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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蟠龙虎踞斗,相残无尽期

北风猛烈地在呼啸。

大江之中,巨浪滔滔翻腾,看来就像是有无数愤怒的野兽,不断地在张牙舞爪。

虽然还没有下雪,天气已经很寒冷。

但在江边码头上,却有个面色苍白的青衫汉子,一面不停地咳嗽,一面却迎着北风,静静的站在一堆货箱的后面。

他的衣衫很单薄。

他的身体也不见得怎样好。

而且,他显然正在害病。

一个这样子的男人,站在江边上吹冷风,可以说是一件危险的事。

突然间,三个手持粗大木棒的大汉,走到青衫汉子的面前。青衫汉子又在咳嗽,而且咳嗽得更厉害。

那三个手持木棒的大汉,脸上都毫无表情。

他们只知道执行任务,而绝不会去理会对手是什么人。

他们是这个城市里,人人闻名变色的棒球好手。

打棒球是一种外国的运动。

这三个汉子手里的木棒,就是打棒球用的球棒。

但他们并不打球,而是打人。

死在这三条木棒下的人,包括詹大亨手下的四狼六豹。

四狼六豹这十个人,简直比狼更凶,比豹更残忍。

拼命狼魔、九指飞狼、独臂狼,全部是詹大亨从大上海滩网罗回来的职业打手。

至于六豹,最著名的就是扑克豹。

扑克豹这个人的脸孔,就好像是一副直板板的扑克牌,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见他曾经笑过一次。

但他打爆别人的脑袋,却别有一套本领。

可是,打爆别人脑袋之人,人亦打爆其脑袋。

他死得很舒服。

因为球棒打爆他脑袋的时候,他正在一间旅店中,和一个赤裸的女孩子拥抱着。

所以,扑克豹是死得很风流的。

还有其他五豹,也在三日之内,分别一一被杀。

四狼六豹死后,詹大亨好像快要垮台了。

他平时最喜欢去的地方,理在都看不见他的踪迹。

所以,人人都在说“詹大亨怕捱棒子!”

站在江边码头的这个青衫汉子,一点也不像是个练过武功的人。

他什么都不像,只像个病魔缠身的病汉。

葛大手开始怀疑眼前这个青衫汉子,是否真的就是江湖上号称“钢人”的叶金刚。

葛大手是三人中最凶猛的一个杀手。

扑克豹的脑袋,就是给他一棍打成肉酱的。

葛大手的手,的确又粗又大,球棒在他的手中,把持得相当稳定。

还有苏兴和巢极勇,他们的身材也同样魁梧,而且出手出棒狠捷。

三棍联手,在这个城市里,又有谁能撄其锋?

强如四狼六豹,都已分别栽倒。

葛大手实在想不透,雷老板为什么如此忌惮号称钢人的叶金刚?

叶金刚并不是詹大亨的手下。

但近几天,叶金刚却和雷老板的几个手下打得连腰都伸不起来。

雷老板是葛大手的老板。

也是詹大亨的死对手。

这两个势力庞大的大亨,正展开一幕扣人心弦的斗争。

詹大亨和雷老板两人都是同一类型的人物。

在这两个大人物之间,必定会有一个要倒下去。

江风吹得更猛烈,也更寒冷。

葛大手突然一棒向青衫汉子的鼻梁上打去。

这一棒,去势凶猛,他知道青衫汉子一定会闪避的。

然而,只有葛大手自己才知道,这一棒根本就是虚招。

可是,青衫汉子好像看穿了葛大手的招数,竟然不闪不避,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葛大手的脸色陡地一变。

“你果然就是钢人!”

青衫汉子淡淡的说道:“虽然钢人不喜欢杀人,但钢刀却是杀人的利器。”

葛大手只觉得眼前一亮,青衫汉子的手里,已握着一把锋利的钢刀。

巢极勇冷冷一笑:“叶金刚,你杀人用的刀子,好像比你的身体还更单薄。”

叶金刚叹了口气。

其实他的身材,绝不单薄。

但现在他的病,却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葛大手忽然沉下了脸:“咱们的话,似乎太多了一点。”

叶金刚居然露出了一个轻松的微笑,然后很礼貌地说了三个字:“请动手。”

“请动手。”

这三个字表面上看来很平淡,实际上已隐藏着无限的杀机。

葛大手不再犹疑,用尽气力,一棒就向叶金刚的腰间击去。

这一棒之力,已足够打死一只三百斤重的巨型野猪。

江风呼啸声虽响,但球棒的呼啸声却更令人觉得刺耳。

苏兴和巢极勇还未出手。

但他们几乎已肯定,不必自己出手,叶金刚就可能会被这一棒活活打死。

可是,葛大手一棒击出之后,苏兴才觉得不对劲。

叶金刚已用一种令人无法想像的速度,绕到巢极勇的身后。

巢极勇的反应,也不能算慢。

他手里的球棒,已从一百八十度的角度下,猛抽叶金刚。

这一棒很快。

但叶金刚的钢刀却更快三分。

飕!飕!

巢极勇的后脑上,立刻多出了两只眼睛。

那当然不是真的眼睛,而是血洞。

巢极勇发出一阵绝望的咆哮。

他手里的球棒,也同时脱手飞出,丢进了大江之中!

