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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千里扬名奇女子

先说一件往事。

往事发生在七十五年之前,那年,马金花十六岁。

(十六加七十五,一点也不错,她今年九十一岁。)

那年,马金花虽然只有十六岁,可是方圆千里,提起金花姑娘,无人不知。马金花最出名的四件事是:骑术、枪法、美丽和泼辣。

要是有谁不知道马金花这出名的四件事,只要一进入中条山麓,渭水和泾河流域那一大片草原,不消一小时,他就一定会知道,到这个大平原来,有着各种不同目的的各种各样的人,都很快会知道马金花这个名字,听到她的种种故事,包括她十五岁那年,带着牧场中的十八个好手,勇闯中条山,把盘踞在那里的一股足有三百人的土匪,全部歼灭的这件事。

马金花的父亲马醉木,是马氏牧场的主人,这个大牧场,养着上万头牛,上万匹马,是陕西全省最大的一个牧场。马醉木不是当地人,关于他的来历,也有着种种的传说,比较可靠的一种说法是:马醉木不是他的本名,他本名叫什么,已经没有人知道,他从山海关外迁移来,带着一批忠心耿耿的粗豪汉子,据说整伙人,全是关外的马贼。

那一批人,以马醉木为首,来到了泾渭平原,先是弄了一个小牧场,后来,渐渐扩充,把本来的几十个小牧场,全部合并为一个大牧场,那就是今天的马氏牧场。以马醉木为首的那批人,还真懂得如何养牛放马,二十年下来,马氏牧场养出来的健马,成了各地马贩子争相抢购的目标,而马醉木为人豪爽,讲义气,也自然而然,成了黄河上下,黑白两道,人人尊敬的人物。

当初那批人,都成了马氏牧场的骨干,一次又一次和股匪决战,这批人都表现了他们的英勇和武功,渐渐地,自民间到官方,都把马氏牧场当作了当地的支柱──成千上万的人靠它讨生活,本来土匪最多,行旅谈虎色变的地方,也因为有了马氏牧场这股势力,而变得十分平静,大家都给马氏牧场面子,再凶悍的土匪,也不敢在牧场马匹出现的地区生事。

所以,马醉木还领了一个什么“司令”的正式官衔,不过他却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

马醉木四十岁才娶妻子的,娶的是一个逃荒经过的农村姑娘,结婚之后的第二年,就生下了马金花。

马金花虽然是女孩子,可是从小就像她豪迈侠情的父亲,一点也不像她那温柔靦腆得一直像是农村姑娘的妈妈。

马金花先学会骑马,再学会走路。先学使枪,才学会拿筷子。先学会骂人,才学会讲话。她十二岁那年,已经长得高挑成熟,不知道有多少小伙子,看到她就双眼发直,成了出名的小美人。

不过,小美人的凶狠,也很快就让人知道了,有七八个小伙子,仗着人多,在一次市集上,向十二岁的马金花风言风语的撩拨,马金花当时只提议赛马,谁能赢得过她的,她就是赌注,九个小伙子欣然答应。曾经目睹过这场赛事的人说起来,还津津乐道。

事情传开去,自然免不了加油添醋,可是基本上还是可以相信的。

那天早上,十匹骏马,在万众瞩目之下,马蹄声响得像是暴雷,像是一股旋风,扫出了市集,马金花一身白衣,白得像雪。她头发又乌又亮,整天在野外,可是她的皮肤,还是那样细腻洁白,比任何三步不出闺门的大闺女还要细,还要白。

她又在头上扎了一条长长的白丝巾,策马飞驰,丝巾飘扬,再配上那匹通体纯白,一根杂毛也没有的白马,看得上万人齐声喝采,惊天动地。

而那九个想把马金花赢到手的小伙子,自然也是一等一的骑术好手,所挑的马,万中选一,当真是人强马壮,看得人心旷神怡。

当时,马金花的父亲马醉木也在集上,有人问他:“马场主,你看谁能成为你的女婿?”

