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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拾美郎双目炯炯的注意着童天罡,道:“我请你童帮主放心的意思,是说天底下绝对没有任何一种武功,甚至包括天禅武功在内,能够叫人以血肉之躯,练成金钢不坏之身。”

童天罡冷冷笑道:“要真是这样的话,你老弟就不能说放心了,而应该说小心才是!”

拾美郎接下去道:“而我说我自己也可以放心的意思,是我拾美郎就记忆所及,这把七星宝刀的辉煌历史,好像并不是你童大帮主所创下的,而你童大帮主,也好像并不是这把宝刀的原主人。”

童天罡道:“是又怎样?不是又如何?”

拾美郎笑道:“关系大了。”

童天罡道:“哦?”

拾美郎道:“道理非常简单:以刀为武器来说,别说像七星刀这样的宝刀,就是普通菜刀,也照样可以杀人。一般人都说刀是杀人的凶器,我却认为杀人的是人,不是刀!一把刀的威力如何,以及为善为恶,完全决定于它是拿在什么人手里。”

童天罡阴恻恻地道:“这意思也就是说,这把刀如果还在它的原主人刀圣赵天仪手里,它就是一把宝刀。如今,这把七星刀拿在我童天罡的手里,它就等于是块废铁?所以,你对这把七星刀非常放心?”

拾美郎笑道:“关于这一点,童帮主可说已经做了最完整的结论,一切可以到此为止。我们另外换个题目谈谈如何?”

童天罡道:“你还想谈什么?”

拾美郎道:“谈谈这把七星刀落到你童帮主手上的经过。”

童天罡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跟你谈这些?”

拾美郎笑笑道:“很好,拒绝谈论,有时候也等于是种答覆。从这把七星刀易主的秘密上,我拾美郎有时常觉得自己实在很幸运。”

童天罡道:“哦?”

拾美郎道:“武林中很多人都知道,刀圣赵天仪晚年为风疾所苦,是因为一时服药不慎,被人偷偷下毒害死的。以此证彼,如果我拾美郎真有一部天禅奇书,今天恐怕就不会站在这儿说话了。”他望着童天罡,又加了句:“童帮主,你说是不是?”

童天罡呆立了片刻,忍耐显然已达极限。

最后,他终于以最大的勇气,问出了他一直想问而又不敢开口的一个问题:“你们是不是已救出了风月大娘?”

“这个问题,你该问自己。”

“为什么?”

“你应该先问你们七星帮是个什么样的组织?你手下的那些徒子徒孙,都是些什么样的货色?有谁真正在执行你这位童大帮主的命令?在贵帮数千帮徒中,谁在真正拥护你?你又能信任谁?”

拾美郎说到这儿,微微一笑,接着又说下去:“别人不说,像你们那位六星程总护法,便是最好的一个例子。童大帮主知不知道,如今他人在哪里?他为什么到现在还迟迟不现身出来?”

童天罡一愣,又惊又怒道:“原来——”

拾美郎微笑道:“不必惊慌,至少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人出卖你童大帮主。我这样举例,只是证明你的部属并非人人忠诚可靠。至于风月大娘柳姑娘能自地牢脱身,那只能归罪于贵帮的男女关系太随便,任何重要的任务,任何严厉的命令,都抵不过他们对肉欲的迷恋,对片刻欢愉的响往、追求!”

童天罡跺足切齿,喃喃地道:“丑人多作怪,一点也不错。事情果然坏在那两个烂货的手上。”

这时,前面大院子里的喝叱喊杀之声,一阵阵传送过来,如鬼哭神号,凄厉刺耳至极。

童天罡深深吸气,蓦地一声长啸,身形离地而起,拔风飞鼓如拔,七星刀带着一股闪闪蓝光,如离弦之箭,疾扑拾美郎。

长廊尽端,有道密门。

按下壁角一颗秘钮,密门缓缓移开,摸黑拾级而下,便是这座童家大院一间鲜为人知,专门收藏古董珍玩的暗房。

如今这间暗房里,也正进行一着一场战争。

姚氏已经近乎虚脱瘫痪了三次,但程大鹏仍没有罢手之意。

姚氏的彻底溃败,正是他愈战愈勇的精力泉源。

他们像两条巨蟒般,赤裸裸地紧紧纠缠在一起。

在这严寒的冬夜里,他们连棉被也不盖一条,垫在他们身底下的布褥,已经湿了好几大片。

程大鹏当然很累,但一股征服感带给他一种美不可言的舒畅。他从没有在别的女人身上获得过这种美妙的感觉。

他控制得很好,他希望这种感受能够延长,无穷无尽的继续延长下去。

在男人而言,这是一种无可替代的享受。

姚氏开始呻吟:“饶了我吧!好人,我真的不行了。”