北风冰冷,

但葛大手的手更冷。

在这一秒之前,他从未见过任何人的出手,能与叶金刚这一刀相比。

葛大手是这个市里著名的杀手。

他不必用球棒,就曾在乡下里赤手空拳打死过几个恶霸。

二十年前的葛大手,最痛恨恶霸。

然而,他现在却成为雷老板的打手。

雷老板是这个都市的大商家,他经营的生意,种类极多,而且全是本市规模最庞大的。

世间上许多成功的商家,都有创基立业时的一段艰苦奋斗史。

雷老板能够得到今天的成就,也曾经过一番奋斗。

在二十年前,雷老板的拳头,曾打碎无数人的颚骨,更打扁过无数人的鼻子。

那时候的雷老板,简直就是一只到处吃人的大老虎。这是一个很现实的社会。

唯一能使自己不被别人吃掉的方法,就是先去把别人吃掉。

这是雷老板做人的原则。

世间上有雷老板这种人,无疑是天下大乱的主要因素。

经过了无数惊涛骇浪,雷老板的势力更强大。

他开始成为暴发户。

甚至跟随着他的手下,现在已有多人成为了富翁。

雷老板现在虽然已成为这个城市里的大商家,但是他仍然没有放弃他本来的生意。

他是靠走运私货,开设赌场起家的。

在这里,谁都不敢得罪雷老板。

唯一例外的,就是詹大亨!

四狼六豹,是詹大亨最宠信的十大打手。

可是,他们现在都已变成了死狼和死豹。

“三棒煞星”的名号,现在早远远盖过昔日四狼六豹的声威。

以前,人们曾经一度认为,扑克豹是永远不会被人击倒的。

但葛大手一棒击下,就完全否定了这些人的想法。

扑克豹的脑袋碎了。

詹大亨的努力也好像被击成粉碎,碎得一片片,无法再重整实力。

但这只是部分人的想法。

雷老板却认为,詹大亨不会因为四狼六豹的死亡,就宣告垮台。

詹大亨是三教九流人物的大亨,他经营不法生意的历史,比雷老板更早十年。

二十年来,詹雷两姓家族一直处于针锋相对的地位。

天无二日之理。

詹大亨一日不倒下去,雷老板就绝对不会感到已获得了真正的成功。

——为了要证明自己是个成功的人物,他不惜要詹大亨倒下去。

——詹大亨的势力,原本比雷老板强,但自从五年前内部分裂,经过一场内战之后,詹大亨的地盘已被雷老板侵蚀了三分之一!

恶霸!

雷老板不愧是这个大城市里的恶霸。

他要雄霸这个大城市。

他代表了另外的一种法律。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这个城市竟然也有执法机关,也有它的法律。

但雷老板视这些法律如无物,他只是不断地创造自己的法律,更残酷地执行这些可怕的法律。

藐视他的法律的人,都格杀勿论!

詹大亨虽然是黑社会里的大亨,但雷老板仍然要与他硬撼。

他要把詹大亨击败。

他要侵占詹大亨全部的地盘。

雷老板的计划,需要有精悍的战士去发动攻击行动。

“三棒煞星”是雷老板的主力杀手。

战争开始之后,葛大手、苏兴和巢极勇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把詹大亨手下的四狼六豹全部杀死。

这是一个危险而艰巨的任务。

但这三人办到了。

然而,詹大亨仍然拥有不可轻侮的实力,名震江湖的钢人叶金刚突然加盟,更是大出任何人意料之外。

他的足迹,据说已遍及南北十一个大省。

他的拳头和刀,也已打遍十一大省,所向披靡,未逢敌手。

叶金刚加盟詹大亨旗下还不够十天,就已经把雷老板的十个爪牙,一一吊在街灯之下。

一命还一命。

你们杀了詹大亨十个手下,也要拿出十个人的性命来抵偿。

雷老板当然不能忍受这种报复。

这不但是报复,同时更是挑战。

他立刻下令三棒煞星,无论如何都要拖叶金刚回来。

“拖”,就是把他的尸体拖回来的意思。

“最好把那个浑小子的脑袋,敲得像一锅红豆沙,让老詹知道我的厉害!”

叶金刚的脑袋,现在的确有点不妥。

他有点头昏脑胀,不停咳嗽。

他患了感冒。

但他的脑袋,绝对并未变成一锅“红豆沙”。

但巢极勇的脑袋就很不妥了。

无论是谁,脑袋上多出了两只这样的“眼睛”,都一定活不下去。

叶金刚杀了巢极勇之后,苏兴的眼睛立刻变得火红。

“呼”一声,苏兴的球棒击出。

叶金刚右手握刀,左手居然伸出来与球棒硬碰。

苏兴冷笑着。

就算你的手再坚硬,也一样捱不起这一棒。

事实的确如此。

但叶金刚的左手刚伸出,立刻又缩回来。

苏兴的棒去势已老。

叶金刚却反手一压,把球棒压得更低,然后左手握成拳状向苏兴脸上打去。

“砰”然一声,苏兴中拳。

这一拳的力量,好像打得并不太重。

但苏兴捱了这一拳之后,竟然摇摇欲坠。

葛大手不再犹疑,脚踏中宫,棒如雄狮伸爪,向叶金刚的后颈上扑去。

这一棒,葛大手是看准了机会才下手的。

葛大手认为这一棒十拿九稳,最少有七分的把握可以击倒叶金刚。

他并没有轻视叶金刚。

面对强敌,他也没有过份估高自己。

事实上,这一棒挥出去的时候,叶金刚的背部全是空门。

葛大手不禁有点沾沾自喜的感觉。

可是,他的高兴,未免太早。

饶是他看得很准,出棒的手法也丝毫无误,但他还是疏忽了一件事。

叶金刚的右腿,已把苏兴的左脚给勾住了。

苏兴捱了一拳,整个身子都开始摇摆起来。

葛大手这一棒击出,其实早已在叶金刚意料之内,所以当背后棒声呼啸的时候,他立刻脚上加劲,把苏兴整个人勾跌!

苏兴曾苦练过腿功。

他练的是北派踢桩腿,双腿坚实如钢铁。

但叶金刚已控制了他整个人的重心,而且又已把他打得昏昏沉沉,所以苏兴被他一勾之下,就无法可以站立得稳。

这一着变化,显然大大出乎葛大手意料之外。

他立刻想把球棒收回。

可是,击出去的一棒,仿如矢箭离弦,又如何能制止得住!

“卟!”

