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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火魔神的毒火印

夜凉如水,湖上月色如银。

一艘华丽的画舫,在湖面上轻轻荡漾,一阵微风吹过后,画舫里的酒香立时风飘送了过来。

画舫里有江南最好的女儿红,也有最出色的美人儿。

但这里也有最令江湖中人心悸的一双手。

这双手洁白而稳定,就和这人的脸庞一样,仿佛就算现在忽然有七八头犀牛从天空掉落在他眼前,他的脸色还是不会有丝毫改变。

陈年旧酒固然醉人,更醉人的还有那双水灵灵的眼睛。

可是,这人的目光,一直只是盯着自己的两只手。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远处传来了一阵“欸乃”之声,一叶轻舟,划过平静如镜的湖面,缓缓地向画舫移近过来。

舟上一人,灰衣黑靴,腰间有剑,软剑。

酒香迎风吹来,这灰衣人却是不为所动。

舟行似乎并不怎么快,但转瞬间巳经靠近了画舫,画舫中传来了一个人淡漠的声音:你果然来了。

灰衣人轻盈地登了上画舫,但双足甫沾甲板,两支利箭巳迎面射了过来。

灰衣人反应也是极快,右手两指轻轻一挟,两支利箭已双双挟在指缝之间。

这两支利箭很短小,箭镞一片蓝汪汪之色,显然淬有奇毒,他的身手若是稍慢了一点!恐怕才登画舫,便已魂归极乐。

虽然如此,灰衣人的神情还是冷冷淡淡的,既不愤怒,也不吃惊,仿佛只不过是拍掉了两只讨厌的蚊子。

他连看也不看一眼,便把这两支短小的毒箭抛入湖中。

但接着,又有一件银光闪烁,寒气逼人的武器向他攻了过来。

那是一支价值不菲,杀伤力也极为强大的银戟。

这一支银戟长八尺二寸,重三十七斤,使用这种武器的人,通常都是膂力强大,气魄魁宏的强壮男子。

但这时候从舱里持戟冲杀而来的人,

却居然是个弱质纤纤的红粉佳人。

她看来只不过大概二十岁,身上穿着一件浅杏色,柔软而发亮的丝袍。

在皎洁月色下,她的胴体看来那么苗条,又是那么成熟。

如此佳人,似乎不该和兵刃搭上关系。即使非用兵刃不可,也该选用比较轻盈一些的。

这银戟无论怎样看来,都与她大不相衬,这情况就像是文质彬彬的书生在耕田赶牛,总是难免令人有着不伦不类之感。

可是,当这件武器在地手中施展开来的时候,它仿佛已被贯注着一种无穷无尽的力量,可以把任何阻挡着它的生命和物事彻底毁灭。

月色照射在银戟上,使它的光采更是灿烂、玄妙。

飒!

一戟击出,漫天银光闪耀,这丽人在第一招之际,便已取得绝对的先机。

她知道,这灰衣人用的是一柄剑,而她手中的银戟,却正是剑的克星。

银戟可以把剑锁死,甚至把剑夺了下来,那时候,灰衣人又还有什么力量可以抵挡紧接而来,绝对致命的一击?

也许,那时候他唯一还可以做的事情,就是跳进湖里。

银戟攻势有如悬崖飞瀑,刹那间果然把灰衣人逼得险象环生。

杏袍丽人冷冷一笑,手中银戟更是奇招迭出,使的全是进手招数,然而,她连发三十余招,虽然把那灰衣人逼得险象还生,但自始至终,还是未能伤得了对方分豪。

再看那灰衣人,虽然身形左闪右窜,似是狼狈万分,但他脸上的神情,其实是从容不迫的。

杏袍丽人攻了五十余招,还是未能把对方怎样,一张俏丽的面庞不禁开始变色了。

她忽然咬牙冷笑:“你为其么不用碧血剑?”

灰衣人道:“银戟是剑的克星,我若用剑,反而大大的不利。”

杏袍丽人怒道:“一派胡言,你以为我是跟你在开玩笑?”

短短两句说话里,她又已疾迅无伦地攻出了十二招。

灰衣人叹了口气:“你真的要逼我用剑?”

杏袍丽人娇叱道:“若是连剑也不会使用,我怎能相信,你就是杀手之王司马血?”

灰衣人又是一声轻叹:“既然如此,在下只好得罪了。”语声甫落,一柄色泽暗红,锋利无匹的软剑已在掌中,接着,“噗”一声响,剑势如电,笔直地急到了出去。

杏袍丽人一声叱喝,银戟平胸封锁着中路,觑准来势,拧手一扣,立即把灰衣人的软剑锁死在戟洞之中。

“还不脱手!”杏袍丽人两条清清秀秀的眉毛同时一扬,银戟也同时扬起,只见灰衣人的软剑巳脱手飞出,有如离弦疾矢般射上半空。

在这刹那间,杏袍丽人的心中也不禁有点可惜。

她可惜的并不是这个灰衣人败在自己手下,而是这一柄名满天下的碧血剑。

看来,这柄剑势必要掉进湖底里去。

可是,也就在这刹那间,灰衣人又巳一剑刺了过来。

这也是一柄软剑,而且也是色泽暗红的碧血剑。

天下间有两柄碧血剑,那么,在这两栖碧血剑之中,必然会有一柄是假的了。

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杏袍丽人也无暇想到这一点,她只知道自己上当了。

虽然她应变奇快,银戟巳在一刹那间变换了招式,但却还是未能锁住灰衣人这一剑。

她全身突然僵硬,因为灰衣人的剑尖巳抵在她的咽喉上,只要他把剑轻轻向前一送,这位美人儿就得立刻香消玉殒。

但灰衣人没有下杀手,只是用一种奇特的目光凝视着她。

她也在看着他,虽然他的生命已在对方掌心里,但她的眼神还是坚强的,既不恐惧,更不乞怜求生。

灰衣人看了她很久,剑尖终于缓缓地垂下。

杏袍丽人仍然看着他,说道:“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灰衣人淡淡道:“在没有特别的理由下,我从来不喜欢免费杀人。”

杏袍丽人冷笑道:“尤其是女人?”

“你说的不错,”灰衣人慢慢地说道,“更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杏袍丽人双眉一扬:“想不到你也是个惜花人。”

灰衣人道:“世间上真正好看的女人并不多,杀一个就会少一个,我为什么要干这种大煞风景的事?”

杏袍丽人道:“这么说,好看的女人岂非可以大占便宜了。”

灰衣人道:“好看的女人,的确通常都是可以大占便宜,但世事每难两全其美,有时候,越漂亮的女人,她所遭遇到的烦恼和痛苦,也是远非旁人所能想像得到的。”

杏袍丽人长长的睫毛眨动了几下,终于不由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就把手里的银戟抛落湖里。

灰衣人似是微微一怔,半晌才道:“这银戟与姑娘虽然不大相衬,但也是一件很好的武器,这样就丢掉了,不嫌浪费一些吗?

杏袍丽人道:“阁下刚才也不是已经丢了一口剑?”