马醉木只是叹了一口气,摇着头:“但盼这丫头下手别太狠,年轻小伙子,看到了姑娘家,口上占点便宜,免不了!”

当时,听的人还不知道马醉木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不过很快就明白了。

中午时分,市集中最热闹,马金花单人匹马,又像是旋风一样卷了回来,喧闹的市集,在刹那之间,静了下来,静得连在集上等待出售的牲口,都不敢发出声响。

马金花全身上下,都染着血,不但是她身上染着血,那匹白马,也全身是斑斑的血迹。

可是看马金花驰骋而来的那种情形,她又不像是受了什么伤。

马醉木带着牧场中的几条大汉,迎了上去,马金花一勒缰,白马一声长嘶,人立了一下,立时稳稳钉在地上不动。

马金花翻身下马,第一句话是:“把小白龙牵去洗刷,不准弄掉它一根毛,也不准在它身上留下一点血。”

牧场上的两个彪形大汉,立时大声答应,牵过那匹白马走了开去。

所有人还未曾来得及揣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马金花已向父亲道:“爹,公平竞马,我没要他们的性命,骑术不精,他们自己从马上摔了下来,断胳臂折腿,那可不关我事!”

马醉木只是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马金花傲然地站着,当时在场的人,都说才十二岁的马金花,就凭这一下子,就足以名扬千里!

那九个小伙子,还是马醉木派了搜索队出去,才把他们一一找回来,每一个都受了伤,毫无例外的是鞭伤,问起经过来,九个小伙子摇头咬牙,没有一个人肯说。最远的一个,在近两百里外找回来,就算他们不说,惯在马背上讨生活的人也可以知道,马金花以一对九,在草原上奔驰追逐的经过是如何激烈!小伙子在开始的时候,可能还不舍得还手,但是到后来,摆明了是生死一线的事,怎还会怜香惜玉?可是马金花硬是一点损伤也没有,九个小伙子却人人重伤,难怪他们没有脸说出经过!

事后,方圆九百里的小伙子都知道,这个美丽得叫人一看到就发怔的美人,是惹不得的。

一年一年过去,马金花更美丽,也更没有人敢惹她,十五岁那年平了中条山那股悍匪,只要老远看到一团雪白的影子闪过,平时喝了点酒,表示不怕马金花的大汉,都会忍不住打个哆嗦,唯恐自己的醉话,要是传进了马金花的耳中,那就有得受!

马金花最敏感男女之间的情事,她十五岁之后,有不少大财主,派人来说媒,前来说媒的人,一律不见一只耳朵离开,五次,大约最多六次之后,自然也没有人再敢上门。

而平时,马金花看来,却和和气气,不过她身子高挑,寻常男人站在她身边,总还比她矮了些,英姿侠气,洋溢在眉宇之间,怎么也掩不住,叫人自然而然,对她产生敬畏之心。

马金花还有天生的管理才能,牧场中的大小事务,一经她处理,立时井井有条。而且,她还有一种异常高强的排难解纷的能力。那些粗豪的江湖汉子,有了争执,每每演变成为刀光血影,但要是马金花到场,不必几句话,就可以令得本来已经反目成仇的人,变成肝胆相照的好朋友。

马金花是这样一个万众瞩目的传奇性人物,她的一切行动,都成为人们饭后酒余的谈话资料,她的一举一动,都被编成各种各样的故事。

像这样的一个人,忽然失踪了,而且一失踪,就是五年之久,这似乎有点不可想像吧?