这一种声音,葛大手并不陌生。

他一棒打死扑克豹的时候,那种声音也是一模一样的。

唯一不同的,是扑克豹被击爆脑袋的时候,曾尖声惊叫。

但苏兴的脑袋被打成粉碎,却连闷哼也没有发出一声,就已伏倒在一堆货箱之上。

快棒!

凶猛的一棒。

可惜这一棒没有击碎叶金刚的脑袋,却反而把苏兴打死了。

葛大手怪啸连声,情绪已比先前大为激动。

二十年来,能令葛大手激动的事已不多。

就算有人把他的四肢都割下来,他都未必会激动。

但现在,他亲手把苏兴打死,这种事实却令他无法忍受。

“好小子,老子今天与你拼了!”

他的声音激动。

球棒上染满了苏兴的血迹,他亲自用左手把那些血抹掉。

以手抹血,更腥几分。

葛大手的确已准备与叶金刚拼命。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秀的声音响起,道:“你们都给我住手!”

江风冰冷。

这个人的声音,却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葛大手一呆。

叶金刚的目光却垂了下去。

他不必去看这个人,便已知道对方是谁。

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她的声音,叶金刚可说熟悉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就算把他的耳朵割下来,他也听得出这把声音是谁发出来的。

因为这人就是他的表妹霍玲珑!

玲珑。

看见了玲珑,他就想起了霍针。

霍针是玲珑的父亲,

玲珑是一个很柔顺的女孩子,从三岁到今年二十三岁,都很听从父亲的话。

就是为了这个缘故,叶金刚得到了玲珑的心,却得不到玲珑的人。

这无疑是一件悲剧。

世间上的悲剧太多。

发生在爱情上的悲剧,更多。

霍针是霍家的主人,也是主宰。

主人和主宰两个字眼,看来似乎一样,其实绝不一样。

主人并不一定有权力欲。

但身为主宰的霍针,他的权力欲简直比袁世凯还更大。

霍家一向都是这个城市里数一数二的大家族。

而霍针身为霍氏家族的长老已有二十年的历史。

他在霍氏家族里,是主宰。

在霍家中,权力更是绝对集中在他一个人的手上。

霍玲珑很不幸地,爱上了叶金刚。

但霍针大力反对女儿与叶金刚来往。

结果,玲珑在父亲的压迫之下,另嫁他人。

玲珑现在的丈夫,姓雷。

他叫雷祥飞。

雷祥飞是本市著名的花花公子。

他更是雷老板唯一的儿子。

雷老板下令要解决叶金刚的事,传到了雷祥飞的耳中。

雷祥飞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但他的眼光也有独到之处。

他立刻去找父亲。

他告诉雷老板:“凭葛大手、苏兴和巢极勇三个人去对付叶金刚,无异是叫他们去送死。”

雷老板皱皱眉:“你未免把叶金刚看得太高了。”

雷祥飞叹一口气,道:“爹,话可不是这样说,他们的棒子虽然已打死了四狼六豹,但叶金刚并不是那十个人所能比拟的。”

雷老板一怔:“十个人都比不上叶金刚?”

雷祥飞道:“葛、苏、巢三人的武功,比起徐家两兄弟怎样?”

雷老板脸上为之一阵动容:“你是说阴阳兄弟徐黑徐白二人?”

雷祥飞道:“正是这两兄弟。”

常老板微一沉吟,道:“听说徐黑曾在三年前,醉打巢极勇,但结果,巢极勇却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雷祥飞说道:“不错,还有徐白,他更曾经打败过葛大手,这件事爹你可有所闻?”

雷老板点点头,道:“徐氏兄弟,的确是一对很可怕的人物。”

雷祥飞道:“但徐氏兄弟现在却搬了家,且搬到了西城义庄的棺材里躺着,这件事你又是否知道?”

雷老板一楞:“徐氏兄弟已死?”

雷祥飞叹了口气:“他们就是死在叶金刚刀下的。”

雷老板真的楞住了。

徐氏兄弟曾击败葛大手和巢极勇,但他们却一样敌不过叶金刚。

如此看来,葛大手、苏兴和巢极勇恐怕更不是叶金刚的敌手了。

虽然阵上交锋,不能用这种“数字”计算出战果,但叶金刚是个极厉害的角色,这是绝对不容置疑的。

雷老板并不希望三棒煞星被叶金刚干掉。

雷祥飞眉头一皱,忽然道:“要杀叶金刚,并不容易,但要逼走他,我是有办法!”

雷老板的双目陡地一亮。

他一向都很信任这个儿子。

雷祥飞说有办法,他就一定真的会有办法。

他只希望三棒煞星现在还未与叶金刚交手……

玲珑来了。

她的出现,是那样地突然。

葛大手不敢不听玲珑的话。

因为她现在是雷老板的媳妇,雷家的少奶奶。

玲珑是乘坐着一辆崭新的汽车,来到码头旁边的。

驾驶汽车的,是雷家的司机。

他叫阿木。

阿木这个人的确像一块木,而且是四方木。

木木实实的人,驾驶汽车自然比较小心一点,而且绝不会开快车。

这是雷老钣最欣赏他的地方。

玲珑的目光,终于与叶金刚的目光相碰在一起。

玲珑的身子仿佛在颤抖。

叶金刚的脸却已平静下来。

但这种平静,却像是一潭死水。

死水!

激荡澎湃的波涛,忽然变成了一潭死水。

以前,叶金刚并不是这副样子的。

什么事情令到他有这种改变?

玲珑知道。

叶金刚却好像一点也不知道,

他只是问玲珑:“你好吗?”

玲珑的回答,却令人感到有点意外:“你若不离开这个城市,我永远都不会活得好,永远都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

叶金刚凄然一笑:“为什么?”

玲珑的声音,不再柔和,也不再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却像是从江中吹来的北风那样,冰冷如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若还在这里,一定会对我的丈夫不利。”

叶金刚道:“你真的希望我走?”