这一声带来喘息的求告,突又使他疯狂起来。

一种赶尽杀绝的疯狂,一种奔向峰巅的疯狂,一种虽粉身碎骨而在所不惜的疯狂。

姚氏也起了疯狂的反应,她挣扎、扭动、紧贴、呓语。

“你——你这个骚货——”他突然咬牙闷吼,一口咬住她的肩头,脊背像虾子一样弓拱起来。在一阵震颤过去后,他长长吐出一口气,放松了自己。

然后,他们盖上被子,紧紧拥在一起。

在朦胧中,姚氏突然听到一阵压低嗓门,呼唤“程总”的声音。她轻轻推了程大鹏一把。

“程总,程总!”

程大鹏闭着眼皮,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显然懒得答应。他现在最需要的,大概便是痛痛快快的睡上一觉了。

“外面好像有人在喊你?”

“我听到了。”

“喊你这人是谁?”

“三星弟子司徒斌。”

“你不理他?”

“没那么多闲工夫。”

“如果他是奉了帮主的命令,有急事找你,你担当得起?”

“笑话!”

“什么笑话?”

“我一直在等着的,就是这一天。”程大鹏打了个呵欠,精神仿佛已恢复了不少:“你想想看,前面我有个舒舒服服的大房间,我为什么不带你到那里去,却将你带到这种地方来?”

“你知道今夜有事发生?”

“嗯!”

“你是故意躲开的?”

“嗯!”

“为什么?”

“想当帮主。”

姚氏像是吓了一大跳:“你说什么?”

“我已干了六年的总护法。”程大鹏又打了个呵欠:“现在,我已经有了自己的心腹,有了自己的势力,我为什么不能也弄个帮主干干?”

“童帮主会放过你?”

“他已经没有机会了!”

“为什么?”

六星总护法程大鹏阴恻恻的笑了:“天雷大侠拾美郎是个很令人头疼的人物,再加上丐帮金杖长老为助臂,童天罡今夜是死定了。”他又打了个呵欠:“我现在只担心一件事情!”

“什么事?”

“七星刀。”

“七星刀?”

“姓童的那把七星刀是无价之宝,我希望姓拾的小子,只取他的性命,而别带走了他的刀。”

姚氏想了一会,忽然道:“你当了帮主,打算如何安插留汉?”

“依你意思呢?”

“我不知道。”

“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不会亏待他。”程大鹏沉吟道:“我会找一处山明水秀的地方,为他造坟立碑,厚厚的多烧些纸钱,让他在阴间享用不尽。”

“你别故意唬人好不好?”

“我说的是真话。”他又将她紧紧的搂着,在她脸上轻咬了一口,道:“因为你太骚了,我实在少不了你这个骚货。我在总舵时,就听人谈起过你,但我一直不相信你真有别人说的那么好。”

“现在相信了是不是?”

“不但相信,而且发现你比别人说的还要好。”

“你这个死鬼,欺负了人家还乱嚼舌根子,真死心肝!”

她狠狠的拧了他一把,他身上疼得猛地一扭一抖。这种肌肤上微妙的磨擦,不期然又点燃了他的欲火。

“好宝贝,你乖,转过来……”

惨烈的战争,终于成为过去。

童家大院又回复了一片宁静。

像只出洞觅食的耗子,三星弟子司徒斌在黑暗中,沿着长廊,摸索前行。他踩着血水,跨越尸堆,穿过月洞门,又来到那座后偏院。

他是想回来向帮主童天罡作个交代,他已遵命找遍了整个大院前后各进,但却始终没见到程总护法的影子。

他很快的就找到了童天罡。童天罡倚坐在一株高大的树根下,整颗脑袋低垂胸前,业已气绝多时。

司徒斌轻轻叹了口气,并不感到如何意外。

他今夜见到的血和死尸太多了。

他自己的身上也有血,他自己也几乎变成一具死尸,太多太多的惊骇和惶恐,已使他的知觉近乎麻木。

帮主死了,两位堂主,七名护法,亦告全军覆没。几十位三星以下的弟子,一半陈尸当场,一半逃逸无踪。

而那位七星帮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六星总护法又告去向不明,他这名负了刀伤的三星弟子,面对这种残局,该如何自处?

