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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神仙的一半

原来的皇宫四周,是受“天劫”重创最严重之处,整个建筑群也毁于一夜之间,不论皇域外围或内廷部分,护城墙也好、各宫殿也好,全被“天劫”轰得粉碎,经大火一烧,更付诸一炬。

原来大殿广场之上,放着八对威猛至极的大铜狮,原意是保卫皇宫的象征。

但那八对铜狮,经数日数夜烈火焚烧,已经扭曲溶解,变成十六堆面目难分的废铜,意义全失。

原来的玉砌雕栏、绚丽彩画,大殿顶上的金黄色琉璃瓦,全都化为灰烬,富丽堂皇消失无踪。

只要谁有胆量、有兴趣,如今都可以随意进宫,翻开倒塌了的重重乱石烂瓦,看看有否奇珍异宝。

皇宫,从前最神秘、最庄严的地方,如今再没有人会阻止你乱闯,任由摧毁、掠夺,毫无尊严可言。

天狗是十五岁的顽童,生性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只有一个娘亲,但娘亲在“天劫”

来临,跟村中所有人一样,死于睡梦中,烧得连骨灰也未能寻回。

身手敏捷的天狗侥悻逃过大难,从此便毫无管束,自由自在,带着同村的孤儿胡混,到处或偷或抢,觅食求存。

胡混只有十三岁,一对大眼,样子较黑黝黝的天狗灵气得多,只是个子较矮小,又瘦又钝,便只好跟着天狗行走江湖。

这一天,二人来到颓垣败瓦的皇宫之前,这是天狗从前梦想一游之地,今日终于可如愿以偿,梦境成真了。

正要攀墙而入,胆怯的胡混扯着天狗衣衫道:“大……哥啊,我还是担心那鬼话……

传说,倒不如不去罢了!”

看来,胆小的胡混好想退缩。

天狗笑道:“胆小鬼,你也是鬼啊,有啥可怕,就算真的如传说中有两头恶鬼在宫内守护,会吃人吞血,我俩又臭又脏,也不一定能令对方有胃口吧!”

硬要拉胡混入宫,半推半就的情况下,胡混只好任由摆怖,一同走进皇宫内寻宝。

就是因为恶鬼食人的传闻不绝于耳,故此不少人竟然真的不敢走进皇宫,谁又不怕死啊!

蹑手蹑足的四处乱闯,找了大半天,竟然只找得一些已破烂的丝绸,大石、梁木把所有的东西都盖住,要抬也抬不起来,就算有金银珠宝,天狗、胡混有心无力也只好放弃。

偌大的皇宫全然被毁,东闯一闯,西跑一跑,疲乏得满身臭汗,竟然还没走遍十分一的地方。

手上所得的收获实在微不足道,绝对比昨日攀入大户人家马老板的府第,所搜寻得到的少得多。

天狗怒道:“没理由啊,堂堂皇宫总会有一些大殿留有宝物吧,我就是不信半点珍宝也寻觅不到。”

天狗拍一拍胡混,却见他的大眼,狠狠瞪住不远处的一个乱石烂木小山丘,足有两个人身高。

天狗笑道:“怎么了,要上前尿尿吗?”

“光啊,是好明亮的反光。”胡混愣住指着小山丘道。

天狗换个位置,走个胡混身后,方才见阳光照射在杂乱的石头、木块小山丘上,却有着耀目反光。

依天狗的经验,这夺目反光是因为阳光照在光滑的金器、银器之上,才会有如此亮光。

可以肯定,小山丘之内,是有珍宝在其中,一定错不了。

二人相视而笑,立即找来一刀一剑,把乱石、木块都欣断或移开,终于,宝物出现眼前了。

“他奶奶的弄得我一身臭汗水,却只发现了如此一个大铜炉,就算是天下至宝,也不可能搬走啊!”天狗垂头丧气的坐在地上,只是那胡混仍不服气,好努力的踏着石块攀上,要看看炉内究竟有否珍宝,他不甘心就此放弃,不甘心一无所获。

天狗埋怨道:“都是你这胡混太过胡涂,今天所得的,都尽归我所有,不分给你,以作为处罚,哈……活该啊!”

