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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风铃的声音

(一)

风铃的声音并不一定只有在有风的时候才能听见。

风铃的声音,也不一定是风铃发出来的。对丁宁来说,风铃的声音只不过是一种可以令人销魂的声音而已。

每当他听到这种声音,就会想起一个梦一样的女人。

现在他仿佛又听到了这种声音。

可是现在距离那一个清凉的四月黄昏,已经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甚至可以说,已经有了一段超越过人生中万事万物,甚至已超越生死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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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黄昏,他和姜断弦正在插花。

(二)

四月的黄昏,总是清凉的。

最后的一枝花已经插下去,瓶中的花已满,满得连那满天夕阳都照不进一丝去。

瓶中错落的花枝,每一根枝,每一朵花,每一片叶,每一个阴影,都被安置在最好的地位上,恰巧能挡住满天夕阳,让它连一丝都照不进来。

丁宁凝视着这一瓶花,眼中就好像服食了某种丹砂的术士一样,忽然变得说不出的空虚和涣散,却又显出了一种无法描述的光芒。

——他是不是看到了他的神?

过了很久,他才能开口问姜断弦。

“这是不是真的?”

“是。”

“你真的做到了?”

“不是我做到了,而是你做到了。”姜断弦说:“你自己应该明白这一点。”

“你也明白?”

姜断弦慢慢的点头,他的神情更严肃,甚至已严肃的接近悲伤。

“别人不明白,可是我明白。”姜断弦说:“在别人眼中看来,也许会认为是我看出了你这一局的破绽,及时攻入,只有我才知道,刀与花的精魂已经尽在瓶中,我这最后一枝花如果不插进去,反而更见其妙。”

“为什么?”

“因为有余既不足,有空灵的情致,就比‘满’好。”

姜断弦悠悠的说。

“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做得太满,否则他就要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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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理本来是大多数人都应该明白的,只可惜这个世界上偏偏有大多数人都不明白。

丁宁忍不住问姜断弦:“你既然明白这道理,刚才为什么还要把那最后一枝花插下去?”

姜断弦的回答简单而明确:“因为我好胜。”

丁宁沉默。

他也明白姜断弦的意思,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英雄豪杰,就败在“好胜”这两个字上。

姜断弦直视着他,“如果你是我,刚才你会不会那么做?”

丁宁没有回答,只是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说:“刚才我布的那一局,如果不是花阵,而是刀阵,我留下的那最后一隙之地,恐怕就是死地了。”

“恐怕是的。”

“在那种情况下,你会不会做同样的事?”

姜断弦也沉默良久:“我不知道,”他说:“未到那一刻之前,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会怎么做!”

他说的是真话。

高手相争,决生死于瞬息间,在那一瞬间所下的决定,不仅是他这生武功智慧和经验结晶,还要看他当时的机变和反应,甚至连当时风向的变换,光线的明暗,都可能会影响到他。

高手相争,生死胜负本来就是一念间的事。

在那一刻,生死胜负之间,几乎已完全没有距离。

丁宁长长叹息。

“是的。”他说:“未到那一刻之前,谁也不能猜测我们的生死胜负,因为谁也不知道我们在那一刻会下哪一种决定。”

他苍白的脸上仿佛露出像夕阳般凄艳的笑容。

“这一点,恐怕也就是我们这种人觉得有趣的地方。”

“是的。”

“那么,姜先生,”丁宁偏头:“你看我们今天是不是应该为这一点,破例喝一点酒?”

姜断弦严峻的眼中也有了笑意。

“能够找到一个很好的理由喝一点酒,也是人生中比较有趣的几件事之一,”他看着丁宁说:“你能想到这一点,就表示你的心情和体力都已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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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夕阳将落,厨房里已经传出了冬笋烧鸡的香气。

冬笋烧鸡,恰巧酒饭两宜。

(三)

对一个生在农村里的孩子来说,厨房里的香气永远是最迷人的。

城市里的大户人家子弟,对厨房的感觉,只有肮脏、杂乱、油腻。

因为他们的母亲不在厨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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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宁的感觉也是这样子的,他这一生几乎从未走入过厨房。他甚至不愿看到那些带着一身油腻从厨房里走出来的人。

