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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常玉岚深入终南

常三公子骑在纪无情留下的马上,缓髻而行。

从那两前两后的黑衣刀童身上,仿佛纪无情的影子并未离去,心中再也抹不去故友情深的无尽怀念。

纪无情一代武林世家,绝世年轻高手,而今竟然身染无药可医的奇毒,昔日的豪情壮志,消磨于一夕风流之中。

现在,又面临家庭变故,此番悄然赶回,形单影只,凄凉之状可想而知。

从纪无情的遭遇,常三公子不由想到了自己。

骏马美婢,遨游于名山大川,何等的逍遥自在。

而今日沦落到受人驱策,虽然自己比纪无情有一个中毒与未中毒的差别,然而,几面做人的滋味,完全失去了往日潇洒飘逸随心所欲的自由,陷入处处小心,连一言半语也担心露了马脚的虚伪做作,造成的心灵落寞,甚至比纪无情还要痛苦。

一叶知秋。

从丐帮的事件,料想自己的名声,在武林之中,一定传言得非常狼藉,对未来的金陵常家,当然有不利的影响。

最使常三公子自己无法解释的一个最大疑问,就是:是什么力量使自己陷于泥沼而不能自拔?

蓝秀!

心随意动,一念想到蓝秀,常三公子的双目之中,闪放出一种异样的光芒,脸上微微发热,霞发双颊,嘴内觉得发干,通身有说不出的异样感觉。

“难道我真的为了蓝秀?她真的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她真的令人一见难忘?她……她……”

常三公子奇怪的是自己的变化。

原来对于美色当前毫不动心,美人在抱无动于衷的性情,为什么不能抗拒蓝秀那种说不出来的魅力呢?

他真的想不通!

最后,他无可奈何地想出—项不算理由的理由,那就是“缘分”。

缘分?一个看不见摸不到的抽象名词,就这样把常三公子给牢牢套住,拉进了江湖的旋涡之中。

此时,彩霞满天,归鸦数点。

落口的余晖,洒满了终南山的古道,沿着山涧,无数株枫树,血红的枫叶,像是一幅豪华的大地毡,映目生辉。

挥鞭驭车的莲儿,娇声喊道:“公子,这里近水倚山,枫红如火,我们就歇下明天再赶路吧!”

终南山,常三公子是曾经来过的。

“妙手回春”丁定一是住在盘龙谷深处的“锄药草堂”,约莫着尚有一天路程。

因此,常三公子漫声应道:“好吧!”

莲儿闻言,喜形于色,长鞭迎风—甩,勒住马缰一跃下车。

她是常三公子最得宠的人,自己也以为深深了解公子的性情,投其所好地选择在枫叶红如二月花的山隈水涯住下,一定能使公子饱览山光水色,消除旅途劳顿。

其实,她哪知常三公子内心真正的忧愁,乃是游山玩水不可忘怀的。

莲儿跟随常三公子闯荡江湖已非一日,因此,篷车之内早已随带着荒山宿营的一应之物。

众人七手八脚架好营帐,准备食物。

翠玉私下已瞧出常三公子心事重重,见他独对夕阳,那般落寞的神情,走近了去,低声道:“公子,你在想些什么?”

常三公子谈谈一笑道:“我在想……想百花夫人既在司马山庄安置了茉莉姑娘,要取司马长风的性命,应该易如反掌,方法甚多,为什么要派我们去做没把握的事?”

翠玉叹了口气道:“百花门野心勃勃,意欲独霸武林,公子乃是聪明绝顶的人,难道还想不出其中道理吗?”

常三公子道:“道理何在?”

“一石数鸟。”

“一石数鸟?是哪数鸟?”

“要引起武林各门派互相残杀!”

“她可以渔翁得利?”

“要收揽像公子这种少年高手,以为她用。”

“造成众矢之的,断了我的退路,对不对?”

翠玉连连点头。

常三公子咬牙道:“好恶毒的手段。”

翠玉又道:“还有一事,可能是公子想不到的。”

“哦!翠玉,你知道?”

翠玉道:“百花夫人除了不择手段,来拉拢少年高手之外,也四下网罗美女,并且是多多益善。”

“美女?”常三公子真的不解:“哦!我明白了,供做她散布奇毒之用,像对付纪无情与我一样。”

不料翠玉摇摇头道:“这只是理由的一小部分,最大的用意,是百花夫人要以美色代替武力,用美的诱惑代替武功修为,她要以美女的魅力,统治天下武林,控制住整个江湖!”

