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4600000011

第十一章 派出杀手 悬赏万两白银

风总管理也不理,只顾皱眉沉吟。五夫人轻声道:“三公主这种疯疾时愈时发,想起来也怪可怜的,那位什么丁姑爷,你们想个法子,帮她找回来不就得了?”

风总管冷笑道:“找人当然容易得很,女儿要的是‘姑爷’,老子要的是‘死尸’,若是找到了人,你依谁的好,嘿嘿!”

五夫人默然闭口。她虽是风总管身边的第一号红人,但对宫中这种大事情,仍然不敢随便发言。她已进宫一年多,对宫中规矩,深切了解。宫中随时都有死人抬出去,死者并不一定犯的都是死罪。风总管忽然转向赖大夫道:“你对我们三公主这种怪病,真的束手无策?”

赖大夫长长叹了口气。“这是一种心病。”

他双眉紧皱:“俗语说得好:‘心病还须心药医!’老夫可以对天起誓,实实在在是尽了全力!”

风总管举起酒杯,他说话时,眼睛并未望着赖大夫。“你对医学经典一定荒疏得很久了。”

他的语气冰冷:“希望你回去暂时放开那些女人的臭裤子,多翻几本医书。如果半月之内,你还治不好我们三公主的病,我们就要另外换个大夫了!”

这位花月大总管为人一向风趣,没想到竟然也有不风趣的时候。他说要换一位大夫,他说的这个“换”字真的只当“更替”解释?赖大夫一身冷汗,从头顶一直凉到脚底。他是这座花月小筑的常客。他看到的,听到的,都比别人多得多。他对花月宫的这批大爷,也特别了解,见面嘻嘻哈哈,称兄道弟,都别高兴得太早,最后要你老命的,说不定就是这些“兄弟”!风总管示意小李送客。小李送客回来,风总管交代:“传令杀手统领蔡管子,自今夜起,全城搜索,缉获或格毙丁衣者,赏白银万两!”

人心·人心

黑豹小温经过半个多月的跋涉,终于到达襄阳白云山庄,见到了跟丁衣共患难过的忘年之交,江大爷。但是,他已永远没有机会,进一步会见住在樊城的,那位对江湖中事无所不知的万里侯万四先生了!有八方宝镜之称的万四先生,已于两年前长辞人世!这是一个小温几乎无法承受的打击。他如兄加父,最敬爱的丁大哥,差不多将一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万四先生去世,虽不是他的错,但他又将如何向丁大哥交代?江大爷问明原委,也觉得十分难过和焦急。但是,他年事已高,对丁衣所处的困境,已帮不了什么忙。最后,他唯一能做的,便是献出那口当年以百两黄金为代价,由丁衣经手,委请张瞎子铸造的宝剑!江大爷的一番诚挚心意,使小温无法拒绝。然后,小温便带着那口宝剑,以及一腔抑郁的愁肠,离开了白云山庄。

有人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男人。一种是女人。当初“发明”这一学说的那位仁兄,居然能将“男女有别”一下子划分得如此清清楚楚,真叫人无法不称赞他是个天才。当然也无法叫人不骂他一声混球。后来,又有将“人”分成另外的“两种”:一种是活得“很快乐”的人;一种是活得“很不快乐”的人!这一说法,没有被人骂混球。因为这种说法听上去多多少少还像有点道理。这种说法引起最大争议的地方,便是它无法将“很快乐”的人和“很不快乐”的人的加以“定型”!因为“很快乐”的人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很快乐”,他一定也会有“很不快乐”的时候。同样的道理:“很不快乐”的人也并非时时刻刻都“很不快乐”,如果时运一转,他照样也可以活得“很快乐”!

路二爷和满天星便是两个最好的例子。路二爷一向都活得很快乐,今天却显得很不快乐。他过去活得快乐,是因为金源坊是洛阳四家赌场里最大的一家,他于一夜之间,就忽然成了这家赌场的主人。他付出的代价,只是手起刀落,一刀砍掉了原主人金毛狮子的那颗大脑袋!金毛狮子岳天林本来也是关洛道上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他唯一的缺点,便是不识时务。花月宫派人跟他讲条件,他一口拒绝:“想动老子的脑筋?嘿嘿,做梦!”

