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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挑天变色

五月初一,整日大雨。

直到黄昏,雨点依然像泼水般,从半空的乌云不停泻下。

就在这个时候,铜刀镇之东,突然出现了三个黑衣人。

这三个黑衣人,年纪并不大,最大的一个看来都不超过三十岁。

但,他们的手里,却每人手持一根木杖。

最令人心悸的,就是这三根木杖,皆血渍斑斑,虽在滂沱大雨之下,依然并未冲洗得掉。

这三个黑衣人,以前从未在这里露过脸。

铜刀镇数十年来,都很太平无事,这三个黑衣血杖来客,莫非是这个地方的不祥征兆?

五月初二,雨已停。

峥嵘老人在铜刀镇的一爿广场里,面色沉重地看着十一具尸体。

昨夜大雨中,铜刀镇竟然有十一个人被暗杀。

这当然是一件大事。

所以,连近十年来已经很少出门的峥嵘老人,都被惊动了,要亲自出来检视尸体。

峥嵘老人,原本姓陆,名庞天,号峥嵘,但现在,知道他原姓名陆庞天的人已越来越少,人人都只称呼他为峥嵘老人。

峥嵘老人,今年差不多八十岁了

但这个年纪老迈的老翁,却是铜刀镇里的主宰。

在这里,峥嵘老人说的每一句说话,就是法律。

远在三十多年以前,铜刀镇也曾有过一段充满血腥、充斥罪恶的日子。

在那个时候,杀人、劫掠、强奸的案件,几乎无日无之。

虽然这里的地方官也曾有过几次出兵平乱,但过得三五七日之后,又复如是。

最后,连地方官也索性放手不管了。

但自从峥嵘老人在铜刀镇出现之后,罪案就直线显著地下降。

因为峥嵘老人手里的一柄虎头铜刀,在十日之内杀了八十九个恶霸。

直到第十一日之后,铜刀镇就再没有任何罪案再发生过。

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就是铜刀镇以前原本叫大河镇,直到峥嵘老人出现之后,才易名为铜刀镇的。

铜刀镇上,一夜之间十一个人被暗杀这个消息,很快就传了开去。

这个消息,一直传到二百里外的枫林集。

枫林集唯一的酒家,就是一枫馆。

一枫馆,名副其实,四周只有一棵枫树。

因为这里其他的枫树,都已被这间一枫馆的老板砍掉,就只剩下了最中央的一棵。

曾经有不少酒客,问一枫馆老板为什么要这样做,所得到的答覆是:“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所以,这里虽然只有一棵枫树,却已胜过其他千千万万棵。”

这种解释,有人接受下来,但也有人觉得似是而非,不伦不类。

至于这个老板砍掉其他枫树的真正理由,知道的恐怕就只有秦白玉一个。

秦白玉是个年青人,但一枫馆的老板也不老,只比秦白玉长三岁。

这两个人有一种特别的本事,就是无论怎样酗酒的醉客,都能够把他撵出一枫馆门外。

曾经有一次,有两个号称拳王、拳霸的恶爷,在一枫馆里轰酒闹事,结果被秦白玉每人赏了一拳,直到现在,那两个恶霸的鼻子还是歪的。

秦白玉干完这件事之后,回头问一枫馆老板:“这两拳打得好不好?”

一枫馆老板摇摇头,道:“一点都不好。”

秦白玉一怔,道:“莫非这两个人不该打?”

一枫馆老板又摇头,道:“是你的拳头打错了位置,你不应该打他们的鼻子,应该打他们的咽喉。”

秦白玉道:“你的意思,是要结果这两个人的性命?那未免过份一点吧?”

一枫馆老板冷冷一笑,道:“如果你知道他们的来历,你就知道即使杀他们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过份。”

秦白玉道:“他们自称什么拳王、拳霸,莫非……就是杭州的邬氏兄弟?”

一枫馆老板淡淡地道:“不错,就是这两个为了拳谱,便连老子都一刀砍翻的畜牲。”

秦白玉立刻追出去,但邬氏兄弟已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秦白玉回来,对一枫馆老板道:“你既然早已知道两个恶贼的来历,为什么不出手将之毙掉?”

一枫馆老板的声音,似乎有点疲倦:“也许我今天不想杀人。”

秦白玉叹了口气,他了解他,因为他的确已经疲倦。

疲倦得连该杀的人都不想去杀。

秦白玉更知道,若在五年前,邬氏兄弟这种恶贼遇上了他,简直就和遇见死神没有半点分别。

五年。

一枫馆老板在五年之前,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物?

五月初三,正午。

今天的阳光很好,秦白玉捧着两笼画眉鸟,哼着小曲,去找他的老朋友。

秦白玉的朋友不算少,但真真正正的老朋友,却就只有一个。

这个人自然就是一枫馆老板。

然而,他竟然不在一枫馆,却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在等他。

这个孩子,是一枫馆隔邻杂货店的侄儿阿鸿。

阿鸿一见秦白玉,立刻就将一张纸条交给他。

秦白玉一看,便已认出了是一枫馆老板的笔迹,上面写着:“七日之内,我若还未回来,烦将树砍而焚之。”

短短十七个字,却令秦白玉为之神色一变。

烦将树砍而焚之,意思等如说:“我已死,这棵枫树也没有再留下的价值,不如将它毁灭也罢……”

一枫馆老板去了哪里?

他究竟出了什么事?

在这个时候,一枫馆的老板,正在一辆马车的车厢内,躺着身子,十分舒适写意。

马车向东行,这条路,将会直达铜刀镇。

不过,一枫馆老板对于这条路将会直达到哪里都不在乎,即使是直达酆都城,他也绝不会中途下车。

因为车厢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女人。

一个使他朝思暮想,刻骨难忘的女人——宋芝芝。

宋芝芝实在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五年前很漂亮,五年后更加漂亮。

唯一的分别,就是五年前她是个女孩子,但现在却已经是个女人。

不过,一枫馆老板似乎也没有将这种改变放在心上,只要她在自己身边,就算她变成老太婆般鸡皮鹤发,便又何妨?