灰衣人道:“那是一种欺骗人的手段,虽然不算光明正大,但在我们这一个行业里,最重要的是怎样把敌人消灭,手段如何毒辣奸诈,那巳是不必顾及的了。”

杏袍丽人道:“所以江湖中有言,‘杀手无情,婊子无义’。”

灰衣人道:“我是杀手,杀手中的杀手,所以叫杀手之王。”

杏袍丽人却说:“我是婊子,婊子中的婊子,所以你不妨叫我婊子之后。”

灰衣人仿佛吃了一惊:“姑娘何出此言?”

杏袍丽人咬着牙,道:“我没用,练了十五年武功,自以为可以在江湖上干一番巾帼不让须眉的事业,可是,我其实连一条母狗也不如,若不是遇上了长孙公子,我现在巳不知怎样了。°

画舫里终于传出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浣姬,你现在可以相信杀手之王的确比我强了罢?”

杏袍丽人一阵子的沉默。

那人的声音又再响起:“怎么还不请司马先生进来”

杏袍丽人忽然机伶伶的打了个寒噤,过了好一会,她才对灰衣人说:“公子就在里边,请。”

灰衣人没有迟疑,举步直入画舫中。

画舫中布置豪华,无论谁处身其间,都会觉得这里是个很舒适的地方。

一个白衣如雪的男人,神情淡淡地坐在一张柔软的椅子上,他手里捧着一只晶莹的水晶杯子。

杯中有酒,酒在杯中荡来荡去,这人看来很得意。

但他的声音,却是那么沉重:“司马血,你看看我现在还像不像当年的‘铁石公子’长孙惊雨。”

那灰衣人正是名震武林,有“杀手之王”之誉的司马血。

司马血是杀手中的杀手,甚至是杀手中之王者。

这名头可不是他自己棒上头顶上的,他曾杀过不少许多杀手都杀不了也不敢杀的厉奇人物。

而近这五年来,江湖上崛起得最快,最令人为之侧目的职业杀手,除了司马血之外,似乎就得数到铁石公子长孙惊雨。

五年前的一个中秋夜,冀东金银山庄大庄主“金鞭银粉震四方”朱百令死于炼丹房。

半年后,海南岛骷髅谷谷主“吸血邪王”连魂暴毙于海滨,及后两年之内,总共有八个极厉害的江湖人物,相继神秘死亡。

这十个武林高手死后,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额上俱插着五支细小的银针。

银针排成梅花形状,但却绝不是死者致命的因素,因为它并无太大的杀伤力,而且也没有淬上任何毒药。

它只是铁石公子长孙惊雨杀人后所留下来的独特标志。

在杀手这个可怕而又神秘的行业里长孙惊雨已成为最杰出的一人。

两年前,司马血见过他杀人,那一次长孙惊雨要杀的是“狮头刀王”温断坡。

温断坡的“九狮裂头刀法”,威猛霸道,有人甚至形容这种刀法最少巳可以媲美“偷脑袋大侠”卫空空的“砍脑袋剑法”。

司马血还记得,当温断坡在峨嵋山下“一带桥”上乍逢长孙惊雨的时候,温断坡脸上那种漫不经心、全不在乎的神态。

他瞪着铜铃般的眼睛,对长孙惊雨说:“

你接的下俺九刀,俺就不姓温。”

长孙惊雨没有说半个字,一步一步向温断坡走了过去。

当时,司马血就在长孙惊雨的背后,因为长孙惊雨曾对他说:“温断坡九刀连环,二十年来未尝一败,你看我这次有多少分机会可以杀了他?”

司马血答道:“一分机会也没有。”

长孙惊雨道:“你认为我必败?”

司马血点点头,道:“是的。”

长孙惊雨道:“你敢跟我打赌吗?”

司马血道:“当然可以。”

长孙惊雨道:“赌多少?”

司马血道:“一两。”

长孙惊雨道:“你不是个豪赌客吗?听说你一口牌九曾经押过五十万两?”

司马血点点头,道:“是的,但这一次却不同。”

长孙惊雨道:“为什么了?”

司马血道:“因为我若赢了,你就输了,而这一次你若输了也就是死定了,这笔赌帐,难道要我追到酆都城吗?”

长孙惊雨想了想终于点点头,说道:“你想得很周到,死人是不会偿还赌帐的。”

说着,掏出了一两银子抛给了司马血:“这是预付的赌账。”

司马血淡淡地笑道:“你这人真的很公道,那么现在去死罢。”

长孙惊雨道:“你叫我去死?”

司马血道:“不是你,是温断坡,这个老王八早就该死了。”他一面说,一面也掏出一两银子,继续道:“连本带利,你一定可以赢回我手上这二两银子,实不相瞒,这个把月以来,我是逢赌必输的。”

长孙惊雨望着他,半晌才说道:“世界上最精明的赌徒,就是你这种人。”

司马血道:“这是基么意思?”

长孙惊雨解释道:“每个赌徒都会有手风转逆的时候,能在这段时期赌得细小一点,那是明智之举。”

司马血却叹了口气,道:“若是最精明的赌徒,就会连一文钱也不赌,你可知道,一两银子可以买多少烧刀子?多少斤花生?”

长孙惊雨笑了,他已充满了信心,可以击杀“狮头刀王”温断坡这个人。

结果,司马血果然“手风不顺”,又输了一两银子。

温断坡的九狮裂头刀虽然厉害,但他的手脚嫌太慢。

虽然他可以在一眨眼间便连发几刀,但面对着长孙惊雨,他的出手却还是慢了一点点。

他竟然连刀也没有拔出刀鞘,就已死在长孙惊雨的“霹雳银戟”下。

但现在,那杆霹雳银戟已给穿着杏色长袍的女人抛入湖中。

×

×

×

当年的铁石公子,是司马血最欣赏的一个年青杀手。

其实,这也只不过是两年前的事情而巳。

但两年后的今天,司马血真的觉得长孙惊雨变了。

这时候,长孙惊雨的目光凝视着他,等待着他的回答。

司马血忽然叹了口气,说:“到底曾经发生了什么事?”

长孙惊雨淡淡道:“你认为我有什么地方不对?”

司马血道:“你的手虽然还是和两年前那么稳定,但信心却已动摇了。”

长孙惊雨道:“你怎么看得出来?”

“从你的眼神!”司马血说:“而且,一个出色的杀手,是不能对任何人动情的。”

他最后一句说话,显然为了那个叫“浣姬”的女人而说的。

长孙惊雨忽然轻轻的叹了口气,说道:“不惜,一个出色的杀手,应该是六亲不认,心狠手辣的,更尤其不能有任

何后顾之尤,所以,我们不能有家室,也不能够为了任何人而令到自己害怕面对死亡!”

“不错,你应该比任何人都更明白这一点。”司马血凝视着他,缓缓地说:“就算一个人本来对自己的生死完全不放在心上,但只要有了顾虑,当他面对死亡的时候就会不期然地害怕起来,而于我这一行,越是怕死就死得越快,因为这种人巳缺乏了必拚的决心,甚至会对自己的信心有所动摇!”

长孙惊雨完全同意他的见解,这时候,怀中的酒已喝光,忽然间“波”的一声,杯子在他的手中爆裂成为碎片。

他的眼睛里巳露出了病苦的神情,他问司马血道:“你算不算是个六亲不认的人?”

