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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离群之雁

一只离群雁,飞往北方。

北方有上海。

上海有强人。

强人无数,擅于射雁,嗜杀者更是无数。

一只离群雁,来到了这个典型弱肉强食的大都市里,将会有什么遭遇?

天气已冷,彭家大泳池四周,却还是一片热闹的景象。

泳池里的水很冷。

绝少人喜欢在这种冰冷的水温之下游泳。

彭巨强穿着一件刚从法国专程运抵上海的狼皮大衣,坐在泳池东方一张高背靠椅上,用唯一的眼睛,盯着一个几乎完全赤裸的大汉。

今天是彭巨强五十岁寿辰。

自从十年前,他在霞飞路火并金大王,赢取艰苦的胜利后,他一直都是东南十七街的黑头子。

那一战,他牺牲了三个伙伴,也牺牲了一只右眼。但他们最强大的敌人“毒豹”金大王,却在乱刀乱棒下变成肉酱。

彭巨强终于奠定了他在黑社会里的地位。

十年了。十年人事几番新。昔日与他出生入死的伙伴,现在已没剩下几人。

但他还是很好。

他健康良好。在目前看来,无论是谁想击败他,都是一件绝对绝对不容易的事。

这个站在彭巨强面前的大汉,叫做“裂人”,是因为他曾经把一个人,活活的撕裂,变成了七八大块。

这人年方三十,体型和长相都像一头猩猩。

黑猩猩。

这三几年以来,已没有任何人敢攫其锋。

又有谁愿意给这一头怪物撕裂,变成七八大块?

裂人天不怕,地不怕。唯一能令他服从的人,就是彭巨强。

彭巨强也的确疼爱裂人,就像是猎人疼爱猎犬一样。

今天,是彭巨强的大好日子。但裂人却遭遇到一项挑战。

有人要赤手空拳,击败裂人。

这人来自南方,他自称是一个“离群雁”。

“离群雁”并不矮。但和猩猩般高大的裂人相比,却仍然是矮了一截。

离群雁也不算瘦弱。但在裂人面前,他在斤两方面最少吃亏了三分之一以上。

彭巨强手下,不乏身经百战的一流好手。

但这些视打架、杀人如家常便饭的悍将,却已接二连三地败在离群雁的拳脚之下。

直到“骷髅老五”范朝烈也挂彩后,彭巨强才蓦然惊觉,一个强敌出现了。

他必须击败这一只来自南方的“离群雁”。

而且,彭巨强也对裂人具有很大的信心。

离群雁大概还没有三十岁。

他一身黑衣,衣裳的质料很单薄。

风很冷,他的脸庞看来有点发白。

但无论怎样,他都不能算是一个难看的男人。

只是,他脸上的神态,并非精神焕发,而是带着一种久历风尘的倦意。

彭巨强忽然盯着他。

“你叫什么名字?”

“离群雁。”

“真实的名字呢?”

“忘掉了。”

“忘掉了?”彭巨强瞳孔收缩,缓缓地从椅上站起:“你以为我会相信?”

离群雁淡淡道:“你相信与否,在下绝不在乎。”

彭巨强冷冷一笑:“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彭公馆。”

“不错,但也有人说,这里是龙潭虎穴。”

“在那些人的眼中看来,这里的确是龙潭虎穴。”

“现在你已闯了进来。”

“但在下却并不认为这里是龙潭虎穴。”

彭巨强干笑一声:“在你眼中看来,这里又算是什么地方?”

“茅厕。”

“什么?”彭巨强眼色一变。

“是茅厕,”离群雁缓缓道:“我喜欢进来便进来,想出去就出去,而且我在这里干什么,都可以肆无忌惮,放手大干一番。”

彭巨强盯着他,冷冷道:“你若不是自寻死路,就一定是有神经病。”

离群雁忽然轻轻的叹了口气:“随便你说什么,我现在只想干一件事。”

彭巨强道:“什么事?”

离群雁道:“我想击败裂人。”

彭巨强眉头一皱:“你已决定了?”

离群雁道:“是的。”

说完,“噗通”一声,跳进泳池中。

彭巨强坐在泳池旁,冷冷的瞧着离群雁。

他对裂人说:“这只雁虽然不会飞,但在水里却快得像条鱼。”

裂人道:“是什么鱼?”

彭巨强道:“会打架的鱼。”

裂人一声大吼:“让我把这条鱼捞上来喂猫吧!”

又是“噗通”一声,裂人也扑进冰冷的池水里。

池水冰冷。观战的人,每一个都穿得很温暖。

裂人粗犷强壮,他不怕冷并不足为奇。但离群雁也不怕冷,这倒有点出乎众人意料之外。

只有彭巨强没有这种感受。

因为他知道,这只雁不怕死。

连死都不怕,又怎会怕冷?