在车厢里,他逗她笑。

她那双又圆又大的眼睛,痴痴地望着他,觉得五年后的他,依然风采如昔,只是似乎很疲倦。

他实在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五年来他的生活过得怎样?很逍遥?还是充满寂寞,充满痛苦?

她当然没有忘记,一枫馆的那一棵枫树。

他将其他的枫树都砍掉,只因为她曾说过一句这么样的说话:“中间这一棵最好看。”

那时候,一枫馆原本名号是千枫馆。

千枫馆的老板,也不是他,而是一个老乡人。

后来,他花了一大笔钱,将这个酒家买下,做了一枫馆的老板。

他买下这间酒家,只有一个理由。

因为他认识她的地方,就在这里。

他实在太痴,痴得整个人都为之憔悴、疲倦。

现在,他逗她笑。

可是,她笑不出口,却终于倒在他怀里痛哭。

他轻轻地抚摸着她那长长的秀发,道:“别心碎,我在这里。”

他已决定,无论冒多大的险,多少的困难,都要将宋芝芝重归自己怀抱。

你若真心深爱着一个人时,你也会这样地决定。

除非是个懦夫,又自当别论。

一枫馆的老板,当然不是懦夫。

他所拥有的勇气,可能比一千个人的勇气加起来还大一千倍。

在十年前,他赤手空拳,就敢闯进扬州一间赌场之内,将三个专门强奸稚龄女孩的采花淫贼,连眼睛都挖出了好几只。

在八年前,他与秦白玉联手,在长江下游两岸,将名噪南北的长江十妖,杀得干干净净。

在六年前,日本浪人横池纠夫挟技东来,以一百一十七招血浪刀法杀尽了不知几许中原豪杰,结果却死在一枫馆老板的拳头之下。

一枫馆老板,就是名满天下的“铁拳九重天”封一杰,也就是那佛门禅宗九重天拳法的唯一传人。

如果说像封一杰这样的人,居然也会护花无力,相信任何人都会加以怀疑。

但事实上,封一杰的恋情,的确倒霉顶透。

梦中人,变作别人妻,这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滋味?

五月初四,清晨。

封一杰会晤铜刀镇的主宰峥嵘老人。

峥嵘老人,在他的书斋里,接见封一杰。

通常,峥嵘老人晤客的地方,都在大厅里。

但今次却是例外。

峥嵘老人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道:“封大侠果然没有令老夫失望。”

封一杰淡然一笑,道:“除了芝芝外,在下已对其他事情毫无兴趣。”

峥嵘老人拇指一伸,赞道:“快人快语,很好,我们就来一个交易,怎样?”

封一杰一皱眉,道:“这里出了什么麻烦?”

峥嵘老人忽然叹气,道:“初一大雨之夜,本镇有十一个大汉被杀。”

封一杰淡淡地道:“杀人者,人亦杀之,何足怪哉?一夜之间,被人杀十个八个无名小卒,其实也算不了一件大事。”

峥嵘老人宛若不闻,又说道:“根据目击者证实,凶手是来自黑衣城的邪派高手。”

封一杰略微动容,随即又冷笑道:“黑衣城的高手是邪派,但铜刀镇好手如云,只怕也没有几个是正派。”

峥嵘老人涵养似乎很不错,脸上居然没有愠色,只是笑一笑:“封大侠若肯助老夫一臂之力,联手对付黑衣城,宋芝芝自当完璧归赵。”

“完璧?”封一杰心里大笑。

痛苦,酸楚的大笑。

然而,无论在她的身上,曾经发生过怎么样的事,她依然永远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为了她,他愿意做任何事,作任何牺牲。

而她,为了他又何尝并不如此?

五月初五,端午节。

在铜刀镇之南,就是一条大河。

每年端午节,近百里方圆的乡镇,都会各自遣派龙舟队参加龙舟竞渡。

铜刀镇也有一支龙舟队,而且曾多次赢得胜利。

可是,今年铜刀镇却忽然临时宣布退出。

理由很简单,因为铜刀镇的龙舟队,有十一名队员被人暗杀。

封一杰对于这件事,并不觉得惊讶。

因为他早已知道那十一个被杀者的一切。

峥嵘老人曾说过一句话:今年的端午节,铜刀镇没有龙舟队,却有杀人队。

封一杰已经好几年没有杀人。

但现在,他已被编入峥嵘老人的杀人队中。

忽然间,峥嵘老人对封一杰道:“你听过广东十虎的名号没有?”

封一杰长长伸了个懒腰,道:“你是指烂头何、黄飞鸿那些人?”

峥嵘老人点点头,面色渐渐沉重:“这十个人,在岭南享有盛名,拳脚与兵刃上的功夫都很厉害。”

封一杰盯着他瞧了半晌,道:“莫非广东十虎之中,有人来到了这里?”

峥嵘岁人今次却摇摇头,说道:“广东十虎没有任何人来到这里,但却有十个比广东十虎更为难缠的人物,有意血洗铜刀镇。”

封一杰耸然道:“血洗铜刀镇?岂不斗胆得很。”

峥嵘老人道:“这个世界上斗胆的人本来就并不少。所以,老夫已决定整顿本镇的实力,誓与侵犯者周旋到底。”

封一杰冷漠地一笑,道:“好一个堂堂的正义之师。”

峥嵘老人坦然受之,看他的模样,当真受之无愧。

但铜刀镇的杀人队,是否真的为正义而作战?

封一杰心里有数,因为他很了解,峥嵘老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峥嵘老人忽然道:“龙舟竞渡快开始了,我们何不去看看热闹?”

铜刀镇虽然没有派龙舟队参加比赛,但今年的龙舟队伍,并不比去年减少。

因为忽然又有另一支龙舟队临场宣布加入。

铜刀镇的龙舟队赛前宣布退出,已经很突然。

而这一支龙舟队的参加,却更加令人有匆匆而至的感觉。

主持这次龙舟竞渡大赛的,是金风山庄的夏侯庄主。

这一支突如其来的龙舟队,自然是经过夏侯庄主的答允,准许其参加比赛。

只见这一艘龙舟上的大旗,绣着三个黑色的大字。

这三个字赫然竟是“黑衣城”!

