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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丹阳别业

往右的小亭踱出一男一女,男的穿青衫、束发,佩剑。女的穿水湖绿连身彩衫裙,也佩剑。两人才貌相当,二十来岁有如一双金童玉女。

“这里是湮没了的扬州丹阳郡治秣林县,所以称绝域。”年轻书生背着手,跟在后面说:“那已经是魏晋以后的事了。如果把这里当成南京的扬州丹阳,那就一错三十里。诸位也是来投宿的?”

“没错,错过宿头。”桂星寒和气地打招呼:“兄台难道是此地主人?请教尊姓大名。在下姓桂。”

“在下也是错过宿头,早半个时辰投宿的。在下姓叶,叶其昌。那位是在下的女伴,聂姑娘芳华。丹阳别业的主人姓封,十分好客,只是人丁甚少,房舍甚多,住宿十分方便。”

“聂芳华姑娘?”老旅客讶然称呼:“武昌仁义大爷翻天神手聂良钦的千金,就叫幻剑飞卫聂芳华,这五六年来誉满江湖,剑下罕逢敌手。”

“聂姑娘正是叶大爷的千金,幻剑飞卫聂芳华。老伯贵姓?”叶其昌扭头向老旅客打招呼。

“老朽崔公权。”老旅客回答的语气有点勉强。

“擒龙客崔前辈,久仰久仰。”

“擒龙客已花甲出头,擒条蛇也力不从心了。好汉不提当年勇,你不要奉承我,江湖朋友都骂我老不死,久仰什么?”

“老伯,如果你自己认为老了,那就一定老了。”桂星寒听出擒龙客口气不愉快,有意冲淡不快的气氛:“人活在世间,羡老而不羡少。有些人一离娘胎就夭折了,能活到老伯年近古稀的人并不多。”

谈说间,到了已相当古朴的门楼外。

“诸位,自己进去,不会有人招呼,坐骑得自己照料。”叶其昌热心地指点:“只有两位老仆,其他都是女眷。在下聊算熟客,先领诸位安顿。”

房舍甚多,桂星寒三人,在东院的厢房安顿,一切都得亲自照料,好在设备完善,连盥洗用具都是现成的,院子里的水井清澈微寒,自己打水使用十分方便。

安顿停当,已是二更时分,一位十余岁的清秀婢女,送来了热腾腾的可口食物,晚膳相当丰富。

婢女说,主人已经就寝,夜间也不宜见客,请客人自便。

一切似乎都有点反常,至少在这荒僻的地方,建了一座具有江南风味的园林大宅,就有点不平常。

人丁少,却把亭台花池整理得花团锦簇,这需要多少人手?

来了几个盗贼,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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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群人马涌入小小的商水县城。这座城,比江南一座中型的村落还要小,城周四里多一点,站在北门的小城楼上大叫一声,连南门外的鸡犬也会惊吠起夹。

