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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闪江断流

秦白玉这个人外表看来又年青,又温柔,又斯文。

但连他父亲秦晋南也想不到,他这个宝贝儿子竟然给母亲宠坏了,终于,当秦晋南病重之后,秦白玉就完全变了另一个人。

他加入了黑衣城,向黑衣城主“誓死效忠”。

黑衣城主答应他,让他成为江南最富有,最具权力的大人物。

秦家堡在江南虽然名气也颇大,但总比不上另外几个更庞大的帮会组织。

秦白玉的野心,比父亲秦晋南最少大一百倍。

黑衣城的名声虽然不好,但势力却比任何帮会都庞大,能够成为黑衣城的舵主,似乎比做秦家堡少堡主更有意思多了。

黑衣城主对于秦白玉这个年青人,也十分欣赏。

他送了一柄银麟扇给秦白玉。

据说这一柄银麟扇,曾经暗算过清朝的雍正皇帝。

可是雍正皇帝福大命大,没有被杀,却有三个太监中了毒针,活不到半个时辰就三命呜呼。

现在,秦白玉就用这一柄暗藏毒针的银麟扇,来对付公孙好。

几十枚惨绿芒的毒针,在不到五尺的距离,向公孙好猝然暴发激射。

秦白玉在这一刹那间,几乎敢用一切去打赌,公孙好就算插上一百对翅膀也休想飞得开去。

公孙好没有翅膀。

所以他也没有飞开去。

但秦白玉的毒针,却一枚也没有射中公孙好。

因为公孙好忽然之间,也扬起了一把折扇。

那是一柄比银麟扇还要大一半的古董纸扇。

这柄纸扇,最少值五千块大洋。

因为纸扇上的画,是风流才子唐伯虎抱着秋香在床上绘画完成的。

可惜,现在纸扇上已满是毒针,原本价值五千块大洋的古董纸扇,说不定就会因此价值大大地打个折扣。

不过,公孙好一点也不介意。

因为纸扇再贵重,也绝对不及自己的性命值钱,能够使自己死里逃生,即使再浪费五十万块、五百万块大洋,也是值得的。

公孙佳富虽然家财千万,却终生勤恳节俭。

但他这个好好少爷公孙好,却绝对相反。

秦白玉眼看功败垂成,心中实在又惊又怒!

铜刀镇之役,本来已大功告成,偏偏由于封一杰关系,又惹来红彩帮高手从中搅乱阵脚,看来别说一举痛歼红彩帮无望,就是眼下怎样可以全身而退,亦是大有问题。

忽然间,秦白玉看见了一个绿袍女人突然出现,并将宋芝芝抓去。

秦白玉大吃一惊,但当他看清楚那个女人真面目之后,心中却立刻化忧为喜。

因为这个绿袍女人,就是秦白玉的母亲。

秦家堡主威震武林,但他的妻子却在江湖土籍籍无名,许多人甚至连秦晋南的妻子姓什么都不知道。

但秦白玉却知道,母亲其实是个武功深藏不露的顶尖高手,因为即使是父亲秦晋南,也打不过母亲。

这是一个秘密。

而且还是一个很大很大的秘密。

秦白玉的母亲,姓厉名翠青。

现在,宋芝芝的咽喉,已被一柄泛着蓝芒的短刀抵着。

厉翠青虽然已经差不多五十岁,但看上去依然是个美丽的女人。

她突如其来,出其不意将宋芝芝掳作人质,显然是要藉此威胁红彩帮的四位高手。

厉翠青冷冷一笑,道:“你们都给我住手!”

宋芝芝落在她手里,封一杰早就已经住手。

黑衣城的舵主们被月圆花好逼得头昏眼花,当然也巴不得能够有机会停下来喘一口气。

厉翠青又向公孙好道:“你若敢动白玉一根汗毛,这女娃就马上身首异处。”

公孙好把古董折扇一收,笑道:“你手里的蝎子刀,最少淬有十八只不同种类毒蝎的毒液,你要杀她,只要轻轻在她颈上一割便可,又何必弄到血光飞溅,人头落地那样恐怖?”

厉翠青眼一瞪,嘿嘿笑道:“好一个毒少爷,果然是大行家,眼力真不错。”

公孙好嘻嘻一笑:“人人都称呼在下好好少爷,怪蹩扭的,毒少爷这三个字,可动听多了。”

封一杰忽然重重叹了口气,说道:“秦堡主侠名满天下,想不到妻儿却变成了黑衣城中的邪恶人物。”

厉翠青冷冷笑道:“令你想不到的事,还有数之不尽,别想爆你的脑袋了。”

封一杰轻轻咳嗽了两声,道:“据说黑衣城主,有意相约本帮,来一场生死的大决斗。”

厉翠青道:“不错,现在我就是来代表城主,向贵帮订下一个日子,作一场公平生死决斗的。”

封一杰缓缓道:“请说。”

厉翠青一字一顿,郑重地说道:“明年端午日出时分,两湖龙舟阁前,决一死战。”

封一杰黯然道:“为什么要拣在端午,楚大夫屈原究竟有什么地方得罪了黑衣城主,总要在这个节日里搅得天翻地覆,血流成河?”