玲珑冷笑一声:“当然,你最好马上滚!而且滚得越远越好!”

在从前的日子里——

玲珑很听从父亲的话。

叶金刚却很听从玲珑的话。

从前如此。

现在仍然如此。

刀枪木棒,都绝对赶不走叶金刚。

但玲珑的话却生效了。

“好!我滚!”叶金刚垂下了头,一步一步的离开码头,头也不回地说道:“我会离开这里,到一个你以后永远都不会找得到的地方!”

玲珑冷冷笑道:“傻小子,我怎会去找你,别忘记,我现在已经是雷祥飞的妻子。”

江风虽冷。

但是,玲珑的话,却比江风更冷百倍。

叶金刚说走就走。

直到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远方,玲珑好像依稀还听得见他的咳嗽声。

叶金刚只听到她那种伤人的话。

但他却看不见玲珑的面颊上,已流了两行断线珍珠般的眼泪。

情人。

伤心人。

她为什么要流泪?

她为什么要说出那种伤人的话?

阿木坐在司机位里。

玲珑的每句话,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阿木虽然被人称为四方木,但他毕竟是人,而不是一块无血无肉的木头。

他有点担心。

他担心叶金刚会受不起这种刺激而自寻短见。

阿木没有忘记叶金刚的两句话:

“我将会离开这里,到一个你以后永远都不会找得到的地方!”

阿木脸上的表情,仍然像一块木。

但他心里想着的事,别人有谁能看得出来?

外面的风,越吹越猛,好像要把秋叶径一幢古老的建筑物吹塌下来。

这是一幢超过五十年历史的古老石屋,也是一间看来很霉气的老式饭馆。

这里的陈设,和五十年前几乎毫无分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以前掌柜的何老伯,半年前已被一场飓风而活活埋葬。

何老伯死后,掌柜的是懒方。

懒方并不姓方,他姓劳,名天方。

但这个城市中知道他叫劳天方的人,恐怕还不超过十个。

每一个人都只叫他懒方。

也有人叫他醉方。

事实上,他的确是一个又懒,又嗜酒的家伙。

何老伯是他的舅父。

懒方是何老伯唯一的亲人。

而何老伯也是懒方唯一的亲人。

何老伯还在世的时候,懒方虽然已经“懒名赫赫”,但比起现在,也算勤快不少。

现在的懒方更懒。

他不但懒,而且常醉。

他的身份既是掌柜,也是老板,就算他怎样懒惰成性,也没有什么人敢去斥责他。

然而,懒人却有懒人福。

虽然他什么事情都干得不起劲,但却请到了三个很勤快的伙计。

这三个伙计,一老两少。

老的一个年纪已超过七十岁,但他工作勤快,尤其是酿酒的本领,更是这个城市中的一绝。

他叫耿老三。

至于那两个年轻的伙计,一个是鲍球,另一个是侯猴子。

鲍球虽然年轻,只有十八九岁,但他的体格魁梧,精力相当不错。

最粗重的工作,通常都是由鲍球来负责。

侯猴子本来叫侯达。

但没有人叫他侯达,人人都叫他侯猴子。

事实上,他身材瘦削,脸庞的轮廓更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别人叫他侯猴子,他也坦然承受,绝不以为忤。

侯猴子虽然身材瘦削,但是其中有一件很秘密的事,除了懒方之外,谁都不知道。

——在这间霉气饭馆的相邻街道上,有一个身长八尺,拳头比侯猴子脑袋还更粗大的大汉。

——他就是旺记赌场的第一号打手李天荒。

——九个月前,李天荒看上了侯猴子的姐姐侯娟

——李天荒在这里附近,是一等一的壮汉,也是一等一的恶汉。

——在一个晚上,他准备用强暴的手段,去夺取侯娟的贞操。

——就在那个晚上,李天荒失踪了,就像是一个从肥皂里浮出来的泡沫,忽然间就在空气中消失了踪迹一样。

——旺记赌场的老板米三爷立刻派人到处去找寻李天荒。

——然而,无论是活的李天荒,还是死的李天荒,都没有人能把他找回来。

没有人怀疑侯猴子。

如果有人说李天荒已给侯猴子一拳打死,相信那人必会被人视为疯子。

但事实上,李天荒的确是给侯猴子一拳打死的。

侯猴子在侯娟最危险的一刹那间,突然出现。

那时候,李天荒几乎已把侯娟的衣裳脱光。

侯猴子身轻似燕,连走路的时候都一摇一幌,李天荒又怎会把他看在眼内。

他以为自己的拳头,一下子就可以把他打死。

可是,被打死的不是侯猴子,是李天荒。

侯猴子之所以能够及时赶到,完全是由于懒方的通风报讯。

侯娟是侯猴子的姐姐,也是懒方的未婚妻。

当懒方知道李天荒的野心之后,立刻就去找侯猴子。他告诉侯猴子:“旺记赌场的老李,要强奸你的姐姐。”

侯猴子的眼晴登时睁得比嘴巴还大:“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懒方道:“她是你的姐姐。”

侯猴子大声道:“她也是你的夫婚妻呀!”

懒方伸了一阵懒腰,道:“你去对付老李已游刃有余,别忘记,我叫懒方,这种拼命的事,最好还是你干好一些。”

侯猴子无话可说,几乎忍不住一拳就想打在懒方的鼻子上。

但他没有打懒方。

懒方不但是他的老板。

而且也是他的朋友。

懒方这个人虽然懒惰得要命,但他的朋友倒也多得要命。

因为在懒方的饭馆里,经常都有些穷人,吃饱之后,拍拍屁股就掉头而去。

他们不是不想付帐,而是根本付不起帐。

倘若在别的饭店里,他们很可能会被人打得头崩额裂,大脚轰踢出去。

但懒方绝不会这样做。

他只会客客气气的对这些穷人笑着说道:“招呼不周,见谅!见谅!”