司马血摇头。

长孙惊雨道:“你会不会一辈子都不喜欢任何一个女人?”

司马血眼角的肌肉一阵跳动,过了半晌才道:“不会。”

“你曾经也有过一段难忘的经历?”长孙惊雨追问下去。

“不错,”司马血似乎巳在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她很好,真的很好。”

“但最后呢?”长孙惊雨的声音也不比他平静。

“最后是我亲手杀了她!”司马血的眼睛忽然布满了血丝,声音终于激动起来,“有一次,我接了一票买卖,要去行刺蜀中唐门的一个叛徒,他名叫唐笑,平时难得一笑,但是一笑就要出手杀人,在那时候蜀中唐门最可怕的一个人也许就是他!”

“这件事我也知道,那一次,你是成功了,唐笑身中八剑,死于雁门关外。”

“可是,却没有人知道,在我还没有刺他八剑之前,他最少有三次机会可以杀了我。”

“但你没死,他却死在你的剑下。”

“那全然是因为巧莹及时赶了上来,救了我的性命。”

巧莹,就是一直使司马血没法子可以忘掉的女人。

长孙惊雨吸了口气,说道:“是不是你的武功不如唐笑?所以才会弄得险象环生?”

司马血摇摇头,道:“不是,以我的毒蛇剑法,本该在二十招内就可以杀了唐笑。”

长孙惊雨道:“但为了巧莹当时你缺乏了必胜必杀的锐气?”

司马血不断的点头道:“不错,那时候我太珍惜自己的性命,恐怕一辈子都不能再看见她,所以,连毒蛇剑法也毒辣不起来,一交手便已落在下风。”

长孙惊雨沉吟半晌道:“她也是个武林中人?”

司马血道:“她是白马帮帮主的女儿,轻功了得,剑法却柔弱一点。”

他苦笑了一下,接道:“我可不知道,她竟然会跟了上来,而且在我形势分危急的时候出手火并唐笑,初时,她仗着灵活的轻功身法,还可以把唐笑弄得头昏转向,但不出十招,唐笑已完全看穿了她的伎俩,说了一句,“黔驴之技矣”,接着就在她的背上轻轻的推了一掌。

长孙惊雨眼色一变:“唐笑的‘千毒修罗掌’可没法可以救治!”

司马血痛苦地点头:“承受这一掌的人,本该是我才对,她是太无辜了。”

长孙惊雨说道:“后来你终于杀了唐笑?”

司马血道:“我亲眼目睹她倒下去,那种感受恐怕谁也不会明白,刹那间,我巳忘掉了一切顾忌,不!那不是忘而是根本就没有顾忌可言了,我拚命的发剑,毒蛇剑法又再狠毒起来,终于在十八剑之内,有八剑划入了唐笑的身体里!”

他黯然地接着说:“但巧莹巳活不下去了,她很痛苦,要我杀了她!而我也知道,这种掌毒,就算是把她送到医谷,可治愈的机会也是微乎其微!而且雁门关距离医谷遥遥万里,她根本不可能熬到那么远,那么久。”

长孙惊雨道:“所以,你只能尽早消除她的痛苦?”

“不错,”司马血道:“我杀死了她,亲手把剑尖刺入了她的声膛,然后,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可是,这两个紧贴着的身子,已是阴阳永隔,人鬼殊途。

这件事也许真的已过了很久了,司马血也绝少向人提起,但现在,当日凄艳断肠的情景,如今仿佛又再在他眼前重现。

长孙惊雨注视着他,面上露出了同情之色。

但他却分不清楚,现在该是同情别人,还是同情自己?

“我们虽然是杀手,而且在别人的眼中看来,我们都很成功,又有谁能明白到我们也有我们的苦处?”

他说的不错,他们仍然是人,虽然都是出色的杀手,但却还是未能做到六亲不认,完全灭绝人性的地步。

这也是永远无法达成的事,因为他们根本不是那种人。

司马血忽然问道:“你要见我,是为了么事?”

长孙惊雨沉默了一会,才说:“一个月之前,我答应了一个人,要在两个月之内,行刺一个极尊贵的人物。”

司马血道:“现在才一个月,你还有三十天。”

长孙惊雨道:“但我知道,就算再给我三十年,我也无法杀得了这个人。”

司马血道:“这人有可杀之道吗?”

长孙惊雨道:“此人若不诛灭,势必千万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司马血不由一笑:“是什么什么人,竟然有这等可怕的力量?”

他虽然在笑,但笑容却是有点沉重。

长孙惊雨道:“我已把这人的名字写在右掌之上。”

司马血道:“那么还请高抬贵手。”

长孙惊雨道:“我一定会给你看,但却不能在这里。”

司马血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长孙惊雨道:“不必等多久,只要到甲板上就可以了。”

说着,缓缓地走在甲板之上。

外面的夜色很好,夜色十分醉人,长孙惊雨在这画舫上,既有美酒佳肴,也有美人陪伴,本来巳可以渡过一个令人难忘的晚上,为什么却要在这时候把杀手之王司马血邀请至此?

事情肯定不寻常,但到底是什么事?将来又会发生什么事?

司马血虽然精明沉着,但就算现在给他闭上眼睛慢慢细想两三天,他也绝对无法想像出来的。因为这件事本已神秘复杂,接下来所发生的一连串变故更是离奇莫测,匪夷所思之极。

长孙惊雨站在甲板上,看了一回皎洁如银的明月,忽然对司马血道:“你看我现在像不像个疯子?”

司马血摇摇头,道:“一点不像。”

长孙惊雨的右手依然握成拳头形状,说道:“但你若看见我掌心内写着是什么,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司马血沉默着。

每一个正常的人都难免会有好奇心,司马血也不例外,他很怎知道长孙惊雨掌心所写着的是什么人的名字。

但他绝不会催促长孙惊雨。

就算长孙惊雨现在忽然改变主意,不让他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他也不会怪责或者是不高兴,因为这件事本来就和他没有半点关系,长孙惊雨是绝对有权可以独自把事情处决的。然而,长孙惊雨终于缓缓地张开了右掌。

右掌心上,真的写着几个字,在月色下,司马血每一个字都看得很清楚。

长孙惊雨同时说:“我一定要杀掉的,就是这一个人。”

司马血的脸色却也同时变得十分可怕,他终于说:“你……你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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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惊雨现在很冷静,看来就像是千年冰峰上的积雪。他绝不像个疯子。

但世界上最可怕的疯子,往往也就是比平常人还更冷静得多的人。

他们平时看来不但很正常,而且还比正常人正常得多,但等到这种人凶相毕呈的时候,严重祸事也必已一发不可收拾。

长孙惊雨仿佛已在刹那间变成了一个这样的人。

他忽然冷冷一笑,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刀,这把刀寒光四射,显然锋利无匹。

司马血的脸色又变了,他并不是怕长孙惊雨会突然袭击自己,因为他知道长孙惊雨绝对不会这样做。

但长孙惊雨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拔刀?

