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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白银杀手 非杀不可

(一)

在万全赌庄,从来都没有人押注一两银的。

一两白银,在别的地方也许还能算是一个数目,但在这里,就算是一千两下注,也只能算是一个很少很少的数目而已。

每个人的目光,原本都集中在司马血和边公子的身上,但现在,他们都对这个不速之客投以奇怪的目光。

“这个小子准是他她妈的穷疯了。”人丛中有人忍不住道。

说这句话的,是一个满脸麻子的小胖子。

他叫庞方,是一家杂货店的老板。

虽然他只不过是杂货店的老板,生意做得并不大,但他在赌桌上的注码却并不小。

没人知道他这些钱从什么地方来的。

他这句话一出口,人人都点头称是。

——这小子准是他妈的穷疯了。

但边公子却在冷笑。

他忽然走到庞方的脸前,伸出了自己的右掌。

“庞老板,你可知道这是什么?”

庞方一楞。

边公子给他看的,只不过是一只手掌而已。

手掌就是手掌,但边公子却问他“这是什么”。

庞方不懂。

他不懂的,并不是不知道这是一只手掌,而是不知道边公子这是什么用意。

他索性摇头。

人丛中没有人笑,就算有人想笑,也必定会勉强忍耐着,不让自己的笑声发出来。

边公子冷冷一笑,对庞方道:“你连本公子的手掌也不知道是什么,又凭什么知道这位大爷‘穷疯了’?”

他在说到“穷疯了”这三个字的时候,右掌已闪电般在庞方的脸上刮了六记耳光。

左三。

右也三。

六个耳光刮下来,庞方的脸色立刻变得又红又肿。

庞方当众受辱,但他非但不敢还手,而且连气也不敢吭出来。

他知道边公子是什么人,也知道边公子若要取他的性命,简直比老虎吃小羊还更轻松百倍。

刹那间,赌庄内静得出奇。

边公子寒着脸,回到自己的椅子坐下来。

司马血忽然盯着庞方,淡淡道:“你的性命总算捡回来了。”

庞方吸了口气。

边公子的举动他不懂,司马血的说话,他更加不懂。

司马血又缓缓地接道:“以后你凡事都要看清楚一点才好出口批评,否则还是不如找些哑药,让自己永远都不会祸从口出。”

庞方不禁一怔。

他忽然把目光转移到赌桌上。

赌桌上有一块碎银。

那是穷酸秀才的“赌注”。

这两银子看来也和别的银子一样,没有什么奇特之处。

但庞方的脸色忽然又变了。

他的脸本来已被打得又红又肿,但在刹那间又再变得像纸般苍白。

他看见了这块碎银,上面刻着几个很小很小的小字。

这几个小字是:

——非杀不可!

(二)

庞方是一间杂货店的老板。

但那只不过是他的幌子,他真正的身份,是一个专门劫杀镖车的独行盗。

知道他真正身份的人并不多,但边公子和司马血都知道。

“麻子大盗”虽然平时很少犯案,但他做的买卖却足令任何一家镖局为之倾家荡产。

庞方不好惹。

但边公子却更不好惹。

边公子打他六记耳光,他不但不敢还手,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

比起边公子来说,庞方自然只不过是个小人物。

但他也知道,江湖上名气最响亮的杀手,就是杀手之王司马血。

但最要命的杀手,却绝不是司马血。

因为司马血虽然是个杀手,但却从不胡乱杀人。

但有些杀手并不如此。

他们杀人并不一定为了钱,有时候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会大开杀戒。

他们简直就视人命如草芥,偏偏他们的武动又极高,死在他们手下的人,就只好怨自己倒霉而已。

在这些杀手之中,近年来最怕的,共有三个。

而“白银杀手,非杀不可”就是其中之一!

庞方总算不是一个孤陋寡闻的人。

他一看见白银上“非杀不可”这四个字,就已猛地省悟起这一个可怕的杀手。

他的脸色大变,当然是有理由的。

庞方有个同门师兄,他的武功最少比庞方高一倍以上。

但他却在三招之内,死在“非杀不可”剑下!

