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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王大小姐

(一)

她就是霸王枪?

这杆枪长约一丈三尺余,至少比她的人要高出一倍多。

这杆枪重七十三斤余,也远比她的人重。她真的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不信,丁喜不信,邓定侯也不信,无论谁都不会相信。

但是他们又不能不相信。

金枪徐试探着问:“姑娘贵姓?”

“姓王。”

“芳名?”

“王大小姐。”

金枪徐笑了笑,道:“这当然不是你的真名字。”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道:“你用不着知道我的名字,你只要记住‘霸王枪王大小姐’这七个字就行了。”

金枪徐道:“这七个字倒很容易记得住。”

王大小姐道:“就算你现在还记不住,以后也一定会记住的。”

金枪徐道:“哦?”

王大小姐冷冷道:“你身上多了个伤口后,就一定永远也忘不了。”

金枪徐大笑,道:“你约战比枪,莫非就要我记住这七个字?”

王大小姐道:“不但要你记住,也要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霸王枪并没有绝后。”

金枪徐道:“王老爷子呢?”

王大小姐咬着嘴唇,脸色更苍白,过了很久,才大声道:“我爸爸已经死了,他老人家虽然没有儿子,却还有个女儿。”

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呐喊。

也许这句话并不是说给屋子里的人听的,她呐喊,只是她生怕她远在天上的父亲听不见。

——女儿并不比儿子差。

这件事她一定要证明给她父亲看。

“一枪擎天”王万武真的死了?

像那么样一个比石头还硬朗的人,怎么会忽然就死了?

邓定侯在心里叹息,忍不住道:“令尊一向身体康健,怎么会忽然仙去?”

王大小姐瞪眼道:“你管不着。”

邓定侯勉强笑道:“在下邓定侯,也可算是令尊的老朋友。”

王大小姐道:“我知道你认得他,但你却不是他的朋友,他死的时候已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她美丽的眼睛里,忽然涌出了泪光,心里仿佛隐藏着无数不能对人诉说的委曲和悲伤。这是为什么?

是不是因为她父亲死得并不平静?

丁喜忽然道:“王老爷子去世后,姑娘想必一定急着要扬名立威,所以才找上徐三爷的?”

王大小姐又咬了咬嘴唇,忍住眼泪,道:“我要找的不止他一个。”

丁喜道:“哦?”

王大小姐道:“从这里开始,往前面去,每个使枪的人我都要会一会。”

丁喜笑了笑道:“若是姑娘在这里就已败了呢?”

王大小姐连想都不想,立刻大声道:“那么我就死在这里。”

丁喜淡淡道:“为了这一点儿虚名,大小姐就不惜用生命来拼,这也未免做得太过份了吧。”

王大小姐瞪起眼睛,怒道:“我高兴这么做,你管不着!”

她忽然扭转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枪。

她的手指纤纤,柔若无骨。

可是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枪,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来。

她抄枪的动作不但干净利落,而且姿势优美。

金枪徐脱口道:“好!”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轻轻一扭,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

金枪徐看着她窜到外面的院子里,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

丁喜道:“你看她的身手如何?”

金枪徐道:“很好。”

丁喜道:“你没有把握胜她?”

金枪徐又叹了口气,道:“我只不过有点儿后悔。”

丁喜道:“后悔什么?”

金枪徐淡淡道:“我本不该着急料理后事的。”

院子里阳光灿烂。

他们走出去,别的人当然也全都跟着出去。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个人。

小马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

那喝茶的女孩子垂着头,红着脸,竟似也忘了这世上还有别人存在。

邓定侯在门后拉着丁喜的手,道:“王老头的脾气虽坏,人却不坏。”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的朋友,老朋友。”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所以……”

丁喜道:“所以你不能看着他的女儿死在这里。”

邓定侯点点头,长叹道:“可惜这位王大小姐却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

丁喜道:“哦?”

邓定侯道:“我知道金枪徐的功夫,的确是经验丰富,火候老到。”

丁喜道:“王大小姐好像也不弱。”

邓定侯道:“可惜她太嫩。”

丁喜道:“难道你认为她败了真的要会死?”

邓定侯道:“我也很了解王老头的脾气,这位王大小姐看来也正跟她老子一模一样。”

丁喜笑了笑道:“我明白了。”

邓定侯道:“明白了什么?”

丁喜道:“你是想助她一臂之力,金枪徐再强,当然还是比不上神拳小诸葛。”

邓定侯苦笑道:“这是正大光明的比武较技,局外人怎么能插手?何况,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脾气,一定是宁死也不愿别人帮她忙的。”

丁喜道:“那么你是想在暗中帮她的忙,在暗中给金枪徐吃点苦头?”