厉翠青回答得很古怪:“因为城主喜欢吃粽,尤其是在天翻地覆的时候吃,更加滋味。”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柳月圆忽然道:“你回去告诉黑衣城主,我明年吃的咸粽甜粽,一律不蘸豉油,也不蘸砂糖,只蘸他颈里流出来的血。”

翌年!

端午。

日出时分。

西湖龙舟阁前,决一死战。

这是武林中的一件大事,比起任何一件大事都更令人惊心动魄。

秦白玉在厉翠青援救之下,逃出了生天。

宋芝芝也重回封一杰怀抱。

分别了五年的宋芝芝,还是那样地温柔,体贴。

封一杰连半句都不问宋芝芝,这五年来,在峥嵘老人手里的生活究竟过得怎样。

虽然宋芝芝陪了峥嵘老人五年,但封一杰已完全不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但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宋芝芝是怎样落在峥嵘老人手里的。

五年前的一个晚上,封一杰中了一口毒针。

这口毒针上的毒,除了发针人有解药之外,就只有峥嵘老人的“雪莲冰参丸”可以解去其毒。

否则十日之内,封一杰就会死得比凌迟割肉还要痛苦。

发针暗算封一杰之人,当然不会将解药送给他。

结果,宋芝芝送他到铜刀镇,求峥嵘老人救他一命。

峥嵘老人提出一个条件。

他什么都不要,只要宋芝芝。

封一杰反对,宁死反对。

但后来,他晕倒,不省人事,直到他醒后,宋芝芝已属于峥嵘老人。

封一杰默然无言,悄悄地独自离开了铜刀镇。

在枫林集里,他一呆就呆了五年。(校者注:呆,同“待”。)

堂堂一帮之主,居然就在穷乡僻壤里度过了五年,难怪有人说“爱情是最奢侈的游戏”了。

在这个游戏里,有人甚至花费了毕生精力与心血去追求,而结果一无所获。

所以,封一杰现在感到很满足,因为他已拥有着无数美丽的明天。

只要宋芝芝在自己怀里,每一个明天都会美丽。

恋爱是伟大的。

在这两个字里面,往往包含着多少伟大的奉献,也包含着多少伟大的牺牲。

但峥嵘老人这种人,却根本就不配谈一个“爱”字。

在黑衣城高手围攻之下,这位不世枭雄被杀。

但他临死前,居然还要下令追杀宋芝芝。

他的目的,可谓自私无比。

“老夫殉战,你也得陪路下黄泉。”

这种思想,不但封建迷信,而且比毒蛇的牙还毒辣千万倍。

人类,就是这么品种复杂的动物。

既有最神圣、最伟大的一种。

同时也有最卑鄙、最肮脏、毒辣的一种。

峥嵘老人看来道貌岸然,但这个人其实只能算是人类中的垃圾。

这个世界上,此等人类垃圾实在有多少?

光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自铜刀镇之役,转瞬又已半年。

腊月,初八。

封一杰终于与宋芝芝成亲。

红彩帮帮主新婚燕尔,跨凤成龙,当然是一件哄动江湖的大事。

只见各路英雄,纷纷远道来贺,连好几个县的知县也联袂前来道贺,场面热闹之极。

由于到贺者太多,礼物一包一盒的堆积如山。

直到第二天,封一杰和花好月圆几个人在拆看礼物的时候,突然礼物丛中,竟然有一股血腥气味。

封一杰随即拆开最大的一盒礼物。

里面赫然有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这颗人头,满头白发,脸上纵横交错最少有五六条刀疤,而且不是新伤口,在他未遇害之前,他的脸上就已经刀痕累累了。

这颗人头,究竟是谁的首级?又是谁送来的?

直到宋芝芝看见这颗人头之后,真相始告大白。

原来这颗人头,就是宋芝芝父亲的首级。

宋芝芝的父亲,究竟是个什么人?

宋独,就是宋芝芝父亲的名字。

宋独在七年前,被仇家暗算,双脚尽废,连右手筋脉都被挑断,成为一个废人。

不但如此,由于打击太大,宋独竟然疯了,变成一个终日迷迷糊糊的傻汉。

照理来说,一个既残废,又疯了的宋独,应该没有人加以理会的。

但黑衣城主却将他掳去,囚禁在黑衣城中。

这件事,除了宋芝芝外,没有任何人知道。

黑衣城主囚禁一个废人,居心何在?

莫非宋独的心里,有着某种秘密,黑衣城主想从他口中套问出来?

但,无论怎样,宋独终于还是惨遭毒手。

宋独是宋芝芝的父亲,也就是封一杰的岳丈。

所以,封一杰在记事册中,添写了一行文字:“明年端午,誓杀行凶者为岳丈报仇。”

正月,封一杰苦练刺鲨追魂枪。

刺鲨追魂枪,是封一杰远在未曾练成九重天拳法前,便已熟习的一种枪法。

九重天拳法虽然厉害,但若论杀伤力强大,却不如一枪在手。

何况刺鲨追魂枪,是当今武林最凶悍,也最绝的一种枪法。

封一杰自从练就九重天拳法之后,一直抑制自己再去使用刺鲨追魂枪。

因为拳劲虽能置人死命,总可收放自如,但刺鲨追魂枪全套枪法一十三招,招招都是阎王的追魂令,一枪刺下,永无活口。

封一杰并不是个性格残酷的人。

所以,他放弃了练习这种枪法很久很久。

然而,时移势易,他现在面对着的敌人,却是最心狠手辣、最残酷的一种。

为了红彩帮,为了自己,为了宋芝芝,更为了整个武林安危着想,他终于决定重练刺鲨追魂枪。

再说他现在也有了一把趁手的猎刀,他当然要追猎黑衣城的仇人。

对付残酷的敌人,有时候也只有一个办法。

就是将自己变得比敌人更加残酷。

三月。

红彩帮与黑衣城若干高手,发生遭遇战。

结果,红彩帮众被黑衣城高手杀得落花流水,十九个人剩下三个逃回性命!