在天涯集对饮千杯楼白吃白喝半年的穷酸秀才,一直都饱受别人的白眼。

唯一对他“另眼相看”的,就只有对饮千杯楼的老板。

穷酸秀才能够在这里不费分文,就白吃白喝了整整半年,当然也绝非是个普通人物。

但明白这种道理的人很少,就连庞方这种老江湖也不明白。

直到现在,他才蓦然发觉这个穷酸秀才,竟然就是“白银杀手,非杀不可”。

边公子刮了他六记耳光,实在一点也不冤枉。

庞方咬了咬牙,突然伸手在自己的脸庞上重重地再刮六记耳光。

“他妈的!该死!该死!”

这六记耳光打得更重。

但非杀不可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反而好像对碧血剑很有兴趣。

司马血目光闪动,忽然道:“阁下的白银魔剑,也是江湖上罕见的宝剑。”

非杀不可瞧了司马血一眼,道:“你知道的事不少。”

司马血道:“白银魔剑与黑金神刀本是同炉同匠同时同地冶炼出来的一双宝物,但现在黑金神刀早已不知下落,阁下这把剑的价值,更是令人难以估计。”

非杀不可续道:“以剑论剑,白银魔剑绝不会在碧血剑之下。”

司马血承认。

非杀不可道:“这把剑是先师拼尽一切,连左腿也因此废掉才挣回来的,在我有生之年,这把剑绝不容许落在别人的手中。”

司马血道:“这就是剑在人在,剑失人亡的道理?”

非杀不可点点头:“这种道理相信你也一定会明白。”

司马血叹了口气,不置可否。

非杀不可也叹息一声,道:“我的白银令已亮出,你当然明白到这是怎么一回事?”

司马血沉默片刻,才道:“白银令亮出,必有人死在你的剑下?”

非杀不可又长叹了一声,瞪着司马血道:“正是如此。”

司马血脸色一寒,沉声道:“既然如此,你可以出手。”

非杀不可突然抱拳,道:“好,阁下果然是个痛快的人。”

他的身子没有动,但手中已亮出了一把只有一尺长的银剑。

这就是白银魔剑。

魔剑一直都藏在他的袖中,从外面看来,谁也想不到这个穷酸秀才竟然暗藏这种罕世难寻的宝物。

白银魔剑已亮出,但碧血剑连剑带鞘,仍然平平稳稳地放在桌上。

司马血没有动手取剑。

非杀不可的白银魔剑也不是刺向司马血,而是刺向边公子!

(三)

这一刹那间的变化,在旁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每个人都以为非杀不可要杀的人,必然是司马血。但非杀不可要杀的,偏偏就不是司马血,而是边百川。

他这一剑极快,快得简直不可思议。

边公子无疑也是少见的高手,他临危不乱,身子一翻,已越过人群,向赌庄门外斜斜飘去。

他闪避这一剑之势,不但镇静得令人佩服,姿势之美妙更是令人无法不为之喝采。

非杀不可冷笑。

他的剑已亮出,他要杀的人绝不能让他逃去。

非杀不可剑影翻飞,自人丛中冲开一道缺口,剑尖仍然紧紧指向边公子的心窝要害。

边公子冷冷一笑:“本公子早知道你不怀好意。”

