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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马匪故事

年轻人很清楚地记得,方一甲在这样说了之后,竟然叹了一声:“唉!九十生日,不知是不是能找得到比它更好的?”

叔叔道:“人参是活的,可遇不可求,听其自然,不必强求!”

方一甲又叹了声,把“不必强求”四字,反复念了几遍,点了点头,神情十分感慨。

接下来的情形,年轻人的印象十分深刻:方一甲和他的叔叔,都有一个相当长时间的沉默,两人显然是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

看,故事又加入了新的一波,年轻人道出了往事,和他叔叔去见方一甲,而往事之中,又勾起了往事。

当然,这一波又一波的起伏变化,和整个故事,都有关系,最后是可以串连起来的。

叔叔和方一甲沉默了很久,方一甲才问:“那把刀还在吗?”

叔叔点头:“还在,真是好刀。”

方一甲又叹了一声:“那两个……人不知还在不在?”

叔叔向年轻人望了一眼:“我们说些往事,你不会沉闷吧?”

年轻人忙道:“当然不会!”

他知道“说些往事”,一说可能好几个小时,所以他找了一张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

方一甲和叔叔在开口之前,又长叹了几声,神情不胜唏嘘,由此可见,往事也有可供缅怀之处。

往事中的往事,和如今不知相隔多少年,可是还是可以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世事的奇妙之处。

又过了一会,方一甲才道:“我在南下之际,皆劝他们一起走,可是他们都不肯,开始还有些联系,后来就音讯全无了!”

叔叔却道:“那时候,他们再走,只怕也迟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那么多……”

说到这里,叔叔迟疑了一下,方一甲摇头:“人在江湖,哪个身上没有三五条人命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有什么好说的!”

年轻人忍不住道:“叔叔,你们在说什么啊?”

叔叔的回答是:“一帮马匪──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对你说说,这是一个很传奇的故事。”

年轻人这时点头,叔叔和方一甲,于是就说了那帮马匪的故事。

马匪的首领姓焦,单名一个田字。他这个名字也有一个来历,像这种在江湖上混,混了几十年,终于混出了大名堂的人,有的是根本来历不明,不知身世的人。也有的,多少还有点羞耻之心,怕真姓真名地干,罪孽多了,难免众人口中咒骂,祸延祖宗,所以也多有把真姓隐去了的。

焦田是属于哪一种,无由得知,但是他这个名字不是真姓名,却可以肯定。

原来他早年拉了队马匪,只得三五个和他一样的亡命之徒,只有一杆破步枪,根本不知道能不能发射,因为完全没有子弹。

在这种情形下,如何成得了大气候,于是,和他一开始就在一起当马匪,后来成了他的大军师的那一位,就想出了一个可以大壮声势的办法来。

草莽之中,每多聪明机智之士,混沌之内,也每多勇猛艺高之人,这种人,被天地间的灵气或是戾气孕育出来,踏上正途,便是将军主帅,踏上邪途,便是枪匪贼子,其间似乎是冥冥之中命运的主宰,由不得每个人自作主的。

那个军师根本没有名字,一开始就人人叫他军师,他想出来的办法是“烧田”──每当马队掠劫了一处地方之后,就放火烧经过之处的庄稼。

这本来是一种伤天害理之极的事,民以食为天,东北沃野千里,种的多是高梁、大豆,前者成熟时,一丈来高,放眼望去,一望无际,是著名的“青纱帐”,后者成熟时,豆荚自动会爆裂开来,而且大豆多油,更加容易燃烧。

所以一旦放起火来,救火的设备又差,哪里有什么灭火剂,无非是用树枝拍打而已。

(十分令人可悲的是,最近一场特大林火,也还是用这种救火方法。)

所以,山林间忌火,庄稼到了快成熟或成熟等待收割时,也特别忌火,大火一发不可收拾,往往绵延数百里,使上千上万亩土地上的庄稼,变成飞灰,土地变成一片焦黑,使成百个屯子,数以万计的农民,欲哭无泪,一年的生计,全无着落,受尽万千的诅咒,自然也会遭到严厉之极的群众报复。