常三公子大感震惊。

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想法。

武林中人,任谁也没想到要以“美女的魅力”来统治江湖。

假若在常三公子没遇到蓝秀之前,任何人说出这个奇妙的构想,他都不会相信,也不会去听。

现在,他不但相信,而且认为这是绝对可能的,那将比武林中任何功夫都具有威力,比任何方法都要厉害千万倍。

因为,世界上任何男人,都会在女性的魅力之下屈服,除非你没遇到你心目中认为满意的女人。

这是人性的弱点。

谁能掌握到人性的弱点,谁就会成功。

翠玉见常玉岚久久不语,不由道:“公子,你在想什么?”

常三公子这才回过意来,笑笑道:“亏她想得出,这实在是着厉害的一步棋。”

他想起了自己与翠玉的一段事。

实在的,翠玉也不是一般俗脂庸粉,怎奈常三公子经常生活在脂粉堆里,加上眼光特高,所以才能避免中毒。

最重要的一点,是常三公子是在见到蓝秀之后,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否则,人与生俱来的那点野性,可能也会爆发。

翠玉不明白常三公子在想些什么,因此,她幽幽地道:“公子对我是否还有什么疑惑之处?”

常三公子忙说道:“这是从何说起?翠玉,你冒着生命的危险,对我可说是恩人,我疑惑什么?”

“近些天我们连一句话都没说!”

“你寂寞?”

“有四个姐姐陪伴,并不寂寞,我只是有些话要跟你说!”

“哦!”

翠玉张口欲言又止。

常三公子道:“现在身在荒郊,你可以大胆的讲,放心的讲!”

翠玉习惯的四下看看,才道:“有人盯着我们已经追踪下来了。”

常三公子不由人惊道:“啊!谁?”

“当然是百花门的人!”翠玉压低声音道:“将计就计,索兴点明,你就说是要斩草除根,先找司马山庄的下一代,对于来人,你千万别杀他!”

“找少庄主司马骏?”

“对!”

“好……”

“瞧见没有,山涧芦苇之中的两条人影。”

果然,常三公子原先是背对山涧,经翠玉提醒,凝神望去,已隐隐看出了伏在草丛中的两个人影。

于是,低声对翠玉道:“我先发制人!”

话声才落,坐姿不变,双肩提时,人已向山涧射去。

快如电掣,迅若风雷。

埋伏之人也不是弱者,一见常玉岚弹身向山涧飞来,便知行藏已经败露,两人四掌相接,用力推拍,借势左右弹开,跃出三丈外。

常三公子人在空中,一时无法折身转式,双脚落实,故作不知地喝道:“鬼鬼祟祟意欲何为?”

两人并未逃跑,因为他们深知逃不出常玉岚快速身法和一流轻功。

因此,一齐向前,含笑拱手道:“属下花狈马堂、青狼赵明,见过公子!”

常三公于朗声一笑道:“哈哈原来是狼狈双绝,常某早已闻名。”

“狼狈双绝”齐声道:“多谢公子夸奖!”

常三公子料不到在江湖上恶名昭彰的“狼狈双绝”也已投入百花门,此时不宜揭穿,心中暗暗冷笑。

于是,沉声道:“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二位一路跟踪,却是为何?”

青狼赵明颇为得意地道:“现在我们兄弟可不能说是与你常三公子井水下犯河水了!”

“对!”花狈马堂阴沉一笑,接着道:“我兄弟俩现在是百花门的外堂执事,专门四下打探。”

常三公子心中暗暗骂了—声:“败类”,但是,表面上却疑惑的追问道:“门主为何未曾提起?”

赵明口沫横飞,一副得意忘形的神情道:“我兄弟的行动秘密。”

马堂摇头晃脑地道:“现在就是奉门主之命,跟随公干,暗暗的保护!”

常玉岚心中虽然十分压恶这二人的那副嘴脸,但还是强捺怒火道:“既然如此,你们来得正好,我有一个口信,劳驾上报门主。”

两人一听,忙道:“请吩咐!”

常三公子故作神秘,凑近二人耳畔,低声道:“快去上报夫人,司马长风身负严重内伤,我现在一方面要以代他求药为掩护,借机好接近他,等时间成熟定能完成任务,二则要追查司马骏的下落,斩草除根!”

