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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时空错位

“有点不对劲!”叶英豪答道。

原来叶英豪发觉山坡虽然还是那个山坡,小溪还是那条小溪,可细细看来,山坡上的树木却有了变化,以前没有树的地方现在已长出了许多大树,这显然不是最近移栽的,没有谁会有这份闲情。

“难道时空发生了误差了吗,”叶英豪自言自语,加快了速度向帐篷走去。樊大刚也惜头惜脑地紧随着叶英豪向帐篷方向行去。

由于叶英豪早已对回到蒙古草原做了准备,他和樊大刚俱穿的是蒙古族服饰,因止他们的出现并没有引起部落中的那些人的骚动,人们只是很好奇的看着这两个不知由何而来的外乡人。

‘叶英豪看着满眼的陌生人,心中还是不愿接受不能与父亲相见的现实,他拦住一个部落中的老人用弘吉刺方言问道:“请问,这是弘吉刺部吗?”

老人以奇怪的眼光盯了叶英豪一眼道:“听你的口音,似乎就是我们本地人,怎么连这儿是不是弘吉刺部都不知道。”

叶英豪苦笑了一声,知道无法和老人讲清楚,只好撒谎道:“我从小就和父亲离开这里,后来长大又和父亲失散,因此对这里实在不熟!”叶英豪从老人的口气中已确认了此地就是弘吉刺部。

“我是说呢?不过小伙子多年在外,乡音未改,实在难得。”老人赞许地夸了叶英豪一句。

“请问部落首领还在不在部落中!”叶英豪明知没有希望,但依然不死心的问道。

“现在还哪有什么部落首领,那早就是历史了!”老人对叶英豪的问话颇不以为然。

“那李儿贴、铁木真在不在?”叶英豪希望时间错得不要太远。

“你难道不要命了吗?竟然胆敢直呼成吉思汗的大名!”看来老人有点儿生气,也幸亏他只顾着生气,而忽略了,叶英豪后半截话,否则他非骂叶英豪脑子有问题不可。

叶英豪尚不知自己已经冒犯了老人心目中的英雄和大元的朝律,他只是牵挂自己昔日的朋友。

从方才一番话中,叶英豪已经知道现在的时间落后了他离开时的那个年代,至于具体落后了多少年他心里还不太清楚。此时他明白在大街上不会问出个所以然。四周环顾了一下,他看见街旁有一个供牧人们喝酒的酒肆,“忙堆着笑脸,对老人笑着道:“老人家,我们家很久以前就飘流异乡,因此对故乡的事都已是不太了解,您老人家给我讲解一下好吗?”说完他便把老人向酒肆里拉。

许是很久没有见过如此有礼貌的年轻人,许是酒虫在肚里做怪,老人欣然的答应了叶英豪的请求。

几杯酒下肚,那老人打开了话匣。

“你问我算是问对人了,那些弘吉刺的旧事已经再没有多少记得了,想当年我们部落中来了一位法力无边的大神,他领导着我们弘吉刺部逐渐走向繁荣富强,他和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是生死弟兄,一起出生入死,那时连英勇无比的也速该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叶英豪听着老人叙述当年父亲英勇事迹,不由百感交集。

“更为神奇的是神的儿子……”叶英豪知道老人开始讲自己了。

“神的儿子所具有的智慧和勇敢是岂今为止草原上最杰出的,他甚至比神还要伟大,如果不是他。成吉思汗可能很难将势力庞大的塔塔儿部和豁里刺思部消灭掉,他的奇袭简直完美无缺……”老人讲至,这一段的时候,眼中放出了奇异的光芒。

“可惜,后来不知什么原因神之子突然失踪了,说实在的……”老人突然压低了声音:“如果神之子不失踪的话,现在天下可能是属于他的子孙。”