“司徒……司徒……”书房中忽然传来一阵娇娇柔柔的呼唤声。

司徒斌一怔,这才蓦地忆起书房中尚有一位帮主的爱妾,他四下张望了一下,急急转身向书房走过去。

刚刚跨进门槛,一个娇小温软的肉体,便带着一股中人欲醉的幽香投进他的怀抱。

“别怕,五夫人,事情已经过去了。”他轻拍着她的香肩。

“帮主已经死了,我现在是谁的五夫人?”

爱娃抬起俏丽动人的面笼,脸上没有泪痕,甚至没有一丝惊惶之色,有的只是一片惹人怜爱,令人心动的妩媚。

司徒斌心情紊乱,手足无措:“帮主死了,七星帮基业仍在。”他呐呐道:“我们可以回去总舵……慢慢的……”

“慢慢的——怎样?”爱娃抱着他问,两人的嘴唇离不到一寸,她眼光中的眸神令他昏晕:“你是要我慢慢习惯下来,再去侍候别的男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我——”他心跳如雷,终于被她炽热的眼光所征服,突然紧紧搂住她的脖子,将自己发烫的嘴唇压在她软湿的嘴唇上。

第二天。

秃鹰程大鹏以飞鸽传书七星帮各舵,召集全帮四星以上弟子,前来太康分舵会议,处理善后。

并且宣称,这次天雷大侠拾美郎会合丐帮金杖长老,以及五结以上弟子数十人,大举围攻七星帮太康分舵。

帮主童天罡不幸力战身亡,最后赖他冒死击退来敌。

他现在以总护法的身份,驻节太康,主持大会,以便顺利的选出新帮主,以及重建太康分舵。

原来的太康分舵主童国栋,副分舵主冯留汉,虽然还活得好好的,但都被他列入了丧亡的名单内。

他从后院大厅的更衣室和地牢中救活秦氏姐妹和铁牛,两姐妹被分封为新的太康正副舵主,效忠的条件便是杀死童国栋和冯留汉。

迟早将被推选为新任七星帮主的程大鹏,宿愿获偿,踌躇满志之余,只有两件事,似乎不无遗憾。

第一件事是:他发现了童天罡的尸体,却没有找到那把七星宝刀。

第二件事是:他翻遍了所有尸体,也没有找到爱娃那个小女人。

他起意谋夺童天罡的帮主宝座,有一半的原因,就是为了这个女人,没想到大功告成后,这女人却不见了。

既然不见尸体,人当然还活着。

为了怕别人说闲话,他只好暂时隐忍下来,打算以后再慢慢设法探听。好在有了一个姚氏,短时间内,他是不会寂寞了。

朔风呼啸,大河冰封。

这是北国一年之中最冷的日子。

老奶奶身披狐裘,盘膝坐在铺了双层虎皮的暖炕上。炕前放着一个大火盆,盆上罩着铁架,架上温着酒菜。

两名伶俐的青衣女婢,轮流忙着为满脸油光和笑意的老奶奶挟菜斟酒。

老奶奶人虽生得干瘪瘦小,胃口却奇佳无比,酒量更是大得惊人。

她一日三餐,至少要吃上三笼包子、两副蹄膀、一只全鸡、三斤羊肉、半坛原封的汾酒。

老奶奶她一天在酒菜上的耗费,若是换了普通的俭朴人家,将足够两个月的生计而绰绰有余。

不过,这位老奶奶永远用不着为银钱方面的事情操心,因为她有个会赚钱而又孝顺的徒弟。

这位老奶奶,就是哈必贞。

自从那天离开青龙镇,她就被疯和尚带来这座精致的小庄院。

第二天,疯和尚替她买了两名女婢,雇了四个男仆,里里外外,一呼众喏,想什么有什么,生活舒适得就像活神仙一般。

疯和尚赶着她喊“师娘”,喊得比喊“亲娘”还“亲热”其实,疯和尚“拜”黑木涂油为“师”前后不超过十二个时辰,他的“师父”和“师娘”,根本没教过他一招半式。

哈必贞被安置在这座小庄院里,当作“老祖宗”“活神仙”般奉养着,疯和尚也从未提过希望传授武功的要求。

这使女老魔哈必贞非常感动,因为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若论真才实学,疯和尚的武功,至少要高出他们南天双毒两倍以上。

