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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磨唧唧,​美国选总统咋那么费劲呢?选谁当总统根本没那么重要

诺哈网2023-06-03 18:59:080

美国选个总统咋那么费劲呢??

从11月3号开始,美国总统大选就在统计票数了,结果到现在都快10天了还在互相扯皮,一会说“舞弊”,一会说“偷票”,让人一会觉得拜登稳了,一会变成川普要翻盘。

我也是和同事赌一顿饭的,看着香港那边打赌的人都开始裸奔了,我这顿饭到底还请不请?美国今年选个总统咋就那么费劲呢?

美国大选,是一种独特的选举,因为美国自建国以来,一直施行一种奇怪的选举方式——选举人制度。

▲民选 or 州选?

简单的说,这种制度不是直接数选票,得票多者当选,而是以州为单位,把选票变为“选举人”票,也就是说,实际上最后投票选总统的,并不是普通选民,而是“选举人”。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每州应依照该议会所定方式选派选举人若干人,其数目同该州在国会应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总人数相等。但参议员或众议员,或在合众国属下担任有责任或有薪金职务的人,不得被选派为选举人。”

如果总统候选人得到了某个州的多数选举人票,那么相当于赢得了在该州的选举,就获得了这个州所有的选举人票,即“赢者通吃”。就像乒乓球比赛中的七局四胜,打满七局,赢下四局的一方为最终胜者,另一方赢三局也没用。

▲美国选举人票分布地图

美国的“选举人票”总共有538张,这个数字是按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确定的。参议员,每州各2名,众议员按人口比例,约50多万人出一名。例如纽约州有1600万人口,就有31名众议员,再加上2名参议员,共有33张选举人票。

如果得到了半数以上,至少270张选举人票,那么就当选了。

所以,美国大选实际上是一种以州为单位的51场“州选”组成的“国选”,而不是全国范围内直接数票数的直选。在全世界范围内,这种奇特制度为美国所独有。

乍一看,这种制度不尽合理。

一人一票,直接数票不是更简单吗,为什么还得来个“选举人”中间插一杠?赢者通吃就更不对了,某人得到了某州的多数票,凭啥就全都算他的啊?反对他的就不做数了?

▲制宪会议为美国立国之基

要讲清楚这个问题,还得从美国建国时说起。

美国的起源,是独立战争之后脱离英国统治的十三个殖民地。这十三块地方完全关起门来互不来往是不行的,至少生意得做吧?万一哪天英国佬又要打回来,总不能各自为战吧?

所以,从1887年5月25日开始,十三州代表齐聚费城,讨论建立联邦,这就是“制宪会议”,核心当然是制定宪法。由于各地方都要考虑既要有共同体的好处,又不能让联邦成为另一个英国主子,所以争论很激烈,以至于这个会开了差不多有4个月。

如何选总统,就是诸多问题中的最棘手的一个。

▲美国众议院会场,人多,确实是“众”议院

当时共有三种方案。第一种叫做“弗吉尼亚方案”,简单的说就是国会议员投票决定谁当总统,比如现在的日本就是这样选首相的。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成熟便捷,易于操作。但反对者认为,这样太容易出现政治腐败或交易,因为这选举会局限于一个小圈子,搞定一些议员,远比搞定千千万万人要容易得多,最终没有获得多数代表同意。

第二种就是全民直选方案。既然小圈子不行,那就搞最大的圈子——全体选民一起上,直接选,这不就OK了吗?

但当时的现实条件又决定了这样做不到,因为幅员辽阔,交通不便,通讯闭塞,老百姓在空间上彼此隔离,相互不了解,选举不能受到有效监督,容易被阴谋家操纵,就像“让瞎子分辨颜色一样不合理”,“容易造成整个社会的暴乱性运动”。

于是,这个方案也被否定了。

▲布雷尔利时任新泽西州大法官

最终,第三个折中方案——选举人团方案,获得普遍认可。此方案新泽西州代表戴维·布雷尔利(DavidBrearly)构思,理由是能够使大小州都有较平等的话语权。

该方案共有8条:

