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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狗鼻子、任公子、醉客

穿过枫林,就是一片草原。

草原上有一座小小的山丘,山丘下有一座亭。

山丘无名,亭也无名。

鱼三就在那一座亭中,等候云不愁。

但他与云不愁已永远不可能相见。

就算云不愁依约来到此地,他们也不能相见。

因为当龙城璧找到鱼三的时候,鱼三的呼吸已然停顿。

无论是谁的心脏被人剌了一枪,他的呼吸都会很快断绝。

枪仍留在鱼三的胸膛上,鲜血仍未干涸。

龙城璧虽然从未见过鱼三,但他很快就证实,这个在亭中被人刺杀的老人,就是鱼三。

鱼三是有十一只足趾的。

这是一个秘密,除了诸葛大叔之外,就只有龙城璧才知道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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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

亭子里静得很,只有风吹着落叶的声音,似在为鱼三的死亡而叹息。

龙城璧没有叹息。

但他温暖的一双手已发冷。

他忽然问赵小蚁:“你可知道鱼三本来是个怎样的人?”

赵小蚁慢慢的点了点头。

他看着龙城璧,道:“他本是名震湘川的名捕,昔年他被誉为铁手神捕。”

龙城璧终于叹息一声,道:“可惜他屡破巨案,非但没有得到应得的奖赏,反而被奸人诬蔑,害得他家破人亡。”

赵小蚁道:“陷害他的人,不但在官场上有庞大的势力,在江湖黑白两道也有不少朋友,看来鱼三的冤屈,实在很难伸雪。”

龙城璧淡淡道:“幸好江湖上还有一个专杀伪君子的侠盗。”

举小蚁说道:“他当然就是诸葛大叔了。”

龙城璧道:“诸葛大叔只不过与鱼三喝过三次酒,当他知道这件事之后,立刻就点拨人马,与鱼三杀进大功王府。”

赵小蚁道:“大功王府并不是寻常的地方,但他们还是杀了进去,而且把陷害鱼三的大功王爷的脑袋摘了下来,挂在大功王府门外。”

龙城璧抚掌道:“这件事干得很痛快,也很轰动。”

赵小蚁道:“自此之后,鱼三就成为了铁骑十七雄的一分子。”

龙城璧点头道:“不错。”

他忽然对赵小蚁道:“这件事你好像知道得很详细。”

赵小蚁道:“就算知道的不算太多,也绝不能算太少。”

龙城璧问道:“是谁告诉你这些事情的?”

赵小蚁目中忽然露出了哀伤之色,半晌才缓缓说道:“先父。”

龙城璧不再说话了。

他拔出了风雪之刀,在亭子二十丈外开始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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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是一件很简单的工作。

但越简单的事,往往反而越吃力。

幸好这里的泥土并不太坚硬,泥土就是泥土,并没有那些连凿子都凿不开的顽石。

龙城璧挖坑,赵小蚁没有助他一臂之力。

并不是赵小蚁不愿意挖,而是龙城璧不许他挖。

他伤毒初愈,必须休息。

赵小蚁很听话,龙城璧叫他不挖,他就不挖。

他坐在亭中,盯着鱼三的尸体在发呆。

现在除了“发呆”之外,他也不必干什么,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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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终于挖好。

鱼三就埋葬在这一个坑里。

无论他生前是个名捕也好,强盗也好,侠盗也好,现在都己成过去。

鱼三这个人已成过去。

但事情却绝对没有过去。

最少,龙城璧一定要把鱼三胸膛上那杆枪的主人找出来。

龙城璧要找出这个凶手,并非为了要替鱼三报仇。

他不认识鱼三,鱼三也不认识他。

龙城璧没有充分的理由,去为一个不认识的人报仇。

但他却一定要阻止这个杀人凶手,不让他继续杀人,否则将来一定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死在的毒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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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骑十七雄已分裂,其中九人已成为十七飞骑帮的强盗。