裂人虽然在北方长大,但却绝对不是个旱鸭子。

倘若说离群雁是水里的一条鱼,那么裂人就是水里的一头怪物。

两人都已潜进水底里,迅即扭作一团。

他们的动作不算快,但却很激烈。

裂人突然向水面扑了出来。

他脸上的神态充满恐惧,彷佛在水底遇上了一头吃人的妖怪。

倘若水底里真的有妖怪,那么这妖怪就是离群雁。

裂人本已是一头水里的怪物。但离群雁却不是鱼。

他正是一个连怪物都可以吞掉的大妖魔。

裂人比离群雁更早离开泳池。

但他并不是自己离开泳池,而是给几个大汉抬着,才能躺在地面上。

他没有喘气。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了呼吸。

彭巨强握着拳头,一张脸拉得很长。

离群雁已面对面的站在他面前。

“他死了?”离群雁问。

“你看他的腰。”

“不必再看了,”离群雁叹了一口气,道:“他的左边,有三指瘀痕,而右边则有四指瘀痕,对吗?”

“不错,这是什么武功?”

“七煞指。”

“什么?”

“是七煞指,一种已失传了八百多年的武功。”

彭巨强冷冷一笑:“你和裂人有什么深仇大恨?一出手就要把他置诸死地?”

离群雁淡淡地一笑,脸上毫无不安之色。

“他杀人往往也毋须有足够的理由,对不?”

“好小子!”彭巨强脸色一变:“你可知道,他这个人对我有多么重要?”

离群雁道:“听说他不但是一个很好的保镳,而且也是一个行事干净利落的杀手。”

“不错!”

“可惜,他还是无法胜任愉快,不能彻底执行主人嘱咐下来的任务。”

彭巨强眉头一皱:“你在说些什么?”

离群雁冷冷道:“我是在说,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值得你如此器重的人材。”

彭巨强目光收缩:“我明白了,你要取其位而代之?”

离群雁摇头:“不,他的位置和成就,根本就不值得我羡慕。”

彭巨强冷冷一笑:“你的胃口倒也不小。”

离群雁道:“胃口不大的人,成就也一定极其有限。”

彭巨强道:“你想怎样?”

离群雁回答道:“我想你看清楚一件事——”

说到这里,他忽然一脚踏在裂人的脸上:“这人就算现在还活着,绝对不足以保护你的安全,倘若你指望他替你打出江山,那更是天真的想法。”

彭巨强又皱着眉。

“你现在拥有的是权势和财富,”离群雁盯着他:“但更重要的,却还是每个人都只有一条的性命。”

彭巨强仍然默然。

离群雁接着说:“老实说,我若要杀你,只要觑准机会,突然出击,那么就算你身边有十个裂人,你也是无法保得住性命。”

彭巨强的脸色更难看。

今天本是他的寿辰,但这人的说话却不太客气,令他感到很不愉快。

可是,他还是忍耐着。

因为他知道,这个自称“离群雁”的人,未必真的就是一只雁。

他也许比过江龙、出柙虎还更厉害。

彭巨强没有感到畏惧,但却渐渐很欣赏这个轻青人。

他忽然对离群雁说:“你跟我来。”

离群雁立刻就跟着彭巨强走。

五个青衣汉子也亦步亦趋,而且每个人脸上的神态都很紧张。

他们都是裂人亲手训练出来的“五天将”,裂人之死,他们都感到不寒而栗。但职责所在,他们不能不苦撑下去。

彭巨强却在这时候,转身冷笑:“你们都退下去,别再丢人现眼。”

“五天将”面面相觑,其中一人忍不住道:“彭爷,这小子……”

“闭嘴!”彭巨强倏然疾喝:“你们五个人加起来,还及不上人家的一根指头,你少啰嗦,我的事,我自有分寸!”

“五天将”不敢再说什么。

于是,离群雁就跟随着彭巨强,进入泳池后的一幢白色的大厦里。

在泳池旁,仍然有不少人在发呆。

他们都是彭巨强的亲信。

其中一人,圆头细眼,身材肥胖,穿一袭灰西装,领上结着一条黑色的蝴蝶结。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年纪,脸色红润,但更令人触目的,却是他手上的一枚钻戒。

那是名闻上海的“午夜之星”,曾经有人出价三万块银洋,但仍然无法如愿以偿,拥有这一颗完美无瑕的巨钻。但却有一人,只花了三千块,就使这颗“午夜之星”易主。

“午夜之星”的前主人,是北原大酒庄老板丁鹤。

丁鹤为人善良,每喜援助弱小,是以素有“丁大善人”之称。

他生平最喜欢的,并非珠宝玉石,而是古玩。但那颗“午夜之星”,却是例外。可是,他到底还是把它卖了。

他不能不卖。

因为他若不卖掉这颗“午夜之星”,他唯一的孙女儿就会给人毁掉容貌。

以三千块买下“午夜之星”的,就是这个圆头细眼的胖子。他叫莫太绝。

他常常对别人说:“只要事情有转圜的余地,就千万别干得太绝。”