他仗着自己力大无穷,手底下又有几十个兄弟,辛辛苦苦创下的一点基业,自然不甘平白与人共享!结果,他人头落地,他那些共患难的兄弟,连鬼影子也没出现一个,他们早被花月宫收买了!路二爷原只是花月宫一名杀手,结果便因这一刀之功,被擢升为管事,并兼领金源坊管理之职。金源坊每天进出的银两,数以万计,即使遇上一个不善揩油的人,也够肥得冒泡了。从此以后,路二爷一步登天,喝洛阳最好的酒,玩洛阳最漂亮的女人,享受之豪华,几已不输于该宫坐镇洛阳的头号人物,二总管费病虎!一个男人能有这种日子过,当然会很快乐。今天,路二爷很不快乐的原因,是他听到了一个尚未经证实的坏消息。二总管费病虎有意将他调职!如果你是这位路二爷,当你听到这一风声之后,你还会不会“很快乐”?

满天星跟路二爷的境遇恰恰相反。满天星,不是一个人的姓名。满天星的本名叫潘耀祖。它也不是江湖上常见的一个绰号。江湖人物被冠上这一绰号,多半是位暗器高手。而潘耀祖也并不是一名江湖人物。他什么暗器也不会,他最大的能耐,只是有时捡起砖瓦石块,唬唬野狗。他跟野狗打交道的机会倒不少。无论出现什么地方,狗一嗅到他身上的气味,以及见到他那一身破衣服,便是吠个不停,认定他是个好欺侮的对象。而他,身上经常一文不名,很多日子也都是靠狗肉活过去的。满天星是个形容词。形容他头顶上,寸草不生,斑斑点点的奇景!满天星过的日子,当然很不快乐。但今天满天星却很快乐,他获得了一口好剑。

他不是江湖人物,除了切菜刀和打狗棒杖,他从没有接触过任何武器。但是,他看到过。看过很多,很多。最近一次,是他在金源坊看到一名佩刀汉子输光了口袋,拔刀往天门一押,冷冷道:“押三百两!”

当时他想:我的妈呀,一把刀押三百两,这厮难道输疯了不成?不意监场的管事只拿起那把刀反覆溜了一眼,便挥手吩咐庄家:“输赢三百两,值得,打骰子!”

品鉴刀剑,他虽不是行家,但他这双眼睛,可也绝不是一对黑窟窿。“好”与“坏”之间,他多多少少还有那么一点点“感觉”和“印象”。所以,他认为他如今取得的是一口“好剑”!如果前些日子那汉子的一把佩刀值三百两银子,他现在这口剑,至少也该加一倍,值六百两。这他并不贪心,他只要三百两就可以了。他知道一个人有了三百两银子可以做多少事情。他可以先光鲜一番,洗个澡,换一身行头。然后,大摇大摆,去天香楼那种地方,选个标致的娘们,喊酒点菜,吃喝一个痛快。这种种开支,绝要不了三十两银子。三十两是三百两的一成,小意思。再接着,他可以买幢住宅,讨个媳妇,做点小生意,安安份份的过日子。天啦,想想吧,那该多美?满天星实在很快乐。想不快乐也不行!

路二爷使用的兵刃,是刀,不是剑。但他鉴赏一口剑的能力并不比鉴赏一把刀的能力差;他几乎一眼便看出了这口剑的价值。如果这是公开的交易,它的价码,最少可以出到三千两纹银以上!这还只是这口剑本身应有的价值。今天,为了另一个更特殊的原因,如果卖主坚持,他除了原有的三千两,至少还可以再加三千两!他不惯使剑,二总管费病虎的兵刃却是剑。这位二总管不仅剑法造诣极深,而且爱剑成痴,他那间书房中,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到处是剑。但是,路二爷可以打赌,二总管收藏的那些剑,绝没有一口能跟他目前手上的这一口相提并论。路二爷抚剑沉吟。满天星要的是三百两银子,他该付给对方多少方允当?满天星见路二爷沉吟不语,心头不禁有点发慌。“小人是个大外行。”

他近乎恳求:“如果小人要的价钱太高,二爷您,酌量情形,看着给就是了!”