所以,有作奸犯科,十恶不赦的人,也不敢轻易放火烧庄稼的。可是,军师就赫然提了出来。

当时,一共是五个人,在一所破旧的窝棚之中,窝棚内什么也没有,窝棚之外,是五匹马,马倒是好马,集上偷来的,而沃野之上,有的是牧草,都吃得健马油光水滑,神骏非凡。

窝棚之中的五个人,也全都无精打采,拉队成匪已有一个半月了,超过十次,想侵犯一些小屯子,也全都叫人给击得落荒而逃。

东北地广人稀,有人聚居的村落,都称“屯子”,村落中姓郑的多,这个屯就叫郑家屯。每一个屯子,都有类似自卫队的组织,也叫民团。屯子的周围,垒土为墙,和城墙差不许多,坚实的木栅,墙角有了望台,可以老远就看到来犯的人。这种自卫队,不但防马匪,也防俄罗斯强盗──边界那边的俄罗斯人,仗着枪好马快,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来抢劫一番,自然,也会有没出息的民族败类,勾引了俄国土匪来抢掠的。

所以,屯子规模不论大小,都有自保之策,大屯子花得起钱,不但请了专人来训练民团,连大炮都有,当然可以大收阻吓之效。

像这种大屯子,五六个土匪小队,正眼也不敢瞧,常言道:柿子拣软的捏,他们找一些小屯子下手,也落得个落荒而逃,这就令得这几个才落草为寇的人,又气又恨,全身的劲都无处去使,自去抡了半天刀──他们的刀,倒全是精光铮亮,挥起来风声呼呼,锋利之极,保证可以一刀把一个人从头到胯,齐中剖成两半!

就在这时候,军师用十分肯定语气,一字一顿地道:“我们放火烧庄稼!”

军师的话一出口,窝棚之中,一片寂静。虽然落草为寇,为的是他们都各自在血液之中,流动着一股桀骜不驯,不肯安份于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在他们血液中奔腾的那种不甘平平淡淡过一生的质素,令他们总要做点与众不同的事,可是在别的方面,他们和千千万万在这幅大地上勤劳耕种的农民,也没有多大的分别。

所以一听到要烧庄稼,没有人说话。

军师不理会别人,目光落在焦田的身上。

焦田那时候,自然不叫焦田,而且,他的身手气概,也和七八年之后,他成了千里荒野上最负盛名的马匪首领时大不相同,所以不必形容他那时的样子,会在后面详细形容他成功之后的情形。

不过为了方便,那时他虽然另有名字,也不妨称他为焦田──反正他日后就是用这个名字的。

焦田迎着军师的目光,喉结上下移动,发出一声古怪的声响,语气十分迟疑:“这……不是很合适吧?”

其余各人立即附和。

军师抡起刀来,虚劈了一刀:“刷”地一声响,刀光映着他煞白的脸:“非这样不可,不然,我们就别做这一行,种地去!”

军师那时,自然也没有什么权威,所以他的话,引起的反对声更大。军师冷笑,说的话毫不容情,每一句话,都像利刺一样刺进人的心坎中。

(年轻人的叔叔在说到这里时,曾长叹了声:“有些人,天生有煽动他人的情绪,蛊感人心的能力,能使别人放弃自己的想法,而去跟随他。”)

(隔了一会之后,年轻人的叔叔又感叹:“观乎历史上,不论是成大事,或是成大乱的人,好像都有这种天生的本领,而更多的人,只能被这种人牵着鼻子走!”)

(年轻人表示自己的意见:“这是民智未开的原故。”)

军师当时说的是:“怕烧了庄稼,伤天害理?哥儿们,我们现在是士匪,是强盗,不是善男信女,见人要砍,见财要抢,干的营生,桩桩都能打入十八层地狱!”

“要是怕天理循环,怕报应,趁早回家抱孩子去──不过,只怕也迟了吧,我们手中的刀,欠的人命也不止一条两条了吧!只要豁出去干,才能杀出一条血路?”

他霍然站起,又空挥了一轮刀,才道:“要就出发,我和老大先出动。”

其中的一个(后来也成了大头目)还是有点怯意:“要是被……追杀……我们可是人单势孤!”

于是烧了庄稼,犯了众怒,被各屯子的民团追杀的匪队,也未必同情,那就天下虽大,无容身之处了!

军师在这时,昂然说出了一句使他毕生声名大噪的名言,这句名言,据说传在东北三省,甚至传进了关内,是成千上万亡命之徒的座右铭。

军师这时说的是:“我做事从不想退路!”