引起的惊扰是可想而知的,尤其这些人都是佩刀挂剑的豪客。

锦衣卫中,的确也有一些将才,虽则绝大部分是世家纨絝子弟,以及一些挂名的功臣后裔。

陈百户具有几分将才,但性情骄傲暴躁,迷信武力,而且心狠手辣。

百户的官职并不高,但他世袭的爵位高,在京都作威作福,握有实权,比那些挂名的勳臣子弟强多了,他的百余名部属,都是实职的御前带刀侍卫。

在京都,连他的顶头上司陆指挥使,也不敢对他怎样,因为他是皇帝面前的红人。

骄傲自负,桀骜不驯;鲁莽暴躁,凶暴残忍,这就是他的写照,所以在京都,他的绰号叫霹雳虎,说风是风,说雨是雨。

他的确有几分将才。桂星寒在裕州失踪,南北两路都有人发现桂星寒的踪迹,进一步追查,却又毫无音讯,眼线皆无法证实消息的真实性,他便心中有数。

桂星寒要到荆州,到荆山去找人,那么,走南阳下谷城襄阳,是必然要走的道路。因此,他应该集中人手循踪穷追。

但他却不作此想,他对自己的判断深具信心。

他派了三路人马,向东穷追,分别向陈州、汝宁、光州追赶,自己带了一批人,快马加鞭在皇帝车驾的前面,披星戴月南下湖广。

沿途并无发现,他益具信心。

在湖广他说动楚王府的二护卫,封锁水陆两途。

随即飞棹东下,疾奔南京,说动南镇抚司的一部分袍泽,分三路北上拦截,封锁大江北岸,等候桂星寒逃抵江边乘船西上。

他却没料到,陆指挥使在抵达安陆府之前,便已秘密派亲信飞传命令,调动飞虎营保护桂星寒。

飞虎营的行动,比南镇抚司的人快两倍,甚至三倍。南镇抚司的人距陈州还有两日程,飞虎营已经在陈州,吓走了从河南追抵陈州的人马了。

追抵陈州的人马,是弥勒教的人。

陈百户所派的三路人马中,追向陈州的一路实力最坚强,由方世杰领路兼领队,有天权仙女同行。

方世杰非常聪明,紧蹑在弥勒教大群人马后面。他知道锦衣卫方面的人,江湖经验欠缺,人地生疏,跟在弥勒教的人身后必有利可图。

弥勒教的人,由吴世领队。他们在陈州查出桂星寒的去向,浪费了不少时间。

大群人马追抵商水,略一打听,知道桂星寒已走了一个半时辰。

天快黑了,吴世却不想耽误时间,立即动身追赶,顾不了人疲马乏。

后面有人跟来,吴世冒火啦!他早知道方世杰蹑在后面,愈想愈火,在陈州所受的气,要找人发泄了。

“不许跟来,给我滚回去!”他留在后面堵在路中大吼大叫。

“吴前辈,讲讲理好不好?”领队的方世杰驱马上前。

“混蛋!你不配和我说话,去叫冷剑天曹来。”吴世怒火冲天怒吼。

“樊叔不在。”方世杰不愿进一步激怒吴世。

“他没跟来?”

“他走湖广,从汝宁出信阳。”

“陈百户呢?”

“他与樊叔一起走的。”方世杰坦然说:“桂小狗要到荆州,如不从信阳一路下湖广,那就会走陈州往南绕。我负责这一路。”

“喝!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锦衣卫把你这种货色,抬出来扛大旗,难怪你跟在后捡便宜,你哪禁得起桂小狗三下两下切割?去你的!我就可怜可怜你,让你跟在后面好了,看你能不能捡到死鱼?”

吴世发出几声不屑的冷笑,得意地退回与同伴商量。

知道对方实力状况,就用不着担心意外了。方世杰聊可算一流高手,哪有力量在后面候机扯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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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厅布置颇为雅致,江南式的明窗,所贴的纸花,图案却不是花鸟人物,竟然是一些看不出形状,似人非人、似兽非兽的怪物,在云彩中飞舞。

外面暗沉沉,小院子里淡雾缥缈。

“这些代表什么?”飞天夜叉与葛春燕,站在明窗前欣赏窗花,不时指指点点。

女孩子剪窗花,是女红之一,也是一种消遣,看谁家女孩的手最精最巧。

“妖怪。”葛春燕信口说,指指点点。”这是人首蛇身的女蜗;这是半人半兽的三皇;这是没有头的刑天;这是带者十个金乌孩子的羲和……”

“胡说!这都是我们的祖先呀!”

“是吗?那么,我们都是他们生下的怪胎了。”葛春燕格格娇笑:“如果他们不是妖怪,我们就是妖怪了。”

再仔细观察,不像是纸剪的。飞天夜叉一时好奇,伸手去摸。

纤手被一旁的桂星寒抓住了,把她拖离窗台。

“不要动它。”桂星寒低声说,神色肃穆。

“怎么啦?”飞天夜叉一怔。

“这座别业有点古怪。”桂星寒说:“连这些窗花都古怪,有一种妖魅的气氛流动。”

“怎么会呢?”