峥嵘老人顿时脸色铁青。

封一杰却无动于衷,好像早已料到有此一着。

看来黑衣城已完全不把铜刀镇放在眼内。

封一杰唯一感到迷惑的,就是峥嵘老人口中所说那“十个比广东十虎更难缠的人物”。

这十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他们是否就是来自黑衣城中的高手?

在江湖上,人人都知道,铜刀镇高手如云,在峥嵘老人四周,都有不少武功超卓的好手,随时会为他卖命。

但封一杰却觉得,黑衣城的人,其实更加可怕。

没有人到过黑衣城,黑衣城到底在哪里,没有人知道。

但黑衣城中人这些年来所做过的事,却远比铜刀镇中人所做过的事可怕得多。

在最近五年里,黑衣城中人最少暗杀过三十位武林上成名的英雄人物。

这一股势力,已逐渐扩展,而且开始足以威胁铜刀镇。

终于,血案开始。

铜刀镇在五月初一晚上,十一名龙舟好手被杀。

当铜刀镇宣布退出龙舟比赛之后,黑衣城却突然参加,这种做法,无异是严重损害了铜刀镇的面子。

可以说,这是“欺上门”来了。

峥嵘老人立刻发出一道密令,召集全镇的高手,来到河边,准备与黑衣城中人一决高下。

至于铜刀镇杀人队的队长,就是封一杰。

龙舟竞渡已经开始。

参加比赛的龙舟,连黑衣城的一艘在内,一共九艘。

只见旌旗飘荡,锣鼓喧天,九艘龙舟,齐向终点进发。

峥嵘老人与他的杀人队,就在终点岸前恭候。

峥嵘老人下了密令,要将黑衣城的龙舟杀个落花流水,血染河红。

岂料黑衣城那一艘龙舟还未到终点,背后已来强敌。

那是十个白衣人,脸上却都蒙着黑头巾。

峥嵘老人怒吼一声,喝道:“你们终于来了!”

转过身子,向杀人队中一个双手捧着大铁盒的瘦汉道:“铁骨,拿刀来。”

这一个瘦汉,看来瘦骨嶙峋,却是铜刀镇七大高手之一,姓禤名中鹏,外号铁骨手,一身武功,向来深藏不露,但江湖早已有所传言,谓此人的本领,在铜刀镇中仅次于峥嵘老人而已。

禤中鹏双手捧着的大铁盒,盒中之物,就是峥嵘老人赖以成名的宝刃,虎头铜刀。

此时,那十个白衣蒙面人,已开始向杀人队袭击。

杀人队中,虽然不乏武功高强的好手,但与白衣蒙面人一拼之下,竟然相去甚远。

只见十个白衣蒙面人,宛若虎入羊群,斩瓜切菜般,瞬即解决了十几个杀人队员。

这十个白衣蒙面人,有四个使用长棍,有三个使用柳叶刀,另外三个,却是空拳赤手,不用兵器。

杀人队本来是要去杀人的,但现在却只有被人杀的份儿。

杀人队队长封一杰呢?

他没有走开,但却也没有动手,居然袖手旁观,好像在舞台下看别人做戏。

因为他已知道这十个白衣蒙面人的来历。

峥嵘老人所说“十个比广东十虎更难缠的人物”,就是眼前这十个白衣蒙面人。

现在,封一杰总算猜出他们是谁了。

虽然他们都蒙着脸,但封一杰依然可以肯定,他们是秦家堡的人。

秦家堡主,就是秦白玉的父亲。

而秦白玉,在秦家堡中,是第三号人物。

别人蒙着脸,封一杰也许认不出,但秦白玉却绝对例外,即使封一杰瞎了眼睛,他依然可以凭着鼻子,便可以嗅出秦白玉身上的香气。

秦白玉喜欢在沐浴之后,涂抹一种很清香的紫叶蜜露,封一杰是他多年的老朋友,自然对这种清香气味十分熟悉。

封一杰一眼便认出,正在用大擒拿手与铜刀镇七大高手之一相斗的那个白衣人,就是秦白玉。

事实上,封一杰没有看错,秦白玉果然来了。

而且倾师而来,显然是要向峥嵘老人一显颜色。

现在,封一杰的心里,又再多了一个疑问:“秦家堡与峥嵘老人之间,究竟又有什么过节?”

虎头铜刀,重三十三斤。

峥嵘老人一刀在手,眼中精光厉射,果然威严十足。

河岸之上,杀声震天。

而大河之中,也是鼓声隆隆,九艘龙舟,直向终点冲去。

最先冲过终点的,正是黑衣城的那一艘。

在这一艘龙舟里,共有四十多个黑衣人。

岸上固然已经天下大乱,这四十多个黑衣人冲到终点之后,竟然亦喊杀连天,上岸加入战斗。

峥嵘老人大吃一惊,想不到竟然腹背受敌。看来今日端阳,倒是铜刀镇生死存亡的重要日子。

铜刀镇七大高手,名不虚传,秦家堡有两个使柳叶刀的,被七大高手重伤。

但封一杰依然袖手旁观,没有动手。

不过,除了封一杰之外,还有另一个同样在袖手旁观的人物。

这个袖手之人,竟是铁骨手禤中鹏!

封一杰忍不住走过去,问禤中鹏道:“你为什么还不去助战?”

禤中鹏淡淡地道:“这句说话,正是我想要问你的。”

封一杰叹了口气,苦笑道:“实不相瞒,穿白衣那一群人,是我的朋友。”

禤中鹏冷笑一声道:“陆镇主满以为邀你到此助拳,想不到引狼入室。”

封一杰道:“你还未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还不去助战?”

禤中鹏缓缓道:“我的理由,和你的理由都一样。”

封一杰一怔,道:“穿白衣那一群人,也是你的朋友?”