从这次遭遇战里,封一杰发觉到黑衣城在这大半年来,不断招兵买马,不少恶人物加入了这个原本已十分庞大的组织。

五月初五之战,将会决定黑衣城与红彩帮之间,谁存谁亡。

但直到现在,黑衣城主的真正身份,依然像个谜,没有人知道。

五月初五终于又来临了。

西湖,龙舟阁前。

日出时分。

是日晨曦,雾薄风轻,西湖柳岸,景色美绝。

每年五月,这里就会筑起一座高阁,过了端午之后,又复拆卸,年年如是。

这一座高阁,就是龙舟阁,它的建设,纯粹是为了让当地乡绅名流,能够舒舒服服地坐着观看龙舟竞渡的。

现在距离龙舟竞渡的时间,还有好几个钟头,观看龙舟的人现在还在被窝里睡觉。

谁也想不到,今年的龙舟阁,竟在龙舟还未出动前,便已被弄得天翻地覆。

在雾里,黑衣城大约出现了三十多个人。

而红彩帮在封一杰率领之下,人数更少,只有十六个。

黑衣城和红彩帮都是庞大的组织,如果大家都来一个总动员,只怕人数已足够去组军攻打城池。

但现在彼此出动的人数都并不多,显见赴会者都是两方的精英份子。

黑衣城高手,包括了下面最惹人注目的几个。

鬼髯先生骆臻。

魔刀无影李百箫。

棍妖胡优悠。

九指狮王彭广。

杀人如蚁苏木学。

当然,还有厉翠青、秦白玉两母子。

至于黑衣城主,照以往惯例,身穿黑袍,黑布蒙脸,整个人阴阴沉沉的,但从黑布双孔透射出来的目光,却炯炯有神,一眼望去令人不寒而栗。

花濛濛今天手里的兵器,已并非黄麖腿,而是一根六尺八寸长的狼牙捧。

棍妖胡优悠最讨厌的兵器,偏偏就是狼牙棒。

他几乎一看见有人用狼牙棒,便巴不得走上前,将别人的牙齿满嘴打碎。

因为这位号称黑道武林第一棍的棍妖胡优悠,曾经在十五年前吃过一次败仗,打败他的人,所用兵器就是狼牙棒。

幸好那次打败胡优悠的人,并非用饭碗筷子作兵器,否则恐怕世界上能吃碗安乐饭的人就会更少了。

胡优悠原本打算首先瞧瞧热闹,等到必要时才施展他的妖棍建功的,但现在一看见居然有个年青伙子手持狼牙棒,不禁无名火起三千丈,大声吆喝:“什么龟儿子,竟敢拿着根狗牙棒在此扬威耀武?”

连花濛濛都不禁为之一呆,心想这个五十来岁的老傢伙脾气也真暴躁,一见面就冲着自己大呼大喝,倒像古时两军交战之前,总要来一场骂战才够气魄一样。

在旁的公孙好却答道:“原来是棍妖,这人又妖又古怪,难怪活了五十多岁还娶不着老婆。”

花濛濛恍然大悟,胡优悠曾败在狼牙棒之下的事,天下皆知,偏偏自己手里用的又是狼牙棒,棍妖的心理,大异常人,竟因此而迁怒于天下其他使用狼牙棒的英雄豪杰,未免可笑之极。

花濛濛展颜一笑,客客气气地向胡优悠道:“阁下想必是武林第一棍胡优悠大侠了?”

胡优悠却有自知之明,冷冷道:“胡某活了几十年,从来没有一天做过侠义之事,胡优悠大侠五个字,烦将全数收回,不必卖弄口乖。”

花濛濛“哦”一声,答道:“在下一时大意,不知道胡老前辈也会在此,否则在下就算用大皮鼓作胆,也是不敢用狼牙棒为兵器的。”

胡优悠脸色稍宽,道:“可惜现在已经太迟了。”

花濛濛悠悠笑道:“不,还有一个补救办法。”

胡优悠瞪着他,不知道他闷葫芦里卖什么药。

花濛濛突然左手举起狼牙捧,跟着右掌立刻向狼牙棒削去。

谁也想不到花濛濛会突然有此一着,更想不到他竟然随随便便一掌削去,便将狼牙棒从中间一开为二。

花濛濛将棒头抛掉,手里变成只有一根三尺半长的短棍。

胡优悠沉喝道:“这算什么意思?”