可是现在他的想法居然改变了。

这两个月来,他天天都在厨房里吃饭,伴伴总是把厨房整理得很干净,而且经常洗刷,大灶里的火光明亮而温暖,锅子里散发出的香气总是让人觉得垂涎欲滴,靠墙的角落里那张已经被洗得发白的木桌上,摆满了酱油、麻油、醋、胡椒、辣椒、蒜头,和各式各样可以帮助你增长食欲的调味品。

丁宁终于了解,当一个饥饿而疲倦的丈夫,携着他孩子,冒着寒风归来,听到他的妻子,正在厨房里炒菜,嗅到厨房里那种温暖的香气时,心里是什么感觉了。

有时还不到吃饭的时候,他甚至也想到厨房里去走一走,尤其是在那些凄风苦雨的夜晚,能够坐在炉火边安适的吃顿饭,真是种无法形容的享受。

流浪在天涯的浪子们,你们几时才能有这种享受?你们几时才懂得领略这种享受?

用砂锅炖的冬笋烧鸡已经摆在桌子上,锅盖掀开,锅里还在“嘟嘟”的冒着气泡。

伴伴正把一坛放在炉灰里温着的酒,从大灶里拿出来。

她弯着腰,把一身本来已经很紧的衣裳绷得更紧,衬得她的腰更高,腿更长。

而且,一到春天,年轻的女孩们还有谁肯穿太厚的衣裳?

丁宁尽量不去看她,只是去看她手里的那坛酒。

在这种荒僻的地方,能够有这么样一坛酒喝已经很不错了,只不过对两个酒量都非常好的人来说,这坛酒实在未免太少了一点。

“此时此地,酒本来就不宜过多。少饮为佳,过量就无趣了。”

他们都这么样说,都希望对方能少喝一点,让自己多喝一点。

喝酒的人都是这样子的。

看见有足够的酒,就希望自己能先把别人灌醉,酒不够的时候,就要抢着喝。

幸好他们都还可以算是相当斯文的人,所以抢得还不算太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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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山泉酿成的新酒,当然不是好酒,却自有一种清冽的香气。

对他们这种酒量的人来说,喝这种酒简直就好像喝茶一样。

两个人虽然尽量保持斯文,可是一砂锅烧鸡只吃了两筷子,一坛酒就已只剩下一半了。

伴伴轻轻柔柔的说:“这种酒有后劲,你们还是慢点喝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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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断弦忽然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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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断弦是世代的刽子手,是世袭的刑部执事,世世代代,都是以砍取人头为他们的职业,虽然他们砍的人头是该砍的头,也是人头。

在这种家族里生长的孩子,从小就会感受到一种别的小孩们无法想像也无法承受的阴郁之气,他们六七岁的时候,只要站到那里看别的孩子一眼,就可以把比他们大很多岁的孩子吓跑。

尤其是姜断弦。

甚至连他的长辈们都说他是个很特别的人,从小就很特别。

在别的小孩都会哭的时候,他不哭,在别的小孩都会笑的时候,他不笑。

十七岁的时候,他已领了第一趟红差,杀人头颅砍萝卜,

然后他就是刑部的第一号刽子手,别人见到他,连哭都哭不出。

然后他就变成了横扫江湖,杀人如稻草的彭十三豆,别人见到他,更哭不出,更莫说笑了。

这么样一个人,这一生中,也许根本就不知道“笑”是应该怎么笑的。他笑的时候,也许比一个人一天中哭的时候还少。

可是这么样一个人现在却忽然笑了,而且大笑,而且笑得开心极了。

“你要我们慢慢喝,你是怕我们喝醉?”姜断弦大笑:“如果这么样一点比鸟还淡的酒,也可以把我们喝醉,那才怪。”

他不但大笑,而且笑弯了腰。

无论任何一个认得姜断弦的人看到他这么样大笑,都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无论任何人听见他说出这样的话,也不会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笑声,怎么可能从这么样一个人嘴里发出来?

——他是不是疯了?

姜断弦当然没有疯,他一向镇定冷静严峻如岩石,怎么会忽然发疯?

——他是不是醉了?

姜断弦当然不会醉。

在他们这种家族里,有一种很特别的习惯——喝“早酒”。

在执刑前,在天刚亮的时候,在别人宿酒尚未醒的时候,就要喝酒了,喝早酒。

从小就养成这种习惯的人,酒量总是要比一般人好一点的,有时候甚至还不止好一点而已,在一般情况下,“酒量”本来就是练出来的。

姜断弦的酒量,一向都比大多数人都好得多。

今天晚上他只不过喝了一小坛山泉新酿半坛中的一半而已,他怎么会喝醉?