疯和尚并不在这座庄院里住,但每天至少要来一趟,来向师娘请安问好,查点饮食起居方面,有无欠缺不周之处。

大雪纷飞中,庭院雪地上忽然出现两个大男人。走在前面的是疯和尚薛人豪,后头跟着是名男仆。

那名男仆及门而止,沿有进去。

疯和尚升阶进了花厅,掀开斗蓬,卸下风衣,含笑走向暖炕。

“师娘好!”

“啊!人豪,雪这么大,你怎么跑来了?”

哈必贞笑逐颜开,又疼又爱,她从没问过他住在什么地方,以及为什么不和她住在一起。

“人豪,过来!”她拍拍炕头:“天气太冷了,你来喝一杯,驱驱寒气!”

疯和尚走过去在暖炕上坐下,一名女婢立即为他斟上一杯热酒。

疯和尚一口喝干了那杯酒,指指盆上的铁架,笑着问道:“师娘,徐大烧菜的手艺怎样?”

“好,好,烧得太好了!”哈必贞抹抹油嘴,不住点头,忽又微微皱眉,说道:“徐大烧菜的手艺是没有话说的了。只是吃来吃去,天天就是这么几样,叫人吃多了有点儿腻。”

疯和尚笑道:“人豪已经想到了这点,所以今天特别为师娘添了一道菜。”

“一道什么菜?”

“师娘猜猜看。”

“这叫师娘怎么猜得着?”

“是师娘一直想吃,而又无处可卖的一道菜。”

哈必贞眼中一亮道:“鱼?”

疯和尚笑道:“清蒸活水鲤!”

他随即向门外高声道:“老余,把菜盒子提进来!”

门口那名叫老余的男仆,提着一只扁方形木盒。

打开盒盖,正是一条足足有一尺来长,尚冒着腾腾热气;以冬笋、香菇、木耳、豆鼓、姜丝、碎肉作浇头,色香味俱全的清蒸大河鲤。

老余将鱼盘放在铁架上,提起木盒退出。

疯和尚递上一双筷子给哈必贞,微微笑道:“这是条公鲤鱼,鱼肚特别鲜美肥嫩,师娘尝尝看。”

哈必贞接下筷子,心情显得甚为激动,她没有忙着去挟鱼,却转过脸去,望着疯和尚,问道:“这种数九天气,河面上都结了厚冰,连凿子都凿不动,这条大鲤鱼,你是怎么弄上来的?”

疯和尚笑笑道:“师娘有没有听说过,二十四孝中卧冰求鲤的故事?”

哈必贞点点头。

疯和尚笑道:“人豪当然不会用那种笨法子。”

“你用的是什么法子?”

“我用的是钢钻子。”

“木匠用的那一种?”

“是的。”疯和尚点点头:“我用钻子在厚冰上钻成一圈圆形小洞,然后一脚蹬下去,冰块没入水底,水面上便会出现一个大洞。”

“鱼怎么抓?”

“用不着抓。”

“它会自己跳上来?”

“正是如此。”

“会有这种事?”

“这种事情,说起来很多人都不相信。”疯和尚笑道:“但是,事实上一点不假,我这条鲤鱼,就是这样来的。”

“只要冰上有洞口,鱼就会跳出水面。”

“有的时候,也得碰运气。第一个条件,必须这条河里有大鱼才行。其次,河水必须是流动的,水才会向上冒涌,鱼才会顺势而出。”

哈必贞用筷头拨出一截鱼肚肉,送进口里,细细品尝之下,果然鲜美无比。

她吩咐女婢也递给疯和尚一双筷子。

“味道真是太好了,人豪。”她拿筷子指点着:“来来,你也吃一点,这么大一条鱼,师娘一个人也吃不完。”

疯和尚点点头,举筷一起品尝。

师徒两,一边喝酒,一边吃鱼。

不消多久,便将一条两斤多重的大鲤鱼吃得只剩下一付鱼骨架。哈必贞酒足饭饱,露出一付心满意足的样子。

两名女婢,立即为师徒两倒茶装烟。

疯和尚道:“只要这个法子有效,师娘以后就不愁没鱼吃了。我明天另选一段河面,再去试试。”

哈必贞默默地吸了几口烟,忽然抬头道:“人豪,师娘有句话,一直想问又问不出口——你为什么要对师娘这么好?”