花濛濛轻搔着鼻子道:“听说胡老前辈每逢遇见使用狼牙棒的武林人物,即誓杀而甘心,在下还想多活几十年,所以现在改行使用短棍,目的是希望你棍下留情,别将十五年前吃的败仗算在我身上。”

本来,花濛濛前面几句说话,已令胡优悠听得十分舒服,几乎真有棍下留情之意的了,但哪知最后一句说话,却激得他暴跳如雷,恨不得将花濛濛重打九十九万大棍。

“龟孙子口没遮拦,吃老子一棍!”胡优悠号称棍妖,所用的乃是两节阴阳棍,招式诡异变化无常,威力委实非同小可。

花濛濛手持半截短棍,神态从容,与胡优悠暴跳如雷的情况相比,恰恰完全相反。

高手相争,越是不容情绪激动,棍妖胡优悠其实功夫绝不在花濛濛之下,但现在他的怒火上升,无疑是给了花濛濛一个很好的机会。

胡优悠马步如风,两节阴阳棍,更是劲疾非凡,一幌眼间,便已连续攻出十七棍。

这人能在武林横行多年,棍上功夫的确有过人之处,这十七棍无论直刺、斜削、横砸,都令人有防不胜防之感,明明看它从左方来,忽然却又由右方绕至,一个闪避不及,立时就有骨折重伤之祸。

花濛濛不再笑了。

胡忧悠连攻他十七棍,他也回敬了对方十七棍。

直到第十七棍两棍相碰时,花濛濛手里的短棍突然断折,原本已经嫌短的短棍,变得更短了,大概只剩下一尺六寸左右。

胡优悠号称黑道上第一棍,这个招牌果然不是浪得虚名靠骗得来的。

现在,连花濛濛也不能不承认,以棍论棍,自己的棍法是绝对比不上胡优悠。

不过,棍法虽不行,剑法又怎样?

花濛濛的剑法,天下间见过的人只有一个。

这个人就是他自己。

花濛濛从不用剑与敌人交手,但他却偏偏是个剑中高手。

他不用剑,并非因为他讨厌剑。

反之他喜欢剑,欣赏剑,基至将剑视为朋友、知己。

所以,他尊重世间上每一柄剑,就像他尊重每一个朋友一样。

如果你尊重你的朋友,你会不会让他浸在一些邪恶之徒的血液里?

花濛濛不会,他永远都不会冒渎自己任何的一个朋友,即使是一柄冷冰冰的剑,他都不会冒渎它。

以剑杀人,原乃天公地道的事。

但花濛濛从不用剑,却懂得怎样用其他武器代替剑,再配合自己的一流剑法去杀人。

也许你会觉得花濛濛这种做法迹近荒谬、无聊。

但,无论怎样,他的剑法的确是一流的。

现在,花濛濛手里的短棍,已变成了一柄剑。

这是棍与剑的互相结合,也是胡优悠十五年来最头痛的一刹那。

龙舟阁前,高手云集,一时之间却也没有人看得出花濛濛的招式,如何由棍法变成了剑法。

这个时候,黑衣城的九指狮王彭广,正向好好少爷公孙好怒目而视。

封一杰悄声对公孙好道:“那个左手缺了只大拇指的,大概就是彭广了?”

公孙好笑笑道:“不错,他就是九指狮王。”

封一杰道:“他跟你以前有仇吗?”

公孙好眼珠子一转,嘻嘻笑道:“仇怨谈不上,亲戚关系倒是有一点的。”

封一杰怔了怔。

不过,即使他再猜上十年八年,只怕也猜不出公孙好与彭广究竟有什么亲戚关系。

只听得公孙好淡淡笑道:“我是他老婆的儿子的父亲。”

封一杰皱着眉,将这种亲戚关系详细分析。最后所得的结果是:公孙好给彭广戴了一顶好大的荷叶帽,连儿子都已养下来。

难怪彭广牙痒痒地瞪着公孙好了,这两人迟早总难免要拼个你死我活,今天也许是个好日子吧?

棍妖。

无棍不成妖,无棍不成人。

棍妖经常挂在口边的两句说话是:“棍在人在,棍失人亡”。

即使在十五年前,他败在使用狼牙棒高手的那一战,他虽然吃了败仗,手中依然紧紧握着他的第二条生命——两节阴阳棍。

可是,今天对于棍妖胡优悠来说,显然绝对不是个好日子。

因为今天他的左右腕骨,都被花濛濛的断折短棍击碎。胡优悠是棍法中的大行家,一棍在手,所向无敌,岂料遇上了花濛濛的棍中剑,竟然败落下来。

胡优悠曾向花濛濛一口气连续击出百多棍,花濛濛一直只是稳守,没有反攻。

直到最后一刹那,花濛濛突然大喝一声:“撤棍!”