“神之子失踪后,神又怎样了呢?”叶英豪急于知晓叶克强最终怎样了。

“自从神之子失踪以后,神日夜担心着自己的孩子,他把部落交给了扎木合来治理,自己却不知所踪了!”长叹了一口气,老人感唱道:“虽然,神父子两人最后都不知所踪,但我们知道他们是从天上来的,最后都会回到天上去的,象这样的人,怎么又会瞧得上凡间的东西呢?他们来,只不过是怜惜我们这些穷苦人罢了。”

如果老人把成吉思汗看成是人中龙虎而尊敬的话,叶克强,叶英豪父子在他眼中简直就是神佛之流了。

叶英豪的眼中不觉充满了泪水,他能想像得到牵挂他的叶克强是如何每天仰望星宿,期盼着奇迹出现,期盼着他的平安归来,也许叶克强就这么等到终老。

“年轻人,你怎么啦?”老人发觉了叶英豪的悲戚,关怀的问道。

“没有什么!”叶克强悄悄擦了一下泪水,挤出一点笑容,又继续问道:“那后来有没有再听到一些关于神的传闻!”

“有哇!这可是件奇事!听说神之子失踪那天,天上来了许多妖魔,也许神之子是被上天招去天界除妖去了吧!听说那天还死了很多的人呢!”喝了一口酒,老人顿了一顿。叶英豪知道老人所说的正是自己那天所经历的事。

清了清嗓子,老人越讲越有劲:“虽然神不知所踪了,但他失踪的那一天,情景更奇特,那是神之子已离开神的第三年,那时,全蒙古已统一在扎木合和铁木真的手里,二人一南一北,一东一西,配合得非常默契,早就将塔塔儿部和豁罗刺思部的军队给打得落花流水。他们都争着请神和他们一起过,可神却拒绝了,反倒将弘吉刺部交给了扎木合,自己却注上了小山,只是后来不久的一天夜里,小山忽然如白昼一样亮了起来,并且还有巨大的响声,人们当时怕极了,等到第二天风平浪静了再去看,可什么都没有发现,连神也不见了!”

听到这儿叶英豪心里不觉一亮,也许叶克强并没有死,而是另有所遇,似乎是为了求证这一想法似的叶英豪,向樊大刚投去询问的一瞥。

樊大刚一句也听不懂叶英豪和这老头在谈些什么?从表情上来看两人俱都很激动,老人讲得手舞足蹈,叶英豪听得时时戚容,此刻看叶英豪悲戚的脸上露出了些许希寄之色,并朝自己望了一眼,樊大刚以为事情或许与自己有关,就鼓励的笑了笑。

看见樊大刚的笑容,叶英豪的心仿佛安定了一些,他觉得首要的问题便是了解现在具体的年代。

“老人家,听你这么一讲,我总算明白了一些历史,但这究竟过去了多少年了呢”

“转眼就是六十年了!那时,我还是一个十多岁的毛孩子,现在都已经老了!”老人家摇摇头,似乎感叹时光乃弹指一挥,他哪里知道,真正经历了弹指一挥百年过的人就坐在面前。

知道了确切年代后,叶英豪心情开始镇定下来,铁木真的历史,他已简略的听樊大刚说过,他现在想了解的是丰儿贴后来怎么样了。

“听说,当年和成吉思汗,神之子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叫学儿贴的姑娘,不知她后来怎么样了?”

“要说这丰儿贴,当年我也曾见过,那的确是一个大美人,可惜后来却一直未嫁,一直就住在那边的山坡上!成吉思汗称汗后,曾接她去宫里住,可她却一直没去,据说她是在等神之子归来,因为他们当年好象有什么婚约吧!最后她连四十岁都没活到就死了!死后就葬在那个她守候的山坡上。”

听到这儿,叶英豪仿若遭到雷击般一样,往事一幕幕又涌上心头。

那个山坡,不用老人说他也知道,在那儿他曾经吻过丰儿贴,也曾经问过她,万一自己有一天离开了她,她会怎么样?