不想退路,就只能勇猛前进,有了退路,就不免想到退守,难求进取,这是一股狠劲。这一点,和兵法上的“置之死地而后生”,倒十分吻合。于是,他们就到处去飞帖子──把勒索信绑在石头上,利用弹子弹进屯子的围墙去,或者,干脆就把勒索信贴在屯子的木栅上。

军师是上过书垫的,一手字,虽然说不上铁划银钩,在方圆千里之中,只怕也难找得出第二个来。他们不但飞帖子,而且还喊阵──策马绕着屯子的围墙飞驰,一面驰走,一面把勒索的内容,大声叫喊出来,可以让屯子里的男女老幼,一起听见。

喊阵比较有效,可是也十分危险,屯子中的自卫队乱枪扫射,或是万箭齐发,喊阵的匪徒,非死即伤──那次,焦田亲自去喊阵,喊了三个屯子,安然无恙,全靠着也那精娴无比的骑术,关于他的骑术,听起来简直像神话,下面还有详细解释。

他那次喊阵,全身而退,用的是一招“蹬里藏身”──整个人藏在马腹之下,枪箭矛钓,自然都无奈他何,只不过虽然他事先在马身上也做了防备功夫,还是死了三匹好马。

勒索的内容,无非是限三日之内,把银元若干枚,放置于某处某处,否则便如何如何。

别的马匪必然是“否则大队攻打,屯破之日,鸡犬不留,老幼无存”。

可是这次,焦田的喊阵,军师的飞帖却是“否则纵火烧地,庄稼成灰,颗粒不存”!

那时,又正是秋熟时分。

几个屯子受到了这种前所未有的勒索,自然派了民团,加紧巡逻。

可是东北地肥,耕作容易,和关内的情形不同,大地面积十分大。五十亩为一晌,一家四口,普普通通,就可以管上三四晌田地,民团防卫就算再严,也总有月黑风高,有机可乘的时候。

三天的期限一到,五处大火头,十五处小火头,一夜之间,风趁火势,不但把几个屯子的庄稼,烧得干干净净,还连累了附近的不少田地,令得方圆千里,大是震动!

他们在勒索的时候,照例要报上万儿(名称),照例是“替天行道”开头。可是军师一想自己要放火烧稼,这“替天行道”四字是说不上的了,所以没有提,报的是“焦田大队长”。

于是,一夜之间,焦田大队长的名头,就被所有人挂在口边,也叫人恨之切骨,黑白两道,都想把焦田大队长找出来。

又是军师的妙计,放了这把火之后,一连五天,销声匿迹,然后,又是三个屯子,接到了焦田大队长的飞帖。

这一次,受了损失的屯子,和没有受损失的屯子,联合起来,巡逻队不断,夜间更是紧张。

可是军师又出了奇谋,三天期限一到,并无动静,又过了两天,这才在白天,放了火,而且趁乱之时,伏击了一队民团,砍翻了十二个民团,夺得了十二杆好枪和许多子弹,声势大壮!到了第三次,焦田大队长的飞帖出现,期限一到,白花花的大洋,就如数出现在他们指定的地方──善良的老百姓投降了!

于是,焦田的声势大壮,招兵买马,神出鬼没,往往今天还在一处喊阵,明天的飞帖,已经飞到了五百里之外,不到两三年,已成了势强力壮的大马匪队,而且,还曾和俄国马匪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战斗,大获全胜,杀得老毛子人仰马翻,俘获的武器,更是精良。

这时,他们也成了气候,目标大了,军师订下的一个大目标是乐家屯。

乐家屯是一个大镇甸,也是方圆千里最富的一个屯。虽然也叫屯子,实际上是一个大城镇,过往商旅必经之地,繁华热闹的主要原因是:这个地方,是漠河金矿,和远在西伯利亚的一些金矿的矿石集中地。

金矿的矿石,合金量极高──黄金和其它金属不同,多有天然的纯金块的。漠河和漠河以北,是地球上真正的苦寒之地,可是却有金矿,金矿开采出来,在矿场经过简单的处理,就专车运到乐家屯的炼金厂加工,这是正路。不是正路的,则是西伯利亚俄国人金矿中偷运走私来的矿石,一样泡在乐家屯集中。所以,乐家屯的原名,渐渐地反倒少人提了,远近都叫“黄金屯子”,有民谣唱:“黄金屯子满是金,有金个个是神明,拜得男来又拜女,金光闪闪冲天庭。”

民谣自有含意,是说在黄金屯子中,一切的一切,反正有金子在说话,不管是哪一个的政府,都说不上话,自成一国,超然物外。

在黄金屯子之中,自然要什么就有什么,说不上的穷奢极侈和繁华。

军师的计划是:把黄金屯子打下来,据为己有,自成一国,继续在黄金上发大财。

经过了很多年,马队的成员早已过千,可是遇上大事,集中在一起商讨的,仍然是当年窝棚中的五个人。当军师一提出他的大胆计划时,情形竟然和几年前的那次一样:没有人出声!

过了好一会,焦田才叹了一口气:“军师,太大块了吧,怕咽不下!”