“你们站到厢房走道口,侧着身子用眼角瞄这里窗花,看会发出些什么变化。”桂星寒一面说,一面拈起桌上的烛台。

是三柱烛台,紫铜盘龙座。是古代形如守宫的龙,线条简单古朴,云雷纹底脚,形态奇古。

不可能是三代以前的古物,因为古物不可能有三柱。三柱,表示可点三枝烛。双柱至九柱的烛台,那是唐代以后发展出来的器具了。

他到了厅口,烛台靠近右厅门,轻轻将厅门推拉,烛火开始摇曳闪动。

“那些怪物是活的!”飞天夜叉惊呼。

但转正脸定神察看,怪物毫无异状。

“而且会胀大!”葛春燕也叫。

“够邪门吧!”桂星寒回到桌旁,放下烛台,到了窗下仔细察看那些窗花。

是江南式的四格大排窗,窗花之多可想而知。

“大寒,怎么一回事?”飞天夜叉满脸疑云,连她自己也觉得身上绽起鸡皮疙瘩,有毛骨悚然的感觉,感觉出确有妖异的气氛。

“这是一种特制的纸。不是棉纸。”桂星寒说:“含有多角面的反光质,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看到不同的光影变化。假使在黑暗中,从不同的数处方向,发出不同的明灭不定光线,你将会看到各种可怕的形影,甚至可能会被吓疯。”

“你是说……”

“我相信你两人的房中,也有奇怪的窗花。”

“这……我没留意。”

“我也没留意。”葛春燕接口。

“我还猜不出别业主人的用意。”桂星寒回到桌旁,打开百宝囊:,取出一只盛药的扁葫芦,倒出三颗丹丸,一人一颗:“吞下。”

“大寒,这是……”

“安神保元的丹药。今晚,我们得特别小心。”

“哎呀!”两位姑娘同时惊呼。

“抱歉,我不能让你们落单,立即收拾到我的房里来,你们俩睡床,我打坐。”

“有……有凶险?”飞天夜叉打一冷战。

“不知道,但小心撑得万年船。万一发现异常事物,立即用上我教你们的辟邪心法,剑不要放在枕下,放在身侧。”

两位姑娘芳心生寒,立即回房拾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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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人马夜间追逐两三个人,是十分犯忌的事,很容易追过头,白忙一场。

这条路白天已经很少有人行走,夜间怎么可能找到人探问消息?沿途村落稀少,有村落也问不出所以然来,村民怎知道是否有人经过?

人疲马乏,吴世愈追愈泄气。

所有的男女同伴,怨声载道叫苦不迭。

扮男装跟在他身后的李凤,一抖缰与他并辔小驰。

“大哥,再拖下去,所有的人都会垮了,坐骑也完啦。”李凤的嗓音也充满倦意:“快半夜了,晚膳还没有着落呢!”

“不撑下去,明天就赶不上了。”吴世顽强的态度不改:“我们辛苦,桂小狗也好不了多少呀!通常逃的人,要比追的人苦两倍。”

“他如果半途折向逃走,我们再也追不上他了,谁知道他往哪一条路折向?我们得花多少时日,才能查出他的去向?”

吴世默然,不得不承认李凤的话有道理。

“这些鬼地方,怎么如此荒僻?”他烦躁地抽了坐骑一马鞭。

“这一带我们都不熟悉。”李凤又跟上:“真该派人打入四府义军卧底,在这一带一定有发展。”

“鬼的发展,在荒僻地方养老喝西北风吗?我们的发展在通都大邑,这地方只配由强盗盘据称王,我们不是强盗。好吧!找地方歇息,明早再作打算。”

真好,前面就有灯光出现。

前面两三里,正是扬州绝域丹阳别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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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星寒非常小心,仔细搜查房中的可疑事物。

卧房有两座明窗,窗花不是古代的神话人物,而是各种奇形怪状古代传说的鸟类,而且都是抽象的涡云式造型。

比方说骏马,三条脚爪分三方旋曲,有如龙爪,尾羽拉得长长地像卷云。

床,他搜了三遍。这种房屋型的精雕大床,床上床下后橱,他一寸也不放过。

“大寒,你把我惊吓得紧张兮兮。”飞天夜叉在整理翻乱的被褥:“没有什么嘛!”