就算他一个人把这一坛酒全都喝光,也不该有一点醉意。

就算他一个人把这种酒再多喝三五坛,也不应该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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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既没有疯,也没有醉,为什么他忽然间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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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宁呢?

丁宁的头上在冒冷汗。

他也觉得姜断弦变了,好像就在刚才那一刹那间忽然变的,从一个冷峻严肃、拥有极高地位的人,忽然间变得说不出的轻邪而怪异。

这种改变本来是绝无可能发生的,尤其不可能发生在姜断弦这一类人的身上。

难道这坛酒里被下了某种可以使人神智迷幻的邪药?

丁宁立刻否定了自己这种想法。

以他的智慧、经验,和反应,酒里只要有千分之一的药物,他相信自己都能在酒杯沾及嘴唇的那一瞬间感觉出来,再慢也不会等到酒已喝进喉咙里的时候。

如果有人想在酒中下毒暗算他,那个人非但愚不可及,简直是在自己找死。

姜断弦的仇家遍布天下,朋友几乎没有一个,他对自己当然保护得更好,要暗算他,当然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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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宁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而且也无法继续思想。

他忽然也觉得有一酒意上涌,头也晕了,此后这半个时辰,竟变成了一段空白。

在这段时间里这地方发生了一些什么事,他完全不知道。

他居然也像姜断弦一样醉了,都醉得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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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灶里的火虽然依旧烧得很旺,伴伴的脸色却成苍白,眼睛里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这两个千杯不醉的人,怎么会醉得这么快?

她又想起那个美如幽灵,让她情不自禁神魂颠倒的女人告诉她的话。

“不管酒量多好的人,只要喝上三杯,都非醉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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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伴轻轻叹了口气,直到现在为止,她还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这么做。

不管怎么样,她这样做总是为了丁宁,她还是像以前一样,只要能帮助丁宁得胜,她还是不惜牺牲一切。

可是她这么样做,是不是真的对丁宁有好处呢?

伴伴又不免叹息。

她只希望丁宁不要受到伤害,只希望自己没有做错事。

(四)

嫣红如火的夕阳已消沉,慕容秋水却仍然独坐在黑暗的晚窗前,手中有笛未吹,屋里有灯未点,窗外什么都看不见,夜空下刚刚才有一颗寒星升起。

韦好客的眼睛也是黯淡的,他正好用黯淡的眼神看着慕容秋水。

他永远忘不了慕容秋水眼看着他一条腿被锯断时脸上那种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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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慕容秋水脸上根本没有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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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榻上铺着一张色彩鲜艳得几乎已像是图画般的貂皮。

穿一身灰白色衣裳的韦好客就斜卧在这张短榻上,膝盖以下的部分都被一张和他衣裳脸色同样灰白的狐皮盖住。

其实他膝盖以下可以被掩盖的地方已经比平常人少了一半。少了一只脚和半截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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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秋水也许还不能算是一个很坏的人,可是他有很多很坏的习惯。

他的起居无常,饮食无定,胃口坏的时候,什么东西都吃不下,甚至连碰都不要碰,连看都不要看,这样东西也许就是他昨天晚上连续吃了十八碟还要再吃的,等到明天晚上,他也许还会像那样照吃不误,而且吃个不停。

可是今天晚上,他不睡,也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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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他也很喜欢热闹,在他那以特别华丽优雅著称于王侯间的庭园中,夜夜金杯酒满,朝朝小圃花开。歌舞笙歌,彻夜不绝。

他喜欢热闹的时候,真是喜欢得要命。

只不过,最要命的时候,还是他不喜欢热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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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身边的一些人来说,这种时候简直是酷刑。

因为在这段时候,他的要求是“绝对没有”,没有灯火,没有动静,没有声音。

在这段时间里,他严格要求他的属下们为他做到这一点。一定要让他绝对的独处,绝对的安静。

现在就是这样子的,所以从他面对着的夜窗中望出去,那广大的庭园中,连一点灯火都没有。

寂寞,有时候虽然像是一条虫,啃噬着他的灵魂,有时候却又像是一双温柔的女手,在软软的抚摸他的肉体和他的心,让他那千疮百孔的心灵,得到短暂的安息。让他的力量能够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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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安静,寂寞,都是种非常有效的复原剂。