所以,尽管他的手下认为若用三十块钱买下丁大善人的“午夜之星”已很足够,但他还是很阔绰,给足三千。

莫太绝,一个“总会给人留下一点余地,绝不会干得太绝”的黑人物。

他掌管着两家赌场,还有一间旅馆。

这间旅馆的房租并不贵,所以经常客满。但就算完全没有人光顾,这里的房子也已十居其八,住着了人。

那是一群亡命之徒,其中还不乏名噪一时的江湖杀手。

所以,熟悉内情的人,都叫这间旅馆为“黑杀馆”。那是黑社会杀手聚居之地。

在莫太绝控制下,这里的杀手,都有一个价钱。

这价钱通常都很合理。

莫太绝干得很成功。在彭巨强的庇护下,他的一切可说是一帆风顺。

但离群雁的出现,却令莫太绝有点不安的感觉。

他隐隐觉得,这神秘的年轻人,会威胁到自己。

裂人已死,莫太绝虽然一直都不喜欢这个大块头,但这时候却有点唇亡齿寒的感觉

十一月六日,晴。

莫太绝坐在旅馆大堂外的一张旧沙发上,脸上木无表情。

他不喜欢裂人,但却更不喜欢那个自称“离群雁”的年轻人。

但现在,彭巨强已宣布,“离群雁”已成为他组织里的第八堂堂主。

莫太绝是第六堂堂主。

但他能够成为第六堂堂主,并不是靠偶然的幸运。

这是他曾经与彭巨强出生入死,经历过无数风浪阵仗,才换取得到的成果。

离群雁是什么人?他杀死了裂人,还有不少帮会中的兄弟。

他本该是个罪人、敌人!

但现在,他却成了第八堂堂主!

莫太绝深感不安。

上午九点二十八分,小乔带着七八分醉意,踏进旅馆。

他叫做乔一刀,是个很不错的杀手,他杀人永远只是一刀。

“一刀穿喉,飘然远去。”这已成为他作风的标志。

莫太绝很欣赏他,也很倚重他。事实上,小乔这两三年来,已为组织赚了不少钱。但这时候,莫太绝的心情却很不好。

他皱了皱眉,对小乔说:“酒是穿肠毒药,你少喝一点好不好?”

小乔怔怔的瞧着莫太绝看了半天,忽然叹了口气:“我本来是不想喝,但是心里发愁,又不能不喝。”

“发愁?”

“嗯。”

“你在发什么愁?是不是讨老婆的本钱又输掉了?”

“不,那婆娘早已嫁给一个小白脸,对老婆这种事,再也休要提起。”

“那么你在愁什么?”

“我是为你发愁。”

“为我?”莫太绝的脸色一沉:“这是什么意思?”

小乔叹息一声:“你可知道,那个离群雁是个什么人?”

莫太绝目光一亮:“你知道这小子的来历?”

小乔眨了眨眼睛,道:“天下间我不知道的事情极多,但这人我不知道的事却极少。”

莫太绝道:“你认识他?”

小乔道:“当然认识。”

莫太绝道:“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有什么目的?”

小乔瞧着他:“你真的很想知道?”

莫太绝也瞧着他,半晌才道:“你要什么条件才肯说?”

小乔淡淡一笑:“你知道的,我是个唯利是图的家伙。”

莫太绝叹了口气:“你是个怎样的人,我比谁都更清楚,就算跟你老子,你也是见钱开眼,无钱免开尊口的。”

小乔又是瞇瞇一笑。

“幸好你不是我的老子,”他沉吟片刻,才缓缓道:“老婆,我是不想讨了,这太麻烦,而且心上人也早已变成了人家的媳妇……”

莫太绝点点头,道:“其实像干你这种买卖的人,根本就不适宜成家立室,这样是会影响你的情绪。”

“这一点,我早已想通了,”小乔缓缓道:“所以,近几天以来,我什么地方都不想跑,只是泡在百乐门……”

“这厅子很旺场,舞女也很标致。”

“这个自然。”

“你看上了哪一个娘儿?”

“暂时恕不奉告。”

“这是你自己的事,”莫太绝双眉一蹙:“跟离群雁又有什么关系?”

“你若想知道离群雁的一切,就必需让我满意。”

“你要怎样才满意?”

“你能让我的娘儿满意,我也就满意了。”

“说来说去,我还是不懂。”

“很简单,她喜欢钻石。”

“钻石?”

“不错,我想送她一颗钻戒,但却偏偏钱包不争气。”

莫太绝吸了口气:“一千块已很足够吧?”

说着,掏出了一大迭钞票。

小乔却摇头:“钞票不管用。”

莫太绝脸色一变:“难道你想要了“午夜之星”才满意?”

小乔淡淡一笑:“是的。”

“好大的口气!”莫太绝怒道:“你以为我是什么人?”

“你不是人,而是猪。”

“乔一刀,你在说什么?”莫太绝怪叫起来:“你一定是醉疯了。”

小乔哈哈一笑:“你就当我醉疯也罢,但那颗“午夜之星”,你是一定要拿出来的。”

莫太绝“呸”的一声,接着大喝:“黑裤子,白脸雄,这厮反了!”

立刻有两个汉子扑了出来。

这两人都是杀手,一个穿黑裤,另一个脸色皙白。

但他们却不是对付小乔,而是拳脚交加,把莫太绝痛殴!

莫太绝想不到自己的手下,突然会背叛自己。他躺在地上,痛苦呻吟。

“你们……好大的胆子……”

突然一人冷冷笑道:“他们只是奉命行事,而且我已付了杀人的酬金,并不算是免费杀人。”

莫太绝脸如土色。

他瞧着一个人,这人也在用一种冷酷无情的目光盯着他。

彭巨强!

这人竟然是彭巨强!

小乔已掣刀在手。

莫太绝神色惨然:“彭爷,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付我?”