可是,事实却是,在马金花十六岁那年,她突然神秘失踪了。

那天,天气极好,正是暮春,是牧放马匹最好的季节。由于她的失踪,形成了极度的轰动,所以在她失踪之前的一切行动,事后都被调查得清清楚楚。

马金花失踪的经过是这样的:

一早,马金花就吩咐了牧场的总管,她要带着一队正当发情的儿马去放马──把几百匹处于春情发动期的雄马,带到辽阔的草原上去,让它们尽情地去驰骋,把它们那种无穷无尽的精力散发出来,然后,在它们尽情撒野的过程中,挑选其中最精壮的,作为配种之用,替牧场增添无数优良的马匹。

放马,是牧场中的大事,四年之前,马金花第一次主持放马,有几个老资格的放马人嘀咕几句,表示马金花不能胜任,以后,再也没有人对马金花的这项能力,表示过任何怀疑。

那天早上,马金花骑着她的“小白龙”,高举着右手:“呼”地一下,挥出了手中的鞭子,鞭梢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圆圈,把空气划破,发出嘹亮的一下爆音,牧场的木栅打开,三百多匹马,嘶叫着,扬鬃踢蹄,争先恐后,奔驰出去,所有的人,没有一个觉得会有任何意外发生。

马金花一马当先,她骑的那匹白马,是整个牧场中最好的一匹,据说,也是整个华北最好的,至少,在黄河以北,长城以南,再也找不出更好的马来,马是马金花从小养大的,马和人之间,两位一体,小白龙不睡马厩,而留在马金花的闺房,马金花又爱穿白衣服,所以,她策骑小白龙飞驰,看起来就像是一团迅疾无比,在向前滚动着的白色的旋风。

未经驯服的儿马,性子暴烈,奔驰起来,也特别急骤快疾,再有经验的牧马人,也不敢把自己置身于暴烈的儿马群中,因为那极度危险,剧烈奔驰,碰撞颠蹶难免,如果一个不小心,自马背上跌了下来,那非被上千马蹄踩踏成为肉酱不可。

所以,牧马人都是先排成了队形,在大群儿马还未曾冲出来之前,作好准备,马群一开始急驰,牧马人就紧贴在马群的旁边跟着飞驰,尽力保持马群的队形,不使马匹奔散开去。

同时,在马群的后面,也要有牧马人押阵,在放马的时候,出动的牧马人,都有经验,骑术一流,一个牧马人,如果一生之中,未曾参加过一次放马,那简直不能算是牧马人。

那一次放马,马氏牧场中出动的牧马人,一共有八十余人,自然多是经验丰富好手,也有是今年才第一次参加的新手。

马金花一马当先飞驰,马群冲出来,所有的牧马人,精神都变得极紧张:马群奔驰得太快了。

几百匹儿马,像是狂风,向前卷去,距离驰在前面的马金花,相去不会超过十丈。

所有的牧马人也都感到,驰在最前面的马金花,也感到了马群奔驰的速度,超越了寻常,所以,大家都看到,她在马上,连连回头,看了几次身后的马群,就尽力策驰着小白龙,飞快地向前驰出去。

因为若是带头放马的人,被马群追上,置身于马群之中,就会引起不可控制的大混乱,那将是一场大悲剧!

“小白龙”果然是万中选一的好马,一经催策,四蹄翻飞,去势快疾之极,这一来,可能更刺激起原来就在奔驰的马群,马群向前奔驰的速度也更快。

最狼狈的莫如那八十多个牧马人,他们本来在马群的两旁列成队形,一起在向前飞驰,但是渐渐地,他们开始落后了。

落后的形势越来越不妙,本来牧马人分成两列,把马群夹在中间,可是转眼之间,飞驰的马群冲向前,两列牧马人之间,已经没有马匹,马匹全在他们前面,而且和他们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

这是在牧马的过程之中罕见的异象,那八十多个牧马人除了拚命策骑,希望赶上去,没有别的办法可想。

其中有几个骑术特别精娴的,唯恐失去了控制的马群冲得太急,要是把马金花围进了马群,那极度危险。所以,他们为了察看前面的情形,都纷纷站立了起来。有的,甚至站到了鞍子上,使自己可以看得更远。

