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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无鞘剑

剑。

一柄很薄的剑,很轻,连剑柄都是用最轻的软木夹上去。

没有剑锷护手。

因为他的剑刺出,没有人能削到他的手。

无论任何兵器,都可将这柄剑击断。

但他的剑刺出,没有人能挡得住。

这是柄很奇特的剑,世上只有一个人能用这种剑,敢用这种剑。

剑,就放在床边的矮桌上,和一套很干净的青布衣服放在一起。

阿飞醒来时,第一眼就看到了这柄剑。

他的眼睛立刻发了光。

看到了这柄剑,就好像看到了他久别重逢的爱侣,多年未见的好友一样,他心里仿佛骤然觉得有一阵热血上涌。

慢慢的伸出手,取剑。

他的手甚至已有些颤抖。

但等到他手指接触到那薄而锋利的剑锋时,就立刻稳定下来。

他轻抚着剑锋,目光似乎变得很遥远很遥远……

他的心似已到了远方。

他想起第一次使用剑的时候,想起鲜血随着他剑锋滴落的情况,想起那许许多多死在他剑下的人——可恶的人。

他的血已沸腾。

那段时候虽然充满了不幸和灾难,但却是多采的,辉煌的!

“快意恩仇”,这四字是何等豪壮!

但那毕竟都已过去,过去了很久。

他已答应过他最心爱的人,永远将以前的事忘记!

现在的生活虽平淡,甚至有些寂寞,但那又有什么不好,能平静安详的渡过一生,岂非正是世上大多数人的希望?

没有脚步声,林仙儿已出现在门口。

她看来虽有些疲倦,有些憔悴,但笑容仍如春花般鲜美清新。

无论牺牲了什么,只要每天能看到这春花般的笑容,就可以补偿一切。

阿飞立刻放下了剑,笑道:“今天你可比我起得早,我好像越来越懒了。”

林仙儿没有回答这句话,却反问道:“你喜不喜欢这柄剑?”

阿飞也没有回答这句话,因为他不能说实话,又从不说谎。

林仙儿道:“你可知道这柄剑是哪里来的?”

阿飞道:“不知道。”

林仙儿慢慢的走过去,坐在他身旁道:“这是我昨天晚上特地替你去找人铸的。”

阿飞显得很吃惊,道:“你?”

林仙儿取起剑,柔声道:“你看,这柄剑是不是和你以前使用的一样?”

阿飞沉默。

林仙儿道:“你不喜欢?”

阿飞又沉默了很久,才问道:“你为什么要替我做这柄剑?”

林仙儿道:“因为我要你用它。”

阿飞的身子似乎有些僵木,道:“你……你要我去杀人?”

林仙儿道:“不是杀人,是救人!”

阿飞道:“救人?救谁?”

林仙儿道:“你生平最好的朋友……”

这句话还未说完,阿飞已跳了起来,失声道:“李寻欢?”

林仙儿默默的点了点头。

阿飞苍白的脸已发红,道:“他在哪里,又出了什么事?”

林仙儿拉着他的手,柔声道:“你先坐下来,慢慢的听我说,这种事着急也没有用。”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终于坐下。

林仙儿道:“这世上除了你之外,还有四个最厉害的高手,你知道是谁?”

阿飞道:“你说。”

林仙儿道:“第一个自然是‘天机老人,第二个上官金虹,当然李寻欢李大哥也不会比他们差。”

阿飞道:“还有一个呢?”

林仙儿叹了口气道:“这人叫荆无命,年纪最轻,也最可怕。”

阿飞道:“最可怕?”

林仙儿道:“因为他根本不是人,没有人性,他一生最大的目的是杀人,最大的享受也是杀人,除了杀人外,他什么都不懂?也不想去懂。”

阿飞的眼睛里闪着光,道:“他用的兵器是什么?”

林仙儿放下那柄剑道:“是剑!”

阿飞的手不由主握起了剑,握得很紧。

林仙儿道:“据说,他的剑法和你同样辛辣,也同样快。”

阿飞道:“我不懂剑法,我只懂如何用剑刺入仇人的咽喉。”

林仙儿道:“这就是剑法,无论什么样的剑法,最后的目的都是这样的。”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李寻欢已落到这人手上?”

林仙儿叹息着道:“不但他,还有上官金虹……但上官金虹也许不会在那里,你只要对付他一个人。”

她不让阿飞说话,很快的接着又道:“没有见过这人的,永远不知道这人有多可怕!你的剑也许比他快,可是,你是人……”

阿飞咬着牙,道:“我只想知道这人现在在哪里?”