禤中鹏却摇头,道:“只有这一点刚好相反,你的朋友穿白衣,我的朋友却是穿黑衣的。”

封一杰耸然动容,想不到禤中鹏原来竟是黑衣城派来铜刀镇的卧底。

封一杰忽然冷笑一声,道:“黑衣城中人,做下许多伤天害理的事,你说出自己的真正身份,不怕我会动手杀你吗?”

禤中鹏狞笑道:“不怕。因为现在不是你动手杀我,而是我要动手杀你!”

封一杰微笑道:“你有把握杀我?”

禤中鹏巨喝一声道:“当然绝对有把握!”

武林之中,有一句很常听得见的说话,那就是“南拳北腿”。

然而,世间上的事,往往并非一般常言所能够绝对肯定的,禤中鹏与封一杰都不是南方人,但这两人的拳法,却都是武林中的佼佼者。

禤中鹏的名气,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他一出手,声势却比一头疾驰冲至的猛虎更加惊人。

连封一杰也意料不到,一个如此瘦骨嶙峋的汉子,竟能发出这种威猛无俦的攻击。

封一杰窜身让开三尺,倏地双臂一翻,牢牢勾住禤中鹏的两条手腕。

这一招,大有名堂,乃是黔东武林大豪摩云七叔的独门绝技,叫做“云里锁龙”,乃擒拿手法中最奥妙的一招绝学,一经勾住对方两条手腕,想再挣开实在谈何容易!

然而,禤中鹏果然并非弱者。

只见禤中鹏双膝一屈,跟着左腿由下而上,以快如闪电的速度,向封一杰小腹之下踢去。

好快的一条左腿。

封一杰已经许久没有看过这样快的一条腿。

如果他还不放开禤中鹏,势非被踢至重伤不可。

但封一杰还不肯放。

“你有快腿,我有快拳,锁住你两条手腕,并不一定要用两只手。”

结果,他竟然凭一只手,就锁住了禤中鹏的两条手腕,而另一只手,立刻就向禤中鹏的左膝重重击下。

禤中鹏敢肯定,自己的腿一定比封一杰的拳快,所以他不但不退缩,反而更加上一股狠劲,他要一腿便踢死封一杰。

禤中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永远不会对敌人仁慈,任何敌人他都要置诸死地。

可是,他忽略了一点。

他号称铁骨手,他最有威力的攻击应该是在双手发挥,而不在双腿。

现在,他双手皆受制于人,显见封一杰的武功,比他高出不少。

所以,虽然他的左腿踢得很阴辣,也很快,但终究还是赢不过封一杰的铁拳。

封一杰,人称铁拳九重天。

禤中鹏早就听人说过他的拳头如何厉害。

直到此刻,他终于领教过了。

封一杰拳快如电,力逾千钧,禤中鹏只差一寸便可踢倒封一杰,但就如此一寸之差,不但踢不倒他,反而被封一杰的铁拳,将禤中鹏左腿膝盖击个粉碎。

禤中鹏没有死。

但他的凄厉惨叫呼嚎,却比临死挣扎者的呼声更加令人心悸。

如果封一杰要杀他的话,他无论如何都躲不开去。

封一杰没有杀他,只因为峥嵘老人突然也在同一时间,发出了凄厉的惨叫声!

河岸上大厮杀。

河边水浅处也在大厮杀。

九艘龙舟,除了黑衣城那一艘之外,其他八艘都已纷纷落荒逃到远处。

河水已染满腥红的血,连龙舟也已血渍斑斑。

铜刀镇的人,腹背受敌,情况显然十分不妙。

终于,峥嵘老人在秦家堡十大高手围攻之下,宣告败落!

一柄柳叶刀,自峥嵘老人腹部穿过背心,跟着前胸再吃了一记穿心棍。

峥嵘老人惨叫两声,最后大叫道:“杀宋芝芝,杀宋芝芝。”

然后,这一个铜刀镇的主宰人物,就倒了下去。

峥嵘老人一死,铜刀镇败局已定。

就在峥嵘老人倒下去之后,两个铜刀镇的高手立刻落荒而逃。

这两位铜刀镇的高手,一个是大力神袁莽,而另外一个,却是比袁莽矮细两倍以上的笑面侏儒慕容厚。

这两个人的身形,一大一小,但封一杰却知道,他们绝对忠心于峥嵘老人。

峥嵘老人一死,这两个人就没命奔逃,显然只有一个理由。

他们遵从峥嵘老人最后遗言的吩咐,去杀宋芝芝。

封一杰这一惊,实在非同小可。

但比他更吃惊的人,还大有人在。

除了封一杰之外,最少还有七八个人,一起追赶袁莽与慕容厚。

这七八个人,居然包括了秦家堡与黑衣城的高手。

袁莽身形庞大,走得不太快,终于被黑衣城的高手率先赶上缠住。

但笑面侏儒却是行走如飞,瞬即冲进峥嵘老人所居府第之中。

他显然是要进内杀宋芝芝。

峥嵘老人为什么在临咽气之余,还要大声吩咐手下去杀一个女人?

封一杰已来不及去推敲这一点,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怎样将笑面侏儒毙于拳下。

无论任何人,要伤害宋芝芝,封一杰都会毫不考虑,将之立毙。

五年前,他已曾尝试过护花无力的那种痛苦。

此事可一而不可再,否则,他尚有何面目见江东父老?

封一杰是个多情男人。

所以,他的江东父老,自然也同样多情。

笑面侏儒慕容厚虽号称侏儒,但比起真正的侏儒来说,还是高大很多的。

同时,他号称“笑面”,平时脸上却硬绷绷的,难得见他一笑!

一个不笑的人,何以外号偏偏称之笑面侏儒?