但是他们都无法看到前面的情形,因为双方的距离,正在迅速的拉远,奔驰的马群,卷起大量尘土,再前面,马金花的处境如何,完全看不见。

放马的马群,本来就最难控制,但是像如今这样的情形,却也十分罕见,那些经验丰富的牧马人,这时除了拚命策骑,希望可以追上马群之外,别无他法。可是马群却像是疯了,越奔越快,那八十多个牧马人也分出了先后,驰在最前面的只有六个人,那六个人是头挑的好手,他们骑着的马匹,已经被策驰得浑身是汗浆,他们自己也一样大汗淋漓。

可是,前面马群,已经离他们更远,连一点影子也看不见了。

那六个人又拚命赶了一会,他们的坐骑无法支持,其中有两匹马,前腿一屈,跪跌了下来,马上的人在地上打了一个滚,支撑着站了起来。

两匹倒了地的马,望着主人,眼中好像有一种抱歉的、无可奈何的神情。另外四个人也勒住了马,其中一个经验丰富的、立时伏身,把耳朵贴在地上。

马群虽然已经离远了,但是上千匹马在奔驰,马蹄打在大地上的震动,相当惊人,有经验的人,可以凭藉地上传来的轻微震荡,而判断出马群的远近。

那人伏在地上用心听着,其余五个人围在他的身边,心急的在连声问:“怎么样?

离我们多远?”

那伏地在听蹄声的人,神情怪异之极,口角牵动着,说不出话。

这种伏地听蹄声的本事,牧马人多少都会一点,得不到回答,另外两个人也把耳朵贴到了地上,可是,古怪的神情,像是会传染,那两个人的神情,也变得怪异之极。

这时,又有十来个人络续赶到,也纷纷下马,三个人慢慢站了起来,齐声道:“马群不见了。”

所有人,都发出了七嘴八舌的指责声:马群怎么会不见了?

那三个人指着地上,示意不相信的人,自己把耳朵贴到地上去听,一时之间,伏向地上的人,超过了二十个。而且,每个人的神情,都在刹那之间,变得同样的怪异。

他们听不到任何蹄声。

几百匹马在奔驰,就算已驰出了五六十里之外,一样可以有感觉,何以竟然一点声息也听不到呢?

所有的人互望着,没有人出得了声。最先打破沉寂的是一个小伙子,他陡然一挥手:“马群停下来了。”

其余人一被提醒,立时都大大松了一口气;对,马群一定是停了,马群停下来,不再奔驰,自然听不到什么蹄声。

可是,各人又立即感到,事情还是不对头:在奔驰中的马匹,当然会停下来的,可是,那一大群马,全是性子十分暴烈的儿马,不奔出超过一百里去,怎会突然停下来?

而根据马群刚才奔驰的速度来看,至多奔出二十来里,如果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不会停下。

几个为首的牧马人商议了一下,觉得停在这里空论,不是办法,马群是不是停下,赶上去看看,立刻就可以明白。由于有许多马匹,已经疲惫不堪,所以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追上去,大约只有二十个人左右,一起上了马,带头的是个青年人,那时只有十八岁,他的名字是卓长根。

特别强调了一下那位卓长根先生当时的年龄,因为我见到这位卓长根先生时,他已经是一个高龄九十三岁的老人了。

白素的父亲白老大介绍给我认识──经过情形是:白老大突然自他隐居的法国南部,打了一封电报,要我和白素立即前去,有“要事商榷”云云。

对于老年人的古怪脾气,我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他可能只是一时寂寞,可能只是一件莫名其妙的小事:“要事”云云,不一定可靠。可是他既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那就非去不可,甚至不能回一封电报去问一下究竟是什么事──那样做,老人家就会不高兴。

不在住所中装设电话,也是白老大的怪脾气之一,不然,可以在电话中问一问,究竟是什么事情。白老大虽然极具现代科学知识,可是他却十分讨厌电话,他常说,电话像是一个随时可以闯进来的人,不论主人是否欢迎,电话要来就来,不必有任何顾忌,所以:“为了保护生活不受侵扰,必须抵制电话。”

我和白素商量,白素只是淡然道:“好久没有见到他老人家了。”

我十分知情识趣:“对,何况法国南部的风光气候,我们都喜欢。”