所以,这些穷人就变成了懒方的朋友。

他们都大赞懒方义气深重。

不过,当他们有钱的时候,不必懒方追讨,他们都会主动把欠数清还。

只吃而不肯还债的虽然也有,但却并不多。

侯猴子也曾经是这间饭馆里的食客。

他一直都没有付过帐,到后来,却索性加入饭馆里工作。

于是,懒方不但成为了侯猴子的朋友,也成为了他的老板。

身为老板的人,多数都有点架子

但懒方没有架子。

无论是大架子或者是小架子都没有。

他唯一最差劲的,就是太懒。

连对付李天荒这种龟蛋不如的家伙,他都懒得亲自动手。

是不是他认为侯猴子的武功,已可以把李天荒的鼻子打扁?

但结果,侯猴子没有把李天荒的鼻子打扁,却把李天荒的咽喉一拳震断。

李天荒活着的时候,威风十足。

在旺记赌场里,被他赤手空拳轰出去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九十几个。

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死在懒方一个小伙计的拳头之下。

他死了之后,连尸休都不见了。

没有人知道李天荒的尸体到底在什么地方。

只有懒方和侯猴子知道。

他们把李天荒的尸体,埋葬在大江之中。

李天荒的尸体,一直都没有浮起来,因为他全身都被粗大的绳索紧缚着,而绳索的另一端,却有一块重达数十斤的巨石。

饭馆里的蒸锅热烘烘,雾气笼罩着侯猴子的脸。

蒸鸭很香。

蒸鹅也很引人。

但更令叶金刚心动的,却是蒸锅左边一个墙柜上的烈酒。

别看轻这一间倒霉的饭馆。

这里有全城市最香醇的白兰地,虽然只有两瓶,但价钱之昂贵,保证连阔绰的大亨听见之后,都要为之一阵咋舌。

懒方一看见叶金刚,就叹了口气,道:“失恋的家伙来了。”

叶金刚冷冷的盯着懒方。

相识满天下,最懒是此人。

叶金刚忽然伸手,把墙柜上的两瓶白兰地拿了出来。

懒方连眼睛都省得抬起来,淡淡的道:“要喝尽管喝,喝醉了别在这里给我生事。”

叶金刚一言不发,开了瓶塞,仰首就把酒灌进喉咙里。

酒还未到胃,叶金刚忽然就弯下了腰,剧烈地咳嗽起来。

懒方摇头又是一阵叹息:“病了整整一个月,还不去医理一下,难怪有人说,好人通常都不会长命。”

叶金刚冷冷的道:“你看我迟早都会病死?”

懒方点了点头,说道:“迟早你一定死的,也许是三十年后,也许是五十年后……”

门外突然响起了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也许今天他就会被人剁成肉酱。”

懒方笑了。

他知道这人绝对不会把叶金刚剁成肉酱。

这人只会剁猪肉,而不会剁人。

因为他就是这间饭馆的伙计鲍球。

白兰地酒是醉人的。

叶金刚把两瓶白兰地酒喝光之后,脚步有点虚浮了。

鲍球叹了口气,说道:“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变,你年纪还细小,你不会懂的。”

懒方道:“他的确不懂,但我懂。”

叶金刚把两个空酒瓶,放在柜台上,对懒方道:“这两个瓶子留给你。”

懒方淡淡一笑:“你把酒喝光,却把瓶子留下,莫不是藉它来吊吊我胃口?”

叶金刚挥了挥手,脚步好像有点跄踉:“随便你怎样想,总之再见了。”。

“再见?”懒方脸上的笑容收住,换上了一种奇怪的表情:“难道那个婆娘说了几句令你伤心的话,你就真的要离开这个地方?”

叶金刚的身子猛然一震。

他突然把身子扑前,揪住懒方的衣领:“婆娘?你说谁是婆娘?”

懒方的脸都白了。

叶金刚拿起其中一个酒瓶,气冲冲的说道:“你若敢侮辱玲珑,我就把你的脑袋击成粉碎!”

懒方叹了口气。

叶金刚忽然又弯下了腰,不停地在咳嗽。

鲍球一阵错愕。

他并不担心懒方会被叶金刚击碎脑袋,他只担心叶金刚。

他知道他在恋爱的战争上,吃了一场败仗。

他也知道懒方是叶金刚的老朋友,就算发生了再大的事情,他们都绝不会真的打起来。

鲍球的想法,一点也没有错。

叶金刚咳嗽停止之后,又坐下来。

他的一双眼睛,看来有点模糊。

但忽然间,这双模糊的眼睛,再次变得清澈明亮无比。

他长长的吐了口气,对懒方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懒方故意板起了脸道:“我可以原谅你,但我绝不能原谅这两瓶白兰地酒!”

叶金刚一怔。

但他随即又大笑起来:“别人说你是个不伦不类的家伙,现在看起来,果然不错!”

这阵笑声倏地又停下,他盯着懒方,道:“你怎么知道我曾与玲珑见过面?”

懒方淡淡的道:“当你还未来到这里之前,已有人把这件事向我报告。”

叶金刚双眉一扬:“难道是阿木?”

“不错。”懒方点点头,道:“就是阿木。”

叶金刚一阵默然。

阿木是个老实人。

在雷公馆里,他厂一直都很得到雷老板的信任。

可是,雷老板毕竟是人,而不是神,他知道的事虽然很多,但他却不知道,阿木在雷公馆里任职司机,其实是另一个组织在雷家布下的秘密卧底。

这个秘密组织的名字,是“双鹏”。

双鹏帮!

而双鹏帮的双鹏就是叶金刚和懒方!