路二爷蔼然颔首微笑。他已经有了决定。决定一文也不给。他轻轻弹着剑身,这口剑究竟锋利到何种程度,他马上就可以知道了!这口剑他已要定,如果二总管费病虎有意将他调差,他相信只要有这口剑献上去,一定可以使二总管改变主意。他并非舍不得几百两银的开销,而是他认为这样做比较“干净”!黑道上处理这类事件,“干净”比什么都重要。就算二总管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相信也会对他所采取的这种手段表示赞同,当初金毛狮子的脑袋是自己从脖子上滚下来的么?如果处处心肠慈软,还能吃他们这一碗饭?“横竖小人来得也很容易。”

满天星为杀自己的价码,又加了一句。就是这句话救了他一命。

剑锋已在微微颤动,路二爷手腕已经提离膝盖。听了这句话,路二爷手腕倏而沉落,因为这忽然使他想起这口剑的来历。“你是哪里弄来的?”

“偷来的!”

满天星故意装出惭愧的样子,心里其实很得意。他真正要说的,其实是:“奶奶的,这就叫做:一个人若是运气来了,真他妈的确确实实山也挡不住!”

路二爷不相信。因为他晓得这小癞子啥名堂也没有,偷鸡摸狗也许出色当行,偷取一支名剑,谈何容易!“小的已饿了好几顿──”这一次满天星倒是真的有点惭愧:“中午时分,好不容易在城外逮了一只小母狗,弄妥柴火,拖进一座破庙内,心想动手宰杀,无意中忽然发现角落里睡了一个小子,一身破衣,烂醉如泥,身边就搁着这口剑。”

“你说对方是个小叫化?”

“不大像。”

“为什么?”

“小子虽然看上去很潦倒,但相貌十分端正,体格也极健壮,很像,很像……”

满天星忽然打了个冷战。这是他一直没想过的事。那小子一身武功显然不弱,如果他动手窃取时,小子突然惊醒过来,哇,妈呀!他当时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你能不能仔细说说那小子的长相?”

路二爷语音很温柔,他知道这个癞痢头愈想愈怕,自己吓坏了自己。满天星摇头:“我说不上来。”

他说的是实话:“我只能说,小子什么特别的地方也没有,就是皮黑了一点,黑得很厉害。”

路二爷神色一动。“黑豹小温?”

满天星眼皮乱眨,一头雾水。他不是江湖中人,也没去过长安,他怎知道什么黑豹白豹,大温小温?路二爷却突然兴奋起来。他已为自己肯定了这个答案。搜寻快刀丁衣,一直是花月宫的重要未决大事之一。黑豹小温跟丁衣的关系,尽人皆知。既然发现了黑豹小温的行踪,还愁找不到快刀丁衣?路二爷欣然从衣柜中取出三只大银元宝,对满天星道:“这里是一百五十两银子,你且收下。不足之数,明天柜上支取。现在我们一起走,先到花月山庄去一趟!”