事情就这样决定,第三天下午,我们已经到了目的地。白老大有一个农庄,这个农庄的规模并不大,他将其中的一半,用来种葡萄,不断地改良品种,而且还附设了一个小酒坊,用他考据出来的古代方法,酿制白兰地──这一直是他的兴趣,成就如何,不得而知。

农庄的另一半,用来养马,算是一个小型的牧场,我们下了机,白老大派来接我们的车子,是一辆小货车,虽然不是很舒服,但是驶在平整的小路上,两旁夹道的树木,触目青翠,清风徐来,也真令人心旷神怡。而且,在一问了那位驾驶货车的司机,白老大身体健壮,无病无痛,甚至每天可以在木桶踩踏采摘下来的葡萄三小时以上,那更足以证明他的“要事”,实在只是想见见我们。

既然没有什么事,心情当然轻松,我索性在货车车卡上,以臂作枕,躺了下来。小货车可能是用来运酒的,有一股浓冽的酒味,白素靠在我的身边,风掠起她的秀发,不时拂在我的脸上,真使人感到这种安详,才是真正的人生享受,难怪白老大放弃了他多年来惊涛骇浪式的生活,在这里归隐田园。

大约两小时,就驶进了白老大的农庄,放眼看去,是已经结了实的葡萄,看来粒粒晶莹饱满,驶过了葡萄田,是一片空地,房舍就在空地后。这时,在空地上,有不少女郎,正各自站在一个木盆之上,用力踩踏着木盆中的葡萄,这情景,看来有点像中国江南的水乡,女郎踩踏水车,充满了健康和欢乐。

当车子停在房舍前面,白老大“呵呵”笑着,张开双臂,走了出来,他满面红光,笑声洪亮,看起来高兴又健康。

白老大用力拍着我的背:“你好,有没有从什么外星人那里,学到什么特殊的酿酒方法?”

我笑着:“没有,除了地球人之外,似乎还没有什么别的星球人能知道酒的好处。

白老大大是高兴:“对,可以写一篇论文:酒是宇宙之间真正的地球文化。”

在笑声中,我们进了屋子。白老大的隐居生活,极尽舒适之能事:决不是什么排场、奢华,只是舒服,屋子中的每一件摆设,每一个角落,每一件家具,都只从舒适的角度去安排。当然,包括了视觉上的舒适和实际上享受的舒适。

我还没有坐下,白老大已郑而重之,捧着一瓶酒,在我面前晃了一下:“来,试试我古法酿制的好酒。”

他说着,拔开了瓶塞,把金黄色的酒,斟进杯子,递了过来。

我接杯在手,先闻了一闻──这是品尝佳酿的例行动作。心中就打了一个突,我闻到的,是一股刺鼻的酒精味。这非但不能算是佳酿,甚至离普遍酒吧中可以喝到的劣等酒,也还有一段距离。

我用杯子半遮住脸,向白素使了一个眼色,白素向我作了一个鬼脸。我再向白老大看去,看到他一脸等候着我赞扬的神情。我心中暗叹了一声,把杯子举到唇边,小小呷了一口。

白老大有点焦切地问:“怎么样?”

我好不容易,把那一小口酒,咽了下去,放下杯子:“这是我有生以来所喝过的”

我讲到这里,顿了一顿,白老大的神情看来更紧张,白素已经转过头去,大有不忍听下去之势,我接下去大声道:“最难喝的酒。”

白老大的反应,出于我的意料之外,他非但没有生气,反倒立时哈哈大笑,一面指着一扇门:“老卓,你看,我没有骗你吧,卫斯理就是有这个好处,一是一,二是二,哼,老丈人给他喝的酒,他也敢说最难喝!”