其实,慕容厚也并非永远不笑,只不过当他一笑的时候,就会动手杀人。

现在,宋芝芝终于看见这个平时难得一笑的侏儒,向自己发笑了。

一种很古怪,很有趣的笑,

宋芝芝也忍不住被逗得发笑,她也许并不知道,慕容厚对着她笑,实在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

就在慕容厚笑得最古怪,最有趣的时候,蓦地传来一阵巨喝:“你敢动她毫发,老子就撕开你十八大块。”

跟着另一个角落里亦传来一种冰冷的声音,道:“慕容厚,她若死在你手下,恐怕慕容世家从今之后鸡犬不宁,再无一天好活。”

这时,封一杰亦早已赶到。

刚才先后警告慕容厚的,前者乃黑衣城高手骷髅王符典,后者却是白衣蒙面的秦家堡中高手。

连封一杰也顿时为之迷惑,为什么秦家堡与黑衣城的人都如此着急,要拯救宋芝芝的性命。

现在,宋芝芝终于明白,慕容厚是来杀自己的了。

她拔足,想逃。

但慕容厚比她快得多,一伸手就将她箍下。

封一杰眼中杀机大露,两个箭步冲前,反手就向慕容厚背后击去。

慕容厚大笑,道:“来得好。”

右手紧箍宋芝芝,左掌一挥,竟然将封一杰的攻击硬生生逼回去。

接着,慕容厚左掌再挥,就向宋芝芝颈际劈下。

慕容厚从未杀过女人。

这是他今生第一次想杀女人,同时,也是最后一次。

骷髅镖,是一种淬有剧毒的飞镖。

黑衣城高手骷髅王符典,凭着这种飞镖,在当世武林之中,成为四大毒手之一。

慕容厚也是暗器高手,他擅用的暗器是钢菱子。

但无论如何,在暗器方面,他的成就都绝不能与符典相比。

就在慕容厚正待一掌杀却宋芝芝之际,符典发射了一枚骷髅镖。

这一枚骷髅镖,决定了慕容厚与宋芝芝的终生命运。

如果慕容厚不死,宋芝芝一定难逃毒手。

慕容厚若非太过急于杀宋芝芝,他应该可以避得过符典这一镖。

可是,他一掌击向宋芝芝时,去势已老,虽闻背后异声激响射至,却再难抽身闪避。

符典这一镖,实在也够狠够辣,竟然是向慕容厚的脑袋射去,即使镖上毒力未发,也足已当场便要了慕容厚的性命。

果然,符典一镖命中,慕容厚脑袋开花。

封一杰都不禁为之一凛,黑衣城中之人,出手果然毒辣无比。

宋芝芝这条性命,总算是被捡了回来了。

忽然间,符典又再连发三枚骷髅镖,直射向封一杰。

但封一杰却闪避得快,悉数避开,符典见飞镖无效,索性大步冲前,一刀就向封一杰拦腰劈去。

就在这个时候,秦白玉来了。

现在,秦白玉已除下蒙面布,露出本来真面目。

符典与封一杰交手,打得灿烂无比。

秦白玉朗声大笑:“想不到符堂主不但暗器功夫高强,三十六路符家刀法,也极是厉害,只可惜到底对手还是太强了一点。”

符典不信这个邪。

他将手里的骷髅刀越舞越急,誓杀封一杰而甘心。

可是,封一杰的拳头,却比他的刀更具威力。

一连三拳,重重击在符典腹部,符典甚至连对方的拳头从何而来都看不清楚。

吃了三拳之后的符典,就像一只被打了三棍的狗,登时倒下,连动都不能再动了。

封一杰击倒符典之后,转过身子问秦白玉:“秦家堡的人几时学会了蒙头蒙脸,鬼鬼祟祟?”

秦白玉耸肩道:“只有一个很简单的理由,因为除了我之外,其他九个不是秦家堡的人。”

封一杰愕住了,问道:“其他九个是谁?”

秦白玉又神秘地笑了笑,低声道:“六个狗肉和尚,再加上三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这一次,封一杰更加呆住了,六个狗肉和尚,再加上三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莫非,莫非他们竟是……

秦白玉于是又作进一步的解释:“你听过三盗六僧魔公子这七个字没有?”

封一杰面色一变,连连倒退三步。

秦白玉却在笑,而且笑得很愉快。

封一杰终于明白,道:“你就是魔公子?”

秦白玉哈哈一笑,道:“你说得一点也不错,我不但是秦家堡第三号人物,也是名满天下的魔公子,同时,更是铁拳九重天封一杰的老朋友。”

封一杰现在已经明白,这个陪伴了自己多年的老朋友,他的底细,实在并不简单。

不过,秦白玉的掩饰功夫,实在做得很好,而且,他本身的确是秦家堡的少堡主。

三盗六僧魔公子在江湖上是些什么人?

答案是:黑衣城中十大舵主也!

现在,封一杰已落在黑衣城高手围困之中。

封一杰冷冷一笑,问秦白玉:“你对我有什么目的?”

秦白玉鼻子皱了一下,笑着道:“我陪伴了你那许多年,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尽量认识你,清清楚楚地了解你。”

封一杰默然,他已知道他为什么要尽量了解自己。

因为想要杀一个强敌,最聪明的做法就是首先要尽量了解对方。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秦白玉年纪并不大,城府却已极深。

秦白玉仰望着天空,道:“今日的天气很好,能够在这种天气里启程进酆都,实在是你的福气。”

封一杰终于叹了口气,道:“五月初五实在并不是一个吉利的日子,难怪屈原也拣在此日投江自尽。”

秦白玉道:“只可惜你死了之后,没有人会为你投粽下江喂鱼,屈原实在又比你幸福得多了。”

封一杰忽然问宋芝芝:“如果我死了,你怎办?”

宋芝芝神色镇定,道:“你死你的,我死我的,不关你事。”

好一句你死你的,我死我的。

明明是殉情,却说得像是毫不相关,倒也妙哉之至。

谁知道秦白玉却道:“如果他死了,你不能死。”

宋芝芝瞪眼怒射:“我偏要死。”

秦白玉笑道:“你不敢死的,因为如果你死了,你的父亲也得死在一块,你敢么?”

宋芝芝脸色煞白,道:“你无耻,卑鄙,下流!”