这时候花景因梦已经在黑暗中站立很久了。

她身上穿着的虽然是一身雪白的衣裳,她的脸色虽然也是白如雪,可是她这个人却仿佛已溶入黑暗中,甚至已像是和黑暗溶为一体。

她甚至已经是黑暗的本身,多么黑暗,多么神秘,多么优美,多么凄冷。

她用一种夜色般的眼色看着他们,已经看了很久。

他们就这样被她看着。

——“看”,并不一定就是“看见”,看见也不一定就要看。

也许她虽然在看着他们,却没有看见,因为她心里在想着别的人别的事,所以视而不见。

慕容秋水看着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韦好客在看着的是那暗如春夜秋水般的慕容,他们都没有在“看”她,也没有看到她。

可是他们都已经知道她来了。

最重要的是——他们也知道她是为了什么来的。

(五)

花景因梦看着夕阳消逝,看着夜色降临,看着屋子里这两个又有名声又有地位又有权势却完全没有欢乐的男人沉浸于一种甚至在夜色更黑暗的蓝色哀伤里。

——夜是黑的,“蓝”有时比“黑”更黑。

这种颜色,这种感觉,很可能使她自己都忍受不了。

所以她点亮了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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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就在韦好客身边,短榻边是一张高几,几上有一盏玻璃水晶灯,所以灯光一亮起,就热上了韦好客那张黯淡的脸。

因梦俯视着他的脸,眼波温柔,声音也温柔。

“我知道你现在一定很虚弱,应该多吃点补血的药。”她说:“人参,牛七,都很好,每天早上喝一碗猪肝汤也不错。”

她压低声音,像一个关心的情人般悄悄的告诉他:“如果有新鲜的人肝就好了。”

她当然知道,如果韦好客想吃一个人的肝,就是她的肝,可是她的样子看起来却好像完全不知道一样。

“下次你再跟别人打赌,千万不要再下这样的赌注了。”因梦说:“一个人最多只有两条腿,无论谁都输不起的。”

她又说:“可是一个人如果输了,就要认输,不管他下多大的赌注,都要赔出去,否则他就不是男子汉了。”因梦告诉韦好客:“所以你输了,我就一定要你赔,因为我一直把你当作男子汉。”

“我明白。”

韦好客脸上居然也露出笑容:“你说的话,我完全都明白。”

“你也没有生我的气?”

“没有。”

“也不伤感情?”

韦好客点头,因梦笑容如花:“如果真的是这样子,我的心就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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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能让花景因梦安心的,当然还是那坛酒,她非常了解那种酒的珍贵,也非常了解那种酒的酒力。

那种酒甚至已经不能算是一种酒,而是一种迷药,无论什么人喝下三两杯之后,都会丧失他的意志力和控制力,就算有天下无敌的酒量,也不例外。

可是那种酒却又偏偏真的是酒,就好像千锤百炼、可以削铁如泥的神刀利器一样,它的本质依旧是铁。

最妙的是,那种酒的名字就叫做“铁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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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汁呢?”

“我已经把它掺入了一小坛当地人用山泉酿成的新酒里,交给了柳伴伴。”因梦说:“我相信她一定会照我说的那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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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把握?”

“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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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话的人是慕容,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却已不是慕容秋水这样的贵公子应该有的,现在他的笑容看来简直就像是个恶棍。

“你有把握?你相信她一定会听你的话?”慕容用恶棍般的态度问因梦:“你是不是认为她已经被你迷死?”

他心里当然是不会太舒服的,伴伴毕竟曾经是他的女人,自己的女人被一个女人抢走时,虽然要比被另外一个男人抢走舒服一点,毕竟还是不太舒服的。

因梦明白,却又好像不明白。

“她也是女人,我也是女人,她怎么会被我迷死?”因梦说:“她这么做,只不过因为她怕死了。”

“怕死?”慕容问:“怕什么?”

“怕死了你们这种男人。”因梦说:“不但怕死,而且怕得要命。”

慕容仍然在笑,可是他的笑容已经僵硬得好像是用刀刻在脸上。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丁宁也是我们这一类的男人?”

