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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快意扬蹄!

魏迟留已经在马背上八天八夜。

从鄂托克旗的乌尔村开始,经过察汗乌素淖,讨号免淖,穿过绥境南端的大漠。

三里外,长城拱弧弯延的龙背已是遥遥可见。

他要在日落以前赶到横山大城。

因为那座火岗岩砌成的大城里有一个他要找的人。

一个很美的女人。

魏迟留笑了,他相信日落以前一定可以走到美人的身后,双双的身影一同映在他送给她的铜镜上。

铜镜,红桧木的底架雕了一对鸳鸯,是他特别吩咐木工师傅精心绘凿上去的。

两年鸳鸯依旧生动,唐羽铃的美也一样无可取代。

更清楚的是长城幡然腾踞在大地上,彷佛似要凌空而去。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段黄沙路。

最后一段黄沙路会不会就是黄泉路?

魏迟留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却是有人告诉了他。

而且还不只一个。

斗然沙飙人窜,马嘶昂足中,魏迟留先看到的是两把剑从前方来。

右边还有一把刀。

一把又重又沉的紫背金鳞刀。

他想退,却发现左面、后方都还有人。

不只是人,更要命的是他们手上的兵器。

七尺长的方天戟,含有香气的红缨枪、十茧坚硬如铁的拳头,甚至还有一副骷髅。

但是无论是剑、是刀、是枪、是戟,甚至是拳头和骷髅都没有一个人的小指头来得厉害。

萧遗欢的小指头之所以可怕,因为那儿系了几丝一圈又一圈的红线。

红线就好像神话中月下老人用的那种。

只不过在孟悬唐手指头上比较短。

短到只有三寸长,正好可以匝两圈。

“那种兵器叫‘红娘’。”魏迟留记得李五指曾经告诉过他:“和月下老人的红丝线不同的是,它是阎罗王的勾魂索。”

魏迟留很快就明白那个时候李五指提起这件兵器时为什么脸色那么沉重。

“最高的殊胜成就,可以同时弹出十丝。”李五指叹气道:“人们给它取了一个很美的名字——拾情赴!”

拾情赴,赴黄泉!

魏迟留在回头的刹那,犹能数出总共有十道红影奔面。

不过这也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去数东西的数目。

***

布孤征好像是天地间的一部份。

沉默默的坐在十丈外一座矗高突起的沙丘上看着。

金黄大袭的衣袍坐在金黄大方的椅上立在金黄大块的沙丘上。

凝止!

甚至连风走到了这里都得轻轻的滑过,不敢稍稍带动四支椅脚下的砂粒。

如果有唯一的例外,那就是他的眸子。

一种充满讥诮的眸子,发出奇异的光彩。

那是看到死亡时的兴奋。

他看到八个聚拢到魏迟留的身上,刹时,一合而分,就算来的时候那么突然,八个人转眼间又消失无踪。

风,九月有着一点点悲凉的气息。

还有煽动着血腥的味道。

魏迟留的马已经变成了八块,人呢?

风好像由西方来的更强了一点。

布孤征掸了掸衣袖,缓缓的站起来挑目。

是长城,长城后横山大城的方向。

他笑了。

每一步走着,就距离一个人越来越近。

她的确是个很美的女人,他想,尤其坐在铜镜之前揽抬腕的时候,天下再也没有任何人、任何事物配得上一起放置同映。

布孤征跨过了魏迟留的体,很用心的走着。

每一步好像是用尽了全力。

他没有再回头。

因为死人没有什么好看的。

但是他忽略了一件事。

有时死人“说”的事情会比活人多得多。

风吹动的时候,不会计较你是死冷冰冰的体,或是生蹦乱跳的活人。

魏迟留的衣襟里,风吹得胀胀好满,也吹出了一绢罗帕。

罗帕有字,细细纤秀,是女人的字迹。

***

“离多最是,东西流水,终解两相逢。浅情终似,行云无定,犹到梦魂中。可怜人意,薄于云水,佳会更难重。细想重来,断肠多处,不与者番同?”

这是罗帕上的字。

“这不是唐姑娘的字!”李五指说得很肯定,道:“虽然很像,但绝对不是她的字!”