铁骑十七雄与十七飞骑帮是两个完全不相同的组织。

但有一点很有趣的,就是铁骑十七雄已没有“十七雄”,十七飞骑帮也没有“十七飞骑”。

十七加十七,本该是三十四。

但现在十七加十七,仍然是十七。

这数字也许很玄妙,但却是事实。

然而,今夜鱼三死了。

昔年名震天下的十七个侠盗,已剩下了十六个。

而这十六人,又将会发生一些怎样的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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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那个像粽子般小山丘西南三百里外,有一片很美丽的小湖。

小湖不远,是两座经历了数百年风雨的庄院。

这两座庄院在江湖上没有名气。

不论大名气或是小名气都没有。

但寂寂无闻的地方也是它的好处,最少它是恬静的,也是和平的。

恬静,和平,这岂非是许多过着刀头舐血生活的人所梦想的?

在这两座庄院的东方半里外,还有一个同样恬静和平的小市镇。

这里虽然并不是世外桃源,但却有世外桃源的那份幽静和安详。

小市镇的名字,就以湖的名字为名。

小湖叫暖风湖。

所以,这个市镇也就叫暖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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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风镇的风的确比别的地方暖。

这里三面环山,唯一缺口面对的却是南方。

所以有人说,这里的确是冬暖夏凉。

但无论这里的环境如何,温暖居总是比别的地方更温暖。

温暖居是暖风镇上唯一的酒家。

一间很细小,但却很精致的酒家。

这间酒家的老板是个道士,一个秃头的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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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秃顶的出家人,都必须是和尚,或是尼姑。

但这个道士却有点古怪,他明明是个道士,但头上却没有头发。

出家人六根清静,但这个道士却不但是个生意人,而且还吃肉喝酒。

别的道士从不吃荤,但他却是恰恰相反!

他从不吃素。

他只吃荤。

有人问他,身为出家人,怎能天天吃荤?

他的回答永远都只有十个字,这十个字就是: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

这种道士的确古怪。

但谁也很难反驳他,就算明知他的道理只不过是在强词夺理,但强词夺理也是一套易学难精的本领。

尤其是他不是女人。

女人在强词夺理的时候,本身就已具备了一种“几乎必胜”的条件。

又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但这个道士并不是女人。

就算他是个女人,也绝不会是个漂亮的女人。

也幸好他并不是个女人,否则世间上就会出现了一个极难缠的道姑。

这个道士虽难缠,但总比难缠的道姑好一点。

他叫花道人。

但他从来都不欣赏花。

所以,在温暖居四周,你绝不会发现花„

无论是大花小花都没有。

但花道人,又何以叫花道人呢?

这当然是有某种特殊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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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清朗的秋天。

天气虽好,但狗鼻子的脸色却不好。

狗鼻子是个矮矮胖胖的小伙计,也是花道人最宠爱的小伙计。

这个小伙计之所以最得花道人宠爱,就是他工作勤快,而且除了应付客人之外,绝不多嘴。

这种伙计永远最受雇主欢迎。

狗鼻子脸上唯一最大的特征,就是他的鼻子和香波波的鼻几乎是一模一样。

香波波是一头很威猛的猎犬。

它的长相威猛.但名字却既娇且艳。

这种名字,当然不是花道人能想出来的。

如果由他来给狗只命名,那必须会是“阿财”、“阿旺”、“阿茂”、“阿寿”之类。

但这一头雄猎犬却叫香波波。

香波波的名字是谁给它命名的?