因梦笑得像婴儿般可爱天真,“好像是的,”她说:“我的意思好像就是这样子的。”

慕容秋水手里虽然有了一只水晶杯,他本来是想喝酒的,可是杯入掌,忽然碎了,粉碎。

在这种情况下,花景因梦的笑容当然更可爱,声音当然更温柔。

“我知道你现在一定很不开心,似乎我一定要把一件能够让你开心一点的事情告诉你。”

“什么事情?”

“你的那瓶铁汁已经不在那个酒坛子里了。”因梦说:“我保证现在它已经在丁宁和姜断弦的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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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她说出这句话的这一瞬间,慕容秋水脸上的笑容忽然又变得他往昔那么温柔优雅高贵,然后又以一种毫无瑕疵的贵族声问因梦。

“你刚才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是。”

“你能确定?”

“能。”

“你有把握?”

“有。”

慕容公子轻轻的、长长的、慢慢的吐出了一口气,他这个人就完全松懈了,就好像服食了某种特异的丹砂一样,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完全松懈。就好像一个处男忽然变得不是处男的那一瞬间的情况一样。

然后他就用一种异常满足又异常衰弱的声音问韦好客。“现在的情况,你是不是已经完全明白?”

“是。”

“现在我们是不是已经可以请胜三到这里来了?”

“是的。”

(六)

胜三也许并不姓胜,排行也不是第三,别人叫他胜三,只不过因为经过他“处理”的人,通常都只有“三”样东西能够“剩”下来。

哪三样东西呢?

经过他“处理”的人,通常的情况是——性命已经丧失,头发已经拔光,眼睛已被挖出,鼻子舌头耳朵都已被割下,牙齿指甲都已被拔掉,皮肤已被剥,四肢已被破,甚至连骨头都已被打散。

这个人剩下的还能有三样?是哪三样?

那是不固定的,胜三要他剩下哪三样,他剩下的就是哪三样。

他“处理”过一个人之后,通带都会为那个人保留三样东西剩下的。

“我的心一向很软。”胜三常常对人说:“而且我不喜欢赶尽杀绝。”

他说:“不管我做什么事,我都会替别人留一点余地,有时候我留下的甚至还不止三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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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他为一个人留下的是一根头发、一颗牙齿、一枚指甲,和鼻子上的一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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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三看起来是个很和气的人,圆圆的脸,笑起来眼睛总是会眯成一条线,余暇时除了看看书种种花散散步吃吃东西之外,最喜欢的就是“小”。

——小鸡、小狗、小兔、小猴子,甚至连小牛、小羊、小猪他都喜欢。

有人甚至亲眼看到过他抱着一只小猪睡觉。

这种人当然不喝酒的,滴酒不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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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三把一匹白布全都撕成一条条两寸宽的布带,他的手法不但快,而确实有效,不到片刻就把一匹布都撕光,每一样布带的宽度都几乎完全一样。

然后他就用这些布带把自己身上多余的肥肉都绑紧。

近年来他已很少再“出差使”,养养猪狗花草是用不着费力气的,所以他身上的肥肉就好像未经修剪的花草边的杂草一样“乱生”出来了。

修剪花草当然不是他的最大的嗜好,他最大的嗜好当然还是“处理”人。

在这一方面,他绝对可以算是专家。

有人问他:“为什么别人说你是个‘处理’专家?”

“因为我的确是。”

“你处理的是什么?”

“是人。”

“人也要处理?”

“当然要。”胜三说:“这个世界上最需要处理的就是人。”

他甚至还强调:“我当然垃圾也要处理,粪便也要处理,否则这个世界上就臭得不像样子了,可是最要处理的,还是人,有些人如果你不处理他,我可以保证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臭。”

“你说的是哪些人?”