彭巨强冷冷一笑:“你该心中明白。”

“我不明白!”莫太绝大声道。

“两个月前,萧英利死在街头。”

“他……”

“他是咱们的第五堂堂主,你一向对他很不服气,对不?”

“没有这种事!”

“那一天晚上,你和他在一间小酒馆里喝酒,把他弄醉了,然后派人去把他刺杀!”

“胡说……”

“放肆!”彭巨强冷厉的一喝:“我是什么人,你竟敢说我在胡说?”

“不!彭爷……”莫太绝喘着气道:“绝对没有这种事,你切莫听信别人的谗言……”

彭巨强冷笑一声:“莫六,究竟施一鹏给了你多少好处,竟然能令你背叛咱们所有的兄弟?”

“施一鹏?”莫太绝听见这个人的名字,不由倒抽了一口冷气。

彭巨强冷冷道:“萧英利伏尸街头,我早就怀疑是给内奸害死的,但是却想不到,这人原来就是你!”

“不!我绝对没有勾结施一鹏!”莫太绝嘶声穷叫。

“你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流泪!”彭巨强脸上杀机倏现,突然大喝道:“带施一鹏出来!”

施一鹏是个瘦如蚱蜢的汉子。他本来是个面无四两肉的奇瘦人物,但是现在,他看来好像比平时胖了很多。

其实,他不是胖了,而是整张脸庞都已给人打肿。

莫太绝看了很久,才敢确定这人真的就是施一鹏。

彭巨强冷冷一笑,道:“连他都已招了,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莫太绝正想分辩,彭巨强已做了一个手势。

这个手势的意思,小乔一看便懂,那只包含着一个字:杀!

杀令已出,小乔不再留情。

飒!一刀穿喉,飘然远去。

小乔很快就杀了莫太绝,也很快离开了这间旅馆。

但他没有带走“午夜之星”。

因为他知道,彭巨强也很欣赏这颗价值不菲的钻石。

十一月八日,阴霾密布。

下午四点三十八分,终于下雨。

雨点不算大,但却冷得像是冰。

施真权冒着寒风冷雨,来到了楚氏钢厂。

他要见钢厂董事长楚鸿峰。

施真权是施一鹏的父亲,现年五十五岁。

儿子骨瘦如柴,这个父亲也是不相上下。

这两年来,施一鹏在黑道上总算是出了一点点的名气,但和他的老子相比,却还是差得很远。

施真权在年轻时,是著名的杀手。

他杀人不算多,但每一个死在他手下的人,都是其他杀手绝不敢去动一根毫发的凶神恶煞。施真权却把这些凶神恶煞,一一干倒。

直到三十五岁那年,他终于第一次失手。

他接下一宗没有人敢接下的买卖,去行刺一个大军阀。

结果,大军阀没有死,而他却丢掉了一条右臂。幸而这个大军阀也没有活得太久,终于在战场上化为飞灰。否则,天下虽大,恐怕他也无藏身之地。

本来,那一次他早该一命呜呼。但在军队追捕他的时候,却有人及时伸出援手,救了他。

这人姓楚,正是现在楚氏钢厂的董事长楚鸿峰。

楚鸿峰比施真权大两岁,身材适中,是个极具威仪的领导者。在他领导之下,楚氏钢厂的成就,是相当傲人的。

但他还有另外一个身分,就是黑道上人人闻名变色的黑虎帮帮主!

虽然楚鸿峰是个钢厂老板,但是在他的会客室里,却完全没有任何钢厂的制成品。

他坐着的是柔软舒适的新款沙发,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毡。

他认为,钢铁虽然是代表着他的事业,但是却绝不能让这种冰冷坚硬的东西,完全侵占自己的生命。

所以,能够让自己舒服的时候,他就绝对不会让自己再掉进钢铁的世界里。

现在,他坐得很舒服。但施真权却不舒服。

他不舒服已整整两天。因为他唯一的儿子施一鹏,已给彭巨强的手下活活打死。

当楚鸿峰知道这消息的时候,他几乎是马上从沙发里跳了起来。

“什么?一鹏真的死了?”

施真权咬着牙,点了点头。

“彭巨强!这个不知死活的老混蛋!”楚鸿峰冷冷一笑:“他敢动你的儿子,分明是不把咱们放在眼内!”

施真权道:“咱们黑虎帮,一直是他的眼中钉。”

楚鸿峰道:“这老混蛋又何尝不是咱们的眼中钉?”

施真权道:“董事长,这一次无论如何,你要替属下作主!”

“这个自然,”楚鸿峰皱了皱眉:“彭巨强虽然视咱们为死敌,但这许多年来,他还是按兵不动,怎么忽然会对一鹏骤施辣手?”

“唉,说来话长……”

“长也好,短也好,你说。”

“一鹏不懂事,暗中勾结莫太绝,以为可以为本帮干一点事……”

“他一向对本帮忠心耿耿,我是知道的。”

“但是,这一套手段,他耍得并不高明。”

“他出了岔子?”

“不错。”

“岔子在哪里?”

“保密不足,这件事情被泄漏了出去。”

“一鹏做事,向来谨慎。”

“他谨慎又有什么用?”施真权咬了咬牙,道:“他用错了人!”