“我会每天在这儿等你回来,一天不回来,我等一天,一年不回,我等一年,如果我在没有等到你之前就死了的话,我就葬在这儿,我相信你会回来,即使我不在了,我的灵还会守在这儿等你!”丰儿贴的话仿佛还在耳边回荡,她那绝然的神情令什么都不太在乎的叶英豪感动得心碎,如今果然痴话成真,李儿贴葬在那片山坡,叶英豪也终于回来了。

“我要去看看你!”叶英豪一阵踉跄,他从身上摸出上次离开地球时所带的钱,轻轻的放在桌上,埂咽着声音对老人道:“老人家,谢谢你!”然后就转过身,向门外的那片山坡奔去。

樊大刚也不知到底他们又说了些什么,这会儿见叶英豪一声不吭的就往外走,连忙也跟了出去。

留下的老人非常诧异,眼前这个年轻人怎么表现得如此奇怪呢?看着叶英豪的背影,老人似乎记起了什么似的,揉揉眼睛,想想刚才的问话和叶英豪的表情,老人几乎要跳了起来:“难道是他!”老人终于想起了年少时所见的叶英豪的模佯,不由喃喃道。

忽然,老人的眼神定在桌上的那枚铜钱上,铜钱虽然很新,但老人知道,只有六十年以前的人才会用这种铜钱,如今这种铜钱早已绝迹。

“是他,一定是他!”老人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连忙跑出酒肆向四外张望找寻,刺目的阳光下哪里还有叶英豪的影子,老人不相信自己似的,哺哺道:“难道我今天做了个白日梦吗?”但看着碗中尚温的酒和桌上的那枚六十年前的制钱,老人又无法相信这是个梦。

“是的!他是神之子,因此六十年了,他一点也没变!”老人找到了一个很易解释的理由,也走出了酒肆,他另外留了一枚铜钱在桌上,而揣着叶英豪留下的那枚钱币走了。

当老人向周围的牧民说起他的奇遇,并拿出那枚钱币做佐证时,大家都笑他一定是老糊涂了,这么奇妙的事怎么会让他碰上,再说神之子也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怎么会向他一个老得快要没命的老人询问那些问题呢?这只不过是一个路过的外乡人,他长得与当年的神之子有点相似,并且问了些有关神的话题罢了。老人愣了愣,也觉得牧民们说的有道理。

叶英豪此时正站在葬着学儿贴的那块坡地上,樊大刚满脸不解的站在他的身旁,看着叶英豪如此悲戚,樊大刚实在不忍问些什么,尽管直到现在为止,他还什么也不明白。

好半晌,叶英豪才开口道:“我们晚了六十年,如今,这当年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包括我的父亲!”

“你说什么,我们干辛万苦来找的叶克强,他居然不在了!”

“我说过,我们能有这样的运气已经算很不错了!毕竟时间错动得还不算太厉害!”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反正在这儿你也没有什么亲人了,不如和我一起返回我的时代算了。”樊大刚最忘不了的便是回归。

“目前,时空通道里还不能通行,要等时空乱流稍微平静下一点,我们才能重新在时空通道中通行,那时准确性地强些,不然一个控制不好,我们依然不知会落在何时何地!”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樊大刚有点着急。

“这得靠观察,我会密切留意天体运行变化的!也许一两个月,也许一两天!也许一辈子!”说这话的时候,叶英豪不禁又想起了丰儿贴,又是一阵黯然。

“现在,最首要的问题是先找到飞行器,在这期间,我们还得先解决生存问题。”一阵黯然后,叶英豪恢复了冷静。

“我们必须买两匹马!如果可行的话,还可以多雇一些人。”叶英豪知道一切都得从头开始,在这里,他几乎没有一个相识的入。

“等等,现在我们是落后了六十年,六十年前是铁木真。后面是窝阔台,窝阔台后面是忽必烈,现在一定是忽必烈在当政了!我们可以找他呀!你们可是几代世交哇!”樊大刚觉得能找到一个他所知的人要比他们自己单独的又要养活自己,又得去找飞行器来得方便些。

“忽必烈是谁?”叶英豪不由问道。

“是你好朋友的孙子,也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随即樊大刚就自己所知的历史知识向叶英豪叙述了一下元代的历史。听完了樊大刚的话,叶英豪微微一笑道:“你认为忽必烈会相信我所说的吗?他不认为我们是疯子才叫怪呢!”