我在愕然闲,已看到自白老大指着的那扇门中,走出了一个老人来。

这个老人的身形极高,腰板挺直,肤色黑里透红,下颔是白得发亮的短髯,看上去,像是他的下颔上,镶了一圈银丝,他脸上的皱纹相当多,可是双眼却十分有神,一点也未现老态。头顶上一根头发也没有,亮得几乎可以当镜子。

我无法估计到这个老人的正确年龄,只觉得这种造型的老人,不应该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只应该在武侠电影中才能看得到。

老人一面笑着一面走出来,笑声简直有点震耳欲聋,他迳自来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他的手掌又大又厚又有力,掌上满是坚硬的老茧,和我用力握着手,他道:“好小子,我以为小白只是在吹牛。”

他讲的是一口陕甘地区的乡音,听来更增加豪迈,而且他称白老大为“小白”,那很使我感到诧异,白老大立时在一旁解释:“这老不死,今年九十三岁,看起来,还像是不知可以活多少年。”

老人对于“老不死”的称呼,一点也不以为忤,显然他和白老大是十分熟稔的好朋友:“大庙不养,小庙不收,看起来,阎王老子不敢和我见面,白便宜了我在花花世界,多活几年。”

我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老人,在这老人的身上,散发着一种只有在中国北方男儿身上找到的豪气,而且,那是一种原始的、粗犷的、未曾经过任何琢磨的自然气概。随着社会结构的迅速改变,这一种气概,如今很难在现实社会中看得到了。

我笑着:“老爷子贵姓卓?”

老人摇着我的手:“卓长根,你不必叫我老爷子。”

我一时顽皮,脱口道:“那怎么办?难道也叫你老不死?”

卓长根笑得更欢:“随你喜欢。”

他说了之后,伸手一指白老大:“你老丈人说,我心里的那个谜团,除了你之外,不能有别人可以解得开,所以叫你来听听。”

我听得他这样说,心中立时想到,白老大电报中的“要事”,原来就是那老人心中的一个“谜团”,看起来,我要听这位老人家讲一个故事。

由于卓长根给我的第一印象十分好,所以我也不反对听听,虽然我已经预算了“故事”十分乏味。

白老大放下了手中的酒瓶,另外又拿出了好酒来,看起来,卓长根年纪虽然大,可是很性急,也不理会我在长途旅行之后是不是疲倦,用力一拉我,令我坐了下来,白老大对白素道:“你也听听。”

白素在我身边坐下,在老人还未开口前,我对他的年纪这样大,但是健康状况那么好,感到惊讶。他甚至不肯坐下来说,而只不断地在走来走去,一刻也不肯停。他这种行动,也影响了我,以致他开始说了不多久,我也坐不住,跟着站了起来。

卓长根讲的,就是一开始记述的,马金花的故事。

当然,和我的预算不相合,卓长根的故事,相当吸引人。

当他讲到,他们重整队伍,再追上去,想去弄明白马群究竟是不是在前面之际,我和白素已经完全被他的故事吸引住了。

白老大多半是已经听过,所以卓长根开始叙述,他就自顾自离开了。

卓长根说的,是七十五年之前的往事,可是他的记忆力极好,或者是这件事,给他的印象十分深,所以几乎每一个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二十匹健马,经过了短暂的休息,由卓长根带领着,立时又开始向前飞驰。

卓长根的年纪轻,可是他骑术精娴,众所公认,所以大家推他为首。

卓长根这时,心情的焦急,也在所有人之上,卓长根是万中选一的壮健小伙子。他九岁那一年,他父亲带着自己培养出来的一百匹好马,投入马氏牧场来的。

那一百匹好马,是卓长根父亲毕生的心血结晶。

马氏牧场,从马醉木开始,到那时只有六岁大的马金花,都是眼界极高,对马的优劣一眼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高手,而且牧场中有的是好马,可是看到了那一百匹马,也都不禁睁大了眼,马醉木当时就问:“随便你要什么条件,只管开口。”

在这里,忽然又转去叙述卓长根的来历,看起来像是有意在卖关子,但其实不然,卓长根的父亲投进马氏牧场的过程,卓长根这个人,和整件奇怪的事情,有相当密切的关系,既然是在说往事,自然说得详细一点比较好,请各位略付耐心,必有所获。