谁都知道李五指的五根指头可以写出连大书法家本人都误以为是自己无意中写下的笔迹。

潘雪楼绝对相信他的每一个字。

不过他还是要问:“天下除了你李大先生以外,还有谁可以模仿别人的笔迹到连魏迟留也认山来?”

“我知道你会问这个问题!”李五指轻轻一叹,踱到了窗口望牖外而出。

一池水在后苑,这一夏似乎来得特别快,绿荷已经舒展着翠碧叶子在耍着四月的风。

他看了片刻,方才回头反问道:“你追这件案子已经有七个月。”一顿,双目凝成一线盯住对方道:“为什么?魏迟留跟你是什么关系?”

“朋友!”

“朋友?什么样的朋友?”

“吃过一次饭的朋友。”潘雪楼淡淡笑着,诚恳的有如他那袭雪白的长衫,道:“在长白山六虎客栈里,他曾经请我吃过一顿饭,就是这样而已。”那是一年前的事。

李五指不得不欣赏瞳子里映着的这个人。

他相信在那顿饭里,潘雪楼和魏迟留一定变成了生死之交。

因为这两个人都是英雄。

英雄和英雄之间往往不需要说太多的话,也不需要认识太久的时间。

他们的人似乎和一般人有点不同。

“布孤征,”李五指又望向了窗外,每一个字都说得很吃力,道:“天下除了我以外,只有布孤征可以做到这点。”

潘雪楼的心往下沉。

布孤征也是个英雄。

“虽然这个人的个性有些奇特。”潘雪楼吞了一口口水,有些嘶哑的道:“但是在他一五五十牛岁中似乎没有做过坏事?”

“你能明白最好!”李五指看着一只蝴蝶停在正中央那朵莲荷上,喃喃道:“他这次是不是做错了?”

***

唐羽铃一直不知道这个人带她到洛阳来做什么?

她并不认识布孤征,甚至听都没听过。

唯一知道的是,这个人的势力好像很大,而且很受到尊敬。

从横山大城到洛阳大邑一个月的行程里,任何一座城镇的停留总会有不少的人来听从指示。

彷佛这个叫布孤征的男人好像神明似的,不但那些人的难题在他三言两语解决了,有些人的生死也往往轻轻一句交待而已。

唐羽铃并不笨,也看出这个人有几个得力又年轻的手下。

宋暖雨和于寻寻用的是剑,柳晴风则经常握着一把又沉又重的刀。她虽然不会武功,不过还分得出来那个叫任念陵的武器是枪,宋问恨用的则是戟。

至于现在正听从布孤征指示的两人,何添残一直没有带过什么武器,大概是拳、掌之类的吧!

魏迟留曾经为她解说过武林世界里的事,那时她只觉得很好玩,没想到竟然有这么一日由自己独自面对。

她轻轻一叹,看了身旁的布孤征一眼,又看向站立恭肃在前面的另外一个人,夏斜。

“这个世界上有人用一种你想都想不到的东西当武器。”魏迟留曾经笑着说:“哈……

是用骷髅!”

她那时只以为是魏迟留逗自己,吓自己的玩笑话。

谁知眼前这个叫夏斜的年轻人用的正是这般。

何添残和夏斜显然听完了指示,双双抱拳退下了。

在门槛处,交错进来的是萧遗欢。

唐羽铃对这个年轻人比较好奇。

不仅因为是他长得相当俊雅,也不仅是因为他有着前面七人所没有的书卷气。

而是他的小指。

小指经常会有意无意的圈上一条又一条细细的红丝线,宛如是要缠住深邃心海中的某样事物。

每当他在做那件事情,重覆不断的做的时候。

专注的神情令人有一些儿迷惘起来。

来了洛阳八个月,唐羽铃已经知道一个规矩。

那就是萧遗欢进入布孤征书房的时候,也就是自己必须离开回房的时候。

布孤征所有的事情,只有他跟萧遗欢在谈的时候不让自己知道。

唐羽铃缓缓的起身,慢慢的跨出门槛。

萧遗欢站在门后,每一回等她一出去时就关阖上门,这种事每个月都会有个三、四次。

今天也不例外。

门轻轻的在背后上,温柔的有如姑娘在刺绣。

其实唐羽铃并不想知道布孤征的事。

她只想知道他为什么带她来这里?