别人也许不知道,但狗鼻子知道。

那是一个很秀气,而且,也很俏皮的小姑娘。

她的名字是芝芝。

容芝芝。

容芝芝的父亲,就是暖风镇旁其中一座庄院的庄主。

她的父亲虽然在江湖上毫无名气,但在暖风镇上,他却是个人所共知的好好先生。

他叫容平。

容平的名字并不响亮,他的人也很平凡,而且男人所有的不良嗜好,在他的身上都似乎很难找得到。

他不酗酒,不玩女人,不赌钱,也不喜欢暴力。

他唯一的嗜好,就只有三件事。

第一:种花。

第二:弈棋。

第三:喝少量的酒。

——他并非绝不喝酒而是绝不酗酒。

他每次买酒,都是由容芝芝亲自来到温暖居购买的。

容芝芝虽然是个小姑娘,但她的胆子却不小。

她最喜欢的就是到外边跑跑跳跳。

但她跑来跑去,跳来跳去,她能跑到最远的地方,就只是暖风镇。

别的地方她并不是不想去,而是不能去。

她不能去,是因为她的父亲禁止她到处乱闯。

他知道这个黄毛丫头.别的事也许不太懂,但闯祸的本领却是不小的。

像容平这么的一个男人,又怎能让自己的小女儿到外边闯祸?

但他却忘记了一点。

当祸事要来的时候,就算闭门关在家里,也会给钻进来的毒蛇咬上一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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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鼻子今天很不开心。

他不开心,是因为温暖居出现了一个讨厌的客人。

其实这人的外表并不难看,而且看来也并不怎么讨厌,但狗鼻子却觉得:这个人简直比趴在自己鼻子上的苍蝇还更讨厌百倍。

令狗鼻子大为讨厌的,是一个身穿浅紫长衫的少年。

这人很年轻,身上的服饰很华贵,腰畔还有一柄装璜很考究的长剑。

他不但衣饰煌然,而且也着实算得上是个美男子。

但他的举止却并不怎么斯文,而且相当傲气。

无论是谁都可以看出,他是个出身富豪之家的富公子,但他的教养却似乎不怎样好。

狗鼻子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傲气逼人的公子哥儿。

尤其是这个紫衫公子,他就更加不喜欢。

因为他看上了芝芝。

狗鼻子不知道他是什么来路,只知道他叫任公子。

任公子今天一早就耽在温暖居中,狗鼻子早已算准他是在等待芝芝。

狗鼻子不但鼻子很灵,他的脑袋也不笨。

任公子果然是在等芝芝。

他只不过在酒家中等了半个时辰,芝芝就一蹦一跳的提着酒壶来买酒。

她很钝真。

纯真、活泼、烂漫。

她的年纪也很容易猜,最多只要猜三次,就可以猜中。

她今年刚好十七岁。

正当芝芝提着酒壶,来到温暖居的时候,狗鼻子就给一个酒鬼叫了过去。

不是一个酒鬼,而是两个。

一个是大酒鬼,还有一个是小酒鬼。

小酒鬼喝的并不多,但他的酒量显然并不怎样好,还没有一斤女儿红下肚,他的人已险些醉得不省人事。

但他很快又醒过来之后,他不再喝了。

他不喝,大酒鬼仍在喝。

他的酒量有多少,狗鼻子不知道,但他真的有点担心。

他担心这个醉鬼会醉死。

“酒是穿肠毒药”,这个道理狗鼻子是很清楚的。

但大酒鬼的酒量实在惊人!

他一杯接一杯不断地喝,好像喝的并不是酒,而是水。

他也不像是个人,而是像一条正在河边喝水的牛。

除了牛之外,又还有谁能像他这副样子喝酒?

那当然还是有的。

天下第一号大醉鬼唐竹权的酒量,就一定比他更强。

假如这人的酒量能胜得过唐竹权的话,那么唐竹权也就不能算是天下第一号大醉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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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鼻子是给大酒鬼叫了过去的。

大酒鬼笑嘻嘻的盯着狗鼻子,指了指桌上的酒壶,道: “酒!我要酒!”

狗鼻子叹了口气,

如果这人要“走”那是好事。

但是他并非要“走”,而是还想要“酒”。

(校注:粤语“酒”“走”一样发音。)

唉!

倒霉!倒霉!

