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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宣判

界面新闻2023-07-07 14:58:430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官网消息,7月7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谢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轿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随后,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肖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近亲属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

宝马女司机撞人拖行案开庭 家属发声

  4月11日,宝马女司机撞人拖行案在湖南娄底开庭审理。2022年9月,湖南娄底一女司机肖某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宝马轿车追尾一辆二轮电动车后逃离现场,致使女子谢某被车辆拖行,直到被交警截停。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月10日,被拖行的女子谢某的丈夫周先生告诉 周先生称,他和母亲两人一起照顾妻子,孩子只能交给父亲照顾,他之前送快递的工作现在没时间做。由于无法确定今后妻子康复情况和治疗所需费用,因此目前尚未提起民事诉讼。至今家里已经欠了医院近80多万。4月7日上午,被告家属在法院进行了口头道歉,称希望获得谅解。

此前报道:娄底警方通报宝马女司机撞人拖行情况,律师: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或被重罚(上游新闻 2022年09月04日)

近日,湖南娄底一车牌号为湘KA229S的宝马车女司机酒驾撞人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中一名年轻女司机撞了人被交警拦下后一直在打电话,穿着高跟鞋下车后表情淡定。

警方通报 警方通报

9月4日上午,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医疗机构正对伤者谢某进行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就女司机的身份,有网友爆料称是娄底市中医院医生肖某,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查询了娄底市中医院官方网站的医生介绍,并未发现有名为肖某的医生,唯一的肖姓女医生工作于第十一病室,其名字与网友爆料的名字不符。记者尝试联系娄底市中医院,不过电话无人接听。

目前被撞的伤者谢某在娄底市中心医院进行救治,记者联系了该医院,该院急诊科值班人员表示,情况尚不清楚。此前娄底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医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经过急诊救治后,谢某已经转往住院部接受后续治疗,目前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肖某某醉驾撞伤人,拖行伤者后逃逸,涉嫌触犯哪些法律?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他认为:“肖某某主要涉嫌交通肇事罪,还存在逃逸的加重情节,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部分网友认为,肖某某还涉嫌危险驾驶罪,张公典律师表示不会数罪并罚:“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如果实施了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但同时造成了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就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不是数罪并罚。”

不过,张公典律师同时还指出,肖某某有可能会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女司机明知已经撞到人了,且人被拖在了车轮下,仍然不管不顾地开车继续推行,就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了。”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实习生 彭星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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