直到目前为止,这还是一个很秘密的帮会,在这个城市里,甚至没有人听过“双鹏帮”这三个字。

但事实上,双鹏帮已在逐渐长成,势力也日渐强大。

创立双鹏帮的人,并不是叶金刚和懒方,而是已经在暴风雨中逝世的何老伯。

何老伯姓何。

但知道他名字的人,就只有叶金刚和懒方。

懒方是何老伯的外甥,当然知道何老伯的真正名字。而叶金刚知道何老伯的名字,亦非奇事,因为他的授业恩师,就是何老伯。

何老伯的名字是万桐!

四十年前,提起了何万桐,江湖中人,莫不为之又惊又畏,尤其是关外的响马群盗,更是闻名丧胆,退避三舍。

金拳百臂刀何万桐的名号,实在是太响亮了。

何万桐不能算是个正人君子,他也是个贼。

他专向打家劫舍的强盗下手。

所以,他又被江湖中人称为“贼中贼”。

随着年华的老去,疾病的无情折磨,近年来的何万桐,已无复昔日的雄风。

他不但老了,而且武功也在显著的退化。

然而,人虽老,雄心未老。

他仍然不断地想尽办法,要在这个品流复杂的城市里树立起另一股强大的势力。

在这里,人人都知道,雷老板和詹大亨势力庞大,是别人无法可以比拟的。

但何万桐不服气。

他认为雷老板和詹大亨都是人类中的渣滓,尤其是雷老板,更加非要把他彻底击败不可。

他要亲眼看见雷老板崩溃、败亡。

他痛恨雷老板。

因为雷老板曾杀过一个女孩子。

那是奸杀。

被杀的女孩子,是何万桐唯一的女弟子,她叫小雯。

小雯被雷老板奸杀,是十年前的事,那时候,叶金刚武功还很不济事。

从那时候开始,何万桐就有一个很长远的计划。

他要秘密地成立一个帮会。

这个帮会,定名为双鹏帮,帮中的一双大鹏,就是叶金刚和懒方。

他要亲眼看见雷老板在叶金刚和懒方的拳头下倒台。

懒方虽然懒,但在练武功的时候,他比任何人都还更勤快。

这一点显然是别人无法想像得到的。

叶金刚的足迹,遍及南北各大省,这也是何万桐的主意。

他希望叶金刚能够在外面多加磨练。

而懒方也曾在外面走动过不少时日。

但是,他的确不愧是懒惰成性的人,叶金刚足迹遍及南北各大省,而懒方去得最远的地方,也不过距离这个城市只有三十里。

何万桐无奈,只好把懒方安置在饭馆里。

饭馆里的工作虽然平淡,但懒方却负起了一个极重大的任务。

双鹏帮帮众的行动与分布,都由他负责策划。

但阿木被分派到雷老板的家里任职司机,却不是懒方的主意,这些都是何万桐生前规定下来的计划。

阿木是个忠厚老实的人。

像他这种人,本来不宜于去做卧底的工作。

但他却毫不犹疑,就肩负起了这个极其危险的任务。

为什么他愿意这样做?

这一点,除了何万桐之外,谁都不知道。

原来小雯就是阿木的表姊。

小雯一向都很疼爱阿木。

可是,她却给雷老板奸杀致命!

所以,不但何万桐要报复,他更要报复!

清晨,窗外雾浓如乳。

摆在大厅近窗前的那座古老自鸣钟,并没有按照以往一般,在这个时候敲响七下。

七点了。

雷老板看看腕上的金表,又再看看那座自鸣钟。

而自鸣钟上显示的时间,是九点零九分。

自鸣钟显示的时间,完全不对,因为昨晚九点零九分的时候,雷老板用一柄铁锤把它击毁了。

好好的一座自鸣钟,按照时值而论,最少价值一千块大洋,他为什么要把它击毁?

不熟悉雷老板脾气的人,一定会感到很惊异。

但在雷公馆里,每个人都知道,雷老板有一个怪脾气。

每当他要杀人时候,他就会把大厅里的家私毁掉其中一件。

两年前,他烧掉墙壁上悬挂着最值钱的一幅彩凤图。

这幅彩凤图被烧掉之后,雷老板立刻就带着三个孔武有为的手下,冲杀到城北最大的一间绸锻庄里,把绸缎庄的老板娘活活捏死,然后把她的尸体用一匹上好的金线绸缎包裹着,再用汽车把她的尸体辗碎!

绸缎庄的老板娘,是个寡妇。

她的丈夫容团,原来是雷老板的一个得力手下。

在雷老板的组织里,容团是坐第四把交椅的人物。

容团在三年前,突然病逝。

雷老板再三调查之后,终于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容团并不是病死,而是给他的妻子下毒杀死的。

当雷老板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大发雷霆。

他烧掉了彩凤图之后,立刻就带着手下,直闯绸缎庄,把容团的妻子杀死。

在一年前,雷老板又把一套从波斯运来的精致家具用斧头劈成粉碎。

那一次,他首先杀了一个对他不忠的第六姨太太,然后又率领着十几个大汉,奔杀城郊二十里外的一间雕刻工艺品的工厂。

这一间工厂的少东,长得白白净净,相貌堂堂,而且还有一张嘴巴很能讨好女人。

这本是他一向引以为傲的事。

人不风流枉少年。

他很风流。

可惜,风流事竟变成了抱憾终身的惨事。

他搭上了雷老板的第六房妾侍,满以为艳福齐天,谁知却惹来杀身大祸。

他被人发现殆毙的时候,身上最少插着一百把尖利的雕刻刀。

更令人吃惊的,就是他的裤子也不见了。

不但裤子不见了,连男人身上最重要的东西都不见了。

这是一宗极残酷的谋杀案。

可是,保安当局查来查去,还是没有抓着凶手。

——如果那凶手是别人,必已难逃法网,

——但雷老板干的事,就算保安局查出了,又还能把他怎样?