“他不相信就揍他,反正你是他的爷爷辈!”樊大刚连大禹都见过、骂过,显然把忽必烈下放在眼里。

“他已经不相信我了!爷爷辈又怎样啦?他根本就会把我们当疯子一样看待,再说,皇宫森严,他恐怕不是你我现在这个样子所能见到的。”叶英豪说话是有根据的,他曾经见识过全国一个普通王爷的排场,单一个完颜烈,普通的蒙古部落首领想见都难,何况现在已一统天下的忽必烈皇帝。

“忽必烈是马上君王,没那么多臭规矩!”樊大刚不死心。

“我们还是靠自己吧!依照我们的能力,不出三天,我就能够挣到雇人的钱!”叶英豪想多对目前草原上的东西熟悉熟悉。挣钱不过是借以熟悉的手段。

樊大刚很清楚叶英豪的能力,叶英豪说能在一个小时内雇到一百个人,他也相信,一个参予并领导了星际大战的人,想要挣钱,那真是太容易了,樊大刚想起了李豪政。

“我们先搭个栖身之所吧!”叶英豪想就在这山坡上住下来。他想多陪陪已葬入地下的丰儿贴一会儿。

“在这儿!”樊大刚不由怔住了,在树林里搭窝棚住,对于樊大刚来说并不陌生,在大禹的那个时代,他每天夜里都是在树林的窝棚里度过的,有时晚间甚至有蛇溜入床上。

叶英豪点点头,并解下自己的腰刀,递给樊大刚道:“我现在去弄点吃的和一些必需品来!你先把这一带的草地清理一下。”现在叶英豪的身上只有这把腰刀和几枚钱了,他的弓、箭已经做为光明星光复博物馆的珍贵历史见证永久的留在了那儿。樊大刚虽然知道叶英豪现在一无所有,但他一点儿也不担心叶英豪会带不回来东西。

果然,当樊大刚还没将草地弄干净,叶英豪就已经带着一大包吃食和斧子、弓箭,甚至两床皮褥等生活用品回来了。

“怎么弄的?”樊大刚止不注好奇心问道。

叶英豪笑着道:“说出来很不光彩,我是去赌场里赢的,这也是实在没有什么办法好想了!不过有了弓箭,我想马上就会什么都有的!”边放下东西,叶英豪边向樊大刚解释。

“直接多赢点不就行了,何必这么麻烦!”樊大刚十分不理解叶英豪的做法。

“这洋对其他人不公平,这些人不过都些苦哈哈的牧民,我怎么能赢他们的钱呢”

“你怎么变笨了,这会儿先赢他们,权当借的,以后你找机会再输给他们不就行了!”樊大刚觉得叶英豪有些迂腐。

“似乎很长时间没订猎了,我想打打猎。”

“我可想好好休息一下。”

“反正闲着也睡不着,我们可以先制必要造些工具!”叶英豪从地上拾起刚买回来的斧子。

“膨!膨!膨!”很快的叶英豪和樊大刚就在山坡上搭起了一个简易的窝棚。窝棚虽然简易,但在叶英豪的巧手布置下却显得很漂亮。内部不大的空间也十分舒适。

太阳下山了,樊大刚和叶英豪胡乱的吃了点东西,樊大刚早就疲倦的想睡,而叶英豪却毫无睡意,为了不影响樊大刚的休息,叶英豪拿着一些他准备好的东西,走出窝棚,到了山坡的另一面。