胡优悠冷笑。

他心里在想:“要令老子撤棍,简直笑话。”

但等到他发觉自己左右腕骨突然传来一阵前所未有剧烈痛楚之后,他终于知道这并非笑话了。

他做梦也想不到,花濛濛一反击,便将自己的左右腕骨完全击碎,在此情况之下,别说是两节阴阳棍,就算是一条三两重的树枝也拿不起了。

胡优悠面色惨然,额上斗大汗珠涔涔而下。

“好快……这是什么棍法?……”

花濛濛道:“这是不是棍法的棍法,你不会懂的。”

不是棍法的棍法。

胡优悠的确不懂。

不过,无论他懂也好,不懂也好,他手里的两节阴阳棍已被击落。

无棍不成妖,无棍不成人。

棍在人在,棍失人亡。

胡优悠双手乏力,但牙齿却还是很有力气的。

他采取了一种十分痛苦的方法,去了结自己的性命。

他嚼舌自尽。

胡优悠刚倒下去,李百箫就立刻冲上来。

李百箫,外号“魔刀无影”,论名气犹在胡优悠之上。

江湖上人人都知道,胡优悠性情古怪暴躁,仇敌满天下,朋友却只有一个。

这个唯一的朋友,就是李百箫。

胡优悠天不怕,地不怕,最怕李百箫开口讲话。

因为李百箫除非不开口则已,一开口便总是将他骂个狗血淋头。

但奇怪得很,这两个人虽然一个脾气古怪暴躁,另一个更糟,开口便骂人,但他们却成为一对莫逆之交,硬是要好的好朋友。

这又是人结人缘的另一个例子?

李百箫一拔刀,花濛濛便已认出那是一柄曾经杀人如麻的魔刀。

因为只有魔刀,才会在刀身上闪烁着八个血红的篆体文字。

这八个字是“天下人神皆可曰杀”!

这柄魔刀,无疑是极为厉害的杀人武器。

不但杀人,连神都敢杀。

好狂妄的刀。

这种刀落在李百箫手里,就像是拘魂令落在索命无常手里一样。

花濛濛终于遇上一个劲敌了。

棍妖虽然被歼灭,但封一杰并未感到多少兴奋。

因为他突然发觉,那个黑布蒙面的黑衣城主,无论身材与行动举止,似乎都很熟悉,很像一个人……

而偏偏这位黑衣城主,又绝不可能是他。

这个“他”究竟是谁?

为什么令封一杰感到很熟悉?

李百箫,果然不愧刀称无影。

他一冲上来,首先就向胡优悠的心脏刺了一刀。

胡优悠虽然口里已不能说话,眼里却露出了充满感激的神色。

李百箫一刀,使胡优悠能够死得痛快些。

死在快刀之下,当然比嚼舌而死痛快得多。

人生在世,活得痛快固然是种福气,但若能够在死时死得痛快,也未尝不是另一种的福气。

胡优悠在活着时给李百箫天天骂个狗血淋头。

直到他活在世上的最后一天,还要吃李百箫的刀子。

但直到他咽气的最后一刻,他仍觉得有一个李百箫这样的知己朋友,实在死而无憾。

花濛濛到了现在,终于看清楚这位黑道上鼎鼎大名的李百箫真面目。

李百箫,五十三岁,湖北人氏,他长得不高不矮,也不肥不瘦,从外表看来,他的相貌就和他穿着的衣服一样普通,在任何地方,你都可以碰见这一类型的人物,这种人既像生意商家,又像教书先生,但你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这人竟然就是个杀人越货的江湖大盗。

花濛濛面对棍妖时一无所惧。

现在,他依然一无所惧。

但他忽然有种很奇妙的感觉。

一种以前从来未曾有过的感觉。

他想要一柄好剑,来对付李百箫。

连他自己都不能解释,他以前绝不肯用剑杀人,为什么现在忽然想改变这种思想?

莫非是他以前的思想,根本就是错误的?

剑,如果不能用来血洗奸邪,维护正义,那么这种神圣的兵器存在世上又有什么价值?

花濛濛越想越是心胆俱寒,也越想越是希望手中能有一柄好剑,来帮助自己对付“魔刀无影”李百箫。

红彩帮中,除了封一杰帮主,与月圆花好三大高手之外,当然还有不少武功高强之辈。

在这些人之中,花濛濛最欣赏的,就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剑客。

这位剑客在红彩帮里,地位不高不低,是青剑堂的副堂主,他姓谷名雨调,外号自称“大愚仕”。

而青剑堂的堂主,就是花濛濛。

谷雨调自号“大愚仕”,其实一点也不愚。

那是大智若愚的隐寓,他根本自视甚高。

不过,这人虽然颇有傲气,心地却甚是善良。

他已看出,花濛濛以一根断折短棍,面对着手里有柄魔刀的李百箫,形势并不乐观。

就在谷雨调稍微迟疑之际,李百箫魔刀已经出手。

魔刀可怕之处,不单在一个快字。

最可怕的,就是这刀每一出击,都影踪神出鬼没,你根本不容易预料得到它将会从什么角度向自己劈下。

魔刀无影,果然刀刀无影,也刀刀致命。

花濛濛从来未见过这样令人心悸的刀法。

如果站在这里的不是花濛濛,而是另外一个人,恐怕早已给李百箫劈了好几百刀。

但,即使是花濛濛,也并不讨好了多少。

他手上那根只剩下一尺六寸长的短棍,突然再次被魔刀削断,竟然只剩下了八寸。

李百箫在刀声霍霍之中,不断冷笑。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在刀光之中,闪出一道碧绿的剑影。

谷雨调来了。

他大喝一声,道:“花堂主退后,让我来对付这只魔鬼。”

谷雨调的剑法怎样,花濛濛知道得很清楚。

谷雨调的确在剑上颇有功夫,但能够对付李百箫吗?