赵明、马堂果然十分认真地听着。

他们心中十分得意,不觉形之于色。

因为这是天大的秘密,一则证明常三公子把自己当成心腹看待,二则可以面见百花夫人,说不定会提升自己在百花门的地位。

常三公子用一虚一实的消息,要借“狼狈双绝”之口,稳住百花夫人之心,同时也可以达到甩开二人追踪的目的。

眼看着双绝得意的神情,心中暗暗好笑,面上却神情凝重地道:“事关重大,务必亲自向门主禀报,快去吧!”

“狼狈双绝”应声道:“公子放心!”

几个纵跃,已隐没入黄昏冷雾山岚之中。

常三公子不由冷冷一笑。

笑声,在山谷中回荡,厉久不绝。

盘龙谷,在终南山深处。

锄草药堂又在盘龙谷的深处。

白云掩映,红叶飞霞,俨然如世外桃源。

“妙手回春”丁定一布衣竹笠,手持藤杖迎风而立,拦在竹篱柴扉之前,不疾不徐地道:“贤侄,以老朽与令尊大人的交情,你远自江南而来,我应倒履而迎,以上宾之礼款待故人之子,但是,盘龙谷乃是清净之地,实在不便留客!”

常玉岚一时愣在当场,脸上红齐耳根,嗫嚅地道:“老伯,冒昧拜访,实有不得已的苦衷,容小侄慢慢告禀!”

丁定一十分坚决地道:“蜗居锄草药堂,实在不堪招待贤侄等一行,改口亲到金陵,向贵府告罪!”

常三公子正待请求。

莲儿却抢着说道:“丁老爷子,两年之前,你老人家到我们金陵,我们老爷是怎么款待你的?”

丁定一并不以为忤,笑道:“姑娘责备得极是,怎奈此一时也,彼一时也,这里怎比得上金陵常府!”

莲儿乃是常家的宠婢,在金陵常家,如同一个女婢的总管。

常氏老夫妇所以派她随同自己爱子出游,也是因为她善解人意,口齿伶俐,遇事精明能干。

所以,她仍辩道:“丁老爷子,深山荒野,你不收留,难道你要我们公子餐风宿露,再说,锄草药堂一连五进,莫说我们这几个人,再来八十一百也住得下呀!”

常三公子眼见莲儿情急之下语语进逼,忙喝道:“莲儿,不得无礼!”

恰在这时,竹篱背后,一声娇唤道:“丁二伯!”一条娇小的人影连蹦带跳地跑了过来。

常三公子不由微微一愣,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口叫丁二伯跑过来的,原来是个红衣少女。

常三公子所见过的少女不在少数,怎奈这红衣少女长得太像那个神秘莫测的桃花仙子蓝秀了。

要不是她的神态较为活泼天真,又似平年龄稍为小两三岁,可说毫无分别。

即使如此,若是她同蓝秀站在一起,衣着相同,常三公子自己也分不出谁是真,准是假来。

她,简直是蓝秀的影子。

这就是常三公子目瞪口呆愣在那里的原因。

“妙手回春”丁定一见了红衣少女,不由双眉紧皱,连声道:“蕙姑娘,你怎么一个人跑来了?”

名叫蕙姑娘的少女,先不回答丁定一的话,睁着一对滴溜溜仿佛会说话的眼睛,望着常三公子等一大群人,天真地拍手叫起来:“哎哟!好多人!好好玩,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丁二伯,他们是你的朋友吗?”

丁定一苦笑道:“是!是的。”

蕙姑娘更加欢喜地跳起来道:“这可好了,我有人陪着玩了。”

丁定一道:“不要胡闹,他们马上就会走的!”

蕙姑娘一听,立刻把小嘴噘起来,一副要哭的样子。

她拉着丁定一的手,用力摇动,口中叫道:“丁二伯,叫他们不要走!快嘛!快叫他们不要走!”

鬼灵精的莲儿会心一笑,忽然上前一步,拉着蕙姑娘十分亲切的道:“哟!蕙姑娘,你好美,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姑娘。。

蕙姑娘本来要哭,闻言脸上又满是笑容,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了!”

“那,你们就不要走呀?”

莲儿生恐她的“诡计”落空,不等丁定一开口,接着又道:“不是我们要走,是你二伯不留我们!”