细心再点算一下手上的烂布、铜器,看来也换不了多少银两,但胡混全不吭声反抗,如此甘心被剥削,倒也罕见。

天狗正要唤他及早在太阳落山前离去,这才发觉,那胡混竟不知所踪,他妈的滚哪里去了?

放轻步伐,趋前至大铜鼎炉处,把耳朵贴着铜炉,隐约可听到一点点声响。

难道那家伙掉入了铜炉,攀爬不出来?不,有危险胡混大可高呼求救,对了,一定是有财宝藏在铜炉之内,他意外发现了,便不作声,要躲起来欲独占一切。

天狗愈想愈是愤怒,急忙凭借灵活身手,不消一会儿,便攀至大铜鼎炉的顶端,向下一望,胡混果然在。

“哇”的一声惊叫,天狗失魂落魄,牙关不停颤震,从上而下跌了个头破血流,冷汗直冒,简直吓破了胆。

胡混继而也“飞”了出来,落在天狗身旁,把他吓得四肢乏力,不停惨叫。

胡混,又来了,先前“飞”来半边头颅,血淋淋的好可怖;继而是一双被噬掉血肉的腿,再来,还有右臂……

当天狗在炉顶向下望时,看得清楚明白,一个全身乌黑的赤裸巨人,原来躲在里面,正捉住胡混来“吃”。

天狗明白了,这就是别人口中传说的保护皇宫恶鬼,真的会吃人啊!已吃掉了胡混,还会吃自己吗?

逃,快逃,四肢乏力也要奔逃,否则便大难临头,死无全尸。

天狗勉强站了起来,全身依然抖颤,但坚强的意志教他命令四肢,快逃,愈快愈好,逃之夭夭。

跑啊跑,双臂不停摆动,双足奔个没完没了,只要逃出城墙之外,一定可以摆脱这吃人怪物。

闭目狂奔,一定能及时逃脱活命的。当再睁开双眼,啊,怎么好象跑了不远,不,根本半步没有离开过!

头顶脑后一阵刺痛传来,看来是先前的惊惧把痛楚都掩盖了。

回头看看,妈啊,那乌黑全裸的巨人,原来一手抓住自己顶上头发,任天狗如何跑动,也跑不出半步来。

吐力一扯,头向后一仰,天狗便倒在地上,怪人一脚踩住他胸口,教天狗再也动弹不得。

怪人怒道:“为何要走啊?”

天狗只觉脑海一片混乱,许久才稍稍平静下来,吐出了一个字“怕”,他实在怕得要命。

怪人笑道:“是怕我把你如你的朋友一样,左一口、右一口咬你吃你,吞下肚里吗?”

天狗不停点头,食人的恐怖怪人,当然好可怕啊!

怪人笑道:“别怕,我已吃饱,快要睡了,就算要吃你,也留待明天才再吃。”

天狗正要说不,怪人伸手掰开天狗嘴巴,两指一夹,竟就把一颗门牙夹断,继而拋入口中咀嚼。

怪人满意点头道:“不错,蛮不错的味道,好可惜,吃了你朋友实在太饱,再难吃个痛快。来,你这小家伙替我带个信息给那臭皇帝吧。”

天狗不明所以,只管点头便是。

怪人道:“你要一字不漏的说个清楚明白,我便饶你不杀,当我睡醒过来,我要你详细告诉我臭皇帝的回答,知道吗?”

天狗又是不停的点头,什么臭皇帝,皇帝不是已葬身火海了吗?你这痴疯的怪人只是胡说人道罢了。

也不再理会,天狗努力的把怪人所有说话完全记在大脑中,念了一遍又一遍,怪人才满意的点头。

打了个呵欠,抬头望去,只见日落西沉,黑夜已悄悄来临,怪人瞪着天狗道:“别对臭皇帝说漏片言只字,小心我再见你的明天,把你碎尸万段,一口又一口的吞进肚里。”