双手遮天的事例,古往今来已是屡见不鲜。

雷老板权势熏天,就算本市的市长见到了他,恐怕也得弯腰下礼。

这绝非夸大其辞。

本市的市长,原本就是雷老板把他捧出来的。

如果没有这个雷老板的大力支持,这个城市的市长,将会是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

但现在,本市的市长却是个不学无术的土豪恶霸,他叫韩甘。

雷老板一直都在利用韩甘!

而韩甘也甘心受利用,因为他需要一个雷老板这样的人来支持自己。

烧书杀寡妇!

毁碎家具杀奸夫淫妇!

这两件事,已深印在雷公馆每个人的脑海中。

现在,雷老板又击毁了那座古老的巨型自鸣钟,他又将会杀谁呢?

雷老板看看腕表,时间已经是上午八点零两分。

他端端正正地,静静地坐在大厅中的一张绣花大椅上,嘴里叼着一根黑色的雪茄。

这种雪茄,是一个德国商人送给雷老板的,每一支雪茄的价值,已可让平常人在酒家里吃一顿丰盛的饭菜!

雪茄香浓。

但雷老板的脸色,一点也不像是在享受的样子。

他在等待一个人的消息!

他已派了三十个精明干练的打手,同时重悬奖赏,一定要把那个人抓回来。

能够抓活的,固然不错,就算把那人打死,奖赏照发!

他一直都对待那人不错。

但直到昨晚九时零九分,他才接到一个准确的情报,那人原来竟是双鹏帮派出来的秘密卧底。

于是,那座自鸣钟立时就被击碎!

同时,雷老板更下令,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奸细抓回来。

这个奸细,当然就是雷公馆里的司机阿木。

时针不断移动!

雷老板仍然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张绣花大椅上。

在绣花大椅的下面,有一柄巨大的铁锤。

这一柄铁锤,曾击碎了他一向都很欣赏的巨钟。

如果阿木被抓回来,他将会毫不犹疑,就用这柄大铁锤敲在他的脑袋之上。

那座自鸣钟被击了三下,就再也不会动!

阿木是否也能捱得起三锤?

直到十点正,阿木终于被抓回来了!

把阿木抓回来的,是丁冲。

丁冲在雷老板的心目中,只是一个草包。

雷老板一向都认为,像丁冲这种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实在不适宜来到这个城市混饭吃。

可是,他不能不把丁冲留下,因为丁冲的父亲丁仲,是雷老板闯天下时的大功臣。

他不想被人非议,说他是个忘恩负义的人!

但现在把阿木抓回来的人,居然就是丁冲,这一点,实在是出乎雷老板的意料之外。

阿木浑身上下,最少有十几块瘀溃,嘴角还不停地在流血。

雷老板冷冷的盯着阿木。

阿木满脸惊惶之色:“这是怎么一回事?我犯了什么过失?”

雷老板冷笑着,道:“你没有犯任何过失,犯过失的是我,而不是你。”

阿木好像完全不明白雷老板话里的意思。

雷老板沉下了脸,双手拿起了那柄大铁锤。

“我所犯的过失,就是太过相信你了。”雷老板目中杀机倏现:“想不到你原来竟是双鹏帮的奸细。”

“双鹏帮?”阿木脸上一片茫然之色:“双鹏帮?我岂会是什么双鹏帮的奸细?老板,你一定是误会了。”

“误会?”雷老板嘿嘿一笑:“我绝对对你没有什么误会,别以为双鹏帮的活动,瞒得过我。”

阿木一楞。

雷老板冷冷道:“其实双鹏帮的秘密行动,我一直都了如指掌,这一个帮会想要取代雷某人的地位,恐怕永远都难以如愿。”

雷老板不愧是个老江湖。

他说对双鹏帮的行动了如指掌,只不过是夸大其词,事实上,他所知道的事还很少。

阿木不再辩驳了。

雷老板也不再说下去!

他突然扬起巨大的铁锤,就向阿木的脸上砸去!

雷老板年轻的时候,曾经练过外门功夫。

他的肩力和腕力,年轻时候固然厉害,直到现在,仍然不可轻视。

这一锤击下,就算阿木是铁铸金刚,铜浇罗汉,脸也势非被击穿一个大洞不可。

阿木没有闪避,也不能闪避。

因为丁冲早已把他用绳索整个人缚着,同时更双臂紧箍着他!

雷老板这一锤敲得够狠,够准。

阿木似乎注定要命丧在雷老板这一锤之下!

但突然间,大铁锤竟从雷老板的手中甩脱,跌落在地上。

紧紧缚着阿木的绳索,也突然松开。

同时,更有一柄七吋长的刀子,深深的插在雷老板小腹上,直至没柄。

这一下变化,太突然了。

雷老板瞪着眼睛,愤怒地指着丁冲的鼻子:“你……你这个反骨贼……”

丁冲摊了摊手。

他的左手空空如也。

他的右手也同样空空如也。

他的手上,没有武器,连一块碎铁都没有。

但雷老板小腹上插着的一柄刀子,却是他刚才双手合力把刀子刺进去的。

阿木的脸上,仍然瘀痕处处。

但这张平时难得看见笑容的脸,现在却流露出一种很愉快的表情。

他笑了。

那是复仇者的笑!

也是复仇者得雪大仇才会流露出来的一种愉快表情!

雷老板伸出双手,想捏丁冲的脖子。

丁冲冷笑退后。

雷老板又想去捏阿木。

可是,他连这两个人的衣衫都没有碰到,整个人就已僵硬地倒了下去。

这个城市里不可一世的雷老板,就在这一天早上的十点零五分,结束了他传奇性的一生!

自鸣钟永不再鸣。

叱咤风云的雷老板已被打垮!

雷公馆从今将会变成是谁的天下?

丁冲看着雷老板的尸体。

雷老板的眼睛,仍然张得很大,仿佛也在看着丁冲!丁冲是丁仲的儿子。

丁仲死后,雷老板把丁冲留下,但他一向都认为丁冲远不及其父丁仲。

他曾说过两句这样的话:

“丁仲是杰士,可他儿子丁冲却是个脓包货色。”

可是,他现在却死在“脓包货色”的刀下!