这一招果然有效。

蕙姑娘仰脸望丁定一道:“二伯,是真的吗?”

丁定一哼了声道:“不是不留,是不方便!”

谁知,蕙姑娘双眼一翻,对着莲儿笑道:“不要紧,丁二伯不留你们,到我们家里去住好了!”

“蕙儿!…丁定一万分焦急,一手拉过蕙姑娘,口中大声道:“不要胡闹,你爹知道会罚你的!”

蕙姑娘把头摇得像花郎鼓,洋洋自得地娇笑道:“才不会呢,我爹说,他以前呀!最好客了。”

久久不发一言的常三公子,也乘机插上一嘴道:“丁老伯,既然你这里不便留侄等一行,必有难言之隐,那小侄等就到这位蕙姑娘家里借宿一宵,明天再作打算!”

丁定一闻言,面包一正道:“万万行不得,蕙姑娘的爹是不见客的。”

蕙姑娘可真急了,连连跺脚道:“不!不!”

丁定一长长一叹道:“歪缠!歪缠!”他略一思索又道:“好吧!

常贤侄,算我认了,你们到西厢房安顿下来吧!”

蕙姑娘喜得小嘴合不拢来,大叫道:“丁二伯真好!”

常三公子也忙着拱手一揖道:“多谢世伯!”

丁定一叹了一口长气,对着蕙姑娘道:“我真拿你没办法,半天云里冒出你这个丫头,把我的主意都打消了,你来干什么?”

蕙姑娘调皮地道:“我爹叫我来请二伯去吃洗翠潭刚钓上来的鲤鱼。”

“这会我哪有功夫去吃鱼?”

“我知道,我去告诉爹,就说伯伯家来了一大堆客人。”

她说完又偏过头来,对常三公子做了一个鬼脸,舌头猛然伸出口外,转身跑去,一双小辫子摇呀摇的,脚下好快。

丁定一这才对常三公子道:“我这儿只有我一个孤老头子,可没法招呼,让她们住进西厢,你随我来!”

常三公子应了声“是”,随在丁定一后面。亦步亦趋地向后进走去。

这是“锄药草堂”的最后一进,左首荷池的莲叶已残,右首假山上苔藓泛紫,只有几排“药圃”,还开着些说不出名的小花。

丁定一进了精致的小房,面色凝重先坐在竹椅之上,指着对面的椅子道:“贤侄,先坐下。”

常三公干聪明绝顶,一见丁定一的脸色,心知必有重大事故发生。

先前丁定一拒绝留客,已经事出异常,因为丁、常两家的交情,甚为深厚,常三公子之所以贸然自告奋勇来替司马长风求药,自凉颇有把握。

何况,“一剑擎天”司马长风,乃是武林至尊,人人崇敬的名门正派一代宗师,当然更没问题。

不料丁定一会有意料之外的反应。

常三公子落座之后,迫不及待地道:“丁老伯,拒绝小侄进入锄药草堂,不知是为了何故!”

丁定一未答,先摇摇头,手持短髯道:“贤侄,你的人没到,仇家已到,难道还要问我理由吗?”

此言一出,常三公子大出意外,几乎一惊而起,忙道:“仇家?丁世伯,我的仇家到盘龙谷来?这,这是不可能的事。”

丁定一面有不悦之色道:“难道我这个做伯伯的还骗你不成?”

“小侄不是这意思,只是……”

“金陵常家也算武林正宗,武当一脉名列八大门派,你究竟为了何事,逼得铁拂道长找我来要你父出面?”

铁拂道长乃是武当现任掌门,在江湖上可是响当当的金字招牌,竟然亲自出面,找上常家知交,此乃武当一门守着江湖的规矩。

凡是名门下派,讲究的是理直气壮,即使万不得已要在刀剑上见真章,也一定要师出有名,先礼后兵。

铁拂道长不直接找上金陵,兴师问罪,其理由也在此,免得引得兵连祸结,惹起武林牵涉太广的纠纷。

丁定一见常三公子隐入沉思之中,又加重语气道:“武当一派明来明去却也罢了,另外有人留刀寄柬,也是对着你而来,又是什么来路?”

常三公子更加吃惊道:“留刀寄柬?”

丁定一顺手在桌下取出—柄五寸左右寒芒闪射,似匕首非匕首,似短剑非短剑的兵器来,扬了扬道:“喏!这是刀,还有柬!”