“我说的是那些犯了法却不肯承认的人,自己心怀鬼胎却拼命要揭发别人隐私的人,和那些明明应该受到惩罚,却总是能逍遥法外的人。”

“别人说你是‘处理专家’,是不是因为只有你才能让他说真话?”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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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布可以撕成很多条布带,胜三身上多余的肥肉却不太多。

余下的布带,是他为那些曾经和他同进退共生死的伙伴们准备的。

他的伙伴们也和他一样,渐渐开始有一点发福了,发福虽然不是“福”,这些人却还都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老手。

他们的拳头落下去的时候,通常都是最容易让人说实话的地方。

如果他们要惩罚一个人,那个人通常都会希望自己根本就没有生下来过。

胜三甚至曾经向人保证:“经过我们这班兄弟处理过之后,甚至连一个处女都会承认自己生过八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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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有很多人希望胜三这个人根本就从未活在这个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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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胜三正在看他的伙计们把一条条白布带用一种非常特别的手法把自己多余的赘肉包扎缠紧,就好像一个伤科大夫用来为病人止血的那种包扎方法一样,简单准确而有效。

经过这一重手续之后,再穿上小麻皮裁缝店那些连一粒麻子都没有的女裁缝们做的紧身衣,他们的体态看来就和年轻的时候完全一样了。

可是胜三非常了解他的这些伙伴们,他们这么做绝不是为了要让别人觉得好看的,更不是为了行动上的方便。

对他们这些人来说,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他相信他们在行动时的表现,绝不会让人失望,更不会较人逊色。

他相信他们一定也会像往常一样,把这次任务圆满完成。

这次任务,已经是他们的第一百八十六次。

(七)

丁宁是个很洒脱的人,脸上总是带着种让人觉得很舒服的表情,从容自在,挥洒自如。

姜断弦脸上的表情却总是会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一张完全没有表情的脸,总是会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的。

可是现在他们两个人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却觉得差不多。

——喝醉酒的人,脸上的表情岂非总是差不多?

柳伴伴看着他们,心里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恐惧。

现在大灶里的炉火还在烧着,摆在灶上温着的半锅冬笋烧鸡依旧可以让人食欲大增,厨房里还是同样保持着它那份温暖和亲切,喝了酒的人总是会喝醉的。

一切都没有改变,可是柳伴伴却忽然有一种很可怕的预感,觉得每件事都快要改变了,而且立刻就会改变。

她甚至感觉到,所有一切温暖美好的事,在一瞬间就会改变为灾难和不幸。

她的预感,就好像大多数饱经沧桑,聪明而美丽的女人们的预感一样,通常都不会错的。

她们这种女人就好像某一些反应特别敏锐的野兽一样,有一种非常神秘而且无法解释的第六感。

她们的这种感觉,甚至已经和江湖中那些超级杀手和超级浪子的第六感非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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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高级妓女和一个超级江湖人,在某一方面来说,是不是属于同样的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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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伴伴这次的预感果然也没有错,她预感中那种可怕的变化,果然就在这一瞬间发生了。

(八)

厨房的门是关着的,却没有上栓。

——有很多人认为,厨房的房门就好像妓女的房门一样,是永远为人开放的,所以既不上锁,也不上栓。

这种说法听起来好像很有理由,其实却大错特错,因为妓女的房门上栓锁的时候远比其他任何地方上栓锁的地方都多。尤其是好看的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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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的门没有上栓,也不必上栓了,因为这扇门忽然间就已经变成了两三百片碎木头。

明明装得很好的一扇门,忽然间就被卸了下来,一个人举手,“砰”的一声,门已碎裂,每一个碎片都被一个人抓住,有的用手拗,有的用肘撞,有的用掌击,有的用拳打。

于是这一扇完完整整结结实实的门忽然间就变成一地碎木头。

碎木头不是门,门已不见。

一行八九个人,踩着碎木头走进了厨房,每个人都已经有四五十岁了,可是每个人的动作都很灵活矫健,走起路来的样子,就好像一个十七八岁的市井少年,刚杀了他们那个地盘的老大一样,趾高气扬,神气活现,全身上下每一根血管里的精力都仿佛随时可以爆炸。

一行八九个十七八岁的强壮少年都用这种步伐和姿态走进了一个厨房,已经让人觉得很震惊了,何况他们都已是中年人。

何况他们刚才把一扇门变成一堆碎木头的手法,又是那么快,那么准,那么确实,那么有效,每一拗、每一撞、每一掌、每一击,每一个动作的落点都在最准确的地方。绝对可以造成最大的破坏力。

如果他们对付的不是一扇门,而是一个人,如果他们还是用这种方法去对付这个人,那么他们所造成的杀害力和损害力,恐怕就只有用“毁灭”两个字才能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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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一点是厨房的门根本没有上栓,他们要进来,根本不必把一扇很好的门毁掉。

他们这样做是不是为了示威?