丁衣的困境

丁衣精于乔装。三天来,经过他以各种小贩身份,在花月小筑附近暗地里侦察的结果,他发觉如要进入花月小筑,显然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困难。所以,他如今考虑的,已不是如何才能进入这座花月小筑,而是进入之后的作为问题。当前第一要务,是先救出张瞎子。但是,要顺利的救出张瞎子,显然必须先要考虑到三个难关。第一:他要以什么方法才能一进去就可以找到张瞎子被软禁的处所?第二:张瞎子找到了,他将以什么方法将张瞎子带出花月小筑?第三:花月小筑中杀手进进出出,就连丫嬛仆妇,都有一身不俗的武功,那位风大总管自然更不必说。如果他行藏一旦败露,双方发生激战,他又将以什么方法不使张瞎子遭受波及?这几点困难,都必须立即克服!为了妥慎起见,他可以从长计议,徐图万全之策,但张瞎子等不得。以一个健康状况像张瞎子那样的人来说,即使花月宫的人不加迫害,张瞎子在这个人世上无疑也没有多久可活。但是,生命的久暂是一回事,人间的真理,人性的尊严,又是一回事。就算张瞎子还只剩下三天的寿命,他也不那让张瞎子死在一个他不该断气的地方!

赖大夫三天瘦了八斤半。身上少几斤肉,没多大关系;他只希望这几天不眠不休的辛劳,能为他保住一条老命。他很听话。风总管叫他回来多把医书翻一翻,这两三天来,他翻箱倒箧,遍索典籍,果然又将有关的医书匆匆重温了一遍。但是,非常遗憾,这些医书对他一点帮助也没有!因为所有的医书上,病理、症状,和处方,并没有由于他多翻阅一次,就产生一个不同的,新的变化。他第一次替三公主白如玉诊断病情,便知道这位三公主患的是什么病,也知道一个少女患了这种病该用什么药。他的诊断完全正确。他的处方亦无讹误。问题是,他所懂得的学识都使尽了,病人依然毫无起色!这种情况之下,即使他将这些医书再翻上个三万六千遍,又有什么益处?

赖大夫又急、又气、又累,自己也几乎病倒了。他很清楚,自己若是真的倒了下去,他这种病,无疑也将没有一位大夫能够医治得好。因为他患的是一种心病。心病必须心药医!那么,他这种“心病”,能治好它的“心药”又在哪里?他这份心药,并不难求。他要的只是一点慈悲。换句话说:只要那位风大总管不将三公主白如玉病情不见好转的责任,全部推在他的头上,他的“病”便可“不药而愈”!然而,凡认识那位风大总管的人都知道,这位风流而又风趣的风大爷,样样不缺,缺少的就是“慈悲”!所以,这位赖大夫心里明白:除非奇迹出现,他得的等于是种“绝症”!

朝阳升起。金黄。温暖。灿烂。赖大夫在后花园里浇花。他并不是一个雅人。所以他也并不爱花。尤其是他现在浇的这种菊花。看到菊花,只会使他想起它在药典上的功效:饱经霜露,能益肺、肾二脏、养目、消翳、散湿、去风、点茶、醒酒、解疔毒。而他栽种这些菊花,也正是为了此一目的。今年的菊花长得特别茂盛。他今年是不是还有酿制菊花酒的机会?赖大夫望着菊花出神,完全没觉察到黑镖小李是什么时候走进来的。几天不见,黑镖小李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老样子。他眯着一双很能讨好女人的眼睛,唇角泛着笑意。但是,谁都可以从他那疲惫的神色上看得出来,他这种勉强展露的笑容,无疑随时都可能演变为一个呵欠。他腋下夹着一个小包裹,包裹里包的是什么东西,赖大夫心里自然明白。但这位赖大夫因心情欠佳,已对包裹里的那些东西完全失去兴趣。

小李微笑:“赖大夫好!”

赖大夫懒洋洋的哼了一声:“好?嘿!好个屁!”

小李一愣,有点意外:“大夫今天怎么这样大火气?是怪我小李来的不是时候?还是怪我小李来得太迟了?”

赖大夫道:“我的火气大?你能怪我火气大?难道你忘了风总管那天在新月亭上,最后跟老夫说话的语气?”

小李眼珠一转,忽然笑了起来道:“那只不过是几句笑话,真亏你还放在心上。”

“笑话?”

赖大夫差点跳了起来:“你不清楚你们那位大总管的脾气?你以为碰上这类事情,他也会有心情说笑话?”

小李笑笑道:“放心!就算他当时说的不是笑话,我也会叫它变成笑话。”

赖大夫呆住了:“怎么变?”