说着,又从一大叠药书之中,取出张两寸来宽,七寸长短的红纸小柬。

常三公子接过,但见小柬上写着——

“金陵常家不肖子,

沦为武林一邪魔。

江湖败类人可诛,

莫使血腥污山河。”

常三公子如坠五里烟雾之中。

这究竟是准呢?为何要散布这恶毒的谣言,最重要的是盘龙谷锄药草堂。并非武林宗派,丁定一虽与武林中人有亲密的往来,并没有参与江湖恩怨。

而竟然被铁拂道长找上门于先,又有人寄柬留刀于后,其余武林帮派,必然也有同样情形。

今后金陵常家的门风固然是百门莫辩,而常玉岚以后更是四面楚歌,到处碰壁,危险是可以想象的。

他一再地复诵柬上的字句,不解地问道:“丁世伯,这寄柬留刀之人,足明来还是暗来?”

“半明半暗。”

“半明半暗?什么意思?”

“他能进入锄药草生寸草不惊,寄柬留刀之后,当然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一走了之,可是,他故意冷笑一声,惊醒老夫,惊鸿一瞥之后,他才施展上乘轻功离去。”

“伯父可曾看清那人的模样?”

“—身烈火般血红衣裤,脸上也套着赤焰面罩,高挑身材,轻功火候不凡!贤侄,想必你会知道他是哪一路的!”

常三公子茫然摇头道:“小侄实在不知!”

但是,他想起了在开封城王掌柜之死,莲儿曾说她见到击死王掌柜的人,不正是通身红衣,面套血红头套吗?

王掌柜乃是百花门中的暗桩,遭了毒手,又证明不是受“门规”的制裁,红衣人当然不是百花门中的人。

常玉岚自出江湖,除下在情不得已之下与武当正面冲突,还有与丐帮的一场误会,并未与任何人结下梁子。

再说,以常玉岚对江湖之事所知之多,记忆中并无“红衣人”的传闻。

这是一个谜。

而又是常玉岚必须揭开的一个谜。

因此,他望着满股疑云的丁定一道:“不管知与不知,此人既然点明了要找小侄,小侄也只好认了。”

丁定一闻言道:“如此说来,你是知道是谁干的了?”

常二公子苦苦一笑道:“武林没有长期的朋友,江湖没有永远的秘密,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小侄不才,自会了结!”

丁定一道:“江湖险恶,贤侄应该立刻回转金陵,令尊大人必有独到的见解!”

他当然不明白现在的常玉岚,已是身不由己,哪能把灾祸带回金陵。

常三公子漫声应道:“多谢世伯,小侄此来是向世伯求一帖妙药,料不到有仇家先我而来,累及清静的锚药草堂,小侄罪该万死!”

丁定一道:“求药?谁病了?”

常三公子已无心在此停留,也不愿多作解释,只道:“一帖解毒之药,如蒙伯父惠允赐给,小侄立刻离开盘龙谷。”

“谁中了毒?什么毒?”

“中毒的是一剑擎天司马长风。”

丁定一大惊道:“司马山庄的司马长风?”

“对!”

“他中了什么毒?”

“血魔掌。”

不料,此言一出,丁定一收起先前吃惊的神色,仰面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常三公子一见,不由愣住了,道:“世伯为何如此大笑?难道说,司马老庄主与你有何深仇大恨?”

丁定一收敛狂笑,脸上仍保留着冷冷的笑容道:“我并非幸灾乐祸,希望司马长风毒发身亡,我只笑你贤侄千里迢迢来寻我丁老头开心!”

“伯父,此话从何说起?”

丁定一神色一正道:“贤侄,你忘了,司马长风本身就精通岐黄之术,医道与丁某乃是伯仲之间。”

一言提醒了常三公子,司马长风的高明医术,乃是武林皆知,常玉岚也知之甚详。

但常玉岚略略一愣之后,又分辩道:“一则血魔掌伤,是在背后,二则可能是对解除血魔掌缺少药方,因此……”

丁定一右手一杨,阻止他说下去,道:“武功修为,老朽可能不及你,医伤疗毒治病用药,你可比不得老朽了!哈哈……”

常玉岚脸上有些发热,忙道:“小子无知,请老伯指教!”