答案立刻就出现了,只见他以左手挥刀,连眼睛也不眨动一下,就把自己的右手削了下来。

而这只手掌还没有跌在甲板上,长孙惊雨左手里的刀又已把他挑起。

断掌在半空中飞舞,一轮急骤的刀光也同叫暴闪,接着,这块写着一个人名字的手掌,巳在刀光下化为一蓬血雨,现在,谁也不可能再找到找到这手掌里曾经写着的名字。

司马血呆住了。

长孙惊雨咬着牙,撕下了衣角一块布,包裹着伤口,然后对司马血说:“这手掌里的名字,你已看清楚了?”

司马血吸了口凉气,点点头。

长孙惊雨道:“现在,你已经知道我要杀的是什么人,但这件事情,极其重要,也要绝对保持秘密。”

司马血沉默了好一会,才说:“你若真要去杀这个人,此事自然是非同小可,我可以保证绝对不向任何人透露。”

长孙惊雨苦笑道:“你不用怎样保证,我若是不信任你,也就不会向你说出来了。”

司马血道:“但这件事情,你是万万不能干的。”

长孙惊雨道:“我不会干了,但却不是因为不敢,而是因为不能。”

“你的手……唉,这不是太冤枉,也太傻气了吗?”司马血摇头叹息说。

长孙惊雨却笑了笑:“难道你现在还不明白我的意思?”

司马血的脸色又变了,世界上能够令他骇然的事情,本来日绝少,但这个时候,他简直是无法想像得到,竟然会有件这样的事情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你是要我代替你接下这一票买卖?”他深深的吸了口气。

“不错,我已经是个废人,而这件重要的大事,却是非要有人去进行不可的。”

长孙惊雨缓缓地说道:“你也许还不知道,这一只右掌,现在对我来说,已经毫无价置可言。”

司马血皱眉道:“是什么缘故?”

长孙惊雨道:“因为我已无法再看见明天的太阳。”

司马血瞧着他,脸上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但接着,他的心忽然冷了下来。

因为长孙惊雨忽然撕开了衣襟,露出了肤色白晰的胸膛。

他的皮肤本来很好看,但在左乳之下,却赫然有一只血红的掌印!

司马血看了一会,终于长长吸了一口气说,是“火魔神的毒火印。”

长孙惊雨苦笑了一下,道:“你看的很准,但你可会听过,中了毒火印掌力的人,有谁可以活上七天?”

司马血摇摇头说:“没有。”

长孙惊雨道:“在六天之前,我杀了火魔神彭焰,但他也给我发了这一掌,所以,在明日日出之前,我必然已经是个死人,所以,一个死人的手,又会有什么用处?”

司马血的眼睛里不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衷伤。

就在这时候,他听见一个人跪了下来,悲痛地在哭泣。

“她叫浣熊,她也曾和你一样,认为我要去行刺那一个人,简直是疯子的行径,”长孙惊雨沉声说:“但等到我和彭焰拚了一仗后,她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就立刻改变了态度,认为就算掷头颅,这件事也要进行到底。”

司马血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长孙惊雨从怀中拈出了一封信笺:“这是我今天写上去的,而事情的真相,也尽在此中。”

司马血立刻接过这张信笺,然后打开细看了一回。

看了一回,犹觉未曾看得清楚,他再看第二回。

看了两回,他的瞳孔已比平时睁大了三倍。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冷气,第三次仔细再看。

“这……这是真的?”他终于抬起了脸,直勾勾的望着长孙惊雨。

长孙惊雨说道:“千真万确,半点不假。”

司马血的脸上已再无半点血色。

他忽然把信笺扬起,接着碧血剑闪电般挥出,眨眼间信笺已化为碎片,一点一点的飘落湖中。

长孙惊雨的脸也没有血色,身子开始不断发抖。

他忽然叹了口气,说道:“该是时候了。”

是什么时候?

他没有说,但司马血却已明白。

长孙惊雨的断腕还在流血,但他一点也不在乎,好像一点也不痛楚的样子。

他的神经像已完全麻木,男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他却置诸不理。

“司马血,这件事我已交托给你”他说道:“杀人这种事,你一定比我更强,我是绝对放心的,——现在我还有一个要求——”

“你说,我一定答应,无论什么事情都答应。”

“你当然非答应不可。”长孙惊雨在呛咳:“我现在要你陪我喝一怀酒。”

“只喝一怀。”

“不错,一杯便已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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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晶莹剔透的怀子都已斟满了酒。

长孙惊雨把其中一杯递给司马血,道:“你喝这一怀,我喝这一杯。

司马血盯着这两杯酒,忽然说,如果我要求,把这两杯酒互换,你会不会答应?”

长孙惊雨摇头:“不可以。”

司马血道:“为什么?”

长孙惊雨道:“因为这两杯酒,其中一杯是有毒的。”

司马血道:“是什么毒?”

长孙惊雨道:“砒霜。”

司马血面上的肌肉在抽搐,正想说话,长孙惊雨已把手里的酒喝个净光。

司马血面上神情立刻变得木然,接着也喝掉了长孙惊雨递给自己的那杯酒。

长孙惊雨道:“你以为我在骗你?”

司马血摇摇头:“不,我知道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话,这两怀酒里,其中有一杯的确巳经放下了砒霜。”

长孙惊雨瞳孔收缩:“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敢喝?”

司马血看着他,慢慢的说:“因为我是你的朋友。”

他深信,长孙惊雨绝不会用毒药来对付自己的朋友。

长孙惊雨笑了:“你果然是值得我信赖的朋友,因为你也同样相信我……”说到这里,他的脸庞上巳罩着一层黑气。

他那杯酒果然有毒。

他缓缓地坐下,颤抖着声音说:“这件重要的事……还有浣姬……我都交给你了……你现在能不能给我……给我痛快的一剑……”

他的话才说完,一道暗红的光芒已在他眼前闪过,司马血的碧血剑已刺入了他的咽喉。

夜色还是那么怡人,酒香还是那么令人易醉。

司马血将会永远无法忘怀今晚的遭遇,但在整件事情来说,现在才是刚刚开始而已。

天还没亮,司马血就已为长孙惊雨找到了一副木质坚固,制作精致的棺材。

等到长孙惊雨下葬工夫完成的时候,东方已是阳光灿

司马血为他立碑,碑上刻的却不是长孙惊雨的名字。

他刻着的是“杨以衡之墓”。

浣姬觉得很诧异,司马血解释说:“杨以衡才是他的真正姓名,他认为自己是个杀手,双手所沾血腥太多了,怕不想连自己的名字也沾上了血。”

浣姬点点头:“这个我知道,我只是在奇怪,原来你也知道这点秘密。”

司马血道:“在我的面前,他几乎是个毫无秘密的人。”

浣姬感概地说:“他一生中若只信任两人,那么就是我们两个。”

司马血道:“但从现在开始,我们却要分道扬镳了。”

浣姬一怔:“我们为什么要各走各路,难道你没听见他临死前怎么说?”

“他说过,要把你交给我。”司马血吸了口气说:“可是,我并不懂得怎样照顾别人,尤其是女人。”

浣姬说:“我不会负累你,也不必你来照顾,但我们必须在一起。”

司马血一楞,她立刻又解释:“我的意思是说,在事情还没有办妥之前,我们绝不能够分开,因为我知道的事,比你还多。”

司马血皱了皱眉:“可是,你可知道,这任务有多危险?”