卓长根的父亲笑了一下,使马醉木和马氏牧场其他人感到奇怪的是,人人都可以感到他的笑容,看来十分凄苦,甚至有一点想哭的味道。

卓长根的父亲,那时看起来,大约是四十岁不到,正当壮年,身形高大健壮,有一股剽悍的神情,这一类惯以天地为屋宇的牧马人,豪情胜慨,流血不流泪,再大的痛苦,也不作兴在他人面前表露出来,何况他初来乍到,面对的是一群才见面的陌生人。

马醉木为人豪侠,一看到对方露出了这样的神情,就知道对方一定有着重大的心事。

他以前未见过卓长根的父亲,只是听说过,有那么一个姓卓的养马高手,长年在内蒙狼山一带放牧养马,养出来的马十分有名。可是马醉木一见到这个人,就喜欢了他,马醉木判断一个人的好坏,有两个十分奇怪的原则。

第一,他认为能养牧出好马来的人,一定不是坏人。因为好马不会喜欢坏人,马和人之间,有一种特殊的互相沟通的本领,一个坏人,就算到手了一匹好马,也一定养不长,马会自动离开他。

卓长根的父亲养牧出了一百匹这样叫人一看就喜欢不尽的好马,怎么会是坏人?

再加上马醉木生性豪迈,他当时就不等卓长根的父亲再开口,一伸手,重重在他肩头上拍了一下,又“碰”地一声,在自己的胸口拍了一下:“卓老弟,不管你有什么事,就算你那一百匹好马不给我,也算是让我开了眼界。不论你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只要我做得到,决不推托半句。”

卓长根的父亲又发出了一下凄然的笑容,可是看得出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我算是没有找错人,马场主,这一百匹马,只不过是我的一点心意,不敢说是礼物,而且我也想不出,除了马氏牧场之外,还有谁有资格养牧这一百匹好马。”

这几句话,又让在场的人,都震动了一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要放弃牧马?这对于牧马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

当时,倚在马醉木身边的马金花,就在大家发怔,一下子静下来的时候,用她儿童的尖音,讲了一句话:“怎么,马不是你的吗?你为什么好好地,不要那些马了?”

没有人觉得马金花不该说话,也没有人觉得马金花说的话不对。

因为马是牧马人的生命和荣耀,尽管卓长根的父亲如果不要那批马了,马氏牧场可以因之增加一大笔财富,但是那种责问,还是必要的,因为一个自己不要生命的人,还可以谅解,一个放弃荣耀的人,不可原谅,没有人会看得起。

所以,事实上,马金花叫出来的话,是当时每一个人都想提出来,只不过成年人,即使是再粗犷豪迈的汉子,都会略为先想一下再说,而马金花只是小女孩,一下子先叫了出来。

这是卓长根第一次注意马金花。

虽然,一和马场主见面,卓长根就看到了马金花,但是一个九岁的小男孩,不会对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加以什么注意。何况卓长根自小在广阔的草原上长大,饱经风霜,而马金花看起来白白嫩嫩,衣着又漂亮,十足是一个三步不出闺门的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卓长根自然更不会加以什么注意。

可是所有的成年人都还保持沉默,她却先尖声提出了责问,这令得年幼的卓长根,立即向她望过去。

卓长根那年虽然只有九岁,可是身量已高得出奇,而且十分壮健,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人。但是他一开口,却童音未减,声音听起来也有点尖,他父亲还没有回答,他已经踏前了一步,大声道:“我爹快死了,要不是他快死了,怎会不要那些马?”

卓长根的话,令得本来已经错愕的人,更加错愕,一时之间,人人更不知说什么才好,卓长根已转过身,向他的父亲道:“爹,我早说过,我也会牧马,你死了,我一个人也活得下去,何必来求人?”