丁定一这才正色道:“外伤看伤口,内毒问脉息,与毒伤何处完全无关,医家重在问切,此为人尽皆知之理。

“再说解毒祛毒,药理则一,百毒百解药物,本草纲目载之甚详,除此之外别无任何灵丹妙药。

“武家内功修为,亦可分解奇毒,但凭个人修为,司马长风为武林顶尖人物,此何侍老朽多言?”

常二公子只有唯唯的分儿。

因为丁定一之言,乃是至理的解说,清楚的判断。

丁定一停了一下,探着身子接近常玉岚,压低声音道:“贤侄,据老朽所知,血魔掌乃是一种硬桥硬马全凭元气所聚的阳刚力道,足以震碎人的内腑五脏,但是绝对没有你所说的奇毒呀?”

一席话说得常三公子目瞪口呆,脸卜红一阵白一阵,木鸡一般的坐在竹椅上,半响像停止了呼吸。

丁定一见常玉岚像斗败的公鸡,不由大笑道:“若不是贤侄你开我这老伯伯的玩笑,就是你被别人蒙住。此事从长计议吧!天色不早,你回西厢歇着,有事明天再谈!”

“多谢伯父指教,小侄明天就回开封……”

“不必急在一时,明天再定行止也还不迟,西厢有柴有米,没有海味,山珍甚多,你们自行举炊,我要到洗翠潭吃活鲤鱼去了!”

他似乎习惯地朗朗而笑,笑声有如鹤鸣清澈爽朗,那分飘逸,并非浊世争权夺利之人所能比拟的。

常三公子回到西厢,已是掌灯时分。

莲儿等俱已安排好了,摆出满桌的菜肴,加上所带食物,还有山西汾酒。

常三公子哪里有心用饭,一面有—口无一门的独酌,一面暗暗嘀咕。

丁定一说的不错,血魔掌乃是极为霸道的阳刚功夫。由于它发掌贯足了功力,所以即使没有直接按实,也能血凝气结,所以才有血红掌印,并无毒性。

自己在常家的档案之中,原曾见过有关血魔的记载,在司马山庄竟然没有想到,而现在经丁定一这一提,才恍然大悟。

司马长风为何要说中了奇毒呢?

他是欺骗吗?为何要欺骗呢?

以司马山庄的武林声势,一剑擎天的江湖地位。被人硬拍一掌,并不是光荣的事,他受伤难道全是假的?

最使常玉岚想不通的,是那寄柬留刀的红衣人。

红衣人一再出现。是为何而来?

若是为了常玉岚而来,为何不直接面对面地解决呢?

此时,常玉岚举杯独酌,不由又想起黑衣无情刀纪无情来,纪家到底发生了何事?如今三天之约过了多时,应该追到盘龙谷来了。

还有,丁定一拒绝留客,一定是有所顾忌,他顾忌什么呢?

为什么在那名叫蕙姑娘的一吵一闹,丁定一又改变了初衷,开门迎客,让自己一行等住了下来?

想到蕙姑娘,常玉岚不由眼睛一亮。

她太像蓝秀了。

蓝秀,使人动心,使人打心底迷恋的姑娘,脉脉含羞的倩影,仿佛就站立在眼前,那么真,那么切……

常玉岚似乎忘了形,痴痴地举杯道:“常某敬你一杯!”

“你敬我,我从来不喝酒呀?”娇声来自门外。

几乎使常玉岚倒退三步,丽影闪动,果然是那熟悉的美丽倩影跨进门来。

常玉岚魂不守舍地道:“蓝姑娘!”

“噫!你怎么知道我姓南?”

说话的语气爽朗娇憨,这是与蓝秀的冷艳完全不同,常三公子揉揉眼睛,暗道了声:“惭愧!”

原来是适才在锄药草堂外,对丁定一撒娇的蕙姑娘。

这时,她一双滴溜溜转动不停的大眼睛,正盯着常三公子的脸上,等着常三公子回答她的话。

常三公子忙放卜酒杯,笑道:“哦!原来是蕙姑娘,恕我冒失!”

蕙姑娘咬着下唇,露出上面的一排白牙,扬扬眉头,追问道:“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话呢?”

“因为蕙姑娘很像一个人……”

“是她像我,还是我像她?”

“这并没什么不同。”

“她也姓南?”

“是!蓝颜色的蓝,因为蓝是一种沉静的美。”

·那就不对了,我是姓东西南北的南,我们就不一样了!”

“没什么不对呀,我是说你们的外貌像极了……”

“要是真的,我想见见她,她很美吗?”