秦白玉给她这一骂,居然面上有点发热。

封一杰却缓缓道:“你们有什么好争吵?现在我还是生龙活虎,远远谈不上一个死字。”

秦白玉干笑两下,道:“你想见十殿阎王,容易极了。”

封一杰当然知道,现在整个铜刀镇,都已落在黑衣城的手里,自己就算武功再高十倍,只怕也难闯得出去。

他之所以难以闯得出去,因为他还要兼顾宋芝芝。

宋芝芝曾经为自己牺牲了太多太多,所以现在即使自己为她而牺牲千次万次,亦心甘无怨。

但他还有一线希望。

因为他在一枫馆启程到铜刀镇之前,曾放出了一只信鸽。

那是一只会将讯息传递到八百里外月圆花好手里的信鸽。

月圆花好,是封一杰真真正正的老朋友,远在未认识秦白玉的时候,他们便已是青梅竹马,刎颈之交。

月圆花好,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

然而,却又不是四个。

说得清楚一点,那总共是三个人,月圆是一个,花又是一个,还有一个好字,就是最俏皮,也最本事的一个。

江湖之上,黑衣城的三僧六盗魔公子,名气不可谓不大。

但若真真正正要和月圆花好这三个人相比,却又似乎差了一点点。

何况三僧六盗魔公子这十个人,在火拼铜刀镇高手之役里,又已损折了一僧一盗,现在已只剩下二僧五盗魔公子总共八个人而已。

封一杰在未曾做其一枫馆老板之前,乃是江湖上一个大帮会的首脑。

直到五年之前的一个晚上,这个大帮会的年青首脑,忽然留书不辞而别,将帮会中的事务,都交付给他的三个老朋友。

他这三个老朋友,第一个是柳月圆。

不少人都以为柳月圆是个女孩子,因为这个名字的女人气味实在太重了一点。

但实际上,柳月圆不但是个男人,而且满脸鬍子,就像故事红拂女的那个虬髯客。

幸好柳月圆虽然外表看来粗巴巴的,实际却是一个温文尔雅,谈吐彬彬有礼的年青人。

柳月圆在文学方面,也许并无过人之处,但若论书法,他名气可并不小。

他最擅长写的,就是一个“永”字。

永字八法,是书法中极深奥的一种学问。

柳月圆却显然写得很好,不过,他用的不是毛笔,而是精钢打造的“月圆铁笔”,他写“永”字也并非写在纸张上,而是写在人的身体上。

正唯如此,别人用的墨是黑色的,他用的墨却是红色的。

因为他的墨,也就是别人的血。

花濛濛并不姓花。

但他究竟原来的姓氏是什么,恐怕永远也没有人会知道。

他是个弃婴,在二十八年前的一个寒夜里,险些就在路边被北风冻死。

但他的运气并不坏,就在最危险的时候,谭善远夫妇刚好乘坐着一辆华丽的马车经过。

结果,谭善远的夫人把他收养下。

不过,他并不跟随谭善远姓谭,因为谭善远个性怪僻,不喜欢孩子。

终于他就被一个褓姆叫他做花濛濛。

花濛濛这个名字,不但更有女人味道,而且也比柳月圆三个字更古怪得多。

但花濛濛这个人,却很正常,半点也不古怪,他具有长远的目光,惊人的智力,同时更有办大事的才能。

在封一杰为首的帮会里,花濛濛是一个绝对威信十足的主要人物。

在武功方面,他喜欢险胜敌人,赢得越惊险,他觉得越堪回味。

花濛濛曾经有一句使封一杰为之佩服的话:“我喜欢在鬼门关前徘徊,很够刺激。”

只可惜近年以来,他每逢对敌,都赢得很轻松,半点惊险的感觉也没有。

这究竟是别人的功夫太差,还是他的功夫太厉害?

然而,近年以来败在他手下的人,却都在武林之中享有盛名,只不过遇见了花濛濛才变得不济事而已。

花濛濛固然厉害。

但他的另一个老朋友似乎更加厉害。

这个人就是月圆花好里的第三个人物:好好少爷公孙好。

公孙好之所以被人称为好好少爷,也许和他的父亲公孙佳富大有关系。

公孙佳富是黑龙江以南五百里外,公孙山庄的长老,公孙佳富武功极高,但品德更比武功崇高十倍,所以被东北一带武林人物,尊称之为好好先生。

父亲既然是好好先生,儿子自然就顺理成章,变成好好少爷了。

平情而论,公孙佳富被称为好好先生是对的。

但公孙好却显然并不如父亲那般“好”。

这并非说公孙好心术不正,为人邪恶,而是他无论如何都并不像公孙佳富般,事事执谨,待人谦恭有礼。

公孙好甚至可以用“风流倜傥,玩世不恭”这八个字去形容他的为人。由此可见,这两父子性格之间,颇有不同之处。

公孙好之所以厉害,并不由于他的武功比花濛濛高,而是因为他有一种特别的本事。

这种本事,就是他懂得用毒。

武林之中,有四大毒手,骷髅王符典是其中之一。

而公孙好,也是四大毒手之一,只不过大家同列四大毒手,功夫高下却大有分别。

符典用毒的本领,虽然极高,但若和公孙好相比,却变得萤光比皓月,相差太远太远了。

封一杰原本的真正身份,是红彩帮帮主。

红彩帮在武林,只有六年的历史。

开创这一个帮会的人,就是封一杰和他的三个老朋友——月圆花好。

红彩帮之所以称为红彩帮,因为红彩就是中州拳坛之王李红彩,而封一杰却是李红彩唯一的衣钵弟子。

六年前,李红彩遭奸人所害,被刺于市,封一杰终于广集好手,将杀师仇人剥肝沥血,而且就此成立了红彩帮,以纪念师父。

第一年成立之初,帮众仅十七人。

但直到六年后的今日,红彩帮的帮众,已达千余,而且其中不少武功极高的好手。

所以,红彩帮一直都是黑衣城的心腹大患。

铜刀镇的峥嵘老人已被黑衣城解决,红彩帮的帮主,自然也得继续消灭。

黑衣城主,向有统霸武林,唯我独尊的野心,任何眼中钉,都非要拔掉不可。

然而,黑衣城主,是否就是秦白玉这位魔公子呢?