不管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伴伴都觉得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已经开始沁出了冷汗,每一根肌肉都已经开始收缩,甚至连膀胱都已缩紧。

可是从表面上看来,她好像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她这时安安静静的坐在她原来的地方,看着这些人带着一种异常沉静的态度,用一种异常沉静的步伐,慢慢的走进了这间厨房。

然后呢?

然后他们就做出了一连串别人所无法想像的行为,他们这种行为,甚至延续了半个时辰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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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已经可以算是很长的一段时间了,已经可以做很多事。

——半个时辰是多长的时间?半个时辰里可以做多少事?

这种观念,有多少人能了解?

有多少人能有这种观念?

(九)

胜三踩着满地碎木,大步走进了厨房。

厨房里的情况完全和慕容秋水保证的一样,只有两个已经大醉的男人,和一个腰极细腿极长的女人。

对这一点,胜三觉得很满意。

他喜欢做这一类的事,但是他不喜欢有意外的情况,他的伙伴们已经不多了,他希望他们都能活到七十岁。

现在的情况看起来虽然都已在他的控制之下,可是他仍然不愿出一点差错。

所以他一定要先问这个细腰长腿的女人。

“你就是柳伴伴?”

“是。”

“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就是丁宁?”

“是。”

“另外一个就是姜断弦?”

“是。”

“也就是那个彭十三豆?”

“是。”

“你会不会错?”

“绝不会。”

胜三轻轻的吐出了长长的一口气:“这么样看来,我好像并没有走错地方,也没有找错人。”

“你没有。”

胜三微笑:“那就好极了。”

就在胜三脸上的笑纹开始出现的时候,他身边已经有两个人开始行动。

这两个人的拳头就在这一瞬间,打上了姜断弦和丁宁的后腰。两个人打的部分都是完全一样的,打的都是一个人腰后最软弱的部分。

然后他们就继续挥拳痛击,他们的拳头落下时,就好像屠夫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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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伴已经开始觉得要呕吐,可是她忍住,经过这一连串惨痛的经历后,她已经学会忍受一些别人所无法忍受的事。

她想哭,又忍住。

她的脸看起来居然还有一点很愉快的样子,她就用这种样子问胜三。

“你问我的话,我全都回答了,现在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件事?”

“可以。”

“你当然知道丁宁和姜断弦是什么样的人。”

“我知道。”胜三说:“他们都是名动天下的高手,可是现在在我眼中看来,他们只不过是两块死肉。”

他的声音里并没有一点威胁或者是夸耀的意思,他只是很平静的在叙说一件事实。

“在我的兄弟们手下,不管什么人都很快就会变成一块死肉的。”胜三说:“可是他们一向都不急。”

“不急?”伴伴忍不住问:“不急是什么意思?”

“不急的意思,就是他们并不急着要把一个人变成一块死肉。”

“我还是不懂你的意思。”伴伴说。

胜三笑了笑:“那么我问你,你有没有看见过一位名伶急着要把他们的一出名剧演完的?”

“我没有。”

“我的兄弟也一样。”胜三说:“他们处理这一类的事,就好像一位名伶在演出他的名剧一样,通常都喜欢用一种比较缓慢而优雅的方法,因为对他们说来,这种事并不是一种急着要交差的事,而是一种艺术,一种享受。”

他带着微笑对伴伴说:“如果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你只要看看他们的演出就会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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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这句话,他就选了一张最舒服的椅子坐下来,带着一种非常欣赏的态度,开始欣赏他兄弟们的表演,真的就好像一个非常“懂戏”的人在看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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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拳击出后,他们的动作就慢了下来,每一个动作都变得异常缓慢而优美。

他们先开始打丁宁和姜断弦身上最软弱的部分,然后再开始打他们的肩、股、臂、和腿。使他们的痛苦越来越加深,却不会让他们太快晕倒。

——晕过去之后,就不会感觉到任何痛苦了。

晕厥本来就是人类保护自己的本能之一。

一个喝醉酒的人如果吐了,就会变得清醒一点。

他们当然不希望丁宁和姜断弦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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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兄弟们的杰出表现,胜三很明显的表现出他的欣赏和满意。

“你觉得他们怎么样?”胜三问伴伴。

“我只能用两个字形容他们。”伴伴叹息着说:“我觉得他们真精彩。”

她说的不是实话。

她只觉得要吐。

她宁可他们用一种更残酷更暴烈的方法去对付丁宁和姜断弦,她宁可他们用市井匹夫流氓打手们用的那种方法去毒打他们,打得他们头破血流,骨折肉裂,她反而觉得好受一点。

这种打法,她实在受不了。

可是她再三告诉自己,绝不能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表现出来。

她受到的折磨和苦难已经够多了,何况她的苦难并不能使丁宁和姜断弦的痛苦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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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孩是不是已经变得比较聪明了一点?