“用错了人?”楚鸿峰眼色一变:“你是说莫太绝出卖了他?”

“不,莫太绝没有出卖他,这个人向来唯利是图,而且早就想要撼垮彭巨强的台子。”

“那么是谁害死一鹏?”

“苗敏生!”施真权的眼睛彷佛已完全变成了血红色:“这小子我一早就知道他靠不住,但一鹏却老是不听老子的话,对他非常信任。”

“唉,这是一子错,全盘皆落索,”楚鸿峰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先把苗敏生抓回来,好好拷问。”

“苗敏生恐怕也只是被人所利用。”

“这个属下已查出,罪魁祸首是一个从南方来到上海的年轻小子。”

“你是说“离群雁”?”

“董事长也已知道这个人?”

楚鸿峰冷冷一笑:“这小子不简单,他杀了裂人,但却反而令彭巨强对他加以重用。”

施真权沉声道:“他们之间,一定有某种秘密的协议,使他们化敌为友。”

楚鸿峰点点头。

“彭巨强不是个呆子,这离群雁也是深不可测,咱们这一次,可算是遭遇到劲敌。”

施真权冷然道:“无论怎样,一鹏绝不能白死!”

楚鸿峰沉默半晌,缓缓道:“苗敏生虽然不可靠,但居然会与离群雁搭上关系,可见离群雁并非初临本市。”

施真权道:“这个自称离群雁的小子,也许还有伙伴在上海。”

“这也很有可能。”楚鸿峰沉吟着,忽然道:“苗敏生是不是已经逃了?”

施真权道:“属下已派人到他的寓所里找他。”

楚鸿峰说道:“这叛徒万万不能够放过。”

施真权道:“只怕他已经高飞。”

楚鸿峰冷冷一笑,道:“无论怎样,一定要把他抓回来!”

苗敏生不在家。在他平时经常出没的场所里,也消失了他的踪迹。

施真权的手下到处找寻,但三天过去,仍然全无半点头绪。

施真权很生气,他把手下统统痛骂一顿。

但骂又有什么用?苗敏生仍然去如黄鹤,不知所踪。

直到十一月十五日,苗敏生却突然出现在百花楼。

百花楼的老板是施百豪。

施百豪是施真权的堂弟。为了苗敏生的事,施百豪也已给弄得头昏脑胀。

想不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背叛施一鹏的叛徒,居然会在百花楼喝酒。

施百豪不动声色,立刻派两个伙计通风报讯。

苗敏生却忽然走到他面前,淡淡的一笑,道:“咱们的堂主想见一见阁下。”

施百豪脸色一变。

“苗敏生,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百花楼。”

“百花楼是本帮的地方,你可还记得?”

“什么“本帮”?”

““本帮”就是黑虎帮!”

“很对不起,我早已和黑虎帮没有任何的关系!”苗敏生悠然一笑:“你若想用黑虎帮的刑法来恐吓我那是不必了。”

施百豪哼的一声:“老实说,咱们黑虎帮有什么不好?你竟然要背叛本帮?”

苗敏生也哼的一声,冷笑道:“黑虎帮又有什么好处,值得我一辈子恋栈下去?”

施百豪瞪着他:“真想不到,你这个人原来是冥顽不灵之辈。”

苗敏生道:“你又何尝不是一条笨虫?老是跟着施真权,就像是一条只会摇尾乞怜的老狗。”

施百豪给他气得脸庞发白。

突听一人大喝道:“老板,让俺一刀宰了他!”

喝声一起,一把乌亮的斩骨刀已向苗敏生迎面劈了过来。

这人是百花楼的大厨孙正。孙正不但是个厨师,也是个军人。他曾经在战场上带过兵,打过仗!

但他所效忠的军阀,终于还是难逃失败的命运,所以,孙正也从军官的身份,变成百花楼的大厨。幸而他烧菜的功夫,也确有一手。

但他最喜欢干的事,仍然是冲锋陷阵,带兵打仗。

于是,他顺理成章地成为了黑虎帮的一个头目。只是,他现在带的不是士兵,而是一群不要命的流氓。

孙正的手下,都是居无定所,行踪飘忽的流浪汉。

这时候,他身边没有手下。他只有一柄斩骨刀。

苗敏生是施真权要擒拿的人,孙正遇上了,自然是机不可失。

刀如狂风,疾扫而至。

苗敏生急闪。

孙正又大喝:“往哪里躲?”

又是四刀砍出。

苗敏生的脸青了。

他从来都没有遇上这种凶悍的杀人刀法。

孙正的确是下手绝不留情,好像一刀就想把苗敏生劈开两段。

四五刀后,苗敏生已退到墙角。

孙正一声怪笑:“小子,你完了。”

飒!又是一刀砸下。

一个人立刻脑袋爆裂,倒了下去。

施百豪怔住。

因为苗敏生还是活生生的。

倒下去的人,居然是孙正!

苗敏生长长的吐出口气,目不转睛的瞧着一个黑衣人。

“幸好你来得及时,否则我这条性命,可很难保得住。”他对这黑衣人说。

黑衣人淡淡一笑,丢掉了一把刀。

刀锋上染满血渍。那是从孙正脑袋里流出来的血。

施百豪神色骇然。

“你……你是什么人?”

