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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是“重商社会”吗?在宋朝当商贩是一个好生计吗?

诺哈网2023-06-04 05:53:320

我们还是和上篇一样,假设有一位仰慕向往宋朝的人突然被一个大雷劈回了大宋,这位兄弟觉得大宋“重商社会”,经商肯定有前途,于是决定做一名商人开始他的大宋奇幻历险。那么,他将会面临什么样的环境呢?

宋代淮南盐场“亭户”煮盐的劳动场景复原

首先,他得明白一个道理,在宋朝,最赚钱的几样东西——盐、茶叶、酒、醋、明矾、乳香,都是由大宋官府垄断经营的,普通商人是不能碰的,这就叫“禁榷”。这里面最重要的又要属盐,因为老百姓可以不饮茶、不喝酒、不食醋,但盐是一定要吃的。

宋朝所有盐的生产都由国家管控,在北方靠盐池,在南方靠海盐。北方盐池归朝廷所有,干活的都是服劳役的老百姓,官府不用给工钱,得了盐再由官府运输到各个州县,按官价卖给百姓。南方煮海盐的盐场也都归朝廷所有,干活是朝廷控制的“亭户”。这些人一辈子都得住在盐场,干煮盐的营生,而且子子孙孙都得当“亭户”,世世代代给朝廷煮盐。煮出来的盐一部分得白交给官府,算交税,剩下的朝廷拿很低的价格收购。

以淮南盐场为例,官府制定的收购价为每石盐二百文钱,可是官府卖给百姓的盐价却是每石一千八百文,一转手一石盐朝廷就能吃下一千六百文的差价。由于利润太大了,所以越到后来宋朝越依赖盐的专卖收入。北宋的时候盐的专卖收入占了国家财政收入五分之一,到了南宋就占了一半左右。朝廷一缺钱,盐就要涨价,涨到最后老百姓连盐都吃不起了。

宋代酿酒工艺流程图,宋代所有酿出的酒都要由官府专卖

除了盐,茶叶、酒、醋这些常见的生活物资也是朝廷严密控制的。朝廷手里控制着大量的官营茶园、酒坊和醋坊,在里面干活的都是官府控制的园户、酒匠、醋匠,他们和煮盐的亭户一样,种出来的茶叶、酿出来的酒和醋,一部分给官府当税白收走,剩下的官府按低价收购,再转手高价卖给百姓。除了这些官营企业,私人生产的茶叶、酒和醋也都得一律按官府收购价卖给官府。谁要敢自己拿到市场上销售,甭问,等着蹲号子吧。

当然,这么大利润的买卖,作为一个商人,您肯定也想分一杯羹不是?那就只能找大宋官府合作。比如您想做盐的分销商,那就得找官府按官价交钱买“盐引”,也就是许可证,然后跑到产盐的地方凭“盐引”提盐,自己负责运回去销售。这中间虽然作为商人,您也能吃个差价发点财,但成本也不小:一来要承担路上运输的风险,万一遇到天灾或者抢劫的就血本无归,二来为了顺利拿到盐,从买“盐引”到提盐,上上下下都得打点,这个花销也是不少的。

更要命的是,假如遇上了宋徽宗和蔡京这样一心要刮钱的昏君奸臣,您就算倒了血霉了。咱们前面的文章讲过,宋徽宗的时候因为朝廷缺钱,就让蔡京搞盐法改革。蔡京这厮为了多搞钱,就想出个坑商人的办法。先让商人用现钱买朝廷的盐钞,然后朝廷很快又发行了新版的盐钞,商人原来所买的盐钞成了不能用的“旧钞”,不得不按官府规定的折扣重新购买新钞,等于白白被宋廷剥去一部分财富,然后过不多久再出新版盐钞,之前买的盐钞又作废了。就这样,商人们买三次盐钞,才能拿到一次的盐,很多人被坑得“朝为豪商,夕侪流丐,有赴水投缳而死者。”早上思聪哥,晚上去跳河,这样的生活确实很刺激。

宋代商人每到一地卖出东西,就要交百分之三的交易税

好了,现在您明白了,禁榷商品风险大、成本高,不好搞,那就搞搞别的生意吧。可是,在大宋搞别的生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以大宋对税(sou)收(gua)的敏感度,商业税当然是不会放过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这种现在看来是“搜刮”在古代社会是常态吧,没必要把古代社会想象的太美好,要给人类社会往后的一千年留足进步空间。毕竟《清明上河图》画的也不是成都的宽窄巷子、北京的南锣鼓巷、以及诸如此类全国各地的旅游“老街”)

宋朝有明确规定,民间无论做什么买卖,不管是田地店铺牲口布匹药材日用百货,都要给官府交税。为了征税方便,宋朝官府还规定商人做买卖必须走官道,你要不走官道,想穿村过乡走小路,那抓住了就得蹲号子,这就叫“贩鬻不由官道者罪之”。

一般来说,你要在大宋经商,驾着马车载着货物出门,一上官道,就要面临一个个收费站的收税。大宋的每一个州县都设置有负责收商税的机构,叫做“务”,甚至有时候集镇上也会有“务”。你的马车每经过一个“务”,就得交一次税钱,税率是“每千钱算二十”,即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二。交完钱工作人员会给你开一张“路引”,也就是通行证,表明你已经在这里交过税了。然后继续上路,到下一个“务”的时候就要查验你的“路引”,如果没有,就说明你没走官道,货物没收,人进班房。那如果你手续齐全呢?对不起,那就请继续再交一次百分之二的过路税。就这样,每过一个“务”,你就得交百分之二的税,过的州县越多,交的税越多。