小李笑道:“他限你半月之内治好三公主的癫疾,对不对?”

“对。”

“你治不好?”

“毫无把握。”

“那么,等会儿我告诉你一个秘方,包管奏效如神!”

赖大夫又呆住了。他望着小李,上上下下,打量又打量,想看看这小子是不是一大早就喝醉了酒。小李不像喝过酒的样子。

“你不相信?”

“如果你小子有此能耐,为什么不替自己想想办法,还来找老夫干啥?”

“这只是个偏方。俗云:偏方气死良医。”

小李笑道:“懂得一二个偏方的人多的是,但懂得偏方的人,并不一定能为人治病,尤其是像我这样,似病非病的‘男人病’!”

赖大夫仍然不信道:“如果你有这一类的偏方,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风大爷?”

“我为什么一定要说出来?医好了那个疯丫头,对我又有什么好处?”

赖大夫缓缓点头,沉吟不语,最后抬起眼光,露出期切之色。“那是个什么偏方?”

黑镖小李狡猾的笑了一下,同时伸出一只手。“拿药丸来,等证实有效,我再告诉你!”

赖大夫大失所望,肚子里一连骂了十七八句不堪入耳的粗话。花月宫的这批杀手,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但他不敢得罪这位红管事。风总管干得出来的事情,这些管事们也照样干得出来。所以,他不露神色,手一招,将黑镖小李带进书房。

“这种药丸叫‘百战不疲丸’。”

他将一小罐药丸交给小李:“除了风大爷,老夫从没替任何人炼制过。这里面光是‘鹿精’和‘麝香’两味药,就花去老夫八十多两银子。”

“无论多少银子,都是小事情。”

“服药期中,忌口是生冷、葱蒜、大黄。早晚各一粒,和酒服,三日见效。”

“好,这里是三百两,你先收下,如果效果良好,另奉重酬!”

书房门口,忽然出现一名小僮:“回老爷子,风大爷着人来请,马车就在外面。”

赖大夫脸色顿变,幽幽一叹:“你瞧,催命符又来了,这种日子你叫老夫怎么过!”

小李笑笑道:“没关系,我跟你一起过去,万一无法拖延,我会提前告诉你那个偏方不一定。”

风总管忽然召请赖大夫,是因为三公主白如玉的毛病又发作了。这一次情况相当严重。她口中嚷着要她的“丁姑爷”,如子规泣血,哀怨凄厉;手里则挥舞着那支特制的魔箫,不仅砸烂了小楼上全部家具,而且还打伤了两名婢女。足足闹了一个时辰,方如每次发病一样,慢慢地昏迷过去。今天,风大总管的脸色相当不好看。“长安第一号名医居然也有治不好的病,实在叫人很难想象。”

他冷笑:“万一老宫主怪罪下来,真不知道该由谁来承担?”

由谁承担?第一个倒霉的当然是主治大夫!赖大夫脸色发青,一身冷汗。“我绝不相信这是一种绝症,我只怀疑为什么药石无效?”

他扬起一边眉毛,望着赖大夫:“赖老头,你老老实实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好了!你是真的治不好我们三公主这种病,还是担心下对了药,会断了你一条大财路?”

赖大夫只有喘气,无法开口。风总管是老江湖、大行家,这些话问得虽然刻薄了点,但绝非无的放矢。很多大夫都使过这种手段。赖大夫当然也不例外。

同类推荐
  • 霹雳蔷薇
  • 神剑千秋
  • 龙剑青萍
  • 神弓霸王

    神弓霸王

    轻盈白雪仍然在飘呀飘,楚雪衣的一颗心却已在发热。一股暖流绕遍他全身,就像一个快要冻僵了的人,忽然得到了热腾腾的佳肴美食,烫热的醇酒和火光熊熊的炭炉。只是,他现在看见的并不是这些东西,而是一顶斗笠下的脸庞。这张脸庞他是见过的,但每一次的样貌都不相同。第一次,这张脸庞虬髯如针。第二次,却变得又黑又脏。但无论怎样,楚雪衣还是忘不了这人的一对眼睛。这一对眼睛,足以使他一辈子念念不忘。也正为了这一对眼睛,他心里在想:“除了世间上最漂亮的姑娘,谁配拥有如此美目?”然而,这人初次出现时,身份是“容二”,是方紫秀的长兄。第二次出现,这人的身份又变了...
  • 霸海争雄