1. 总统选举人由各州通过其州议会指定的方式选举产生。

2. 选举人不能同时兼任联邦政府公职。

3. 选举人总数与各州国会两院议员人数相等。

4. 每个选举人拥有两张投票权,但不能将两票同时投给本州内的正副总统候选人。

5. 选举人在指定时间内投票,由参议院议长(副总统)宣布结果。

6. 获得选举人多数票者当选为总统,次多数票数获得者即为副总统。

7. 若无人获多数票,则由众议院从获选举人票最多的前5位(后改为3位)中按每州一票原则投票选举。

8. 若两位或两位以上候选人得票同为第二,由参议院从中选出副总统人选。

这种制度来源于天主教红衣主教团选举教皇的历史,美国的立国精英对此很熟悉。既然会选和直选都不行,把这种宗教选举制度移植过来,成为一个次优选择,在“人人平等”和“州州平等”之间找了一个平衡。

此时还没有赢者通吃的规则,这一规则出现于1800年,在1824年后开始普及。1824年有4位候选人,却没有一人票数过半,最后在众议院“终审”,约翰·亚当斯以13票胜出。

▲亚当斯,美国第六任总统

虽然符合规则,但人们普遍认为亚当斯是靠在国会搞暗箱操作上位的,如果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最后不还是要“国会投票”吗?于是,美国人形成了共识——选票不能太分散。

1824年之后,越来越多的州开始认可并施行“赢者通吃”(Winner-Take-All),一些州是以法律形式规定,有些只是惯例(君子协定),选举人必须把票投给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以这种方式承认候选人得到了该州人民的相对多数认可。

另一方面,实行这个规则的州,将获得候选人最大程度的重视——只要赢了全归我嘛,当然重视了,而一旦有一个州这样做,其它州就只能跟进,否则就会受到忽视。

这样一来,选举人也从有选择权的代表,变成了只能履行民意的投票机,如果不投给票多者,就叫做“失信选举人”,还会受到一些惩罚(比如罚款)。相应的,因为“赢者通吃”,有能力拿到更多选票的大党就更容易在一州胜出,小党的生存空间受到极大压缩,要么消失,要么并入大党,美国政治局面也从小党纷争转变为两党PK。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州都“赢者通吃”,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是少数例外。

客观讲,这种选举人 赢者通吃制度有利有弊,呼吁改革的声音一直都有,但很难实现。至于原因,简单的讲就是程序上太难,因为这相当于要改宪法,而且是大改。众所周知,动美国宪法,其难度之大可能是世界之最,所以目前以及未来很长时间里,这种奇特的选举制度还会继续存在下去。

▲这些总统,你认识几个?

美国历史上有四次公认的重要选举,第一次是1789年的“开国选举”,华盛顿当选,奠定了连任不超过两届的惯例;第二次是1860年,林肯当选,通过南北战争维护了美国的统一;第三次是1932年,罗斯福当选,美国得以度过大萧条危机并赢得二战;第四次是1980年,里根当选,美国赢得冷战。

美国总统,迄今已有45位,如果拜登当选,就是第46位。

这四十多任,为中国人所熟知的总统,大都集中在四十年代以后,再往前,基本只知道华盛顿和林肯了——绝大多数美国总统,知名度很低,不要说中国人,恐怕连美国人自己也未必能搞得清楚。

▲这些东西,恐怕比总统更管用

这说明什么呢?美国,比美国总统更重要。

很大程度上,是美国的国势决定了美国总统的国际权威和知名度,而不是相反。四十年代后,美国真正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超级大国,其总统也才相应的具有全球知名度。

另一方面,美国总统并不是看上去那么威风。

表面上看,总统权力很大,拥有最大的行政权,还是三军总司令,实际运行起来,却受限颇多,无论是对外签条约,还是对内出政策,不仅要在两院过审,还有一大票媒体和反对派盯着,往上管不了司法,往下管不了州——各州实质上是自治,州长不由总统任命,这也是多数州能接受“赢者通吃”的一个原因,反对某位候选人的选民,不会因为他上位而真受到多大影响,因为管不到嘛。

那还要这个总统来干嘛呢?说白了,与其说总统是美国的掌舵人,不如说是美国国家意志的执行者和体现者,总统上台后该做什么,不做什么,与其本人的喜好偏向关系不大。

比如尼克松和里根,这二位是妥妥的反共保守派,尼克松曾经访问台湾,与蒋介石握手言欢,里根干脆把苏联称为“邪恶帝国”。但他们基本都保持了对华友好的态度,这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喜欢中国,而是在当时的国际大势下美国真的需要中国,无论是谁,心里怎么想,都得微笑着跨过大洋来握手。