李百箫眼看已操胜券,忽然半途杀出个程咬金,不禁怒火中烧。

谷雨调一上来,便采取先声夺人的攻势,向李百箫刺出九剑。

这九招剑法,有虚之,有实之,或则虚者实之,或则实者虚之,同时在虚虚实实之间,还加上了一两招拼命的打法。

这九招剑法一使出,全场各人的眼睛皆为之一亮。

好剑法,真帅!

但李百箫却连一刀都没有反击过。

直到谷雨调正想施展第十招剑法的时候,突然小腹爆裂!

他简直不能相信那是事实。

——李百箫右手持魔刀,左手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向自己的小腹使劲插去。

魔爪功虽名闻天下,却也没有这种来去形同鬼魅魔爪,穿腹揪肠的阴毒招数。

谷雨调的肠脏,竟然被李百箫一爪揪出。

谷雨调没有感到恶心,也没有感到后悔,他只是感到一阵极度的空虚与惆怅。

没有任何人能在肠脏被揪出之后,还能再活下去。

谷雨调忽然大笑。

他在笑自己,原来苦练了三十多年的武功,竟是这样的不济事,既然如此草包,该死!该死了!

然后,他就在大笑声中死去,他俯身躺在地上的时候,眼睛仍是张得大大的。

李百箫冷冷瞪着花濛濛:“他是为了你而死的,你敢无动于衷吗?”

花濛濛当然不能无动于衷。

不是不敢,而是不能!

他绝不能让谷副堂主白白死去,所以,他冲前。

但封一杰却在这个时候,一手把他拉住。

花濛濛冷冷喝道:“别阻止我,就算要杀头一千次,我都要跟这个冷血妖魔拼命。”

封一杰板起了脸,道:“你要替谷雨调报仇,我不反对,但你一定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否则从今后起,红彩帮永远再也没有你这一号人物。”

花濛濛面色耸然,恭声道:“请帮主吩咐。”

封一杰神色稍宽,忽然从左手背后伸出一柄长剑。

“拿着它,这是命令!”

花濛濛眼中大亮,这柄长剑,竟是他平时最珍藏,爱逾性命的寒星宝剑。

这柄剑他一向收藏得很秘密,怎么这个时候竟会在封帮主的手里?

封一杰淡淡道:“别以为你练剑这件事很秘密,要瞒过别人容易,想瞒过柳二哥,却是万难。”

花濛濛目光一转,向柳月圆望去。

柳月圆冷冷道:“这柄剑是我偷的,你要找我算账,最好莫忘了充份利用这柄寒星剑的威力。”

花濛濛恭恭敬敬地从帮主手里接过寒星剑。

他喃喃地仰天笑道:“李百箫,今天若不将你毙在剑下,花某誓不为人。”

然后,他整个人就像一只巨鹰般从地上扑起。

他已有绝对的信心去杀李百箫。

他相信只须第一剑,便能将李百箫的心脏刺成粉碎。

所以,他扑起后所挥出的一剑,已是他全部所学的精粹所在。

除了虚无飘渺的鬼神之外,天下间已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避开这一剑。

花濛濛这一剑刚刺出,人群里便响起一阵赞叹之声。

没有人能想象得到,花濛濛的剑法,竟已练到了如此炉火纯青,精妙绝伦的地步。

连李百箫都不禁为之脸如土色。

但花濛濛也同时为之神色大变。

因为李百箫的魔刀,亦在这个时候猝然出击。

百分之一百的出击。

完全不设防守的一刀。

剑绝。

刀更绝。

如果李百箫只想守护或是闪避,他必死。

无论他向任何方向闪避,或尽任何方法守护,他都必死。

可是,李百箫不愧是魔道中之刀王,他已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他拼着一死,也要在不设防守的恶劣情势下,全力出击,一刀刺向花濛濛的前额。

他估计花濛濛一定会退后收剑。

只要花濛濛稍退半步,李百箫就可以连消带打,抢得先机将花濛濛杀败。

每一个人都几乎在肯定地猜想:“花濛濛必退。”

因为如果他不退,就会在前额上立刻开了一个大洞。

但柳月圆却立刻闭上眼睛,不忍再看下去……

任何人处于花濛濛这种情势下,都必会收剑后退。

但花濛濛却并不如此。

因为他知道,魔刀无影的厉害。

如果他后退,无疑暂可保存性命,但恐怕今生今世,永远都难再有机会杀李百箫了。

因为现在他攻出的一剑,已是他毕生在剑法上最大的一注本钱。

如果连这一注本钱都不能将李百箫买下,将来死的只会是自己,而绝不会是李百箫。

何况这是他毕生第一次用剑去诛灭奸邪。

他又怎能让自己的朋友面目无光,狼狈落败?

剑,就是花濛濛的朋友。

一个永远值得自己信任尊重的朋友。

更何况谷雨调刚刚为了自己而死,他若后退,如何对得起这位泉下亡魂?