    霸海争雄

    “金汤堡”,顾名思义,是固若金汤的一座城堡。位于“东洞庭山”西簏,背山面湖,占地广达百亩。堡内甲第连云,栉比鳞次,依山势而建,雕梁画栋,曲槛回廊,极尽宏伟壮观之能事。堡主“万里飞虹”云铁成,侠胆佛心,威名远播,三十年来,一直是南七省武林黑白两道的泰山北斗。在南七省地区内,武林中不论是天大的事,只要得云堡主片言只字,无不迎刃而解。南七省武林同道,通通以“铁老”称之,虽然年逾七十,须发如银,但精神与体力,却是老而弥健。本来他五十丧偶,并未续弦,但花甲之后,却娶了一位年方花信貌美如花的如夫人,传为武林佳话。
热门推荐
  • 琴心恨

    琴心恨

    官道上,一辆马车慢慢而行。酷暑天下,那两匹马儿亦显得无精打采,只有那车把式看来十分精神。车把式戴着一顶范阳笠子,遮住大半张脸,看不出年纪,一身粗布青衣,隐约露出结实之骨架及肌肉,皮肤晒得如擦亮之古铜,最奇怪的是车座之旁,放着一坛子酒,难道车把式是以酒代水,以解酷暑?长长之官道,除此马车之外,未见其他人马,他们都因酷暑天,又当日头正中,在家歌息,只见车把式单手抓起酒坛来,就嘴一阵牛饮,喝得衣襟都为酒渍所湿。人马均不起眼,唯独那酒香,数里之外都能闻着,这莫非是信阳樊家独门秘酿之“十里香”名酿?樊家所酿之“十里香”酒,虽然名响酒国,唯樊家...
  • 古墨
  • 霜月刀
  • 风铃中的刀声
  • 谁来跟我干杯
  • 碧血江南
  • 凤凰神
  • 在数难逃
  • 青衣修罗传

    青衣修罗传

    萧瑟《青衣修罗传》作者: 萧瑟 类别:武侠全集 状态:已完结年轻美俊的金白羽因杀害父母深仇未报,变得阴冷嗜杀而被人称为青衣修罗。当他在画舫上面对与自己面貌酷似的白冷秋时,由惊喜逐渐冷静下来。她极似妹妹金韵心,但又不是。不过二人却是一见倾心。为了维护白冷秋,金白羽杀伤了金狮镖局的拳剑双绝和少镖主。因而也招来了白冷秋突然被长寿岛劫持;接着是丧门神、金头陀等人而至,都要他交出藏土天龙寺的镇寺之宝密陀神珠。据说此珠有祛毒疗伤的神效,为武林所共同觊觎。为了尽快找到白冷秋,金白羽对宝珠之事不置可否......
  • 竹剑凝辉

    竹剑凝辉

    东方英《竹剑凝辉》作者: 东方英 类别:武侠全集 状态:已完结湖边的垂柳,浴着初春的微风,轻拂水波,挑起一圈一圈的涟漪,岳阳楼上,淡淡的映着一抹朝阳。和煦的阳光,同时也照落在一个十三岁大小的小姑娘身上。她穿着一件浅绿色的湖绉短棉袄,藏青软缎的夹裤底下,露出一双红绫描金绣花鞋,苹果似的脸蛋后面,拖着二条油光水滑的小辫子。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怔怔的注视着水中一串戏水游鱼,脸上时不时的现出不耐烦的神色。旁边走来一个五十左右的老叟,拍拍她的肩头笑道:“王大小姐,又在生方哥哥的气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