老布什,年轻时是美军飞行员,在太平洋战争中差点被日军抓住吃掉。但当了总统,不管他对日本有多么不爽的回忆,也得卖力地维护美日同盟,甚至要在某些国际事务上为日本站台。

所以,美国总统这个活,也不是那么好干的,至少,随时切换频道,“精神分裂”的本事,一般人还真做不来。

不好干归不好干,还是有那么多人要来争抢这个位置。毕竟,一旦克服了心理障碍,当总统就是一份不错的工作。

▲里根是上世纪中国人最熟悉,也有好感的美国总统

首先是收入可观,年薪40万美元,约合264万人民币。这笔钱与大富豪相比当然不算什么,但远超美国普通人。2019年,美国人均收入约4.4万美元,总统收入9倍于此。

其次是国家全包。当上总统,就可以全家搬进白宫官邸,享受美国政府提供的第一豪宅了。所有的费用,水电气暧,饮食医疗,电梯花园,仆人警卫,都是国家包了,不要太爽。

除此之外,还有“空军一号”、“海军陆战队一号”、总统专用座驾、戴维营度假区等福利。

▲只要当上总统,后半辈子国家都包了

第三,卸任了国家也包。卸任总统享有如下待遇:

1. 退休金。待遇水平与联邦政府内阁级别官员相当,约为20万美元。

2. 总统私人办公室。可设在美国任何一个地方,国家提供租金、家具、办公用品等费用,公费雇用一名职员。

3. 公务旅行待遇。按目前条款,联邦政府总务署可为卸任总统和不超过2名助手提供公务旅行费用,上限定为100万美元,配偶的上限50万美元。

4. 特勤局的保护。卸任总统及配偶、受特勤局的终生保护,但配偶离婚或卸任总统去世后再婚的情况除外。未成年的子女,16岁之前也受特勤局的保护。

5. 医疗福利。卸任总统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在军队医院接受治疗,要自掏腰包,但可以享受优惠,或继续购买政府雇员的医疗保险。

6. 总统图书馆。自胡佛之后,卸任总统都有一个由本人名字命名、由美国国家档案及文件管理局管理的总统图书馆,相关费用国家包了。

7. 国葬。卸任总统去世,所有联邦政府建筑降半旗30天,国防部长全权代表,或委托如陆军部长作为私人代表,安排葬礼。

▲当过总统的人随便写本书,收入也很可观

以上待遇,有实有虚,基本能保证卸任总统能有一个相对体面的生活。但卸任总统的实际收入并不止这些,只要条件允许,还可以通过“走穴”演讲、出书(比如写回忆录)、拍片、当顾问等方式,也能挣到不少钱。

白宫如此多娇,令无数政客竞折腰,卡特里根,略输文采,比尔乔治,稍逊风骚,一代懂王特朗普,只知筹款拉选票……

特朗普还在“垂死挣扎”,如无意外,就轮到拜登大笑了。

那么拜登马上就能搬到白宫去吗?并不能,在他正式上任之前,每个州要确认选票数,确定选举人,两院举行联席会议,清点投票结果,宣布胜利者。这一系列程序走完,要到明年1月了。

1月20日中午,他将在首席大法官主持的就职典礼上正式宣誓就职,然后,拜登一家才能搬入白宫,苦尽甘来。

除了这些礼仪性程序,拜登将在这段“总统过渡期”初步确定新内阁成员和初期行政命令,他的团队将进入联邦政府,听取各方面汇报,为接手做准备。这样,才能在入主白宫后,立即开展工作

同时间段,特朗普就得准备打包走人了。按惯例,在选战中失败的一方会发表败选声明,接受失败,呼吁以大局为重,要和谐要团结等等,但以特朗普的做派,恐怕不可能做到“优雅下台”。

那么特朗普会赖在白宫不走吗?这个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因为这样做既违背法理,也不可能继续掌权,除了让自己名声更坏,没有任何意义。

▲拜登觉得炒肝好吃,会用筷子,但他首先考虑的一定是美国

不过,以上这些也只是美国大选的花边,不是主菜,甚至连总统本身,也没有那么重要。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样,美国总统是美国国家意志的产物,只能执行美国的国家意志,而不是相反,无论其本人如何。

老布什汉语讲很溜,一样要遏制中国,特朗普让孙女大秀中文,依然发动了贸易战,拜登在北京下馆子称赞了炸酱面,也并不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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