邓定侯叹道:“我也不能这么做,因为……”

丁喜道:“因为一个人有了你这样的身份和地位,无论做什么事都得特别谨慎小心,绝不能让别人说闲话。”

邓定侯道:“我的确有这意思,因为……”

丁喜又打断了他的话,道:“因为我只不过是个小强盗,无论多卑鄙下流的事都可以做。”

邓定侯道:“不管你怎么说,只要你肯帮我这次忙,我一定也会帮你一次忙。”

丁喜看着他,脸上还是带着那种独特的、讨人喜欢的微笑,缓缓道:“我只希望你能够明白两件事。”

邓定侯道:“你说。”

丁喜微笑道:“第一,假如我要去做一件事,我从来也不想别人报答;第二,我虽然是个强盗,却也有很多事不肯做的,就算砍下我脑袋来,我也绝不去做。”

他微笑着转过身,大步走了出去,走入灿烂的阳光下。

邓定侯怔在那里,怔了很久,仿佛还在回味着丁喜刚才说的那些话。

他忽然发现他那些大英雄、大镖客的朋友,实在有很多都比不上这小强盗。

(二)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

喝茶的女孩子抬起头,四面看了看忽然站起来,很快的走到小马面前,叫了声:“小马。”

她叫得那么自然,就像在千千万万年前就已认得小马这个人,就好像已将这两字呼唤过千千万万次。

小马也没有觉得吃惊。

一位陌生的女孩子忽然走过来,叫他的名字,在他感觉中竟好像也是很自然的事。

在这一瞬间,他们谁也没有觉得对方是个陌生人。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听别人都叫你小马,所以我也叫你小马。”

小马凝视着她,道:“我叫马真,你呢?”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叫杜若琳,以前我哥哥总叫我小琳,你也可以叫我小琳。”

她的胆子一向很小,一向很害羞,从来也不敢在男人面前抬起头。

可是现在她居然也在凝视着小马。

情感本是件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许多无法解释的奇妙感情。

这种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了解的。有时甚至连自己都不能。

“小琳……小琳……小琳……”

小马轻轻地呼唤着,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纤弱的指尖在他强壮的手掌里轻轻颤抖,可是她并没有抽回她的手,

小马的人就像是在梦中,声音也很像是在梦中来的。

“我一直是个很孤独的人,没有认得你的时候,我只有一个朋友。”

“我本来也有一个朋友。”

“谁?”

“王盛兰。”小琳道:“她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姐妹,有时我甚至会把她当作我的母亲,这些年来,若不是她照顾我,也许我已经……”

小马没有让她说下去,轻轻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的确明白,没有人能比他明白。

因为他和丁喜的感情,也正如她们一样,几乎完全一样。

小琳道:“所以我想求你替我做一件事。”

小马道:“你说。”

小琳道:“我要你替我去救她。”

小马道:“救你的朋友?”

小琳点点头,道:“别人都说她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可是她绝不能败。”

小马道:“你要我帮她击败金枪徐。”

小琳道:“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我只希望你能为我做到这件事。”

她已握紧了小马的手。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现在他们已走出去。

这里本是个充满了欢乐的地方,现在却忽然变得说不出的空洞寂寞。

人世间本就没有永恒不变的事,更没有永恒的欢乐。

红杏花慢慢地从后面出来,用一双洞悉人生的眼睛目送着他们走出去,叹息着喃喃自语:“我就知道你们只要一见面,就会互相纠缠,自寻烦恼的,我早就知道……”

有些人就像是钉子和磁铁,只要一遇见,就会粘在一起。

小马和小琳是这样子。

丁喜和王小姐呢?

红杏花叹息着又道:“小马这样子已经够糟了,可是丁喜以后只怕还要更糟,我实在不应该让他们见面的,我早就知道……”

(三)

阳光灿烂。

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竹篱下开满了鲜花,蜜蜂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甚至连风都在传播着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生命孕育生命成长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想到死。

只可惜死亡还是无法避免的。

金枪徐慢慢地解开了套在金枪上的布袋,眼圈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他心里还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意义,因为他已有无数次接近过死亡。

——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这就是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其间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后,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残酷而自私的人。

金枪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现在。

可是现在他面对着这个对手,实在太年轻了,年轻得连他都不忍看着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布袋里抽出了他的枪。

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二十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

丁喜远远地看着,脱口而赞:“好枪!”

邓定侯同意:“的确是好枪。”

丁喜道:“霸王枪若是枪中的狮虎,这杆枪就可以算是枪中的毒蛇。”

邓定侯道:“江湖中本来就有很多人,把这杆枪叫做蛇枪。”

丁喜道:“据说这杆枪本来就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铁枪轻巧,而且枪身还可以随意弯曲。”

邓定侯道:“所以金枪徐用的枪法,也独具一格,与众不同。”

丁喜道:“我也听说过,他用的枪法就叫蛇刺。”

邓定侯道:“他们家传的枪法,本来一百零八式,金枪徐又加了四十一式,才变成现在的蛇枪一百四十九式。”

丁喜道:“霸王枪呢?”

邓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枪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够。”

邓定侯忽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你没有看见当年王万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风,霸王枪在他手里,才真正是霸王枪。”

丁喜再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时决斗已开始。

阳光下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金枪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削锐、锋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

王大小姐却只是随随便便的将大枪抱在身上,就凭这一点,也已不如金枪徐。

——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金枪徐嘴里露出冷笑,却还是礼貌极恭,沉声道:“当年王老爷子在时,在下无缘求教,如今老成凋谢,枪在人亡,请受我一拜。”

他左腿后曲,真的行了一礼。

王小姐只不过点了点头,淡淡道:“我是来找你麻烦的,你也不必对我太客气。”

金枪徐沉下了脸,道:“我拜的是这杆枪,并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记住,从今以后,霸王枪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来,王老爷子一去,霸王枪也已不在人间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见我手里的枪?”