所以,花濛濛绝不退后。

他宁愿在前额上被刺穿一千个大洞,也绝不后退。

李百箫终于佩服花濛濛的勇气。

他惨笑一声,说道:“好剑法,好勇敢。”

他说这六个字的时候,他的心脏已完全被寒星剑刺得稀烂,而他手里的魔刀,也不再在手里。

魔刀不在李百箫手里。

魔刀插在花濛濛前额上,几乎直至柄没。

花濛濛没有怨恨自己,更没有怨恨柳月圆。

因为如果不是柳月圆把寒星剑偷出来,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领略到剑刃奸徒的痛快滋味。

终于,李百箫死了。

花濛濛也死了。

决斗并不因此停止,也许这仅是开始的一幕而已。

俗谚说得好:“曹操也有知心友,关公也有对头人。”

好人有好朋友,坏人,也有他的好朋友。

胡优悠是李百箫的好朋友。

所以胡优悠死了,李百箫立刻就要替他报仇。

现在,李百箫死了,他也有一个好朋友要替他报仇。

这个人就是苏木学。

苏木学是一个少说话,也少做事的中年人。

平时,很难得见他讲几句说话,也难得见他做点什么事情,除了吃饭自己动手之外,连洗澡都要找两三个大姑娘来服侍他。

照理,一个气派这么大的人,必然是非富则贵的了。但事实上这个人一点也不有钱,出身更是寒酸无比,据说他父亲是个叫化,而他的母亲也是个女叫化。

苏木学虽然少说话,也少做事,但却有一多。

杀人杀得多。

他曾说过:“杀人和捏死一只蚂蚁,都是同一样的事情,半点分别也没有。”

所以,他的外号就叫“杀人如蚁”!

李百箫是给花濛濛一剑穿心杀死的。

但花濛濛也已死在李百箫魔刀之下。

苏木学要替李百箫报仇,当然不会向一个死人打主意。

他冷冷望着柳月圆。

这笔账,他居然算到柳月圆头上。

因为如果不是柳月圆将寒星剑弄出来,李百箫就必不致死。

柳月圆当然明白苏木学的心意。于是,他站了出来,道:“你就是杀人如蚁苏木学?”

苏木学连头都懒得点一下,右手却缓缓从衣袖里摸出一根尖尖长长,锋锐无比的钢锥。

这种钢锥,杀伤力之强,犹在刀剑之上。

但柳月圆一点也不吃亏,因为,他所用的月圆铁笔,杀伤力又在这一根钢锥之上。

苏木学忽然说了两个字:“动手!”

跟着,只听“嗤”的一声,锐风响起,苏木学伸锥如剑,急点柳月圆左右“肩井穴”。

他说动手就动手,劲力深厚势疾绝伦,对手若是反应稍慢半点,此刻大概已变成一个废人。

但柳月圆乃何等人物,岂会一招便让苏木学得手?就在钢锥距离他穴道不及五寸的时候,月圆铁笔已向钢锥尖端部位激射而至。

只听得“当”一声响,铁笔钢锥交击,爆出几颗火花,柳月圆与苏木学皆倒退两步。

但顷刻之间,两人又拼在一起。

使用铁笔的柳月圆,与使用钢锥的苏木学,都是时下最负盛名的黑白道两大高手,这一战,自然甚是可观。

但这个时候,九指狮王彭广又已经开始与公孙好发生冲突,展开剧斗。

跟着,终于演变成为一幕群斗之局,黑衣城大战红彩帮。

封一杰手执刺鲨追魂枪,勇不可当,连毙八名黑衣城好手。

秦白玉曾是封一杰的手下败将,此际见封一杰枪法威猛,比九重天拳法更加厉害,当下不敢怠慢,以一柄雁翎刀谨慎应战。

封一杰一枪在手,威猛无俦,十招之内,已将秦白玉逼得险象环生。

但正当第十一招准备一枪了结秦白玉之际,黑衣城主突然无声无息掩至,重重在封一杰背上打了一拳。

幸而封一杰在最后一刹那俯冲标前,卸去部份拳力,方始保存得性命,否则这一拳很可能立刻就要他魂归极乐。

突然,封一杰睁目厉射黑衣城主,失声道:“原来真是你。”

黑衣城主狞笑道:“傻子,你知道本座是谁?”

封一杰不敢相信自己的猜测,却又不能不相信,因为这位魔王之王黑衣城主,竟然就是自己的师父,拳王李红彩!

李红彩,在十年前已被江湖中人公认,他已死在仇人刀下。

当时,他满身都是刀伤,连头颅都被砍得稀烂。

不过,虽然他已被人害得面目全非,但还是给认出身份,因为在尸身上,发现不少李红彩的遗物,其中包括一只巨型的玉斑指,和一双玉镯。

李红彩喜欢玉器饰物,是武林中人皆知之事,同时,那只玉斑指与一双玉镯,也的确是他常戴的饰物。

封一杰甚至广集好手,为师报仇,将凶案现场遗下凶刀的主人剖肝沥胆。

凶刀之主,乃辽东第一巨寇,千刀客孟如枭。

但当时谁也想不到,孟如枭根本就没有杀过李红彩。

而李红彩也根本没有死。

死的只是另一个人,李红彩只不过布局逃避敌人而已。

李红彩的敌人,究竟是谁?

李红彩终于除下了蒙面布,露出本来真面目。

封一杰只觉得掌心沁汗,在此之前,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师父不但没有死,而且还是黑衣城主。

封一杰突然想起了宋芝芝的父亲。

他于是问李红彩道:“你为什么要杀宋独?”