疯和尚肃凝视盆火,好半晌,才抬头轻轻叹了口气道:“我们中原有句古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父和师娘虽然没有传授人豪什么艺业,但名份已经定下来了。那天师父不慎失手,人豪救援不及,事后,愈想愈觉得心中歉疚难安,所以只好多多孝敬师娘,稍稍尽点人子的心意。”

哈必贞感动得热泪盈眶,她拭了一下眼角道:“人豪,你太好了。来年开春,师娘还真有点舍不得离开中原。”

“随师娘自己拿主意。”疯和尚垂下了眼皮,幽幽的道:“反正人豪为表示一点孝心,已把这座庄院买下来了。师娘无论要住多久,都不会有人干涉,师娘实在想走,人豪也没有办法。”

哈必贞又拭了一下眼角道:“买下这座庄院,要不少银子吧?”

疯和尚道:“银子多少,都是小事情。人豪一身武功不是白练的,等师娘生活安定下来以来,人豪自会出去想办法。”

哈必贞皱了一下眉头道:“你的武功,师娘清楚……不过,江湖路险,防不胜防,你师父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假如你出门只是为了银子的事情,这点师娘倒可以替你解决,你就不必出去了……”

疯和尚摇摇头,正容道:“师娘这就错了。俗语说得好:有了银子,天下去得。如果要师娘拿出银子来自己养活自己,您叫我这个做徒弟的,颜面往何处搁?还谈什么孝心奉养呢?”

哈必贞叹了口气道:“师娘这一大把年纪,来日屈指可数,留着一大堆银子,又有什么用?”

疯和尚道:“师娘可以先回一趟故乡,把积蓄送回去,然后再回这儿,安安逸逸的颐养天年。”

哈必贞苦笑道:“送回去?送给谁?我自己生活在中原,为什么要把大笔财富送到那种有银子也无处花的荒凉山区?”

疯和尚沉吟道:“这个……”

哈必贞探手入怀,从贴身口袋里摸出一个纸封套交给疯和尚,缓缓道:“这是你师父收藏的那五千两黄金的地点和草图,你去按址取来,付清了这儿的房价,剩下来的,就由你自由支配。”

疯和尚拿着封套,有点犹豫地道:“师娘,这样不太妥当吧?”

哈必贞道:“什么地方不妥当?”

疯和尚道:“师娘一个人,吃穿有限,这样一大笔数目,全交在人豪手里,人豪如何承担得起?”

哈必贞道:“你师父死了,就剩下师娘一个人,你是师娘唯一的亲人,师娘的财产不交给你又该交谁?”

疯和尚收下了那个封套,显得很感动。

他转身吩咐侍立在一旁的女婢道:“示灶下叫徐大再弄几样菜肴来,我跟老奶奶还要喝几杯。”

可怜的哈必贞这个老苗子,她虽然懂得“江湖险恶,防不胜防”,却不晓得中原武林道上,最凶险也最令人防不胜防的一号人物,其实就是她身边的这名“爱徒”——疯和尚薛人豪这家伙。

她怀疑疯和尚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这表示她并非完全没有一点心机。但是,她经不起疯和尚的甜言蜜语和一流做工,最后还是心甘情愿的交出了那五千两黄金。

交出了黄金,等于交出了她的老命。

都是一条清蒸鲤鱼害了她。

好像曾经有人说过:“天下没有白吃的鲤鱼!”

第二天,疯和尚以优厚的遣散费遣散了两名女婢和四名男仆。

他只向他们说:“老奶奶思乡心切,回苗疆去了。”

是的,老奶奶回去了,不是回苗疆,是回姥姥家,一去永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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