林仙儿轻抚着他的手,道:“我本不愿你再使剑,再杀人,更不愿你去冒险,可是为了李大哥……我……我不能不让你去,我不能那么自私。”

阿飞瞧着她,目中充满了感激。

林仙儿目中已有眼泪流下,垂着头,道:“我可以答应你,告诉你如何去找他,可是你……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阿飞道:“你说。”

林仙儿将他的手握得很紧,带泪的眼泪凝注着他,一字字道:“你一定要答应我,你一定要回来,我永远在等着你……”

车厢很大。

龙小云坐在角落里,瞧着面前的一个人。

这人是站着的。

乘车时,他竟也不肯坐下。

无论车马颠簸得多剧烈,这人始终笔直的站着像一杆枪。

龙小云从未见过这种人,甚至无法想像世上会有这种人。

他本觉得世上大多数人都是呆子,都可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上。

但也不知为了什么,在这人面前,他心里竟带着几分畏惧。

只要有这人在,他就会觉得有一股不可形容的杀气!

但他却又很得意。

他所要求的,上官金虹都已答应。

英雄帖已发出,已有很多人接到,结义的盛典,订在下月初一。

现在,有荆无命和他同去,李寻欢必死无疑。

他想不出世上还有什么人能救得了李寻欢!

他吐了口气,闭起眼睛,眼前立刻泛起了一张甜而美的笑脸,正躺在他怀里,对他低低蜜语:“你真的已不再是个孩子了,你懂得的事比任何人都多,我真想不出,这些事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想到这里,龙小云面上不禁露出了微笑。

“有些事是根本不必学的,到了时候,自然就会知道。”

他觉得自己的确已是个大人了。

这种感觉已足以令大多数还未真的长大的少年陶醉。

孩子拼命想装成大人的模样,老人拼命想让别人觉得他孩子气——这也是人类许多种无可奈何的悲哀之一。

若是换了别人,想到这里既已陶醉,就不会再想下去。

但龙小云想得却更深一层:“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是不是为了要打听李寻欢的下落?”

想到这里,他就清醒了很多:“她为什么要打听李寻欢的下落?”

“难道她想救李寻欢?”

这当然绝无可能,龙小云也知道林仙儿对李寻欢的痛恨,也知道她曾经设计要上官金虹和荆无命杀死李寻欢。

“那么,她是为了什么?”

他无法再想下去,因为他想不通。

他不知道现在情况已变了,那时林仙儿虽然想借上官金虹之手杀死李寻欢,但现在情况却变得更微妙。

她若想和上官金虹保持均衡的局势,就不能让李寻欢和阿飞两个人死!

否则上官金虹就会踩在她头上,因为上官金虹自己已露出了口风,他的意思她已经非常了解:“我就是我,既不是荆无命,也不是阿飞,我们只不过是在互相利用而已,等到这利用的价值消失,就可以再见!”

江湖风云的变化,正和女人的心一样,绝不是任何人所能猜透的。

车马在城市中心最繁华热闹的地区中停下,停在一家气派很大的绸缎庄门口。

李寻欢就被藏在这里么?

龙啸云父子果然不愧为厉害人物,很了解“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这句话,知道最热闹的地方,越容易避人耳目。

龙小云站起来,陪笑道:“请。”

荆无命道:“你先走。”

到现在为止,他只跟龙小云说了这一句话。

他不愿走在别人前面,不愿有任何人就在他的身后。

他们在掌柜的和店伙们的奉迎礼笑中穿过店铺。

后面就是堆存绸缎的仓库。

李寻欢被藏在绸缎仓库里么?这倒真是个好地方。

但龙小云还是没有停留,又走了过去。

再后面就是后门。

后门外也停着同样一辆马车。

龙小云这次并没有再说什么,向荆无命躬身一礼,就上了车。

原来李寻欢并没有被藏在这里。

龙小云这样做,只不过是躲避追踪的烟幕。

这父子两人想得比任何人都更深一层。

车马自后街转出,驰向郊外。

然后就停在郊外的一家米仓前,但这米仓也不是囚禁李寻欢的地方。

他们在这米仓后门,又换了次车。

这次换的是辆运米进城的牛车。米包堆中,只有两个人容身之地。

龙小云陪笑道:“委曲了。”

荆无命连一个字都没有说。

牛车又驰回市区。

他们不但计划周密,行动迅速,路线的转变,更出人意外。

就算是以追查贼踪名震黑道的九城名捕,人称“九鼻狮子狗”的万无失,追到这里,也万万追不下去了。

龙小云也知道荆无命绝不会夸赞他的,只不过希望他面上能多少露出一丝赞美的神色。

做了得意事的人得不到别人夸赞,就好像穿了最得意的衣服的女人去会见情人时,她的情人连瞧都没有瞧她衣服一眼。

尤其龙小云毕竟还没有完全长大。

在男人们眼中,孩子和女人的心理往往差不多。

荆无命脸上偏偏连一点表情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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