李红彩冷笑道:“你可知道宋独原本是谁?”

封一杰不禁楞住,不知道李红彩意思何在。

李红彩冷冷道:“宋独就是原来的黑衣城主。”

封一杰更加大感意外。

李红彩又接着沉声道:“十年前,为师被峥嵘老人与宋独两头逼害,逼得无路可逃,于是只好弄点诡计借尸还魂,尚幸皇天不负苦心人,三年之后,宋独终于落在为师计算之中……”

所谓“计算”,其实就是暗算的代名词,李红彩接着再道:“为师将宋独一身武功废了,禁锢七年仍未杀他,只因为他的一身武功,尤其是那套飘絮指法,不学上手实在可惜一些。”

封一杰冷冷道:“现在那套飘絮指法,你大概已经练成了。”

李红彩夜枭般一笑,道:“这个当然了,否则为师又岂忍心割下他的头颅,给徒弟作为结婚贺礼?”

封一杰突然厉声喝道:“李红彩老匹夫,从今后你我师徒名义已绝,看枪!”

说着,刺鲨追魂枪立刻出手,直刺李红彩。

李红彩嘿嘿一笑,道:“好一招孽徒弑师!”

结果,这师徒两人,也要在龙舟阁前互相拼命。

人世间,温情与残酷虽然并存,但为什么似乎总是令人感到温情太少,而残酷却太多呢?

其实,李红彩、宋独与峥嵘老人陆庞天,都是多年前的江湖巨寇。

为了利益冲突,这三大巨寇常在勾心斗角,经过多年积怨下来,渐渐变成了一种不可分解的仇恨。

但偏偏老天又安排了另一个人,来给他作对。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就是这个人不但是他的徒弟,而且徒弟所组织的帮会竟然是以李红彩之名为名,称为红彩帮。

现在,黑衣城与红彩帮双方高手,已进入了舍死忘生大搏斗的阶段。

刀光闪处,血流如雨。

剑影挥时,断臂残肢。

好激烈的一场大厮杀!

大战结束,正午时分。

龙舟阁前,堆满了看热闹的人群。

这个时候,这些看热闹的人,本来应该是在看龙舟竞渡的。

但今年西湖的龙舟竞渡,却由大会宣布临时取消。

理由是今天清晨,龙舟阁前发生了一桩大血案,死了许多人。

所以,现在堆满着看热闹的人,他们并非看龙舟,而是看死尸。

那都是些血淋淋,恐怖极了的死尸。

转眼又一年,又是五月初五。

在扬州一间幽雅宅院的花园,有三个人在吃粽。

这三个人就是封一杰夫妇,还有另一个是好好少爷公孙好。

封一杰一面吃粽,一面看着公孙好的左腿在叹气。

公孙好的左腿并不好,跛了。

他笑了笑,对封一杰道:“去年与九指狮王彭广那一战,只跛了一只左腿,实在算是好运气。”

封一杰笑道:“用一只左腿就能换了彭广一条性命,当然是好运气。”

公孙好皱着眉,道:“真不明白,你凭什么连汗毛都不损一条,就能杀了李红彩?”

一提李红彩,封一杰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痛苦。

李红彩遗祸武林,虽然该杀,但他毕竟曾是封一杰的师父。

封一杰黯然神伤,道:“因为他学了一套只有九成的飘絮指法,在最紧要的关节里露出了一个致命的破绽。”

公孙好讶道:“飘絮指法,他为什么只学了九成?”

封一杰叹了口气,道:“因为传这套指法给他的宋独当时已经是个半疯人。”

公孙好又是一怔。

封一杰吃完最后一口粽,道:“也许宋独其实并不疯,故意将错误的招数传授给李红彩,让他作法自毙。”

公孙好听得有点入神。

但无论如何,李红彩的确在去年那一役里,死在封一杰的刺鲨追魂枪下。

当日,除了鬼髯先生骆臻落荒逃走幸存残命之外,黑衣城可谓全军尽墨。

棍妖胡优悠,败在花濛濛的手下后自尽。

“魔刀无影”李百箫,与花濛濛同归于尽。

“九指狮王”彭广伤了公孙好一腿,但他却被公孙好用古董折扇点中三处死穴身亡。

“杀人如蚁”苏木学,死在柳月圆铁笔之下。

厉翠青,背后暗算柳月圆,柳死,但临死前仍写了永字法最后一笔,这一笔将厉翠青的咽喉完全戳碎。

秦白玉,学艺未精,混战中惨死。

黑衣城的第二位城主李红彩,因学了一套不完整的飘絮指法,死在徒弟封一杰的刺鲨追魂枪下。

至此,黑衣城宣告瓦解。

而红彩帮的命运亦告相同。

去年端午,杀声震天。

今年端午,却是哭声震天。

谁在哭?出了什么事?

只听得封一杰微微一笑,对宋芝芝道:“小杰饿了,还不给他喂奶?……”

宋芝芝嫣然一笑抱过孩子,偎倚在丈夫怀里,娇柔无限。

(全文完)

——“普罗旺斯”扫校

——“凌妙颜”、“忆飞刀” 二校

——“忆飞刀”据《武侠世界》文本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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