“到底要找什么?”葛春燕指指窗户:“把窗拆下来好不好?这种妖怪图案装饰窗子?”

“不可。”桂星寒将单一的烛合放回圆桌上:“在没发现异状之前,怎能破坏器物?毕竟我们是客人,主人好心的招待应该心存感激。”

“找到什么吗?”飞天夜叉问:“比方说:纸人纸马,木妖骨怪……”

“林姐,你真相信这些呀?”葛春燕调侃飞天夜叉:“听说湖广的鬼巫,茅山的法师,白莲社的妖孽,都会移山倒海撤豆成兵。”

“龙虎大天师,就是白莲社的传人。”飞天夜叉抢着说:“他的师父王良,据说是白莲会的直系弟子。你如果不信邪,会吃大亏的。”

“你如果真信邪,也会吃亏的。”桂星寒阻止两人再辩论:“睡吧!我要熄烛了。”

两位姑娘只好和衣往床上躺,将剑藏在身侧。三人同行多日,心胸坦荡,相处亲昵而自然,像是极为熟悉的朋友,反而忽略了儿女情怀,性别的界限逐渐模糊,赶路期间经常挤在草窝中露宿,紧张的情势,减弱了儿女之私与男女之防。

“你真要打坐?”飞天夜叉睡床外,以手支颐注视着他:“下半夜记得叫醒我,守住房门我可以胜任的。”

“睡吧!别罗嗦,不需劳驾你值夜,你应付不了特殊的意外事故。”

“睡就睡。”飞天夜叉赌气躺下了:“你以为你是铁打的人吗?白天你已经累坏了。哼!不识好人心。”

桂星寒不理她,吹熄灯火面对着房门,用五岳朝天式打坐,片刻便成了个石人。

万籁俱寂,听不到房外任何声息。

片刻,两位姑娘传出均匀柔细的呼吸声。由于寂静如死境,因此轻微的呼吸声他也可以听到。

片刻,他突然感到一阵倦意,悄然涌上心头,全身进入完全松弛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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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一群人马,幸运地在三岔路口,碰上了年轻书生叶其昌,和幻剑飞卫聂芳华姑娘。

这次,他俩没佩剑,携手夜游,夜凉如水。

看到有人,领先的吴世大喜过望,发出一声停止的信号,勒住了坐骑。

“荒野黑夜,两位居然雅兴不浅。”吴世在马上打量这一双金童玉女,极感意外,不时扭头向小径尽头的灯笼火光注视:“你们是那边人家的百姓?”

“是呀!”叶其昌笑吟吟和蔼可亲:“那是我家的别业,度夏避暑小庄,下月梢,家小就会前来度夏了,目下只有一些婢仆照料。诸位似乎人困马乏,这条路赶夜路的旅客十分罕见呢!”

“原来是尊驾的别业,很好。在下姓吴,与二十余位同伴要赶往项城。请问老弟兄贵姓?”

“在下姓封,封其昌。”叶其昌通名,叶改成了封:“到项城还远着呢!沿途村落甚少,好在大路只有一条,诸位可以不必担心迷失道路。”

“在下希望借贵别业暂宿一宵,方便吗?”

“非常欢迎,只是人手不足……”

“不要紧,我这些人都可以照料自己。”

“诸位请便,在下领路。”

后面,方世杰十四个人,也牵着坐骑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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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夜叉本来心情紧张,哪能定下心安睡?

她的手,在薄衾内紧抓住轻虹剑,突然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怪声浪,若有若无隐隐传来,像是传自床下的地底,也像是传自窗外。