金枪徐道:“这杆枪在王大小姐手里,已只不过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铁枪。”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显然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

她也知道高手相争时,若是心情激动,就随时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

金枪徐盯着她,又道:“在下还未到这里来时,已将所有的后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枪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后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张脸已气得通红,大声道:“我若死这里,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后事。”

金枪徐道:“谁?”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着。”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下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金枪徐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铁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丁喜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确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爷是故意激她的。”

邓定侯却笑了笑,道:“也许徐三爷这一着反而用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邓定侯道:“可是她怒气一发作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邓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证,他们家传的脾气比他们家传的枪法还要厉害得多。”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杆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丁喜皱眉道:“看样子徐三爷只怕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邓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爷若真的这么想,就又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份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枪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并不多。”

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车子一开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带起一股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

邓定侯道:“也因为这杆枪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取守势的一方,用的力气反而比较多。”

他笑了笑,接着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这其间巧妙的人,当然不会多。”

邓定侯道:“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像并没有对别人说过。”

丁喜道:“因为你们是他们的朋友?”

邓定侯道:“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却不是,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

邓定侯笑了笑,道:“因为我喜欢告诉你。”

丁喜也笑了。

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这理由已足够。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对方的枪杆一横,他就被挡了出去。

徐三爷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

只有一个人看不出。

突听一声大喝,竟有个人赤手空拳,冲入他们的枪阵。

这个人竟是小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还是酒,他的确已真醉了,否则又怎能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看来他不但是“愤怒的小马”,简直是个“不要命的小马”。

居然还举手大呼:“住手,你们全都给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

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刺在小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弹丸般忽然弹起,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

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

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已无法住手。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

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这个人疯了。”

“他为什么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惊呼着,眼睁睁地看着小马身子飞起,眼睁睁地等着他落下来。

每个人都看得出,等到这个人再落入枪阵中,就一定已是个死人。

就在这一瞬间,竹篱下的花丛前,忽然有一条长绳飞来,套住了小马的腰。

长绳一抖,小马的人就跟着它一起飞了回去。

他并没有跌入那杀人的枪阵。

他跌入丁喜的怀抱里。

(四)

鲜血还在不停地流,小马整个人都已因痛苦而痉挛扭曲。

可是他眼睛里并没有痛苦,反而像充满了愉快和满足。丁喜在跺脚!

“你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来的?”

小马没有回答。

他的人虽然在丁喜怀里,他的眼睛却始终在看着另一个人。

“小琳……小琳……小琳……”

他虽然已痛苦得连声音都发不出,可是他心里却还是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泪,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泪,还是感激的眼泪?

丁喜终于看见了她:“你是为了她?是她要你这么样做的?”

小马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当然是他自己愿意做的,他不愿做的事没有人能勉强他。

这女孩子竟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他心甘情愿的做出这种蠢事?

现在他的酒意已随着冷汗和鲜血而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剧烈,更难以忍受。

他若是能晕过去,也可以少受些痛苦——晕厥本就是人类自卫的本能之一。

但是他却在努力挣扎着,不让自己的眼睛闭起。

因为他要看着她。

小琳也在看着他,看到他的痛苦和柔情,也终于忍不住冲了过去,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冲了过来,扑在他身上。

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勇气,会做出这种事。

在这一瞬间,她几乎已不顾一切。

丁喜放下他,放在花圃旁的绿草地上,让他们拥抱在一起。

她的眼泪落在他脑上,这一滴滴泪水中,竟仿佛有种神奇的魔力。

他的痛苦竟已减轻,忽然道:“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这件事做得蠢?”

小琳点点头,又摇摇头。

小马勉强笑了笑,道:“可是我只有这么样做,因为我想不出别的法子。”

小琳道:“我知道,我……”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因为她已泣不成声。

小马道:“你为什么还在哭?难道他们还没有住手?”

小马又问道:“你的朋友没有死?”

小琳道:“没有。”

小马道:“你要我为你做的事,我是不是已替你做到了?”

小琳道:“是……是的。”

小马长长吐出口气,居然真的笑了,微笑道:“那么你最好告诉我们的朋友,我这件事做的并不太蠢。”

他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他终于晕了过去。

这年青人有的痛苦和安慰,丁喜几乎都能同样感觉得到。

他是他的朋友,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父亲。

风依旧在吹,阳光依旧灿烂,两杆枪依旧在飞舞刺击。

丁喜慢慢地转过身,慢慢地向着他们那杀人的枪阵走了过去。

邓定侯失声道:“你想干什么?”

丁喜笑了笑,脚步没有停。

邓定侯道:“难道你也想去做他一样的蠢事?”

丁喜又笑了笑。

没有人能了解他和小马的感情,甚至连邓定侯也不能。

他的人忽然飞起,也像小马刚才一样,投入他们的枪阵。

他竟似也忘了,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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