时机。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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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哈网2023-05-26 07:28:470000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3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4205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0000境外高收益债券契约条款研究
摘要境外高收益债券市场通常设有严格的债券契约条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梳理了境外高收益债券契约条款的主要内容及约束机制,总结了我国信用债募集说明书中投资者保护条款的现状,由此提出境外高收益债券契约条款对我国信用债市场发展的主要启示。关键词高收益债券契约条款投资者保护诺哈网2023-05-27 11:12: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