除了那个傲气十足的任公子之外,这个醉汉也实在讨厌之至。

狗鼻子闷声不响,揪起了酒壶,便去打酒。

有了酒,大酒鬼不再吵了。

但大酒鬼也不是在喝酒。

酒在桌上原封不动,他的眼睛却像两颗十八丈长的钉子, 紧紧地钉在一个人的脸上。

这人当然就是容芝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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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鬼虽然发呆也似的瞧着容芝芝,但他的目光并不讨厌。

最少,容芝芝不觉得讨厌。

因为他的目光并不猥亵,更没有“虎视眈眈”的成份在内。

“人看人”,那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虽然大酒鬼是个男人,而容芝芝却是个十七岁的小丫头,但她并不觉得大酒鬼这样子瞧他,就是个“色中饿鬼”。

她反而觉得这人很有趣。

但是她觉得更有趣的,还是那个小酒鬼。

这个小酒鬼的年纪不会比她大得了多少罢?

看他的样子,倒是挺老实的。

但在挺老实之中,她又发觉他有点不老实。

他也在瞧她。

但他的目光并不像十八丈长的钉子。

他没有钉着她。

也许他还年轻,他的目光没有大酒鬼那般狠,他只是看了她一眼,目光立刻又转移到屋梁上的蜘蛛网上。

他看来是一个很善良,也很可爱的孩子。

他的脸并不圆,他的肤色并不皙白,他的鼻梁也并不高挺。

但他偏偏却很英俊。

不是冷傲自负的英俊,而是柔和善良的英俊。

无论任何少女给这种大孩子盯了一眼,她的心跳都难免加快一点的。

容芝芝也不例外。

虽然,她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个有点不老实的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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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鼻子又在打酒。

刚才他打酒的时候,一张嘴巴伸得比老鼠更长。

因为他不高兴,他不喜欢替喝酒如喝水的酒鬼们打酒。

世间上最麻烦的事,在狗鼻子看来,莫如要侍候一个酩酊大醉的醉汉。

这种滋味他已不只领教过一次。

他希望这两个酒鬼在没有醉得一塌糊涂之前就离开温暖居。

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打酒通常都会把酒液弄得四处飞溅。

但这一次打酒,那可不同了。

他小心翼翼的拿着酒壶,又小心翼翼的把酒从一个大酒缸中斟到酒壶里。

他的动作是那么缓慢、那么小心。

他这种仔细的态度,就连容芝芝都觉得很满意。

但容芝芝满意,任公子却不满意。

他突然走到狗鼻子的身旁,对他说道;“这种事让我来。”

狗鼻子的鼻子差点没有给他气爆。

“这种事让我来”,这算是什么话?

“这种事”本来就该由狗鼻子负责的,顾客来买酒,身为伙计的又怎能让另一个顾客去替顾客打酒?

但狗鼻子也不是个浑人。

他知道这个任公子不但人顶讨厌,而且脾气也臭得像只臭鸭蛋。

这种人万万不能开罪,更不能去跟他讲道理。

所以,狗鼻子的鼻子虽然差点爆了,但他还是乖乖的退下。

任公子堆起满脸笑容,一副很有风度的样子。

容芝芝却连看也不看他一眼,提起酒壶便走。

但奇怪,酒壶像是生了根似的,拿不动。

原来任公子也按着酒壶的另一端。

容芝芝有点气了。

“你为什么按着我的酒壶?”

任公子淡淡一笑,道:“酒还未装满呢。”

容芝芝的脸立刻板了起来,瞪着他:“酒满不满跟你有什么关系?”

任公子道:“本来没有关系,但现在却又有一点点关系。”

容芝芝“呸”一声:“什么关系不关系的,你再不放手……”

她的说话还未完,眼前突然就出现了一幕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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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子的左手,仍然按着酒壶。

他的右手,忽然伸开,向大酒缸轻轻虚引。

一股酒柱,立刻从大酒缸内冒升,徐徐地灌入酒壶之内。

容芝芝的脸色有点变了。

显然,在此之前,她还未想到眼前这个紫衫公子,竟然会有这种骇人的功力。

任公子随意施为,脸上毫无吃力的神色。

连狗鼻子也知道这是内功。

但这是什么内功,他却说不出来。

正当任公子快要把酒壶注满的时候,突听一人叹息道: “这一手‘飞泉入户天魔手’,虽然好看,但亦只配代替伙计为人打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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