“危险?”浣姬忽然笑了起来,但在长孙惊雨的墓前,她的笑声总是苦涩的,一个能够和铁石公子日夕相处的女人会怕危险吗?

司马血没法子反驳了,只好说:“你一定跟着我?”

“一定要跟着!”她的语气很坚决,看来无论是谁都不能改变她的主意,“就算我是你心目中世间上最讨厌的一个婊子,在任务还没有完成之前,我做了鬼也要跟你在一起!”

她的目光是清澈的,是坚决的,也是果敢而又明艳动人的。

司马血忽然机伶伶的打了一个寒颤,因为她这种目光。使他想起了一个人。

他曾经尽力使自己不再想起这个人,但却没有成功,而就在这一瞬间,他仿佛又再看见这人的的影子在眼前出现。

他知道,自己是永远不可能看见这人的了,既然再会无期,又何必苦相思。

可是种种不可磨灭的往事,就像是深入骨髓的烙印,又有谁能忘得干千净净?

杀手之王也不能。

他虽然是江湖上无数杀手中的王者,但他的血并不是冷血的。

当他体内血液沸腾起来的时候,简直可以熔化世间上任何最坚固的事物。

这时候,他打了一个寒颤,浣姬盯着他,说:“你是不是着凉了?”

司马血摇摇头,避开了她的目光:“我不冷。”

“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跟着你?”她又再追问着说。

司马血的视线遥注在远方,面上再也没有半点表情,过了很久很久,他才淡漠地说:“你若喜欢跟着我这种人,我也不会把人于千里之外,但是,等到任务完成后……”

“你不必再三叮嘱,”浣姬说:“那时候,我会走的。”

“如此最好。”司马血的声音越来越是冰冷。

×

×

×

铁石公子巳不再是铁石,他巳和一坏黄土共处墓穴之中。

他是否死得其所,死前是否再无半点牵挂,除了他自己之外,谁也不知道。

但司马血却知道,他的任务还没有完,而这个任务,也许是古往今来,所有杀手都会认勾是最艰巨,也最凶险的。

但他却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把它完成,否则,他将无面在九泉之下会见长孙惊雨。

还未到午晌时分,司马血和浣姬已在官道上并辔奔驰,在他们的胯下,都是千中选一的健马。

他们要赴长安找寻一个极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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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司马血和浣姬已在长安。

长安是大都市,司马血对这里一点也不陌生,但浣姬却似乎比他更熟悉这个繁闹的城市。

他们并未投店,却来到了长安巨富尹南桥的府第中。尹南桥在长安极具名望,他有三个儿子,一个是骠骑大将军,一个是观文殿大学士,而最年幼的一个,则是名满长安的才子。

司马血曾与尹南桥有过一面之缘,却绝对谈不上是什么深交。

但浣姬把司马血带到尹府,两人很快就被安置在景色怡人的玉树小筑里。

玉树小筑是尹府中最考究,也最舒适的宾厢,这里有八间大房子,两座幽雅的花园,还有练武厅,大浴池,用来招待贵宾夕是最适当不过的。

司马血可没有想到,他们居然会是这府第主人的贵宾。

他忍不住悄悄问浣姬:“雇请铁石进行这次行刺任务的人是不是尹老太爷了?”

浣姬摇摇头:“不是。”

“不是他又是谁?是不是健儿子?”

“也不是他几子,但却有点关系。”

“你能不能说得清楚一点?”

“是王都督!”

“手握重兵,威震边陲的王大都督?”司马血的脸色变了。

“不错,尹家长子尹金堂将军,跟王都督是八拜之交,但两人都是一般脾气,私交怎样浓厚是一回事,但在公事上头,永远都是铁面无私,绝不枉纵护短。”

“这是很对的,官场上弊病百出,往往就是由于官官相卫,像他们这种正直的官儿,实在是太少了。”

“王都督精忠卫国,但却脾气暴躁,在朝廷上,他得罪了不少权势极大的官员。”浣姬缓缓地说道:“王都督如此,尹金堂也是如此。”

司马血沉吟半晌,道:“王都督忠勇赤诚,江湖上的朋友都是深信不疑的,但长孙惊雨所接到的任务,实全是太骇人听闻了。”

浣姬道:“你是怀疑其中有诈?”

司马血叹了口气:“这种事情,是万万不能有半点错失的。”

浣姬点点头,说道:“我明白,铁石当时也是这么猜疑,但最后,他终于查的很清楚,所以才决定接受这一个危险的任务。”

司马血道:“他怎么查法?”

浣姬眼中立即露出了一种茫然之色,她说:“我不知道,但对我他说,他曾经到过一座很雄伟的堡垒。”

“一座很雄伟的堡垒?那是在什么地方?”

“他没有说。”

“除了他自己之外,还有谁知道这座堡垒的地点和秘密?”司马血很重视这一点。

“尹将军一定会知道。”

“他没有说。”

“王都督呢?”

“王都督更加自然清楚了,”浣姬道:“朝廷中不少官员都认为王都督是条莽牛,凡事粗心大意,但其实他是个粗中有细,小事糊涂大事却精明的人。”

司马血道:“不错,他虽然个子并不高大,但却十分威武英雄,麾下将士人人都甘心为他效命沙场。”

“你见过王都督?”浣姬有点诧异。

司马血点点头:“两年前,我在关西平原见过这位大都督,也见过他怎样亲自训练兵马,他的确是一位大将之材。”

浣姬道:“你既然见过王都督,那么事情更加好办了,因为尹老太爷巳暗中派人去找王都督来这里。”

司马血吸了一口气,道:“他大概什么时候会来到这里?”

浣姬摇摇头:“这可不知道了。”

司马血无语,目光又望向了别处。

浣姬盯着他,忽然说:“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司马血皱皱眉:“为什么这样问?”

浣姬还是直视着他,说:“我知道,我是个不祥的女人……”

“住嘴!”司马血忽然生起气来:“你别用这种无聊的说话来套住我,你是你,我是我自己,现在走在一块,是为了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其它我不想听。你以后也不要再胡言乱语!”

浣姬冷冷一笑:“我知道你,心里怎样想,你认为我是个婊子,根本不配和你走在一起!”

司马血猛然回头,两眼生光有如猛兽般瞪着她:“你说什么?”

浣姬咬了咬牙,道,我只不过是说,自巳是个婊子——”

她还没有说完,脸上巳经挨了一记火辣辣的耳光。

但她居然笑了:“打得好,男人都是这样,总是喜欢打女人!”

司马血冷冷道:“这一掌不是我打你的。”

浣姬一怔,司马血又冷冷的接着说:“这是铁石打你的!你说自己是个婊子,那是侮辱了他,他是杀手中的君子,怎会和婊子在一起?”