现在,秦白玉似乎已经智珠在握,他肯定封一杰绝对逃不出自己的掌心。

只要他下一道命令,封一杰立刻就会遭受到黑衣城高手的围攻,封一杰既要兼顾宋芝芝,就一定不会逃走,同时即使他想逃走,现在亦已经太迟了。

可是,他一直都有一个愿望。

他想亲自领教领教封一杰的铁拳。

所以,他亲自出手,要拿下封一杰。

可是,他却也绝不充英雄,在他出手之前,他对五僧二盗说得很坦白:“假若我不敌,你们就来帮手,总之一定要拿下封一杰,能活抓就活抓,不能活抓就抓他到地狱里去。”

说完,这位既是秦家堡的少堡主,也是黑衣城中的秘密高手魔公子秦白玉,就立刻向封一杰扑去。

封一杰横窜两步,左手轻挥,却突然手中加劲,一拳向前击出。

秦白玉沉声冷笑道:“好一招节节有劲。”

封一杰的拳倏地加快,秦白玉的招式也不慢。

直到现在,封一杰终于第一次看见秦白玉的真本领,果然是好手中的好手。

忽然间,封一杰倒地。

宋芝芝脸都青了,但她却不知道,封一杰并非被击倒地,而是故意倒在地上。

这是一招诱敌之计。

如果秦白玉在这个时候还不知机闪避的话,封一杰就有五成把握可以凭这一招将他击倒。

谁知秦白玉并不上当,封一杰虽然倒在地上,他不但不再冒进,反而唯恐避之不及。

不过,封一杰这一招,依然继续发挥了威力。

这是昔年李红彩自创的奇招,名堂是葫芦三滚冲锋锁喉刀!

只见封一杰忽然从地跃起,一记掌刀,如箭出弦,直向秦白玉咽喉击去。

秦白玉悚然一震,想不到封一杰不但拳劲冲天,这一记掌刀,更是凌厉无比,而且速度之快,简直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秦白玉连忙脚尖用力一蹬,双手挥出截住封一杰这一招杀着。

总算他见机得快,喉部未被击中,否则现在他已必定倒地不起。

但他的小腹,却承受了这一掌。

秦白玉连退数尺,面色骤然发白。

五僧二盗见状,不待秦白玉开口,已分从四方杀出,将封一杰团团围住。

秦白玉咬牙道:“杀!”

“杀”字的意思,就是他已不再打算活捉封一杰。

因为连他自己都未曾料到,封一杰竟然如此厉害。

他本以为自己即使不能胜过封一杰,最少也可以扯个平手,又即使连平手也扯不上,最少也可以支持百招以外。

可是,前后不到六招,封一杰便已将秦白玉击败。

虽然那一掌并未击中咽喉,只能击中秦白玉的小腹,但他已深深体会到封一杰铁拳可怕之处。

封一杰的铁拳越是可怕,越是非杀不可。

因为红彩帮帮主,本就是黑衣城最大的一口眼中钉。

常言说得不错。

“双拳难敌四手”。

“好汉怕人多”。

封一杰的铁拳虽然厉害,但五僧二盗也绝不是纸糊的老虎。

何况这七个人的手里,都有极具杀伤力的杀人武器。所以一经接战,封一杰就变成了一只待猎的野兽,就算是万兽之王,只怕结局也会十分悲惨。

宋芝芝的脸,已满是泪痕。

但她绝对不会替封一杰向秦白玉求情。

因为她了解封一杰。

他绝不会要求任何人给予自己施舍。

无论是生命,抑或是爱情,他都绝不需要别人怜悯与施舍。

宋芝芝已决定,如果封一杰被杀,她就陪他一起。

至于她的父亲,是否因自己已殉情而连累,她已顾不得太多。

反正她的父亲,现在已差不多等于一个废人,也许死了比活受罪更好一点。

宋芝芝的父亲是什么人?

秦白玉凭什么足以威吓宋芝芝?

秦白玉的小腹,虽然被封一杰的掌刀劈得很痛楚,但现在他脸上的表情,却显得十分愉快。

因为他终于可以一举灭掉两个大对头人。

铜刀镇在关中雄霸了多年,一直是黑衣城的死敌,而且更是黑衣城主的仇人。

峥嵘老人在江湖之上的名气,虽然既响且大,但实际上,他也并非什么正人君子。

因为远在三十年前的峥嵘老人,根本就是一个专劫镖银的大盗。

但那个时候,峥嵘老人却还仅五十岁,而且没有什么人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

直到近年以来,镖局这一门生意越来越不济事,因为时代变迁了,许多镖师都要改行,没有镖车行走,也自然无镖可劫,于是峥嵘老人洗手不干,索性来到这里,做其一镇之主。

至于黑衣城主与峥嵘老人以前有什么夙怨,秦白玉却不大清楚。

他甚至于连黑衣城主是什么人也不知道。

因为每次黑衣城主出现的时候,他都是用黑布蒙住脸的。

由此可见,黑衣城主此人的身份,实在是神秘得很。

除了峥嵘老人是黑衣城头号大敌之外,封一杰这位红彩帮帮主也是非杀不可。

因为红彩帮在十年之间,曾与黑衣城中人血战过不下百次。

看来,一场惊天动地的大决斗,迟早总会爆发。

如果能在这场大决斗之前,首先除掉封一杰,那自然是奇功一件。

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非杀封一杰不可。

因为,他和封一杰一样,都爱上宋芝芝。

所以,封一杰也是秦白玉的情敌。

五僧二盗的武功,绝非泛泛之流。

封一杰虽然将功夫作浑身解数的施展,但只能将一个和尚击倒,这个和尚由于太贪功,所以死得最快。

封一杰外号铁拳九重天,给他打中一拳,可不是一件有趣的事,这个和尚自恃曾经练过铁头功,一头撞去的力度,足以撞死任何超过二三百斤重的壮汉,哪知他的光头虽硬,却终究硬不过封一杰的铁拳,一撞之下,天门被封一杰一拳凿爆,登时血浆飞泻,就此倒毙。

可是,毕竟彼此众寡悬殊,封一杰虽然收拾了一个铁头僧,但余下来的四僧二盗,却招式狠辣,更难对付。

所以,封一杰大腿吃了一刀。

同时,腰间更被一根双头齐眉棍所击中。

用双头齐眉棍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青脸大汉,此人原乃皖南著名的独行剧盗,姓程名赞魁,手中这根双头齐眉棍,并非木棍,而是熟铜铸造,一棍击下,力度着实非同小可。

现在,连封一杰也开始感到有点绝望了。

莫非如今已是英雄末路的时候?