——女人对这一类的事是不是总是学习得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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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三忽然转过身,面对着伴伴,用一种非常温和和友善的声音问她:“你有没有看见过一个好吃的人在慢慢的享受一种非常丰富的晚餐?”

“我看过。”

“你看我的兄弟们现在的表情是不是也像那些人一样?”

“好像有一点。”

胜三微笑:“我的兄弟们当然也是跟我一样的人。”他又问伴伴:“我既然也跟他们一样,为什么没有和他们一起去享受这种晚餐?”

“因为你有你自己为自己留下的晚餐。”伴伴说:“一个做老大的人,就算自己不留,他的兄弟们也会替他留下来的。”

“有理。”

“一个做老大的人,他自己的晚餐通常都会比他的兄弟好一点。”

“通常都是这样子的,”胜三说:“只不过这一次有一点不同。”

“哪一点?”

“这一次不但比以前的都要好一点,而且我还可以保证,你绝对想不到我今天的晚餐是什么。”

伴伴的脸色忽然变了,心里忽然有说不出的恐惧。

刚才他们出手对付丁宁和姜断弦,她还能控制自己,因为直到现在她才真正发觉到这种恐惧,因为直到现在她才发现胜三看着她的眼神,就好像是一匹狼和一条毒蛇的混合,不但冷酷残暴,而且贪婪邪恶。

可是她一定要把这种恐惧尽量隐藏起来,所以她还是问胜三:“今天你的晚餐是什么?”

“是你,”胜三说:“今天我特别为自己留下的晚餐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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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伴闭上眼睛,眼前又是一片黑暗。

她想不通,为什么有些人总是活在噩梦里,虽有间断,却无休止。

她活着,好像只因为等待那一个接一个的噩梦间的片刻间隙。

——这一场噩梦什么时候会醒呢?

她不知道。

这时候她已听到一种很奇怪的声音,一个拳头沉重而缓慢的打在她乳房上的声音。

然后,她才觉得有一种奇异而熟悉的感觉像浪潮涌上沙滩般遍布她全身。

最可怕的是,这种感觉究竟是痛苦还是快乐,连她自己都已分不清。

(十)

这个计时的沙漏是用一种很珍贵的水晶雕出来的,再配上手工极精细的镂金架子。

慕容秋水这一生中所用过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精品中的精品。

他对他生命中每一样东西,每一件事都非常挑剔。

现在他正在计时,计算胜三和他的兄弟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任务。

慕容秋水的估计是一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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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三现在做的这一类事,本来用不着这么长的时候,这种事本来是一种很简单的事,用的方法本来应该是最直接的方法,简单、直接,有效,而且绝不浪费时间。

可是胜三在处理这一类事的时候,所用的方法却是完全不同的。

因为他把这种事变成了一种艺术,一种享受。

沙漏中的沙子慢慢的流下去,流得虽慢,却不会停,如果它停,只因为沙已流尽。

现在它停了,现在已经到了一个时辰。

慕容秋水站起来,走到韦好客的卧榻旁:“你是不是已经叫人把我那匹‘八百’准备好了。”

“是。”

——“八百”是一匹马,可以“夜行八百里”的快马。

“那么我现在就要走了。”慕容说:“我一定要在丁宁和伴伴还没有死的时候去看一看他们。”

他的声音异常温柔:“你知道,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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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慕容走出去之后,韦好客也闭上了眼睛,眼前也是一片黑暗。

他也不懂。

他不懂他自己为什么总是会替慕容秋水去做很多他本来不愿意做的事,直到他残废之后,慕容秋水还是同样要他做。

他觉得自己好像上辈子欠了慕容秋水的。

在看着慕容走出去的这一瞬间,韦好客忽然觉得好后悔好后悔。

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对不起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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