浣姬又呆了一呆,半晌才嘀嘀的说道:“他是杀手中的君子……是杀手中的君子……”

司马血望着他,忽然又机伶伶打了个寒颤,仿佛心头有着一种神秘而可怕的冲动。

他怕自己会忍受不住这种煎熬。。

玉树小筑里有八间房子,他早巳选择了其中一间。

他不再理睬浣姬,回到屋子里去,闷声不响就盖上被子蒙头而睡。

虽然,他知道自己很难在这时候睡得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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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府的总管叫尹如安,他现在大概五十来岁,是个很有规矩,做事很有方寸的中年人。

尹老太爷很喜欢他,而一连三天,司马血和浣姬住在玉树小筑里,都是由尹如安负责殷勤招待的。

到了第三天晚上,尹如安传来一封信,而这封信是写明给陶浣姬的。

原来浣姬姓陶。

她看完了这封信,神情很凝重,这时候,司马血正在灯光下修剃指甲。

浣姬把信递给他,说:“王都督巳来了。”

司马血立刻停止了修甲,很小心的把信看了一遍。

过了好一会,他才说:“他已在好叶楼等着我们。”

浣姬道:“我们现在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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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安城内,好叶楼并不能算是高尚的酒家。

这里有两个特点,第一,美莱绝不便宜。第二多酒菜质量皆劣。

凡是拥有上述两种特点的酒家,第三个特点毕然就是门堪罗雀,生意清淡。

好叶楼自然不例外,在长安,比它便宜比它更好的饭铺酒家多的是,又有谁愿意进这酒家花冤枉的银子。

这一天晚上,好叶楼的大掌柜又对着偌大的店子在发愁。

昨晚的生意已很差劲了,但比起今晚还算是好得多。

今天晚上,店堂里只有两三张桌子是坐着人的,而且,进来的都是“寒酸客”,吃喝都是十分省俭。

尤其是坐在北方靠近窗前的两个汉子,他们一共只是要了一碟花生,两斤白干,一坐就巳坐了许久。

看他们的衣着,都十分朴素,左边一人高大健硕,满面虬须,一身紫衣,腰悬佩刀,而另外一个人比较矮小但却精悍强壮,看起来也不象什么善男信女。

大掌柜虽不认识那个比较矮小的人是谁,但却好像不知是在什么地方,曾经见过那名紫衣虬须大汉。

他想了又想,但还是没法想到这人是谁。

他若想到,也就不会老是用白眼瞪着这两个“寒酸”的客人了。

当这两个人吃掉碟子里最后一颗花生的时候,大掌柜的眸子忽然大亮。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人,和一个穿着一袭灰衣衣裳的男人,进入了好叶楼。

那女郎太漂亮了,她的美艳足以使人为他发疯,为她跳进井底里。

但那个灰衣人的脸仿佛铺上了一层冰,目光也一直没有放在这美人儿的身上。

大掌柜心里暗暗忖道:“这家伙是不是瞎掉了?若要这种人T来允任护花使者,那可糟透!”

他一面想,心中不禁大起怜香椿玉之家。

当然,他做梦也没末会想到,这个神情冷漠的灰衣人,竟然就是名震大江南北的杀手之王司马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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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血和浣姬才进入好叶楼,就已看见了王都督和尹金堂将军。

威震朝野的两员虎将,也就是如今大掌柜眼里的“寒酸客”,他们平时都是威风凛凛,豪气逼人的大将,但今晚只却穿着最平凡,最朴素的衣裳,在长安城中最少人光顾的酒家里出现。

司马血没有立刻和他坐在一起。

他和浣姬坐开老远的一张桌子,就象普通的顾客一样,叫了几道小菜,喝了一两斤酒。

王都督和尹将军也好象没有看见他们,没多久就结账开了好叶楼。

又过了好一会,司马血也结帐帐帐帐帐帐帐帐了,当他和浣姬才踏出好叶楼大门的时候,一辆马车已向他们迎驶了过来。

赶车的人,正是满面虬须的骠骑大将军尹金堂!

在长安,尹金堂是风云人物,但这时候他的容貌,却绝不容易给人认出来,因为他本来是没有胡子的,而现在,他却在自己的脸上加了“虬须”有用一种药物使脸庞上的皮肤变得焦焦黄黄,聚然看来,实在不怎么像是长安人以前所见过的尹将军。

好叶楼的大掌柜以前也曾在长安见过尹堂几次,但刚才还是无法认出他来。

浣姬却例外,因为她上次见过他的时候,他巳经是这副样子。

只听得尹金堂低叱一声:“上车”司马血和浣姬已像野猫般跳上了车子。

尹金堂是在长安城长大的人,对于这城市的街道,比司马血和浣姬都熟悉。

只见马车在黑夜中左穿石插,过了一顿饭时光,才驶进了一间古朴深沉屋子的后院中。

这里绝不是尹府,但必然比尹府还更加安全,否则尹金堂绝对不会选择这个地方才把马车停了下来。

这时候乡车厢里传出一个人深沉的声音:“金堂,是不是已经到了?”

尹金堂点点头,道:“大哥,这里是我在八年前买下的屋子,在这里所有的人,都是绝对忠心的死士。”

他一面说,一面走下来,打开了车厢门。

威严神明的王都督,就在车厢之内。

他没有易容,只是没有穿上战袍,没有戴上冲锋陷阵的盔甲,然而,他毕竟是久历沙场,统兵千万的大元帅,就算穿着平凡的衣裳他的威仪仍然使人衷心折服。

司马血也不例外。

他恭恭敬敬地向王都督揖礼,王都督热烈地笑了起来。

他握着司马血的两手,说:“自从关西一别之后,我一直再想和你痛痛快快地喝几杯。”

说到这里,虎目之中忽然又露出了黯然之色,半晌才接道:“但如今豺狼当道,朝政大乱,想喝几杯痛快的酒,实在不容易,不容易!”

尹金堂低声道:“大哥,这里谈话还是不怎么方便,咱们到密室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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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姬虽然是一介女流,但王都督和尹金堂都对她十分尊敬。

她不但相貌出众,对国事大势居然也是了如指掌,基至还精通兵法,能布奇阵。

司马血和她相处越久,就越是觉得自己知道她的事情实在太少。

初时,他知道她叫浣姬,却不知她姓陶。

等到尹金堂把他们三人带入屋中一座密室后,他可又从王都督与浣姬的谈话中,知道她是将门之后。原来浣姬的父亲叫陶镇烈,他的年纪比王都督稍大几岁,当王都督还只是员小武将的时候,两人就有着极深厚的交情。