当然她问过,布孤征却从来没有回答,好像这个男人做的每一件事就是天经地义似的用不着问。

“鲁北三凶在今天早上已经除掉。”萧遗欢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道:“阴山大鬼在一个时辰以前经过洛阳城时,遗欢也已将他翦杀。”

“很好!”布孤征的声音轻轻淡淡的,好像事情本来就应是这样子似的,他点了点头道:“有什么特别的事?”

萧遗欢知道布孤征最恨讲话的人犹豫期艾,所以回答的时候很简洁有力,道:“有!有一个叫潘雪楼的人正四下寻找布大先生的行踪。”

萧遗欢抬眉看了一眼,继续道:“据属下所知,是为了魏迟留那件事……”

狙杀魏迟留已经是九个月以前的事了。

“两个月以前,他曾经找过李大先生……”

萧遗欢的话令布孤征第一回皱起了眉头,道:“李五指?”

“是!”萧遗欢恭敬答道:“潘雪楼拿了一方有字的罗帕请李五指过目,而认出是大先生的笔迹。”

布孤征淡淡笑道:“罗帕是来自魏迟留的体?”

“是。”

“很好!”布孤征笑道:“我们杀魏迟留并没有做错什么。”

他挑了挑眉,声音的每个字都具有无比的威严,又道:“绥境的乌兰察布盟将和蒙古鞑子联手入侵中原都是姓魏的在背后主谋,像这种人,我们怎么能让他活着?”

魏迟留是这种人吗?

他一生的英雄义气难道只是披羊皮的狼?

“不!他绝不是这种人!”唐羽铃推开了门冲进来,她竟然一直留在门外没有走。

“原来是你们杀了魏迟留……”唐羽铃的声音充满着愤怒和颤抖,道:“凶手!你们是凶手!”

她转身冲了出去。

是的,必须赶快离开这里,不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的是她是证人。

她相信这个世界还有正义存在,一定会有人出来主持公道。

萧遗欢看着那个女人跌跌撞撞离去的身影,回身恭敬道:“大先生,是不是要请她回来?”

“当然不需要。”布孤征淡淡一笑道:“派宋暖雨和于寻寻暗中保护她。日子久了,她会明白我们是对的。”

“是!”

萧遗欢恭敬的抱拳行礼,恭敬的转身往门外离去。

当然,布孤征这个时候是看不见他的表情。

表情,嘴角一丝冷诮。

***

一间满座的酒楼里,如果忽然跑进来一个很美很美的女人,你猜会怎样?

快意大笑楼在这三年来一直盛名日增,尤其是它的“羊背子”、“罗汉十八珍”、“熏风竹叶青”更是到洛阳城时必的珍品。

连三十年来名动天下第一大侠苏小魂了“罗汉十八珍”犹且说道:“有胜大内皇膳。”

那会不吸引人?

现在唐羽铃喘着气奔进了快意大笑楼内,上百双眼珠子全盯着她猛瞧。

快意大笑楼的名菜似乎不再那么吸引人。

“有谁可以主持公道?”唐羽铃整张脸羞红了起来,但是悲愤是一种勇气,道:“洛阳城里那一人最有力量主持公道?”

漂亮的女人本来就已经很让人好奇。

漂亮的女人讲出奇怪的话,更令人觉得有趣。

“姑娘受了委屈?”一名公子哥儿像是很风流倜傥的家伙迎了过来,道:“在下赫连三醒或许可以出点力。”

唐大美人看了他一眼,瞧着每个人都“专心”的等着自己说话,她不能不开口道:“有几个凶手杀了我的朋友。”

那个姓赫连名三醒的家伙精神可来了,道:“是谁?姑娘你放心,只要有我赫连公子在,洛阳城里那个鼠辈胆敢在我面前吭一声?哈……”

他说得很豪气,很大声。

末了加上那老大的一长笑,好似加强眼前这个美人的信心似的。

唐羽铃看了他片刻,认真的问道:“真的?”

“姑娘不信可以问问在座的诸位好汉。”赫连三醒得意道:“在下我洛阳城里多的是月友,姑娘只说无妨,有事赫连某帮你撑着。”

这个赫连三醒虽然爱卖弄了些,不过倒是个正派人物,一般的评价也不差。

果然酒楼里就有人鼓和应声着,好不热闹。

唐大美人总算比较定下了心,最少有这么多人具有正义感,总算皇天有眼。

“是布孤征和他的手下!”唐羽铃叫道:“他们就是凶手!”