她悄然坐起,握住剑下床穿小蛮靴。房中太黑,她居然能熟练地摸索着结束停当。

房门悄然而开,朦胧幽光透入。

她不假思索,放轻脚步出房。

外面本来是一座雅致的小院子,花木扶疏。这时,她看不见花木,也没留意,却看到一条长廊,整条长廊皆沐浴在朦胧的幽光下,如虚似幻。

一个模糊的人影,背部向着她,正袅袅娜娜前行,是穿八褶裙的女人背影。

她本能地向女人背影走去,像蹑鼠的猫。

长廊已尽,女人向右一折便消失了。

她脚下一紧,进入一座月洞门。前面,女人正款步进入一座屏门,再次消失。

窜入屏门,她愣住了。

“这是什么地方?”她傻傻地自问。

眼花纷乱,目眩神移。

满天幽光,不知光源所自来。一条白石走道,直伸至遥远的天尽头。

两旁,有巨大的五彩屏风,分隔成大小不一、各式各样的奇怪间隔。巨屏比明窗大十倍,屏上用明亮绚丽的五彩,刻画出的各种古代神话妖怪图案,也比窗花的图案大十倍。每一头妖怪,皆跃然欲动。

到底有多少间隔?根本无法数清,反正向前延伸,延伸,直伸展至天尽头。

她警觉地扭头回顾,身后的屏门不见了,换上了一道明亮的高大山墙,雪白的墙壁,迎面绘了一个巨大的怪物大彩像。

是刑天。没有头,双乳成了可发光的巨眼,肚脐是血盆大口,右手舞动巨斧,左手拥盾。

天际突然闪过一道炫光,像是电光金蛇,但没有雷声发出,光度颇为强烈。

炫光一闪之下,刑天大神的巨斧,突然挥动起来了,双乳形成的巨眼厉光暴射,似要向她冲上,那把巨斧真的在舞动。

她心胆俱寒,扭头狂奔。

糟了,炫光连闪,眼前光影缤纷,五彩光华旋动,无数怪物漫天狂舞,张牙舞爪欲攫人而噬。

她尖声狂叫,拔剑拼命砍劈冲来的怪兽。

那些妖怪是砍不死的,剑砍即分,剑过即合,她逐渐到了力尽崩溃边缘。

在一只巨爪掠过她胸口的一刹那,激起了她先天的潜能,生死关头,她爆发出巨大的汹涌潜力。

一剑劈在妖怪的肩膀上,她借力飞升,剑撒出满天雷电,迸发出千道彩虹。

炫光连闪,天地混沌,已可听到殷殷雷鸣,从天际绵绵传至,声音渐大。

连越五个巨灵怪兽的上空,身形轻如无物,凭意志可以自由飞翔,轻虹剑在她手中,意到任意所之,在空中飞腾搏击,巨灵怪兽应剑纷纷委地。

这才是传说中的飞天夜叉,在空中与巨灵怪兽,剧烈缠斗在雷电交加中,天地已经不存在了。

铮一声狂震,她一剑砍在刑天大神的巨盾上。这次,她无法控制自如了,凶猛绝伦的反震力,震得她手臂酸麻,真气一泄,被震飞出十余丈外,脚下一虚,向黑暗的无底大地沉落。

身躯一震,她知道飘落实地了,眼前一亮,跌落在一座宏丽殿堂的宽大拜池里。

灯火辉煌,但死一般的静。

刚惊骇地打量四周,身后罡风压体。

一声娇叱,她大旋身一剑猛挥。

是娇艳如花的李凤,铮一声架住了她的剑,恶向胆边生,她用上了绝学,剑光流泻,闪电似的一剑贯入李凤的胸口。

身后,刀风飒然。

她不假思索地撇剑、扭转,顺势旋身一剑反挥,反应超尘拔俗。

可是,她大吃一惊,尖叫一声,手猛然急松,轻虹剑翻腾下坠。

凛冽的刀光,却光临她的顶门。

“大……寒……”她闭上凤目惨叫。

万籁无声,一切突然静止了。

拜池其实是舞池,约有五丈方圆,由于是朱红色的,所以也称朱池。

她对面,仗剑屹立着一位风华绝代的美妇,定神细看,有点眼熟。

幻剑飞卫聂芳华。她终于想起这美妇是谁了。

她也记得,叶其昌与这位聂芳华,也是在丹阳别业投宿的旅客。

“你深爱那个桂星寒。”幻剑飞卫犀利的目光,凌厉地投落在她脸上:“所以能招发中途移劲丢剑,宁可死在他的刀下。”

她如受雷殛,这才记起刚才发生的可怕经过,低头用目光搜寻。没有李凤的尸体,也不见桂星寒的形影。

“是的。”她茫然地回答,不死心仍用目光搜寻殿堂各处。

“但你们不像是爱侣,倒像是亲如手足的兄妹。”

“你少管闲事。”

“另一个女孩葛春燕,又是怎么一回事?”