其后,陶真烈在一次战役中伤了大腿,最后辞官归隐,再也没有在沙场上为国骋驰。

三年后,他病逝家中,浣姬也就成为一个孤独的女孩。

十几年以来,她可说已经承受了父亲的衣钵——她熟读兵书,又能使刀弄棒,不愧是巾帼不让须眉。

但她并不像花木兰般从军为国,而是立志在江湖上闯荡一番骄人的业绩。

平情而论,浣姬的武功绝不算差,可是多江湖道路也和官场之道同样崎岖难行,她终于受到了极沉重的挫折。

她曾经找到了四个和她志同道合的女中豪杰,组成了“女五帮”。

初时,女五帮也有过光辉灿烂的一页,她们抱打不平锄强扶弱,击杀了不少二三流的强盗和土豪劣绅。

但等到他们遇上真正的江湖大盗,他们才体会到世间上还有这种远非寻常人所能想象得到的邪恶势力。

在辰州僵尸峡,他们遇上了“鬼魂大盗”之称的冷十邪。

冷十邪是邪派中的高手,他人邪心邪武功更邪,七七四十九式“阴风邪血掌”已勾掉了不知几许江湖好汉的魂魄。

五女帮为了挽救一个黄花闺女,不惜穷追三百里,追到僵尸峡。五女都誓杀鬼魂大盗。

那时后,冷十邪仍然扶持着那个无辜的女孩子。

浣姬喝令他马上放了这女孩子,冷十邪居然很听话,马上就把她放在地上。

但他放下她的时候,她的脖子里的软骨已经在这一瞬间被冷十邪捏碎。

他放下的是个死人。

浣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如此灭绝人性的魔鬼,其他四女亦然。

她们都心中一阵发毛,但杀冷十邪的意志却是更加坚决。

可是,冷十邪不是一样的盗匪,也不是寻常的土豪劣绅,在她们还未出世之前他就已经是黑道上令人闻风丧胆,吃人不吐骨的魔王。

他们收拾不了冷十邪,反而给冷十邪轻描淡写的杀了四个。

这四个人都死的很惨,不是给挖穿了心肝,就是头爆脑裂而死。

浣姬绝不是个胆子细小的人,但那一次差点给吓得昏倒。

她以为自己也会和同半惨死在冷十邪魔掌之下,但就在冷十邪向她扑过未的时候,她看见了一只白晰而隐定的手栏住了他。

冷十邪的眼色变了,他疾声怒喝“什么人”。

一个白衣如雪,神情冷漠的青年公子缓缓地说:“我是杀手。”

“杀手?”冷十邪倏地大笑道:“有人雇请你来杀我吗?”

白衣人摇头:“现在还没有。”

冷十邪嘿嘿一笑:“是不是生意奇差,无人问津,所以才到处兜接生意。”

白衣人道:“只要现在有人给我钱,我马上就可以杀了你。”

他缓缓地回过头。望着浣姬:“你愿意花钱在我这个职业杀人者的身上吗?”

浣姬摇摇头:“不愿意。”

白衣人面上露出了失望之色,浣姬又说道:“我花钱不成问题,但你却要枉死了。”

白衣人道:“可是多你分明打不过他呀,你可知道,他就是冷十邪,连少林寺的长老也给他杀了三个,武当派的牛鼻子遇上了他,更是苦不堪言,他若神经病发作,就是有一天八大派掌门全都死在他的掌下,那也不是什么奇事。

浣姬听得蒙住了。

白衣人又慢慢地接道:“破财当灾,那是免不了的。现在你给我饯,那么,我这个靠杀人吃饭的杀手就会为你干掉他,这又有什么不对?”

冷十邪也不生气,只是冷嗤一声,说:“这小子他妈的穷疯了。”

浣姬怔怔的瞧着那个白衣人,忽然对他开始有了信心:“你真的有把握杀了这个恶魔?”

白衣人淡淡道:“就有十足把握,绝对不会看有走眼。”

浣姬吸了口气:“但假若这一次你看错了,那又怎样?”

白衣人微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人生自古谁无死?你又何必为我这个陌生人多加种种顾虑?”

浣姬听到这里,不仅苦笑起来。

冷十邪冷冷一笑,神情阴森的望着白衣人说道:“小子,你这桩交易看来很难成功了,你也不必担心,我若是要杀了这个小妮子,她早就没命了,在这里有六个妞儿,我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就杀了五个,而这一个活着的,也就是最中看的,我会好好的对待她,说不定明年今日,她会为老了养下一个白白胖胖的话宝宝哩。

白衣人盯着他,冷笑道:“明年今日,对你来说确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好日子,因为那是你的忌辰。”

冷十邪目中怒意陡生,喉咙里发出了一种可怕的“咯咯”声响来。

白衣人却是一点也不害怕,他又神情泰然的对浣姬说:“你可知道,他为什么一直都不向我出手吗?”

浣姬想了想,说:“因为我还没和你谈好这桩杀人的交易。”

白衣人摇摇头,道:“这不是真正的理由。”

浣姬一怔:“到底那是什么缘故?”

白衣人道:“因为他早已知道我是什么人,他现在看来满不在乎,其实心中却恨不得我早点离开这里。”

浣姬不敢置信地说:“你是说他畏惧了你?”

白衣人点点头:“不错,在江湖上,无论武功怎样厉害的人,只要遇上了另一个武功比他更高一点点的对手,他就会噤若寒蝉,因为武功之道,差一点点就是差一点点,而这么这一点点的差别。就以足够判决双方之间的胜负存亡。”

浣姬听得有点出神,道:“你认为自己比他高明了一点?”

白衣人摇摇头,道:“不是一点点,而是高出了很多很多,他也明白到这一点,所以,现在无论我怎样气他,侮辱他,他都一直隐忍不发。”

冷十邪的面色变了,变得极其愤怒,极其难看,可是他还是没有动手。

但无论是谁都可以明白,他现在已变成了一座随时都会爆发的火山。

浣姬终于点了点头:“好,我就雇请你,为我杀了这个恶人,但你要多少酬金?”

白衣人说:“多少都行,杀了再算。”

他还没有说完,冷十邪已抢先出手。

因为冷十邪知道,这一战再难避免,所以他只好尽量争取主动,务求占取先机。

冷十邪的阴风邪血掌确然厉害,再加上十三种变幻莫则,随时随地可从他身上任何部位发射的歹毒暗器,无论是谁都很难应付开去。

白衣人也不倒外,他和冷十邪这一战真是凶险激烈,兼而有之,浣娅在旁看得为之目瞪口呆,掌心不断留着冷汗。

这时候,她是可以从容离去的,而且,这似乎也是上上之策,因为万一白衣人败在冷十邪手上,她的处境也就危险极了。

但她完全没有这种念头,虽然这个神秘的白衣人对她来说,是极其陌生的,但在那段生死间在容发的时刻里,她已决定和他同生共死。

那是一段艰苦的浴血奋战,整整过了两个时辰之久,白衣人才能觑准机会。一拳击在冷十邪的咽喉上。

这是绝对致命的一拳。

这一拳结束了冷十邪的性命,但却开始了浣姬另一次新的生命,

这白衣人,自然就是铁石公子。

江湖上,人人都只知道铁石公子姓长孙,名惊雨。

但他第一次就告诉她,。我的真正姓名是杨以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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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长孙惊雨也好,杨以衡也好,这位铁石公子在江湖上消失了。

浣姬永远不会忘掉他,也不会忘掉他在一个晚上对她所说的话。

那一晚,他有点酒意,但人却还很清醒。

他说:“我喜欢小孩子,尤期是你生的,无论是男婴或女婴都是一样。”

这时候,浣姬的脸红了。

她的脸庞越红越好看,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很出色的美人儿。

他紧紧地拥抱着她:“你愿不愿意生孩子?”

他问得有点傻,也有点痴,那时候他已完全不像是一个铁石心肠的职业杀手。

浣姬的脸更红了,一颗芳心有如尘撞。他头首羞人答答的说:“只要是为你生的孩子,多少都可以。”

长孙惊雨笑了,笑的有点怪怪的。

她抬起脸,忽然看见他的表情既古怪,又难看。

“你……你怎么啦?是不是喝多了酒不舒服?