秦白玉越看越是洋洋得意。

谁知道就在他最开心之际,背后突然劲风声疾响。

秦白玉大吃一惊,不知道背后突如其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不敢伸手抄接,只好使出铁板桥功夫,堪堪避过背后激射而至之物。

回头一看,竟然是一只死鸽。

怪事年年有,死了的鸽子居然也会飞了。

秦白玉喝道:“什么人鬼鬼祟祟?”

只听得檐侧有人笑了一笑,道:“放飞鸽的,本就不是个人,是鬼。”

秦白玉面色铁青:“不论是人是鬼,都给我滚出来。”

那檐侧之人又自一笑,道:“三弟,一人做事一人当,你用死鸽子冒犯了秦公子,别连累了老子。”

另一把声音随即道:“不错,一人做事一人当,掷鸽之人,乃俏皮鬼公孙好是也。”

接着,门外一人缓步而入,赫然正是好好少爷公孙好!

秦白玉心中一震,面上却不动声息:“原来是公孙少爷,难怪如此了得。”

公孙好哈哈一笑,道:“令尊大人在江湖之上,乃德高望重的老英雄,想不到秦公子也不错,竟然步步高升!做了黑衣城的魔公子舵主。”

秦白玉脸上不由一红,随即道:“公孙少爷既已到此,想柳月圆与花濛濛也必已在一起了。”

公孙好喃喃地笑道:“他两人的性格,并不温柔,只怕现在已准备打人了。”

秦白玉冷然道:“准备打人,是不是要打我?”

公孙好摇摇头,笑道:“秦公子横看是好人,直看也是好人,他们不会打好人的。”

秦白玉道:“不打我,打谁?”

公孙好道:“自然是去打那几个凶巴巴的和尚和那两个大贼。”

秦白玉一看,果然已有两个穿着长衫马褂的人,加入了战圈,帮助封一杰反击四僧二盗。

这两个人,不问而知自然就是柳月圆与花濛濛。

秦白玉一见功败垂成,不禁大怒。

公孙好也不放松秦白玉,道:“柳月圆、花濛濛不会打好人,但好好少爷却刚好相反,越是好人,越加要打重几分,所以,秦公子看招了。”

秦白玉嘿嘿冷笑:“你老头子公孙佳富号称好好先生,是个如假包换的大好人,又为什么不去打他?”

公孙好大笑道:“说得真好,正合孤家心意,实不相瞒,咱们两父子常大打一顿,只可惜我打他不过。”

秦白玉哼一声,长袖中取出一柄银光闪闪的折扇。

公孙好忍不住脱口赞道:“好一柄银麟扇。”

秦白玉冷冷道:“这柄扇今天就教你乖乖躺下。”说着,手中银扇一扬,居然从扇中射出几十枚绿芒短针。

“永”字的第一笔,只有一点。

别看轻这一点,名家书法,每一笔每一点都大有学问。

柳月圆在苦练永字八法的时候,这一点曾经花了他无数心思去研究。

他用十八个精钢铸造的人像,作为研究落笔的对手,每次一笔点下,最少要花半个时辰去检讨这一笔的速度与位置,是否能令自己满意。

直到第五千七百六十九次之后,柳月圆才勉强满意这一“点”。

现在,四僧二盗,虽然仍在人数方面占有优势,以六敌三,但情况显然并不理想。

终于又有一个大和尚倒下。

因为这个大和尚的鼻孔旁,被柳月圆的铁笔重重点了一下。

于是,他的脸变成了墨砚。

那是血红色的墨,蘸在柳月圆铁笔之上。

封一杰大喜,心里很高兴。

他心里之所以高兴,并非因为自己有援兵到才高兴,而是因为柳月圆这一笔,实在点得很精妙,在五年之前,他绝对可以肯定柳月圆的书法写得没现在般精采。(校者注:精采,同“精彩”。)

在这几年里,柳月圆进步神速。

但封一杰呢?

他的铁拳是否已经生锈?

花濛濛的手掌里,有一件很奇怪的武器。

武林之中,有不少奇怪的兵器,只怕也及不上花濛濛手里的黄麖腿。

花濛濛竟用黄麖腿作为武器,而且这条黄麖腿还是血淋淋的,显然十分新鲜。

新鲜的黄麖腿。

新鲜的武器。

别以为一条黄麖腿的威力不大,落在花濛濛的手里,这条黄麖腿简直就变成了活老虎的利爪,若是给它击中,可不是好玩的。

这个时候,花濛濛面对着的,是使用熟铜双头齐眉棍的程赞魁,论手中兵器,当然是程赞魁大占上风,但花濛濛招式精绝,一条黄麖腿横劈直刺,又快又狠,直看得程赞魁眼花缭乱,居然占不着半点便宜。

蓦地,花濛濛手中这条黄麖腿,竟被程赞魁一棍劈断,分成两截。

但程赞魁一点也不感到兴奋。

因为花濛濛是故意让他劈断的。

你劈断我的黄麖腿。

我却趁机蹲下,来一记地堂断魂腿。

结果,黄麖腿断了。

但程赞魁的两条腿亦同时被花濛濛踢断。

花濛濛心里有一种安慰感。

因为他觉得自己总算对得起那头可怜的黄麖。

现在,程赞魁的惨叫声,继而的呻吟声,就像那头黄麖被杀的时候一样。

当飞鸽传书送到月圆花好三个人手里的时候,花濛濛正在厨里切割黄麖肉。

所以,他顺手一牵,就拿了一条黄麖腿当做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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