“她也喜欢大寒,但好像不懂什么叫男女之爱,淘气直率。我也喜欢她,而且她曾经救过我。”连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何要告诉对方这种不可告人的内心秘密:“她对遨游天下十分热衷,别的事却忽略了。我想,她真的把大寒当成兄长。”

“大寒喜欢你吗?我是说,爱,男女之爱。姑娘们羞于出口,把爱说成喜欢。”

“我不知道,大概有点喜欢我吧,他对我做女飞贼不以为然。”

“那就表示他心中讨厌你。”

“这……”

“杀了他!”幻剑飞卫厉声说:“不是爱,就是恨;你必须毫不迟疑地杀了他。”

“不!绝不!”她厉叫:“你少管我们的闲事。爱不是在口头上说来好听的,情到深处无怨尤……”

“你不杀他,你死!”

“你……”

一声娇叱,幻剑飞卫身剑合一扑到。

大快了,幻剑名不虚传。她刚一剑封出,对方的剑已经从不可能切入的方向切入,电光一闪,锋尖人体,浑身一震,眼前朦胧。

“大……寒……”她声嘶力竭尖叫。

黑暗掩没了她,天地一片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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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春燕也被奇异的声音所惊醒,也悄然下床仗剑向房外摸索。

门外幽光朦胧,她看到一个冉冉退走的身影,不假思索地飞掠而进,志在必得。

她的轻功已修至化境,不让飞天夜叉专美。可是,她用尽全力,一跃远及四丈,快逾电光石火,打破她平生的最高记录,仍然追不上那个人影,可望而不可及,始终保持在三丈左右的距离。

前面的人影,窜入一座月洞门,一闪不见。

她毫不迟疑地追入,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要追这个人。冲入门中,眼前一亮。

糟了,各色各样的妖怪巨灵,挟风雷而至,从前侧汹涌而来。

她想退,已无退路,身后也有妖怪巨灵,堵住了她的退路。

她唯一的选择,是拼命向前逃命。

是一条白石路,向无穷辽远的天底下延伸。

她的轻功迅捷如电,但仍不够快,妖怪巨灵不时到了身后,她不得不转身自保,不能完全放开脚程逃走,时奔时停,杀了不少鬼物。

可是,一个鬼物被砍裂,反而变成了两个,因此追赶的妖怪巨灵,不但没减少,反而愈来愈多,徒然浪费精力,脚下愈来愈不俐落了。

不知逃了多久,前面的白石路似乎没有尽头,两侧云雾汹涌难见景物,可能是万丈深渊。行将力尽,前面突然垂下一条可怕的巨尾,像蛇尾。

她聪明伶俐,从小就缠住家塾的夫子,听夫子讲古代的神话故事,也读了不少书,因此在这方面的才华知识,就比飞天夜叉广博,窗花纸剪的神话人物,她一见便如数家珍。没错,是女蜗娘娘的尾巴。

一剑砍在尾巴上,剑反弹而起。巨尾一圈,卷住她的腰猛甩。

“哎……”她尖叫,被甩飞好高好高,似乎深入云端,翻入滚滚天地茫茫。

她惶恐中忆起自己的绰号:凌云飞燕。

剑隐肘后,手脚急张,一提气身轻似燕,有如羽化登仙,神意合一任意所之,穿云乘雾悠然而下,像燕子一样在天空云雾里飞翔。

终于,她悠然而降,脚一沾地,响起一声轻雷,眼前云消雾散,景物一变。

是一间宏大华丽的卧室,远处那张大牙床,有鲜艳名贵的鸳鸯枕,鸳鸯被,龙凤销金帐,妆台上有龙凤喜烛……

房中间,丰神绝世的叶其昌,笑吟吟地背手屹立,笑容真有令少女们心荡的魔力。

“你是我的新娘。”叶其昌温柔的声音十分悦耳:“我等了你一生一世。”

“哗!你胡说些什么?”她大怒:“新娘?简直荒天下之大稽,我根本就不认识你。”

“我们不是已经认识了吗?”