“我是个贼,也是个凶手,”黑衣人淡笑着,缓缓说道:“你现在最好马上抓住我,把我绳之于法。”

施百豪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忽然失声道:“你……你就是离群雁!你一定就是离群雁!

黑衣人微笑,点了点头:“不错,我就是离群雁,也是你们欲杀之而后快的眼中钉!

施百豪勃然变色:“你别太狂妄,这里是咱们黑虎帮的地方!”

“这个我知道,”离群雁淡淡一笑:“我就是存心要来踩盘子的。”

施百豪气得浑身发抖,但却不敢采取任何实际的行动,来对付这个不速之客。

忽然间,门外响起了一个人宏亮的笑声。

“好一个离群雁,果然有胆色,难怪彭爷对你如此器重!”

一个青衣大汉,闯了进来。

这人满脸麻子,腰佩双刀,乃是黑虎帮五行堂中的火堂堂主“火里滚龙刀”赵万勇。

在黑虎帮中,人人都知道,赵万勇与施真权交情极深,而施一鹏的武功,也最少有一半是由赵万勇所传授。施一鹏之死,除了施真权之外,最感到悲痛的,就是赵万勇。

所以,尽管他这时候在纵声狂笑,但笑声中却仍然带着无限怨毒之意。

离群雁看了他一眼,抱拳道:“尊驾怎样称呼?”

“俺姓赵,赵万勇。”

“赵万勇!”离群雁淡淡一笑:“原来是“火里滚龙刀”,久仰!久仰!”

赵万勇道:“听说阁下来自南方?”

离群雁道:“不错。”

赵万勇道:“南方何处?”

离群雁道:“江南之南。”

赵万勇眼角跳动:“但阁下似乎对上海的事,比咱们还更清楚。”

离群雁道:“入乡随俗,入水随湾,在下既然在这里耽上了,自然必须尽量清楚上海的人、上海的事。”

“说得好!”赵万勇神色阴冷:“但刚才俺所问的,你根本就没有清清楚楚的回答。”

离群雁淡淡的说:“我为什么一定要清清楚楚的回答?”

赵万勇道:“你可以不回答,但俺也可以不让你离去。”

离群雁“哦”的一声。

“你有这分把握?”

赵万勇道:“诚如施老板所言,这里毕竟还是咱们黑虎帮的地方。”

离群雁默然。

就在这时候,百花楼四周,已出现了二三十人。

二三十个人并不可怕。就算是来了十万人,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二三十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

他们身上都有武器。

他们全是杀人不眨眼的打手。

接着,离群雁又看见了一个人。

施真权。

施真权的一双眼睛,就像是一条恶毒的蛇。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苗敏生,却连看也不看离群雁一眼。

他最痛恨的人,彷佛并非离群雁,而是这个姓苗的叛徒。

离群雁却拦在苗敏生的面前,遮住了他大半边身子。

施真权看不见苗敏生,只能盯着离群雁,但他的神色却忽然变得很平淡。

“你就是离群雁?”

“不错。”

“你认为上海适合自己?”

离群雁淡然道:“只要是有中国人的地方,都一定适合我逗留下去。”

施真权道:“南方不冷,但这里却常下雪。”

离群雁道:“再冷的地方,只要有御寒衣物,就不冷了。”

施真权道:“上海什么都贵,一件象样一点的皮衣,在南方已经可以换米千百斤。”

离群雁说道:“只要有钱,再贵也不妨。”

施真权又说道:“你带了很多钱到上海?”

离群雁摇头道:“我没有带钱来。”

施真权盯着他:“没有带钱,你凭什么在这里立足?”

离群雁道:“我从来都不太重视金钱,因为只要身上带着两种东西,要找钱就绝不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施真权道:“这两样东西岂不是活宝贝?”

“不错。”

“那是什么?”

“脑袋和拳头!”

“脑袋?拳头?”施真权瞳孔收缩,面庞上泛现出一种诡异的笑意:“男儿志在四方,你果然是个可以大吃四方的好男儿。”

“谬奖。”

“只是,你能否吃掉施某?”

“我为什么要吃掉你?”

“理由很简单,因为你若不吃掉我,结果必然会掉进我的肚子里。”

离群雁叹了口气:“你要吃我,我也要吃你,莫不是咱们都已变成了野兽?”

施真权盯着他,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在上海,人虽不少,但野兽也许比人更多。”

离群雁道:“可是,我直到现在还没有把你吃掉的打算。”

“为什么?”

“因为你又老又硬,绝不会是可口的食物。”离群雁淡淡的说:“倒是有一个人,对你很有点兴趣。”

施真权忽然脸色一变。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人,正在用一种充满仇恨的目光,牢牢的在盯着自己。

这个人的年纪,大概和施真权不相伯仲。但他的头发却有更多的灰白,脸庞上也有更多、更深刻的皱纹。

施真权沉着脸,看着这个人。

这人一步一步的向他走了过来。

“施真权,你还认得我吗?”这人握紧双拳,身子似因愤怒而发抖。

施真权目光阴冷道:“高天魂,你瘦了。”

“很好,你总算还叫得出我的名字!”高天魂冷冷的说。

施真权忽然轻轻的叹了口气:“无论怎样,咱们毕竟还是一场兄弟。”

“我没有你这种猪狗不如的兄弟!”高天魂怒叫起来:“若不是你串通楚鸿峰,骗掉曼菁所有的产业,我现在最少还有个家!”