这么一来,想跑长途做买卖就很不划算了。所以宋朝的商人就很少搞长途的生意,大多都是在隔壁几个州县做做买卖。那你说,我推着一车货,一路走一路卖是不是算下来成本能低一点?对不起,大宋朝廷精明着呢,能让你钻这个空子?官府规定,“居者市鬻,谓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也就是说,你只要在一个地方卖东西,你就要交一次交易税,税率百分之三。所以你要是一路走一路卖,交的税其实会更多。

《清明上河图》局部,开封城里的“拦头”正拦住进城的商人征税

税多也就算了,大宋税务人员的素质更是堪忧。不得不说,大宋朝确实是个很高大上的时代,当官的热衷作词写诗,而对于跟商人收税这种事,往往就觉得有损斯文,不大愿意和社会地位低下的商人打交道。但是税还得有人收不是?那谁来收呢?就让那些地位卑微的小吏带着一帮没有编制的临时工来收。这些临时工有个很有意思的称呼,叫“拦头”。

为啥叫这名字呢?因为这些人的工作就是负责在各条官道上拦截过路商人,征收过路税。一个“务”少的有二三十个“拦头”,多的能有一百多个。这些编制外的临时工,朝廷可是没有工资发给他们的,他们的收入全靠从征收的商税里面抽成。这么一来,商人可就遭殃了。“拦头”们大多都是本地的地痞流氓小混混,一个个难缠得很,商人想过路,免不了要被他们各种勒索盘剥。拒绝他们勒索,那您就别想过去了。

北宋后期,四川遂宁有一个“拦头”,每个月除去贴补家用以及自己吃喝嫖赌的花销外,还能有四百贯的结余,估算下来他一年最少也得有七八千贯的收入。这还只是他自己的收入,如果再包括上交给官府的税钱,估计他一个人一年就要从过往的客商身上盘剥来一万贯以上的钱财,盘剥有多厉害可想而知了。

明代官府颁发的度牒,有度牒的官府才承认其出家人身份,而出售度牒是历代官府搞钱的手段之一

可是,就算对商人盘剥到如此地步,各地官府还嫌不够。因为宋朝的财政体制是非常畸形的,中央政府对财政收入的控制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地方上收的税,除去够发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的部分外,其余全要上缴中央。

苏东坡当杭州知府的时候,看到知府衙门破旧不堪,想稍微修缮一下,一算账,钱倒也需要得不多,也就四万贯钱就够了。可是堂堂的杭州府,天下数一数二的富裕地方,居然连四万贯钱也拿不出来。最后苏东坡没办法,只好卖了几百道度牒(和尚尼姑出家的许可证)弄了点钱把破衙门修了。杭州府财力都这么囧了,其他地方可想而知。所以地方官府在商税之外,又绞尽脑汁,发明出各种苛捐杂税。

比如,在很多地方,官府要另收“力胜钱”。什么是“力胜钱”呢?就是对走水路的商人运货的船收的税,按船只大小交的“力胜钱”也各不相同。就算是空船行驶,这一项也照收不误。有的地方还搞出了“靠岸钱”,船只只要靠岸就得交这个钱,而且是靠一次岸交一次钱。为了给“拦头”们搞奖金,又搞出了“市例钱”,也就是附加税。商人每交一次商税,还要再按比例另交“市例钱”。

诸如此类,各种乱收费名目多到让人眼花缭乱。那要是天子脚下的东京汴梁城的商人,会不会好点呢?对不起,那就还有“免行钱”等着你。因为京城的商人,照例经常会收到来自皇宫的货物要求,要的东西都是白给。后来朝廷发明了“免行钱”,就是说,以后皇上不跟你们白要东西了,你们直接交钱给宫里就行了。这听着不错,结果越往后商人们要交的“免行钱”越多,到后来大宋朝廷甚至玩起了不要脸,既收“免行钱”又接着白要东西,弄得开封的商人苦不堪言。

一幅《清明上河图》,是许多人吹嘘宋朝的重要来源

现在咱们明白了,在宋朝经商做买卖真的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我们可爱的穿越者要是不知道这些规矩就穿去宋朝做买卖,估计裤衩都要赔掉。大宋在商业上确实有很大的进步,但是说什么“大宋是重商社会”,“在封建社会中商业繁荣的巅峰”,大伊万只能说:大宋重视对商人的税(sou)收(gua)确实是真的。


咱们通过这个系列的四篇文章,已经对所谓“富宋”的真相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其实,宋朝确实在经济文化方面较之前代有了较大的发展,商业和商品经济的水平也有了不小的进步,这些客观事实咱们并不否认。

可是,宋朝的“积贫积弱”也是客观的事实。无论是政府的财政,还是老百姓的生计,抑或商人的买卖,没有一个称得上是“富”的(前文的分析大家也都看到了,政府想着办法搜刮百姓和商人,结果花在了冗兵、冗官、冗费、还有岁币上面,谁都过得紧巴巴的,当然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是最遭殃的)。客观认识历史,拒绝胡乱吹嘘,我们才能真正了解古代中国的样子。

参考文献:《宋史》、《宋会要》、《文献通考》、《续资治通鉴》、《宋代经济史》、《两宋财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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