“见你的大头鬼!这叫认识吗?别笑死人了,我认识的阿猫阿狗多得很呢!”葛春燕泼辣的性格爆发了:“见一次面就想要我做新娘,我从来就没听说过这种荒谬的事。你去死好了!”

“你早晚会做新娘的。”叶其昌笑意更浓了。

“不关你的事。”

“我会让你认识我,喜欢我。”

“你为何不去死?”

“喂!小美人……”

“闭嘴!”

“那就叫你小燕子。”

“闭嘴闭嘴闭嘴!”她暴跳如雷:“不许你叫我小燕子,不许!”

“桂星寒就能叫?”

“那是当然,我喜欢。”

“你就不喜欢我?我那一点比不上桂星寒?”

她顽皮地装腔作势,扭头左看看右看看,像是审视宠物,不时做鬼脸,撇撇嘴,表示不满意。

“我看你嘛,倒还像个人样。”她摆出老气横秋气派:“不过……不过……”

“不过怎样?”

“我有四位兄长,每一位兄长的人才风标,都比你强三倍,你哪能比?”

“至少比桂星寒高三品。”

“你少做梦了,你只是一个绣花枕头,或者花缎子盖着的鸡笼,外面好看里面空空。大寒像兄长一样爱护我,我要他带我遍游天下名胜,见识见识英雄好汉,经历一些值得老来回忆的事。”

“你会做他的新娘吗?”

她突然愣住了,低头沉思。

“怎么?舌头被老鼠咬断了?”叶其昌催促她。

“我还没想过这个问题。”她一挺酥胸:“我年纪还小,也许也许我会认真去想。”

“你不能做他的新娘。”叶其昌沉声说。

“你见鬼!我并没说要做他的新娘,就是想做,也不关你的事。”

“你连想都不要想。你想,我就宰了他。”

“你敢?”

“敢不敢立可分晓,我这就去宰他。”叶其昌脸色难看,转身便走。

“站住!不许你去找他。”她沉喝。

“我要刺他百十剑。”

剑向前一拂,挡住去路。

“不要逼我杀你。”她沉声说。

“你配说这种话?让开。”

“拔剑!”她咬牙说:“我会杀死你。”

“为了他而杀我?”

“不错,除非你不要管我们的事。”

“我管定了,你一定要做我的新娘。”

“所以你一定死,拔剑。”

叶其昌冷笑一声,拔剑出鞘。

一声娇叱,她毫不迟疑进招,昊天神剑绝招像长江大河滚滚而出,攻势之猛烈空前绝后。她对自己的剑术极具自信,勇气与信心超人一等,狂攻百十剑,把叶其昌逼得手忙脚乱,满室游走,险象环生,似已失去还手之力。

连桂星寒也称赞她的剑术了不起,在意识中她信心十足,把昊天神剑发挥得淋漓尽致,无畏无惧勇往直前。

可是,每一剑皆差那么一点点后劲,无法一击中的,那一点后劲就是爆发不出来。

一连三剑,把叶其昌逼近妆台。

机会来了,抓住了致命一击的机会。

剑刚发,烛台的龙凤花烛,烛花突然爆裂,火星像焰火般爆散。

那面径尺大的铜镜中,飞出发如飞蓬,豹头虎爪的西王母,巨爪一伸,立即涨大十倍。

“我完了!”她的剑被抓住了。

“大……寒……”她竭力尖叫,巨爪搭落在她的胸口,立即失去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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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二十名男女,安顿在另一座跨院。方世杰十四个人,也住在一座三面有房的院子。

有两位老仆两位仆妇,替他们张罗食物。夜已深,这些人不便察看这座江南式的别业,到底有多少房舍,形势如何。

总之,这是一座占地甚广,富贵人家所建造的别业,建在这种地方未免不寻常。

吴世是老江湖,二看便心中犯疑。

跨院的小花厅十分华丽,明窗净几一尘不染。吴世缠住了主人叶其昌,有意探口风。

相陪的是明艳照人,已换了淑女衫裙的李凤。现在,她不叫李凤,叫吴凤,是吴世的妹妹。

一位侍女泡来一壶龙井本山茶,异香扑鼻。这种茶产自西湖,在杭州一两银子,也买不到一两真品,比吃银子还要贵。

“封公子。”吴世的话十分客气有礼:“我们在追寻一男两女,他们有坐骑,连夜走这条路南行。公子伉俪在道中散步,可曾见过这三人三骑?”