施真权脸色一寒。

“她是财迷心窍,自食其果,跟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关系。”

高天魂怒道:“你们骗了她的钱,也夺走了她的生命,你们都是魔鬼,都是禽兽!”

施真权怪笑一声:“就当我是魔鬼、禽兽好了,你现在又还能把我怎样?”

“我要跟你拚命!”

“拚命?凭什么资格来拼?”施真权冷冷道:“现在只要我下个命令,你马上就得要变成一团肉酱。”

离群雁却不住的在摇头。

“施真权,你若下令动手,吃亏的恐怕是你自己而已。”

施真权冷笑。但他这种冰冷的笑容,很快就僵硬下来。

因为他忽然发觉,这里并非完全是黑虎帮的天下。

黑虎帮的打手,也已察觉到敌人的存在。

敌人居然比他们的人数还多了一倍以上。

施真权干咳两声,他本已要下令,把高天魂、离群雁和苗敏生击杀。但形势一变,他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他长长的吐了口气,目注着离群雁:“在短短时间之内,彭巨强就如此地信任你,其中有什么秘密?”

离群雁淡淡一笑,道:“很简单,他需要我这种人材,所以就把我留在他的身边。”

施真权看着他:“恐怕其中还有文章吧?”

离群雁耸耸肩,微笑道:“无论你是否相信,我所能告诉你的,就只是这个理由。”

施真权环顾四周一眼,缓缓道:“看情况,你是真的想跟咱们黑虎帮狠狠的大干一场。

离群雁道:“那要看你的反应怎样,才可决定。”

施真权道:“我不懂。”

离群雁道:“论人数,咱们是占了优势,但拚命这种事,人多未必管用。”

施真权道:“你是太谦逊了,在上海,谁不知道彭巨强的手下,人人如狼似虎,视杀人纵火有如家常便饭?”

离群雁淡淡一笑:“如此说来,此刻若一旦发生火并,你是真的大大吃亏了。”

施真权冷然道:“形势虽然如此,但咱们黑虎帮弟兄,也绝不是贪生怕死之辈,你们就算人多势众,到最后也一定要付出相当惨烈的代价。”

离群雁忽然轻轻的叹了口气:“不错,流血这种事,如果能够避免的时候,还是不要让它发生的好。”

施真权冷冷道:“看样子,你是存心要为高天魂报仇!”

离群雁道:““报仇”这种事,就和流血一样,可免则免。”

施真权面色一沉:“咱们都是明白人,正是明人面前不说暗话,你到底在打什么算盘,大家不妨说个清楚。”

离群雁默然良久,才缓缓道:“高天魂生平只钟爱过一个女人,就是他的妻子曼菁。

他叹息一声,接道:“但她却在你设下的千局输掉了一切,包括宝贵的性命在内。

施真权冷冷道:“贪字变贫,这怪不了谁。”

离群雁道:“你不必辩白,我也不想在这时候提出任何的控诉。”

施真权双眉一皱:“你要怎样?”

“跟你赌一赌。”

“赌?”施真权目光一亮。

“不错,”离群雁缓缓道:“你是个赌徒,我也是个赌徒,两个赌徒相遇而不赌,就等于两个酒鬼碰头没酒可喝,那实在是世间上最无趣的事。”

施真权陡地大笑。

“很好,原来你也是个赌徒。”他盯着离群雁:“你要怎样赌法?”

离群雁淡淡一笑:“赌有很多种,但最简单的,莫如掷银洋。”

施真权一怔,继而笑道:“不错,一个银洋分两面,不是大头就是字版!”

离群雁点点头,然后从袋里掏出一个银洋。

他把它丢在地上。

叮!银洋很响亮,是真货。

“银洋是我的,由你来开,让我碰一碰运气。”

施真权俯身,拾起银洋,看了好一会,才道:“赌法已定,赌注又如何?”

离群雁道:“这一点我不能决定。”

施真权一愣:“你不决定,由谁来决定?”

离群雁忽然目光一转,瞧着高天魂。

“老高,这一注,由我替你赌,但赌注怎样,却是你和施真权的事。”

“不错,”高天魂一挺胸膛,对施真权道:“你敢不敢赌?”

施真权冷冷一笑,对离群雁道:“这样说来,你倒是变成了局外人。”

离群雁道:“赌的是我,赌注由老高负责,我的责任绝对不轻,又怎能算是局外人?

“但无论怎样,你倒是赌得很快活了。”施真权冷冷说道。

“快活也好,身负重任也好,这都是他的事,”高天魂沉声道:“你赌不赌?说一句话下来便已足够,何必婆婆妈妈?”

施真权默然半晌,终于道:“好,我赌!无论你要赌什么,就算赌了咱这颗脑袋,施某也奉陪到底。”

高天魂嘿嘿一笑,道:“痛快!咱们就痛痛快快的赌一赌,谁输了,谁就喝下这瓶酒!”