“美,同蕙姑娘一样美。”

“我不信!”蕙姑娘娇嗔地道:“既然知道我姓南,为什么还叫我蕙姑娘,蕙儿是我的闺名,是给我爹同丁二伯叫的。”

常二公子忙改口道:“哦!是,该叫南姑娘!”

蕙姑娘喜道:“你是第一个叫我南姑娘的人,别忘了啊!”

“忘不了!忘不了!”

“走!我爹要我来叫你呢!我差点忘了……”

“你爹?”

“是呀!还有丁二伯,叫你去吃鲤鱼,喝竹叶青。”

她不容分说。拉起常三公子就向外走。

出了锄药草堂,南蕙一面走,一面道:“听丁二伯说,你是金陵常家这一代的高手,料必功力不错?”

常三公子心中好笑,但口中却道:“这是他老人家夸奖,我小辈后学,哪当得起高手二字。”

南蕙似乎不以为然,气鼓鼓的道:“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有什么好谦虚的。”

忽然,她又道:“这样,我跑你追,就知道谁快谁慢!”

也不等常玉岚回话,展颜一笑道:“快啊……”

真的一腾,衣袂震动,人已在五七丈外。

常玉岚不想施展轻功,已不可能,毫不怠慢追了上去。

一红一白的身影,在夜幕初起,山色迷漳中风驰电掣,直向谷底深处射去,流星赶月一般,全是上乘身法,绝世轻功。

常玉岚是武林世家,加上江湖历练,轻身功夫虽未登峰造极,但也非一般泛泛之辈所能望其项背,称得上一流高手。

先前尚以为南蕙是童心未泯,出于嬉戏的比比快慢,一心想逗她欢喜,存着不超过她的念头,故意落后两二丈。

不料,三两个起纵,才看出南蕙不但身法轻巧,而且借势用力竟然是玄妙莫测,举手投足之间,更是纹风不惊。

像一缕轻烟,穿梭在林木草丛,转眼间,将常玉岚抛在十余丈外。

常玉岚大出意外,哪敢怠慢,施展全力追踪不舍。

饶是如此,两下相距,也有三四丈之遥。

此时,一阵如同万马奔腾的雷鸣之声震耳响起。

南蕙突然。收势子,俏立在一块硕大的巨石之上,向常三公子招招手,压低嗓门道:“不行了!我爹不准我施展功夫,还好,我没敢用全力,所以既没出汗,也没气喘,不然呀!又得挨骂。”

对于南蕙,在常玉岚的心目中,先前以为她是个十分受宠爱而又任性的小姑娘。

虽然,意料之中,她必然也是个江湖武林人女儿,住在崇山峻岭,幽谷深山之中,谅会随着家人练武,不料她的武功竟不在一般高手之下。

所以,他将大拇指一竖道:“南姑娘,你这身功夫实在了不起!”

南蕙喜形于色道:“真的?等下见了我爹,可别提我会武功的事。”

转过山角。

轰雷之声更火!

三面断崖,中间的松柏掩映之处,垂落丈余宽一道飞瀑,从望不见水源的浓荫中倾泻而下,势如万马奔腾。

瀑布泄落处,抛珠溅玉,形成一道碧绿的深潭。

潭的四周苍苔如洗,滕萝散布,一片翠绿,沁人心脾,如镜的水面,也像一片透明的翡翠,被瀑布冲溅的水花,引起阵阵涟漪。

距潭水约莫丈余远近,一块其大无比的巨石,就着巨石的形状,搭着一座小屋,说它是小屋,也是数丈宽广,而且还隔成前后两进,十分精致。

左首,坐的正是“妙手回春”丁定一。

右首,坐着一位白发披肩,身披古铜大氅的老者,那老者面如枯木,络腮渗花短须,手持丈余长的钓竿,正在垂钓。

南蕙伸出一个指头,向红唇上一比,对常玉岚道:“嘘!不要动,我爹在钓鱼,他最恨别人惊跑了上钩的鱼儿!”

常二公子暗暗觉得好笑,但他知道一些江湖异人,大都有特殊性格,连忙放轻脚步,蹑足静声。

不料,垂钓老者已徐徐道:“蕙儿,客人来了还不快请!”

常三公子闻言,紧走几步,恭身垂手道:“晚辈常玉岚”见过前辈!”