非杀不可闭口不语。

他在杀人的时候,从不说话。

边公子虽然赤手空拳,但他祖传下来的“边家七十三路夺命掌”,也是非同小可的江湖绝艺。

他的嘴里在说话,左右双掌已连环交替,一口气攻出十八掌。

这十八掌的每一掌都从白银魔剑的侧面攻出,威力之强,就连远处站着的司马血也可以深深体会。

非杀不可是先下手为强,占了先声夺人之利,但边公子这一下反击,居然把他连人带剑逼退八步。

边公子冷冷一笑,掌上劲力陡增。

非杀不可只觉得一阵阵寒冷之气,直砭入肌骨之中,显见“边家七十三路夺命掌”,是属于阴寒剧毒的掌力。

边公子化守为攻,气势大盛。

但非杀不可的剑法突然改变。

他的剑势一直都很尖锐,快捷。

但此刻他的剑忽然变得很慢,慢得简直迹近儿戏。

众人俱是一怔,以为非杀不可败局已定。

哪知非杀不可的剑转慢,边公子的掌法却也同样的快不起来。

站在他们两人最近的赌客,突然同时纷纷向后倒退。

幸好万全赌庄的地方本来就很大,就算他们再退五丈,也还有可退之余地。

但边公子与非杀不可这一战已陷入最凶险的境界。

非杀不可的剑越来越慢,但就算连完全不懂武功的人,都可以感觉到剑锋上所透出来的杀机,比刚才更加浓厚。

每个人都像是有一口气翳在喉咙里。

每个人的眼睛都发出了光,这实在是罕世难得一见的激战。

边公子一直都很沉着,也很冷静。

但这时候,他的眼睛渐渐露了惊惧之色。

他狠狠地瞪着非杀不可。

非杀不可的剑突然又从慢转快。

嗤!

一尺长的白银魔剑,最少已有一半插进了边公子的喉管中。

边公子只觉得很冷。

不但肌肉冰冷,连骨髓都已冰冷。

他从来都没有想象到,自己居然也会尝试到这种滋味。

这种滋味是冰冷的,冰冷得足以令任何生命僵硬!

边公子的生命也不例外,他全身都已僵硬如石。

万全赌庄虽然有不少打手、护庄武师,但这一场比武他们并没有插手干预,也没有阻止。

因为这一场决战,本就不是他们能够制止得住的。

万全赌庄的老板,也就是对饮千杯楼的老板。

能够成为这两间酒家、赌庄的老板,他的本事自然不小。

可是,他也没有办法去制止这一场决战。

江湖上的纷争,又有多少能化解呢?

(四)

边公子的尸体已被抬走。

司马血目送他的尸身消失在远方,才对非杀不可道:“你真的杀了他。”

非杀不可淡淡道:“他已死了,难道你认为我会怕他的老子对我报复?”

司马血叹了口气:“你在杀手行业中的名气虽然不及在下,但你的胆色绝对不比我差,你当然不会存任何的顾虑。”

非杀不可脸上露出一丝自豪之色。

杀手不能怕死。

他不怕死,就凭这一点,已足以令他感到自豪。

也只有不怕死的人,才能成为第一流的杀手,武功的高下,反而还是在其次的事。

在许多方面来说,非杀不可都与司马血很接近。

也许他们本来就是同一类人。

司马血接着又道:“我不明白的地方,是你为什么会杀边百川。”

非杀不可轻轻一咳:“难道你忘记了我的职业?”

司马血说道:“当然没有,你是个杀手,一个连对饮千杯楼和万全赌庄老板都不敢开罪你的杀手。”

非杀不可冷冷道:“不错,我有时候也会免费杀人,只要任何人令我不高兴,他就会有性命危险。”

司马血说道:“这一点,老板很清楚的。”

非杀不可道:“他不但是个善长仁翁,而且也很聪明。”

司马血淡淡一笑,道:“所以你在他的地方杀人,他连动都不敢动!”

非杀不可的脸上忽然露出了奇怪的表情,但这表情很快又抹过。

他目注着司马血,缓缓地道:“你不必理会我为什么要杀边百川,但总有一天你会清楚的,再见。”

当他说完最后两个字的时候,他的身子最少已掠出了十丈之外。

司马血轻轻吸了口气。

这人不但剑法厉害,轻功亦甚高明,边百川虽然是武林大豪,但他今天遇上了非杀不可,就只好算是他倒霉。

赌庄虽然弄出了命案,但很快又再恢复原貌。

这里是天涯集。

这是天涯集本月以来第一宗命案……

边公子被杀的消息,很快就传到天涯集的每一个角落。

在天涯集西南方的一条小街道上,有一间小小的石屋。

石屋虽小,但它的主人却不小。

他的头很大。

但更大的还是他的肚子。

他的肚子就像一个特大的酒坛。

事实上,他的肚子也是一个大酒坛,他肠胃里的酒,简直可以淹死一条牛。

这人是谁?

他当然就是天下第一号大醉鬼——杭州唐门的大少爷唐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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