“什么?”赫连公子以为自己听错了,道:“谁?”布孤征!“唐羽铃更急着叫响。这三个字刹那好像充满了某种魔力似的,整座快意大笑楼静得连十条街外一个小孩子在哭都听得到。唐羽铃恐惧了起来。她忽然发觉每个人都用一种很奇怪的眼光在看她。这种眼光好像让她觉得自己闹了个大笑话。忽然赫连三醒转回了座,高声的和同桌朋友谈笑起来。整个酒楼里的人也全高谈阔论着,每个人眼前桌上的菜肴又像恢复了魅力。没有人再看唐羽铃一眼。没有!没有?潘雪楼默默的坐在一个角落,默默的喝着酒。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不是他想找的那个人。不过最少她的美就像魏迟留所形容的:“我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唐羽铃是怎样个美女……”

那时长白山上满满的风雪连结,天地不分。

天虎客栈里,他和魏迟留却叫长白特产的“雪火烧”烈酒烘得飘飘然。

“我可以保证的是,在一千个女人之中,你第一眼望去绝对只会看到她……”

说完这话后的五个月,魏迟留竟死在长城外。

而且潘雪楼咬紧了牙根,是八块分。

他冷冷抬眉,只见那个女人无助的站在那里,呆楞傻傻的好片刻。

晶莹一对珠泪溢出了眼。

于是一个转身就要出去。

“姑娘且慢!”一名老者站了起来,雪白的头发,雪白的胡子,方方正正一张威严的脸貌像是充满了正义。

唐羽铃转回了身,眼中再度燃烧了希望。

“前辈愿意替小女子主持正义?”

“正义?”那名老者大笑了起来,往前一步扣住了唐羽铃的手腕在掌。

“你……你做什么?”

“老夫钱游天现在就是在主持正义!”那老者重重一哼道:“布大先生一生为我武林同道主持多少公道,岂容你这小女人满口胡言?钱某就将你交给布先生发落!”

唐羽铃只觉得腕骨像是要碎了般,两行热泪滑过了双颊,烫炙着直到心底。

“难道天下真的没有公理?”她问,问得心交力瘁。

“怎么会没有?”有人轻轻叹息着,从一个角落里一个孤单的人传过来道:“你叫什么名字?”

每个人都看了过去,包括钱游天。

那个全身雪白衣袍的年轻人说的话有两层涵意。

一个是站在自己这边的“正义”。

不过说话的时机好像不太对,有点抢风头似的。

至于另外一层涵意?

钱老头一双眼招子好像利剑似的盯着对方,好冷肃。

雪白衣袍的年轻人轻轻的又啜了一口酒,那双手温柔的摩娑着酒杯,自然而然一种舒闲安适在眼彩里。

唐羽铃竟然觉得这个人是唯一可以相信的人。

“我叫唐羽铃!”腕骨的剧痛,令她说话的声音很吃力,不过依旧一个字一个字解释道:“大唐的唐,飞羽的羽,风铃的铃……”

“你住的房间是不是有一座铜镜?”雪白衣袍移动着,此人站起来道:“红桧木的底座雕了一对鸳鸯?”

唐羽铃奇怪着自己既不吃惊也不恐惧,她只觉得非常的亲切,道:“是!”

“是不是魏迟留送给你的?”那个人边走过来,边笑道:“在多久以前?”

“两年又九个月。”唐羽铃的目光黯淡了一下,道:“在他送给我两年整的纪念日时,本来是从塞外赶回来看我……”

结果那一日来的人是布孤征。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跟这个素未谋面的人讲这些,反正心里是一种奇异的感受,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雪白衣袍的年轻人笑了,已经走到钱游天身前两步。他淡淡一句:“这老头子捏痛了你?”

唐羽铃脸上一红,心弦某一处好像动了那一丁点。

女人在某些时候特别容易受到感动。

尤其是在苦难的时候。

她点了点头,皱眉着。

钱游天的脾气一向不太好,尤其是在许多人看着他被人挑的时候。

好一声大喝,出拳!