说着,从大衣袋里拿出一个酒瓶。

瓶里有酒,毒酒。

毒酒放在桌上。

“你敢不敢赌?”高天魂又再逼问。

施真权冷冷一笑,忽然说:“我敢赌,但却有个条件。”

高天魂道:“你说。无论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施真权道:“但这个条件,毋须要你来答应。”

高天魂一愣。

只听施真权缓缓接道:“你们若输了,这瓶酒就由两位共享,而且还要在喝酒之后,互刺对方咽喉一刀!”

酒虽毒,但却似乎还比不上施真权的目光厉害。

他是个老江湖,也是个经验丰富的赌徒。

他可以赌,他也可以输。

世间上没有永远不败的赌徒,即使是千门中也一样。

但施真权却绝对不肯在未赌之前,先让自己落于下风。

能让自己占有优势的时候,他也绝对不会把机会轻轻错过。

酒有毒,那是毫无疑问的。他若输了,就得把酒喝下。但现在他提出的条件,是要高天魂和离群雁各喝半瓶。换而言之,他是要以一条性命,来赌对方两条命。

高天魂立刻反对。

“不!没有这种道理!”

“我答应你。”离群雁却说:“倘若我们输了,咱们就一起喝掉毒酒,但却为什么还要咱们互刺一刀?”

施真权道:“这总共有两点理由,第一,半瓶毒酒,未必一定可以把人毒死,第二,就算你们把毒酒喝掉,但说不定高天魂那里早已准备好解药,那么你们仍然不会死亡。”

离群雁吸了口气:“姜,果然越老越辣。”

施真权却叹了口气:“老辣又怎样?倘若给你押对了,我还是难逃一死的命运。”

“这是后来的事,现在无论是谁都无法预知结果。”离群雁说。

“你们是否愿意接受我的条件?”施真权盯着两人。

离群雁毫不考虑,立刻就说:“咱们愿意接受,而且输了绝对不会赖帐!”

他彷佛极具信心,可以赢了这一注。

但施真权脸上的神态,也是一样。

一块银洋,只有两面。

不是大头,就是字版。

赌掷银洋,不是赢就一定是输,绝对没有和局这回事。

他们为什么都具有绝对的把握可以赢取胜利?

银洋在施真权的手中。

他神色凝重,对离群雁说:“你要看清楚了!”

“了”字甫出口,银洋已抛起。

银洋迅速又再落下,又再落在施真权的手中。

施真权以极快的手法,把银洋抄在掌心,然后向桌上一拍。

“是大头?还是字版?”

离群雁的回答却很奇怪。

他说:“东方是大头,西方是字版,向天的乃是银洋圆边!”

高天魂怔住。

施真权却笑了。

他说:“你在开什么玩笑?”

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很轻松,但不知为何,他的声音却彷佛有点颤抖。

开玩笑?

离群雁在黑虎帮和彭巨强众多手下面前开玩笑?

“不!”他态度坚决,神情肃穆:“我绝不是在跟你开玩笑,这一注,我若押大头,必输,若押字版,也是一样输,只有圆边向天,东方大头西方字版,才是最正确的答案!”

施真权呆住。

每一个人都呆住。

怎会有这回事?

按着银洋的手,终于放开。

银洋居然直竖,嵌入了桌面,向天的既非大头,也不是字版,而是银圆的边缘!

还有一点,正如离群雁所说,银洋的大头,的确在东方,而面向西方的,则是字版!

施真权神色木然。

“是你赢了。”

高天魂冷冷一笑道:“果然不愧是千门中人,倘若是我赌这一注,那是必输无疑。”

施真权长长的叹息一声:“正是强中自有强中手,我已输了,而且败得心服口服。”

高天魂把酒瓶递上。

施真权接过,手下一人突然大叫道:“这酒万万不能喝,咱们跟这兔崽帮子拚了!”

施真权瞧着这人,忽然冷冷一笑:“韩声,这算是什么?施某人赌得起,输了就该认命,岂能抵赖?”

这个叫韩声的手下一怔,继而说道:“但施少爷的血海深仇……”

“你莫忘了,咱们还有楚帮主!”施真权神色一寒:“我死了,咱们施家父子的仇恨,自有楚帮主代为伸雪。”

他打开了瓶塞。

酒很香,香而毒。

施真权一仰而尽,随即大笑:“施某人纵横江湖四海,想不到今天也栽了!”

离群雁忽然鼓掌。

“你虽败了,但却虽败犹荣,但愿千门中人,都能以你这种风度作为榜样。”

韩声脸上一阵赧然。

他不是千门中人,但也知道不少千门中的故事。

施真权活着的时候,也许不值得别人恭维,但他这一败之后,却是表现得很有风度、很漂亮。

酒不苦。这却已是施真权毕生最后一杯。

赵万勇没有轻举妄动。

因为他已看出,对方实力庞大,就算黑虎帮的人拚死发动反击,也未必能够冲得出去。

虽然,他一向给人的印象,只是个有勇无谋之辈,但白白送死这种事,他是绝对不会去干的。

所以,他只好忍耐着。

施真权输掉了性命,当他喝毒酒的时候,赵万勇也没有阻止。

因为他很了解施真权。

施真权若已决定了要干一件事,那么就算天崩地裂,山移海倒,也绝对无法使他改变

而且,他确实是输了。

施真权绝不赖赌,这是赵万勇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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