“不,不是为了酒,”他用力地摇头:“我是说,我要你生孩子,但……但孩子的父亲却不一定不会是我……”

浣姬怔了怔,半晌才强笑道:“你真的喝醉了。”

他忽然吼了起来:“我没有醉,我说的是真话,你可知道,你在我心中是多么的重要,你也可知道,我是多么渴望,我可以生下一个,两个甚至七八个可爱的孩子……”

浣姬又怔住了。

她只觉得身子冷飕飕的,想笑,笑不出,想说话,也不知从何说起。

过了半晌,她才讷讷的说:“我已说过,我愿意为你生孩子。”

“你愿意又有什么用?”

“为什么?”她更吃惊了:“难道……难道你……你……”

“是我不能,”他直言不讳:“五年前,我练功走火入魔,弄坏了身子,这一生一世,再也不能够使任何女人为我而怀孕。”

浣姬的脸不再嫣红,而是一片苍白。

长孙惊雨面上再无任何表情,但脸上的汗已一颗一颗淌了下来。

浣姬紧紧抱着他,她发觉他的汗是冷的。

她了解他的心情,也知道他说的都是真话,她尽量使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柔声地说道:“以衡,这是不重要的,只要我们在一起感到快乐,那么有没有孩子,又有什么重要?”

“不,我要你答应我,你一定要生孩子。”长孙惊雨的脸色苍白,他握她的手,认真地说:“我虽然不能生孩子,但我喜欢孩子,尤其是你生下来的,答应我,我要你找一个好男人,找一个好丈夫,生一个好孩子让我看看,让我地抱抱!”

他是挚诚的,她被感动了。

她终于答允了他。

但上天下地,虽然有千千万万男儿,那时候她眼中只有一个人——长孙惊雨。她答应了他的这件事,她一直都都搁置着,只要他不再提起,她愿意永远就此度过一辈子。

但等他中了彭焰一掌,死期指日可待之后,他又再提醒她了。

浣姬,你一定要生一个白白胖胖的孩子到墓前见我,我喜欢,你的孩子。”

她又点头答允了她一面点头,一面流泪。

他又说:“你要记着,你不要报答我,你一定要嫁一个好丈夫,做一个幸福的女人。”

他的外号虽然被人誉为“铁石”,但其实却是个侠骨柔肠的人。

浣姬真渴望自己能代替他承受彭焰那一掌。

但世事每多无可奈何,姓唯一可以办法他的办法,就是履行诺言,嫁一个好丈夫,生一个好孩子,做一个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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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眼前是一段艰险崎岖的路途,他们必须继续完成长孙惊雨还未完成的任务。

在那秘密的石室里,司马血在王都督详细解说下,更明了到这一次任务的重要性。

最后,王都督对司马血说:“我知道你很信任我,但这件事情实在是太惊人了,就算你心中仍然存有疑惑,那也是人之长情。

司马血没有否认。

他的心中,确是有点将信将疑,因为这件事不错则已,一有半点差错,那可是弥天大祸,世间上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把这种祸事的责任承担下来。

尹金堂叹了口气道:“也难怪你有怀疑,我们若不是已经调查得清清楚楚,也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王都督接道:“在我们的计划里,你的任务只是其中一部份,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部份,也已在缜密筹划中。”

司马血道:“是谁负责另一部份的计划?”

王都督皱皱眉头,道:“实不相瞒,我们也正在为件这事情而大费踌躇。”

司马血道:“我知道这计划的重要性,甚至比我这一环还要重要得多,若有错失,那真是不堪设想。”

王都督说道:“我已经找到了一个人,他可以肩负这一个任务,就只怕他不答应。”

司马血道:“这人是谁?”

王都督沉吟着,良久才说道:“这人你也认识,他叫龙城璧。”

司马血目光一闪:“是龙城璧?”

王都督慢慢的点点头,道:“一般人都只知道我是个大元帅、大都督,却鲜有人提及,王某本来也是个武林中人。”

司马血疑视着他,缓缓地道:“莽莽江湖,隐藏着不知几许奇人异士,都督大人出身于武林之中,那也不足为异。”

王都督轻轻的叹了口气,道:“虽然我的责任十分繁重,但有时候每当想及江湖侠士那种飘逸写意,来去潇洒自如行径,不禁为之悠然神往,所以,偶然也会化名李万或是周千、吴百,在江湖上东来西去,过着快意恩仇的流浪生活。”

司马血道:“这可与龙城璧志同道合了。”

王都督立时应声说道:“你可说对了,只可惜,王某深受王命,统领大军,这种浪荡江湖飘然来去的生活,仅可偶一而为之,而且还要谨慎行藏,否则天子知道了此事,怪罪下来,可不是开玩笑的。”

尹金堂微微一笑,道:“大哥精忠卫国,可说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就是这一点脾气,怎么也改不掉。”

王都督又叹息一声,道:“近数年来,龙城璧在武林中崛起极快,对于他的种种事迹,江湖上流传基广,王某对他早已心仪甚久,只恨无缘识荆,自从两年前跟司马血在关西相见后,更使我想在会晤杀手之王后,再睹雪刀浪子的风采,结果,皇天不负苦心人,两个月后,我在关西龙虎城外遇上了这位近十年来江湖上最杰出的年轻刀客。”

司马血道:“结果怎样?”

“他果然没有令我失望。”王都督面上发出了光:“真是闻名不如见面,我亲眼看见他用八条龙刀法,在龙虎城外与十九名强盗周旋,我上前助他一臂之力多杀了两个,但自己也已挂了彩,反而要他前来救驾。”

他越说越是兴奋:“最后,他打败了所有的强盗,然后咱们就在龙虎城里喝酒,我自问酒量不差,但和他一比,却还是差了一大截,”我笑着说:“龙老弟,你的酒量可算极之厉害,大可横扫江湖。”他立刻摇头不迭,说自己的酒量虽然不错,但若遇上了酒囊和天下第一号大醉鬼,那可乖乖不得了。”

司马血点点头,道:“他说的酒囊,是愉脑袋大侠卫空空,天下第一号大醉鬼则是杭州唐门的大少爷唐竹权。”

王都督眨着眼,道:“这两人都是江湖奇侠,我也久仰大名了。”

尹全堂接道:“王都督十分信任雪刀浪子,他知道这年青人智勇双全,而且极重义气,是个可以绝对信赖的人。”

司马血道:“都督大人真够眼光,倘若由他负责计划的另一部分,那是很适合的。”

王都督道:“不久之前,我已找到了他,并把此事说了一个大概。”

司马血道:“他怎么说?”

王都督道:“他说要时间考虑。”

司马血道:“在这等重大事情上,龙城璧是绝对不会含糊的,他除非不答允,一答允下来,就算是刀山火海、龙潭虎穴他也必定照闯不虞。”

王都督道:“我也不催促他,但实际上,形势是越来越危急了。”

司马血叹息一声,道:“朝廷上小人得势,弄得乌姻瘴气,一场糊涂,这本是人所皆知的事,但却也很难想像得到,局势竟然会严重到如此田地。”

王都督苦笑了一下道:“不错,现在普天之下,又有几人知道,如今在紫禁城内的九五之尊,竟然是个冒牌皇帝?”

原来出了岔子的是当今天子。

而那一天晚上,长孙惊雨右掌所写的几个字,也正是“当今天子”这四个字。

这也就难怪事态如此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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