那白发老者收起鱼竿,冷漠地道:“免了吧!”

常玉岚这才转向丁定一道:“侄儿见过丁世伯。”

丁定一含笑道:“贤侄免礼,来!我替你引见,这位是南天雷前辈,我的好友,你也叫他伯伯吧!”

常玉岚又拱手齐额道:“南老伯!”

这时,面对面,常玉岚不由心中一凛。

因为,先前那白发老者眼睛以睁还闭,此时,但见他双目炯炯发光如同电射,枯木似的脸上。奸像浮出一层金红光彩,令人不敢逼视。

白发老者疑视着常玉岚,半晌,才道:“坐吧!”

丁定一抚须笑着道:“老兄弟,我这位常贤侄不仅是武林世家,而且少年英俊。算得人中之龙吧?”

白发老者依然十分冷漠,脸上的奇异光彩,也已收敛起来,恢复了平静之态,道:“人品一等,功力只怕未必!”

南蕙闻言插嘴道:“爹!人家的轻功可好得很呀!”

南天雷仰天一笑道:“哈哈!哦!你是怎么知道的?”

南蕙自知说漏了嘴,忙道:“人家!人家是从他走路的时候看出来的嘛!”

“不是你找他比脚程试出来的吧!”

南蕙小嘴一蹶,突然扑向南天雷怀中,撤娇地叫道:“人家怕你跟丁二伯等急了,才加快脚步的嘛!”

就在他们父女一问一答之间,常玉岚也在沉思。

然而,任常三公子搜尽枯肠,也想不起来,武林中有这么一个人叫南天雷。

按说,从南蕙一身功夫看来,一定是家学渊源,推断南天雷的功力修为,也必是顶尖人物,为何从没听说,也没记载呢?

这时,南天雷道:“听丁兄说,常少侠你是从司马山庄来,又听说你亲眼看到司马长风身中血魔掌,可是真的!”

常三公子忙道:“正是如此!”

南天雷淡淡一笑,脸上有一层不屑的意味,口中道:“你相信血魔掌含有剧毒?”

“这……”他望望身旁的丁定一,只好道:“司马老庄主是这么说的,他还托我来向丁世伯讨一帖解毒药,希望暂时止住毒性。让他多活十天半月。”

“哼!”南天雷冷哼道:“既然要死,何在乎那十天半月?”

“因为江湖传说,血魔重现,为了挽救武林浩劫,司马老庄主要在临死之前纠合武林同道,防止血魔带来的腥风血雨。”

“啊——”

南天雷似乎满腔怒火,“啊”了一声,顿时目露寒光,脸泛异彩,先前初见常玉岚的神情,又重现出来。

丁定一也看在眼内,忙道:“酒菜都冷了,鱼恐怕要有腥味!

老兄弟,咱们来干一杯吧!”

说着,暗暗向常玉岚施了个眼色,笑道:“常贤侄,你还没敬南伯伯酒呢!”

常玉岚知道丁定一这是要把话岔开,可能是这位南天雷遇见了喜、怒、哀、乐的激动,都会有异样的神色。

生恐不欢而散,常玉岚闻言忙举起面前已斟满了的酒杯,离座站起道:“晚辈敬南老伯!”

南天雷也不答话,抓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又道:“常少侠,你可知道司马山庄有一项秘密,就是以密室为中心的地下机关?”

常玉岚心中暗晴奇怪。

因为司马山庄的地下机关,据司马长风说乃是天大的秘密,南天雷是怎么会知道的?

他在想,既然他知道,就不必瞒了,便道:“不但知道,而且晚辈蒙老庄主不弃,还带着从秘道进出一趟!”

这一次奇怪的该是南天雷了。

他闭目凝神,好像老僧入定。

片刻!

南天雷忽然双目暴睁,脸上的金红光彩,比前两次更加明显,沉声道:“常玉岚,你刚才所说的,都是实情吗?”

常三公子见他神色有异,似乎愤怒异常,一面暗自戒备,一面也大声回答道,“在下不必撒谎!”

所料果然不错,自己的话还没落音,南天雷顺手抓起身畔的钓竿,猛地向常三公子点过去。

常三公子仰面从座位弹起,快如闪电避开。

然而已迟了一步,迎面九大要穴,除中庭之外,已全罩在钓竿尖端之下,措手不及之时,左右肩井一阵酸麻,通身无力,像一堆烂泥,跌坐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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