月亮升了起来,不是满月,但也十分明亮,叶英豪边用斧子削砍着准备好的那些树枝,边轻哼着歌曲,这些歌曲大都是孝儿贴教他唱的,唱着,唱着。叶英豪的思绪就回到了那过去的岁月。慈爱严厉的父亲,温柔但又豪爽的忽忽儿阿姨,性格沉稳的铁木真,一幕幕如电影般闪现,当然最多的还是丰儿贴。

那还是叶英豪五岁的时候,叶克强有事出巡边界,叶英豪就寄居在李儿贴的家中。

五岁的叶英豪已显现出超出一般孩童的观察。思考和记忆能力来。但心性上却还是五岁的孩童。

“小豪!我们去蝴蝶坡放风筝好吗?”李儿贴十分乐意和叶英豪玩耍,尽管她大叶英豪许多。这天一大早,孝儿贴拿着风筝就闯进了叶英豪的小房间。

睡懒觉是叶英豪从小养成的习惯,他当然不会立即爬起来跟丰儿贴出去。“为什么要去放风筝,睡会觉不是很好吗?”叶英豪赖在床上不想起来。

“懒虫!”丰儿贴皱皱鼻头就要过来掀叶英豪的小皮被。

“等一等,好姐姐,你要是能说出为什么要早起床,我就跟你一起去放风筝,否则你就陪我一起睡觉、说话!”叶英豪开始动起心思,他不但不想这么早起床(尽管已是日上三竿),而且还想把丰儿贴也拉下水,从小失去母亲的叶英豪极其渴望有人能给予他,可护,有人能时时陪伴他左右,可是,叶克强却不懂这些,自打三岁起,叶英豪便经常是一个人独睡,这也许是养成叶英豪睡懒觉习惯的原因。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晚起的鸟儿没虫吃!”丰儿贴也很聪慧,随口就说出了草原上的一句谚语,她想这一次,叶英豪一定没有借口了。

叶英豪的大眼睛骨碌一转道:“那早起的虫儿岂不是被鸟吃。晚起的鸟儿只是不能吃饱,可早起的虫儿连命者。保不住,看来还是晚起来的好!”翻身坐起的叶英豪连珠炮似的说完后,又得意地倒了下来。

孝儿贴傻了似的站在那儿,她也觉得叶英豪说的有道理,是啊!早起的虫儿连命都保不住,那对虫儿来说,早起岂不是一点作用也没有,反而会害得自己丢了性命。

就在孝儿贴的小脑袋坐还在鸟儿虫儿、早起晚起的翻腾个不休的时候,皮被里的叶英豪一把抓住了李儿贴,邪邪的笑道:“输了不许耍赖。”

“谁耍赖。”虽是女儿身,虽然年纪幼小,但草原上的一诺千金从小就在这些小孩子身上体现,就这样,学儿贴没把叶英豪拉起来和她一块儿放风筝,反倒被叶英豪拉在床上,陪着他一直睡着讲话到中午吃饭。

李儿贴虽然心中不服气,但依然依着赌约给叶英豪讲故事,唱歌,两人并排躺着,叶英豪就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全神贯注的听学儿贴唱歌、讲故事。

自此以后,这几乎成为叶英豪的一个习惯,每天起床前就盼着学儿贴来叫,然后设计一个小计谋,让丰儿贴陪着他讲话,唱歌,并排的睡在一头。

此时的叶英豪轻哼着歌,眼前闪动着的依旧是那童年的丰儿贴散在枕头上的数十个小辫,弯弯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那微翘的鼻子,以及小小的嘴巴,甚至看得清的那从口鼻中呼出的热气。

正当叶英豪沉浸在冥想中的时候,从远方的帐篷那边传来一阵悠扬的歌声,这歌声象极了丰儿贴的声音。

当叶英豪明白这不是幻党的时候,不觉站直了身,朝那帐篷区、蒙古包望去,六十年来,当年的蒙古包群如今已是集镇了。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包括他的丰儿贴。

“小豪!还是早点睡吧!”倦极了的樊大刚不放心叶英泉,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叶英豪的身后。