说完,怪人便张开双臂,让月光照在身上,疲态毕露,好象倦极立即便要倒头大睡。

天狗真的如释重负,这吃人的家伙竟真的要睡,太好了,只要他睡熟了,便可以溜之大吉。

如此就能活命,实在万幸,天狗难掩喜悦之情尽溢脸上。

怪人被月光投射,身体突然喀啦声爆响,骨头彷似断裂折开,身体竟然扭曲起来。

胸口一胀一缩,全身骨头左伸右插,甚至连脸容也在转变,瞧得天狗瞠目结舌,不敢置信。

不断的自然易容,身体爆响、扭曲,经过一阵子的异变,终于停止了,原来那六十多岁模样的鸟黑体躯,竟变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昂藏八尺公子形态,跟白天所见的可怖样子竟是毫不相似。

一副身体,竟然可以扭曲变化作两个“人”来,天狗当然是闻所未闻,怔怔发呆,完全不明所以。

那公子的皮肤,雪白得欺霜胜雪,脸容有另一番的高贵,跟原先形像显然不同。

“小子,你是谁,见到皇帝,怎么还不磕首礼拜?”公子怒喝一声,天狗也不敢怠慢,说拜便拜,更一连磕了五个响头,全都咚咚作响,货真价实,逗得公子好开心。

“哈……好孩子,原谅你不知朕便是当今天子李问世,不知者不罪,便饶恕你的愚笨吧!”

天啊,这八尺昴藏的公子哥儿,样貌高贵,态度倨傲,原来就是吃了半颗“仙丹”

的李问世。

毛老道与他分别各自吞了半颗“仙丹”,究竟命运如何?吃一颗“仙丹”可以飞升成仙,那半颗又如何?

答案是毛老道也预计不了的,当“仙丹”发挥“神效”,毛老道及李问世的身体,竟然不能自制的交融结合在一起,先是身贴身,继而骨、肉融合,结合化成另一体躯。

“仙丹”效用的一半,实是始料所不及,二者皆不能飞升成仙,只是把身体、力量、内力、精神,全合而为一。

更妙的是两者各占“新体躯”的一半,每当入夜,月光初露时,毛老道的形殷便会扭曲变化,变成李问世的模样,而当曙光初露,又会再扭曲变回毛老道形态。

各占半日时间,甚至是思想、心态也全然换转,不会保留一丝一毫,根本就是两个人的丑魂,同时存活在一个躯体内。

当吞吃了“仙丹”,经过“天劫”大限数天,两者才明白其中变化。无可置疑,原来的毛老道、李问世,已融合为一,同命同体,绝不可能有什么办法来将他俩分开。

天狗终于明白,先前毛老道要他向什么皇帝传话,就即是向眼前的李问世说个明白了。

天狗把毛老道的话一字不漏说出道:“你的皇朝已崩溃,依大地运势算计,将有‘天魔道教’的邪力,不断诛除‘四神宗’,建立天、地相分后的万世功业,你有兴趣跟老天诛一争长短吗?”

李问世笑道:“哈……妙啊,原来你正好是我俩的桥梁,作为沟通,有趣,有趣,好了,要是朕有兴趣再执掌江山,那老家伙又有啥大计,且再说下去。”

天狗道:“第一件事,先要干掉那老天诛,夺取‘天魔道教’的控制权,把邪妖势力归于咱们之下。”

李问世道:“但朕的最终目的,并不只是当大地主人,朕要飞升成仙,要成为神。”

天狗念道:“要成为神,要再飞升,便得要找到班禅三世的灵童,吞掉四世灵童,补足‘仙丹’不足,令仙气发挥出来,便正正式式可以飞升成仙,咱们的身体、灵魂也可以同时再分开。”

李问世终于明白了,吞吃了半颗“仙丹”,弄得一塌糊涂,但“天劫”大难不死,却有后福,只要能诛杀老天诛,大地再受统领,唯一有别,是他只可在夜间发号施令,白日便只好由毛老道作主。

先杀老天诛,真的如此简单?

李问世摸摸天狗的头,笑道:“孩子,你叫毛毛道别杀你,从此以后,你来当咱们徒弟,负责传话,明白了吗?”

天狗点头,他当然愿意,追随皇帝,是千载难逢大好机会啊!炽天使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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