“两院客院,住了几个天黑后投宿的人。”叶其昌神色泰然自若,语气豪爽:“好像没有一男两女同行,全是男的。吴爷,会不会是女扮男装?”

“应该不会。哦!投宿的是些什么人?”

有一个自称什么擒龙客崔公权、胡大海,还有两个叫公治方良和杨超。”叶其昌记性不差,神色丝毫不变:“都是从项城来的,而且都携有刀剑。舍下曾经请过一些护院,对武朋友小有认识。也只有你们这种人,才有胆量走夜路。”

“哦!在下听说过擒龙客这个人。这人脾气很不好,武功却是超拔的名家。”吴世脸色微变,似乎对擒龙客颇有顾忌:“那个叫胡大海的人,是他的得意门徒。师徒俩在江湖鬼混,到处打抽丰,一言不合,会把对方打得半死,稍不如意,就会揭穿别人的秘密。只有这四个人?”

“今晚是特殊,两三年来,很少看到一两个走夜路而需要投宿的人呢!”

“封公子的别业,采用江南格局。”没有可疑的人投宿,吴世话锋一转:“但不知尊府的长辈,在何处得意?要维持尊府的局面,非亿万富豪莫办。”

“家父封公旭升,曾经在江西有一份基业,确也是亿万富豪。家父本籍是丹阳,丹阳封家是颇有名气的。这座别业,是二十余年前购自本城富豪叶家,斥资十万两纹银,改建成江南风貌的格局。”

吴世的脸色大变,李凤也流露惊容。

“封公子知道南昌的天师李自然?”吴世的嗓音也变了。

“他是家父的方外知交。”

“有个叫林华的人……”

“百变金刚林华吗?他是家父的拜兄。”

“那么,令尊是江西宁府四先锋之一,神剑天王封旭升了。”

“正是家父。”

吴世几乎落杯,自负的神态一扫而空。

二十年前江西宁王宸濠兴兵造反,百变金刚林华,是招降庐山贼与郡阳盗群的勇将,改任密谍首领潜伏京师,功业彪炳剑下无敌。

神剑天王封旭升道术通玄,与号称天师的大法师李自然,可能是同门师兄弟,是宁府四先锋大将之一,真正的剑下无敌勇将。

宁王兵发南京,半途获报,知道王阳明(守仁)从赣南发兵,攻他的老巢南昌,便采用最笨的下策,不取南京而回兵救南昌。

兵自安庆撤回时,知府张文锦的敢死队,用火箭攻击宁王的先锋船队,毁船四百艘,宁府先锋军全军覆没,四大先锋无一生还。

封其昌口称“家父”,可知神剑天王封旭升,并没死在安庆血战中,从火海中逃出,借死遁世,跑到这里隐居纳福。

龙虎大天师在陕西举兵事败,其间仅相隔七年而已。

有神剑天王在这里,就算有龙虎大天师在,也不敢在此地撒野。吴世天胆,也不敢在封其昌面前充人样。不论是武功或道术,龙虎大天师哪敢在神剑天王面前放肆?那简直是班门弄斧,小巫见大巫。

“令尊一向可好?”吴世居然坐正身躯。

“托福,依然龙马精神,但已不再过问外事,对打江山夺社稷故事毫无兴趣啦!龙虎大天师听说有东山再起的打算,准备得怎样了?”

吴世心中更惊,对方定然已经知道他的来历了。据说天师李自然与神剑天王,皆有未卜先知的神通,能呼风唤雨,移山倒海。

可是,却不知道造反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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