“这就完了!”叶英豪拿起斧头劈完了最后一根树枝,然后用牛皮绳将削好的树枝左一缠右一缠,瞬间一个奇妙的射兽器便做好了。

“明天,去打猎的时候再顺便做几个!”收拾了东西,叶英豪跟着樊大刚入窝棚休息了,耳边那悠扬的歌声依旧在回荡。

叶英豪制作的射曾器加上叶英豪本身对野兽习性的了解,第一天,两人就大获丰收,沉重的猎物令身手不凡的叶英豪和樊大刚累得气喘吁吁。

由于蒙古草原几十年的休生养息,牧民们虽然依旧不太富足,但比起以往来,生活已有了明显的提高,富户也有不少,因此叶英豪和樊大刚没卖多久就将订获的猎物卖完了。

“今天的收获还真不赖!”樊大刚对今天能捕到如此多的猎物感到高兴。

“我们得买两匹马,雇一辆车!明天得走远一点!”叶英豪边清理着卖得的钱,边心中计算盘算用度。

蒙古的马市极其繁荣,马价亦贱,没费多长时间,叶英豪便买回了两匹马,两匹马都是红的。

叶英豪为马配好了鞍,和樊大刚上了马,又到更远的一个集镇上配置了一些这个镇上没有的东西。

“要是我的小红马在就好了,它可以帮我们打猎,脚力也极好!”

“马可以帮助人打猎?”樊大刚惊叹出口,听说过古时人们驱鹰驱犬打猎,他还从未听说过马可以打猎。

“小红是个异种,它在山林中长大,爬起山路来,比猴子差不了多少,并且极具灵性!”叶英豪也许正是思念小红马,因此就挑了两匹红马做为坐骑。

“你说的小红马会上树吗?”樊大刚的确还没听说过在山林中长大的马,也许这是一个新物种。

叶英豪听樊大刚如此发问,不觉哑然失笑道:“小红上树倒没见过,但它曾经救过我和铁木真的命,并且让我们结识了扎木合。”叶英豪总是在经意或不经意间想起过去的事。

“嗅!那也许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三趾马!”樊大刚推测道。其实,他也不知道三趾马和普通马有什么区别.是不是除了脚趾数目不同,其他都一样,但普通马是绝对不会上树的。

第二天,叶英豪和樊大刚捕获的猎物更多,他们甚至还捕获了一头大熊。

“这儿的生活也不错嘛!”有时樊大刚也觉得生活在这里没有什么十分令他讨厌的理由,毕竟这里的空气新鲜,阳光明媚,就是稍嫌孤单了点。

第三日的时候,叶英豪和樊大刚不得不跑到一个更远的地方去打猎,因为每到一处,那儿的猎物就几乎被他们捉尽。

“这也是没办法,其实这样做我也知道并不是大好,但我们急需钱,急需雇人帮我们打听和搜寻我们的飞行器呀!”看着叶英豪对自然资源的心疼,樊大刚只有“好言安慰。

“若不是急着送樊大叔你回去,我们根本就不用赶这么急的!”叶英豪苦笑了一声,但接着又道:“不过早一点找到飞行器也好,那些飞行器里的设备也许能帮我们许多的忙,毕竟,我们不知飞行器坏了没有,也许它还需要修理呢?”叶英豪知道方才的话也许伤了樊大刚的自尊。

可樊大刚似乎并没有太在意叶英豪的话,经过两三天的狩猎生活,他觉得草原也有值得人留恋的地方。

“慢慢来也不要紧,我权当这是一次度长假好了,要是你爸叶克强在,那就真是完美无缺了!”樊大刚此句无心的话又勾起了叶英豪的记忆。

“今天,我们打的猎物也许会卖不完!”叶英豪看着已经堆得满满一车的猎物不禁有些担心。

“看运气罗!卖不完就卖不完,也没什么了不起!”取过鞭子,樊大刚也学起了赶马车。

“说老实话,我觉得你这几天有些闷问的!”樊大刚边赶着车,边对坐在车后的叶英豪道。

“是的,我心里有几分不自在,因为我满心以为马上可以见面的人,一下子都不见了!”虽然叶英豪此时拥有的大脑极其聪慧,但他依旧未能突破对人情上的依恋,对旧事的感怀。也许,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无论人类进化到何种程序,无论人类处于哪一个生活空间,都不能摆脱的。