这时的焦田,当然不再是当日的焦田了,他刀法如神,骑术如神,早已远近驰名,去年,另外两股各有三百人的马匪首领,约他比试,说明谁赢,就可以并吞输了的马队,成为首领,输的,终生听命。

赌的是砍木桩。

懂得骑术和刀术的人都知道,砍木桩是最公平的赌法,差一点都不行,高下立判。

世界各地,精于骑术的民族,也大都精于使刀,多半是由于刀的威猛,和马的矫捷相配合,联合而成为十分有效的攻击力之故。

所以,砍木桩这种展示刀法和骑术的运动,世界各地都有;两排木桩,策骑在中间驰过,左一刀,右一刀,把木桩砍断。

这是最简单的砍木桩,一到了和中国武术相结合的高手身上,砍木桩干变万化,首先,出现了短桩,硬木削成,埋在地上的木桩,有短到不足一尺的!

人在马上,挥刀砍去,自然是木桩越长,越容易砍,越短,越是难砍。短到一尺,人要大半吊在鞍上,斜着身子去砍,不单难以发力,又不能慢驰,一不小心,落了马来,就再没面混江湖了!

短桩如果在两旁,人一下向左斜,一下向右斜,若是没有过人的腰力,一两下过去,连骨架子都会散开来!

(年轻人那时,正热衷于打马球,他自然也有十分精湛的骑术,听他叔叔和方一甲讲到这里时,青年人容易不服气,就插了一句口:“那也不算什么,打马球,有时也需要有相同的动作!”)

(当时,方一甲只是扬了扬眉,他叔叔则瞟了他一眼,也没有说什么。)

(几天之后,叔叔和年轻人在一片平坦地上,把那柄锋利的马刀,交在年轻人的手中,在叫地上竖起了六根三尺高的木桩,拍了拍一匹骏马的头,退开去,望着年轻人,根本不说什么。)

(年轻人也知道这一切全是在方一甲书斋中的那两句话而来的。)

(他也不说什么,翻身就上了马,疾驰而出,兜回马来,骑得更快,身子向左一斜,一刀砍出,一根木桩应声而断,可是也只是那一根,当他回过身来砍第二刀时,顾得了腰上发力,手上就无法发力──砍木桩和打马球所需要的力道,毕竟大不相同!)

(苦练了一年之久,年轻人才能一口气砍八根两尺高的木桩。)

(他没有再练下去,并不是他练不到更高的境界,而是他更需要练的东西实在太多,不能在单一的一个项目上花太多的时间。)

(当然,方一甲和叔叔后来又提及的“腹桩”,他更没有机会涉及了。)

(饶是如此,时至今日,年轻人单骑砍木桩的功夫,只怕也在世界的前五名之内了!)

那次,焦田和另外两个马匪首领赌的,是另一种难度更高的欣法,砍的是“腹桩”──所有的木桩,一尺高,竖在地上,策骑者在向前飞驰之际,必须控制着马匹,绝对要直线前进,目的是使所有的木桩,都在马腹之下。

然后,马上的骑士,要使出各种身法,把在马腹之下的木桩砍断──每砍断一根之后,必须回复正常的策骑姿势,不能一直藏身在马腹之下。

这是一种听听也匪夷所思,认为不可能的骑术,但在东北平原之上,确然有人做得到!

焦田在那一次赌赛之中,竟然砍了二十四根“腹桩”,令得旁观者目定口呆,那两个和人赌赛的马匪首领,拜伏在地,手下六百多人,自然也归入了焦田的马队,令得焦田更是声势大壮!

可是,就算焦田的马队,有了那样的声势,想要吞并黄金屯子,他连想也没有想到过,事实上,这种念头,只有军师想得出来。

军师在那时,自然也不是当年的军师了,可是有两件事,他并没有改变。一是他的脸色,一直是那样苍白,白渗渗地,十分骇人。二是他喜欢眯着眼睛看人,怪的是,别人都是圆睁双目,才显得有威势,他却正好相反,眼睁大的时候,并不怎样,一眯眼,眼缝之中,就寒光迸射,叫人会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寒战。

焦田一说话,军师就眯着眼看着焦田,焦田自然不会心头生寒──他们在那么多年并肩作战之后,已经是生死之交了。

军师慢吞吞地说话:“我想过了,我们现在声势再壮,也是一股马──人总不能一辈子当马匪,只有趁现在有人有马有枪在手,拚一拚,打下一座城池来,自立为上,这才是长远之计!”

军师的话,当然不错,所以听得人人都咽了一口口水。

军师又道:“要打家劫合容易,要攻打城池,大不相同,既然要打,就拣大的,还有比黄金屯子更合适的么?所以,就打黄金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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