“钱拳”在武林中算是有相当的名气。

因为它不但刚猛像铁铸般的坚硬,而且有几手的变化之妙,正如孔方兄似的无缝不钻。

能够兼具大力威势和小巧精妙的拳术,当然不差。

不过再好的拳头当他的主人听到的是自己腕骨、肋筋、肩井碎断的声音一串响上来。

你还相信这是好拳法?

“我叫潘雪楼。”雪白衣袍的这个汉子指着自己的鼻子,笑道:“潘金莲的潘,雪飘的雪,琼楼的楼……”

唐大美人揉着手腕,竟然笑了起来道:“为什么不说潘安的潘?”

这个女人还真有心情说笑。

“因为……”潘大公子期期艾艾的吞了一口口水,不得不承认似的道:“哥哥我其貌不扬,说潘安是闹大笑话。”

他们两个竟然是有一句接一句的闲搭起来。

一楼子里快意大笑的众位“好汉”怎么想?

潘雪楼看了他们一眼,摇了摇脑袋,大力叹着气道:“这儿闷,汗臭味太重了,我们走吧!”

人,就这样离去了。

也不知走了多久,那位很正义的钱老头才从地上爬起来,吹大胡子瞪眼这些快意大笑的好汉们。

忽然就像刚刚唐大美人遇着的情况一样。

每个人又高谈阔论着,一桌桌大吃大喝。

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哇!

***

细想从来,断肠多处,不与者番同?

唐羽铃一直默默的看着那一绢罗帕好久!

“这是我的手巾没错!”她轻轻一叹,感伤升上了眼眶道:“是他们偷走了好引诱魏哥哥回来?”

魏哥哥?那是一种很亲密的称呼,在那个时代。

潘雪楼眼皮轻轻颤跳了一下,声音却是有着适当的尊重道:“是!魏兄会以为是你写给他的。”

他一叹道:“是一种别离……”

魏迟留既然这么看重她,无论什么事都会先放到一边先赶回来再说。

潘雪楼看了她一眼,再看看罗帕一眼。

难道他对她没有信心?只因为人家送交了一条罗帕就徨不已,千里迢迢的八天八夜策马急奔?

“是我害了魏哥哥……”唐羽铃哭了起来,宛如是做错不可饶恕的小孩道:“是我害了他!”

她哽咽着,声音充满了懊悔道:“在他前往塞外前四个月由长白山赶来看我………”

塞外有四个穷凶恶极的绿林大盗,是从中原奔逃出关塞,他们打算利用绿林的力量和蒙古人结合。

里应外和,一举破关直入中原。

“蒙古鞑子自从被我汉人逐出了中原后一直蠢蠢欲动。”魏迟留告诉她道:“我到乌兰察布盟斩杀他们四人,自然可以断了蒙古人入侵中原的野心。”

魏迟留是个英雄。

潘雪楼心中轻轻一叹,但是他不了解女人。

一个女人怎么会希望日日夜夜提心吊胆,不知见了今日,明天郎君是否还在人世间?

所以潘雪楼不敢去爱,爱一个女人。

因为他也是英雄。

英雄随时会睡倒在刀锋利刃上。

“我那时一时赌气……”唐羽铃的声音变得好遥远,好低沉,有点儿苍凉后的轻颤道:

“如果九月十八我们认识的那天他不回来,以后就别想见……”

话到此,已哽泣不成声。

那天魏迟留是回来了,很接近,几乎伸手可及。

却是永远不能再见面。

唐羽铃大哭了起来,趴到潘雪楼的肩头,湿了再湿的泪痕,是曾经多少日子的委屈?

还是记挂了又记挂的梦碎了?

潘雪楼没有动,就如同这间小庙内的佛像,凝!

是不是他不敢动?

眼角,窗牖外的风卷了又卷,轻晃小移入眼的是脱落于伊人手中的罗帕。

已是夜,夜是五月十五!

小悬斜檐的明月无声,却煦明彻彻的着进来。

罗帕上字迹清楚。

垂眉,句句映眸。

“离多最是,东西流水,终解两相逢。浅情终似,行云无定,犹到梦魂中。可怜人意,薄于云水,佳会更难重。细想重来,断肠多处,不与者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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