这两天,小镇的集市上已有不少的人认识了叶英豪,特别是一个叫齐达的小伙子,跟叶英豪已经相当熟络了。

齐达也是一名猎户,当他得知叶英豪所卖的猎物都是他和樊大刚独自猎获的,不由大为惊叹,要知道,象这么多的猎物,他半年也不一定能猎获到。

“老弟!你是怎么猎到这么多猎物的!”齐达对这个新来的充满了神秘气息的年轻小伙子充满了好奇,一边帮叶英豪整理猎物,一边问道。

“这需要平时对一些细微的东西仔细观察,树叶、草尖、露水都会因不同的动物而起变化,我们平常所说动物活动痕迹,只是留意了一些比较明显的痕迹,那些不明显的却被抛弃一旁,这就需要你特别留心。”叶英豪毫不保留地介绍着他的经验。

“哪来的臭小子,在这儿卖东西也不和大爷我打声招呼!”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来了三个五大三粗的汉了。横眉瞪眼的盯着叶英豪。

齐达赶紧上前对其中领头的高个儿道:“苏莫大爷,他是新来的,还不知道大爷您的威名,我来替你介绍介绍!”

“去你妈的!你小子插什么嘴,又没跟你讲话。”苏莫伸手就把齐达推了个老远,一屁股坐在地上。

叶英豪从小长到大,还几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他冷冷地看着苏莫,沉声地道:“把他给我扶起来。”语声冷得刺耳。

“你是在和我说话?你竟然敢这样和我说话?你知不知道这里的人喊我作什么尸那苏莫连着几句反问,模样骄横地令人可笑。

“我不管你是谁,我叫你把他扶起来厂叶英豪的语声依旧冰冷。

坐在地上的齐达忙一骨碌爬起来,扯着叶英豪的衣袖道:“还不快跟苏莫大爷道歉,他可是苏里斯万户长护院的儿子,你就别惹他老人家生气了,他一生气,你的小命可就完了!”

“嘿嘿!大爷我已经很生气了!”苏莫阴笑着,举起拳头就向叶英豪迎面打来。

叶英豪本不想惹事,倘若苏莫真的将齐达扶起的话,他也许不会动怒,此时见苏莫非但不去扶齐达,而且还向自己挥拳打来,怒火立即腾起,只见他左手轻轻一拔,然后化掌为爪,一把叼住了苏莫的手腕,再轻轻一抖,“喀嚏”一声脆响,苏莫的左臂已被叶英豪抖脱掉了。

“哎哟!哎哟!”苏莫方才的气焰一点也没有了,捂着胳膊只喊疼。

“妈的!居然敢向我们少爷动手!”苏莫的两恶奴平常为虎作怅惯了,这会儿见小主人吃了亏,哪肯罢休,仗着手底有几手功夫,也不把叶英豪放在眼里,恶狠狠地拔出腰刀就砍。

“看样子,你们平常欺压善弱惯了,好,我今天就来教训教训你们。”

叶英豪见这一群家伙如此凶蛮,知道若不下重手,他们一定不知进退。轻喝一声,叶英豪两臂一分,肩一抖,两只手一阵疾挥,“啪!啪”两把刀又被他震开。接着两名恶奴只觉眼前一花,脸颊上已被叶英豪的快拳击中,偌大的身躯被击得飞了起来,牙齿俱被重拳击落,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依照你们方才作恶的凶狠,我完全有理由杀了你们!趁我没改变主意之前,你们最好是马上给我消失!”叶英豪盯着苏莫一字一顿道。

苏莫用单手扶起两个恶奴,三人仓惶地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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