莽莽江湖,又有谁能真正清楚每一个人,谁是杰士?谁是脓包呢?

像雷老板这种人,当然拥有一批对他绝对效忠的手下。

三棒煞星,无疑就是雷老板的心腹份子。

虽然苏兴和巢极勇已死在叶金刚的手里,但葛大手仍然活着。

当丁冲正在对付雷老板的时候,葛大手正陪伴着雷祥飞,在一间高尚旅店的套房中,与一群嗜赌成性的花花公子、阔少在聚赌。

他们在搓麻将。

牌局由昨夜九点开始,一直到现在,已历时超逾半天。

整整一大半天!

雷祥飞的牌章,虽然不错,可是他的对手,技术更高一等!

雷祥飞初时是大赢家,但到了半夜之后,他就一直屈居于劣势!

牌风越打越邪。

雷祥飞竟然有八圈牌,连一手牌都未曾糊过。

直到北风最后一手牌,他碰了东、西、北,叫糊二八万对碰,对家打出八万,以为可以糊出满贯,岂料居然给上家单吊八万拦糊。

雷祥飞差点没有跳了起来!

但他仍然勉强沉住气,继续再战。

最后四圈。

也是决定胜负的四圈牌。

雷祥飞的手气,仍然一蹶不振,屡次大牌都不能糊出。

不觉间又到了北风最后一手牌。

雷祥飞此时败局已定,就算他能够在这一手牌糊出满贯,也要输二万多块。

忽然间,雷祥飞对坐在上家的骆锋道:“这一手牌,咱们赌大一点如何?”

骆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阔少爷,他的父亲骆定国是本市十大工业家之一,财雄势大,除了雷老板和詹大亨之外,他已被人公认为第三大势力。

可是,骆定国已于数年前患病瘫痪,骆家大权,最少有三分之二落在骆锋的手上。

骆家与雷家,一向都是世交。

雷老板一向拉拢着骆定国父子,成为雷家另一个附庸势力!

雷老板制造这种形势,当然对詹大亨相当不利!

骆定国从十二岁开始,便在工商界打滚,经过数十年不断的磨练和奋斗,终于把骆家的财产,由一变十,再由十变百,成为本市十大财团之一。

大致来说,雷家经营的生意,不合法的比合法的多得多,而骆家世世代代,都是经营合法的生意,对于非法的生意,从未染手。

但到了骆定国晚年时候,居然破例,与雷老板合作,经营走私的生意!

到后来,他更与雷老板合资,开设了一间全市最豪华的赌场。

自此之后,骆家的财势与日俱增,甚至开始与詹大亨发生了冲突!

雷老板感到满意!

他曾经说过:“无论是谁,只要他是詹大亨的敌人,他就是雷某人的朋友。”

雷詹两大家族的斗争,已趋陷于白热化的阶段。

当骆定国病倒之后,雷老板就吩咐儿子,尽量与骆锋多些接触,务求使雷骆两家的关系更加亲密。

雷老板的主意,本来不错!

但他却没有料到,雷祥飞与骆锋经常聚在一起最少有一半原因是为了聚赌。

牌九、扑克、骰子、麻将,都是他们的最佳娱乐!

雷祥飞今天的手气,可算差极了。

当雷祥飞提出最后一手牌打大一点的时候,突然电话铃响起。

这电话是旅店的总机传上来的。

葛大手拿起听筒,传来了旅店接线员的声音:“骆公子在吗?”

葛大手放下电话听筒,对骆锋道:“骆公子,是你的电话。”

骆锋缓缓走到电话机前,拿起了电话听简,一面听,一面不住的在点头。

过了半分钟之后,他把电话搁断,然后皱眉回到座位上,一言不发。

他的脸色异常沉重。

雷祥飞忍不住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骆锋双手托腮,良久才吐出了一句沉重的话:“你的父亲,已在十时零五分去世。”

雷祥飞的脸色,倏地一沉。

“骆锋,这种事可不能开玩笑!”

骆锋长长叹了口气,说道:“这是真的,刚才拨电话到这里报讯的人,是丁冲。”

“丁冲?”雷祥飞冷冷一笑:“他是个脓包,他的话,别看得太认真!”

虽然勉强故作镇静,但声音已开始有点发抖。

骆锋摇摇头,道:“丁冲绝不会说假话。”

雷祥飞道:“为什么?”

骆锋道:“因为丁冲就是杀死你父亲的凶手。”

“丁冲会杀人?”雷祥飞显然不相信丁冲会杀人,而且杀的人又是他的父亲雷老板。

在雷祥飞的心目中,丁冲只不过是一条刚从乡下里来到大城市的笨驴。

笨驴。

雷祥飞一直都这样称呼丁冲。

一条笨驴,又怎可能谋杀雷老板?

骆锋忽然笑了。

雷祥飞一怔。

他突然松了口气,看骆锋的神态,这很可能只是一个玩笑。

但这种玩笑,岂非太过份了?

他立刻又板起了脸孔,对骆锋道:“如果这件事只不过是拿来开玩笑的,我要求你立刻向我道歉。”

骆锋仍然笑着。

雷祥飞再也忍耐不住,伸手就揪住了骆锋的衫领,怒喝道:“道歉!我要你马上向我道歉!”

骆锋的笑声终于停止。

“好,我道歉,”他抽了一口气,又接着说道,“但在我向你道歉之前,我首先要给你看一件东西。”

雷祥飞怒气未歇,喝道:“什么东西?快拿出来。”

骆锋缓缓地从袋中摸出一件金光闪闪的什物。

雷祥飞的眼睛顿时一亮。

他吃惊了,他立刻松手,张大了嘴巴,可是,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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