卓长根的父亲又凄然一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马醉木已经一扬手,立时有两个人走向卓长根的父亲。那两个人,是马醉木得力的手下,精通医理,尤精伤科,有本事把断成五六截的臂骨接起来,他们听卓长根说他的父亲快死了,心中惊讶之极,小孩子绝没有道理咒诅自己父亲,讲的一定是真话,可是眼前这个人,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快死的样子!

所以,他们走向卓长根的父亲,一个伸手搭脉,另一个立时把手轻轻放在他的额上。

也就在这时候,马醉木问卓长根:“小兄弟,你今年多大了。”

卓长根昂然回答:“九岁。”

也就是在那一刻,马金花才注意到卓长根。

当然,卓长根一进来,她已经看到了,可是这样的少年人,牧场中有的是,马金花虽然年纪小,但是性高气傲,与生俱来,除了自己的父亲,和那十来个叔叔伯伯,其余的人,在她眼中看出来,全不值一顾。

不过这时,马金花至少感到,眼前这个少年,与众不同。

马金花望着卓长根,小女孩的神情十分高傲。卓长根也回望着马金花,小男孩的神情,也十分高傲。

马醉木竖起了大拇指:“好有志气的孩子。”

卓长根受了夸奖,也并没有什么高兴得意的神情,只是得体大方地微微一笑。

马金花这时,又突然问了一句:“你爹快死了,你怎么一点不伤心?”

卓长根连想都没有想就回答:“人到了非死不可的时候,伤心来干吗?”

卓长根的话,不像出自一个孩子,他说了那句话,退到了他父亲的身边。

这时,那两个替卓长根父亲把脉的人,现出怪异的神情来,卓长根的父亲,也把两个人轻轻推了开去,那两个人异口同声:“卓朋友,你一点病痛也没有,怎么会

他们把一句话的下半截缩了回去,本来想说“怎么会快死了”。

卓长根的父亲又长叹了一声,并不说什么,马醉木立时道:“卓老弟,你惹上了什么厉害的仇家?你放心,既然看得起我,到了马氏牧场,不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管对方是多么厉害的脚色,能化解就化解,不能化解,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马醉木那一番话,慷慨豪侠,听得人热血沸腾。卓长根当时立时向他父亲望去,一脸希望他父亲接受马醉木的好意。

可是他父亲的反应,却十分奇特,侧着头,神情一片惘然。

这种样子,与其说他是在考虑马醉木的话,还不如说他根本未曾把马醉木的话听进耳去还好。

马金花在这时,又尖声道:“我爹向来说一是一,说二是二。”

卓长根立时冷冷地道:“谁会说马场主说的话不算数?”

两个小孩子在斗嘴,卓长根的父亲长叹一声,把手放在卓长根的头上:“马场主,我只有一件事求你,这孩子叫长根,我把他托给你了。”

马醉木“呵呵”一笑:“行,那一百匹马,能带来多少利益,全归在这孩子的名下。”

卓长根的父亲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现出十分放心的神情来,声音有点沙哑:“马场主,向你讨碗酒喝。”

马醉木立时站了起来,神情十分高兴。

因为他认为判断一个人好坏的两个怪原则的另一个就是:一个人如果喜欢喝酒,这个人也就不会是坏人。喜欢喝酒的人,总会有喝醉的时候,一到酒醉,没有什么不能对人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会拉得更近。

他站了起来之后,大声叫:“拿酒来,我们大家陪卓老弟喝三碗。”

他一吆喝,立时有人抬了一大坛酒进来,马醉木走上去,一掌就拍开了封泥,酒香四溢,那是窖藏了多年的上佳白乾,一只只大碗排了开来,浓冽得几乎有点不流畅的酒倒进碗中,马醉木斜眼睨着卓长根:“小兄弟,你也来一碗?”他看出卓长根这小孩十分好强,心想难他一难,看他如何应对。却不料卓长根连想也不想,只答了两个字:“当然。”

卓长根的回答,倒像是马醉木的那一问多余,马醉木和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

每一个人都端碗在手,卓长根做了一件令他日后十分后悔的事,他常告诉自己:这件事做错了,值得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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