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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挖目断臂,震动江湖

如果有人要将世人划分成两类,那么世界上只有下列的两种人。

一种是聪明人。

而另一种,就是笨蛋。

在武林中,聪明的人很多,但笨人却更多。

而且,有种人看来似乎聪明绝顶,其实却是个如假包换的大笨蛋。

同样地,有种人看来好像仅胜白痴一筹,但他根本上一点也不笨,而且能够聪明地去控制自己的一生。

真正聪明的人,当然往往能够得到更多的快乐,更多的幸福。

而那些笨蛋,永远懵然不知道自己的愚昧,拼命地去追求金钱与权力,终而一无所有。

以上这些说话,也许和本故事没有什么关联。

但它却好像是饭前的甘味小食,值得大家一同慢慢地去细细咀嚼。

故事快要正式开始了。

希望开头的一段,不会血腥得令大家恶心、反胃,因为在风铃阁里发生的一件怪事,实在太血腥、太可怕极了。

距离长安城北十里,有一个小镇,镇名就叫做小长安。

这里虽然远远比不上长安城,但却有一间很著名的酒家,就是风铃阁。

风铃阁之所以著名,并不是因为这里的酒菜特别好,也不是因为这里有一个销魂而漂亮的老板娘。

而是因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件很奇怪的事。

发生怪事的那一天,是去年的六月初六。

风铃阁的掌柜辛老三,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第一个来到这里喝酒的客人,是用什么来付酒账的。

这个客人,是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辛老三一眼就看见了这个大汉的拳头,心中就不禁为之发毛。

因为那大汉对辛老三道:“掌柜的,酒已给洒家喝了,银两却没有,有的是这只拳头,你瞧应该怎办?”

辛老三瞪着大汉的粗大拳头,脸如土色,哪里还敢要酒钱?

哪知道大汉却摇头道:“酒账不能不付,这只拳头就算是猪肉,也值几分银子,我把它砍下来当做酒账好不好?”

辛老三只道这个大汉是在说笑威吓自己。

哪知道他竟然真的从腰间抽出一柄大砍刀,将左边的一只拳头砍下。

大汉咬着牙,脸色比辛老三更苍白,道:“这一只拳头,你好好保存着,不要遗失了。”

说完,跄踉离开风铃阁。

辛老三过了好久,才惊魂甫定,也不敢不听那大汉的说话,小心翼翼地将那只拳头用瓷器盛放好。

过了大概半个时辰,又有一个喝了酒没有钱付账的人到来。

这个人的个子,比那个大汉矮小多了,而且还是个五十多岁的老秀才。

老秀才对辛老三道:“酒钱肯定是没有的了,但我可以把鼻子割下来,作为抵押。”

辛老三又是心里大吃一惊。

不过,他不相信老秀才真会这样做。

辛老三正想陪笑说几句好话的时候,柜台上已忽然多了只血淋淋的鼻子。

辛老三几乎要昏过去,因为眼前的那个看来温温文文的老秀才,此刻竟已在脸上变得血淋淋,他的鼻子不见了。

老秀才临走前的一句说话,是:“好好保存着这只鼻子,等我有钱的时候就会回来赎。”

辛老三喃喃道:“疯子!疯子!今天来喝酒的莫非都是疯子!”

说也奇怪,这种疯子竟然陆续有来。

直到黄昏,辛老三一共收到了三双拳头,两个鼻子,三双耳朵还有两条大腿。

这件事,哄动了整个小长安。

不但在小长安为之哄动,而且更哄动了整个武林。

因为砍掉拳头的大汉,乃是长白山第一强人魔鬼拳令狐野。

割掉鼻子的那个老秀才,名头更大,是华山派俗家七剑之首的大千神剑方续。

另外还有几个来到风铃阁放下耳朵、鼻子、大腿的,都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武林豪杰。

这些人,平时只要一跺脚,便足以弄得天下大乱,究竟是什么人的力量,竟然能够令到这些武林豪杰乖乖的放下拳头、鼻子?

当然,没有人会以为他们都是真的疯子。

因为一两个人突然疯了,还可理解,但总共有十个人同时这样做法,显然是另有原因,而绝不可能十个人都在同一时间疯掉。

在这件事里,究竟隐藏着一个什么的秘密?

江湖上有一种人,他们永远都不会结婚,养妻活儿。

因为他们每一天都在与死神打交道,如果有了妻子儿女,他们就会怕死。

越怕死的人,死得越快。

而这种人的职业,是绝对不能够怕死的。

因为这种人的职业,就是杀人。不是将敌人杀死,就得死在敌人的手下。

其实,他们要杀的,也并不是什么敌人,因为在这两者之间,本来就没有半点仇怨。

你只要能够付得起钱,职业杀手就会为你去杀任何人。

这种情形,就和雇用一个猎人去为你打猎捕取野兽一样,没有什么差异之处。

杀死一只野兽,它会流血。

杀死一个人,也会流血。

在职业杀手的眼中看来,人的血和野兽的血都一样不值得怜惜。

不值得怜惜是另一回事。

但这些血,都能赚钱。

尤其是人血,往往更值钱得多了。

所以,原本是想猎取野兽为生的司马血,现在已经改行,不再猎取野兽。

他改行,去做职业杀手。

他的改变,无疑是天下间所有飞禽走兽的大喜讯。

但对人类社会而言,却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在短短几年里,司马血已成为江湖上最可怕的一位职业杀手。

在行家的眼中看来,司马血简直就是一枚插在自己眼里的大铁钉。

许多人找杀手,现在都只找司马血。

因为司马血能杀任何人。

即使是其他职业杀手不能杀,也不敢杀的人,司马血亦照杀可也。

杀人,无疑是一种收入丰富之极的职业。

但司马血钱赚得多,花得也更多。

尤其是在巨福赌坊里,他花钱更是花得惊人,除了几个贵介公子,腰缠百万的大腹贾之外,这里已没有多少人能有勇气跟他对赌。

赌钱不但需要本钱,也需要勇气。

有勇气去赌的人未必有钱,而有钱的人却未必有勇气去赌。

但司马血却两样都有。

他有赌之不尽的银两,也有越输越赌的狠劲。

司马血赌注下的狠,但赌运却一直不怎么好。

在这几个月里,他最少已在这里输了二十万两银子。

但巨福赌坊的大老板一点也不担心。

他当然不会担心。

第一,他绝不担心司马血床头金尽,虽然他既好嫖又好赌,但他有的是本领,输光了再做几宗买卖,谁能有他这样好的入息?

第二,他更不担心司马血输得太多。因为司马血输得越多,他就赢得越多。

凡是开赌场的人,都会欢迎一个像司马血这样的赌鬼到自己的赌场里。

时已夜深,该睡觉的人,早就已经睡了。

但在巨福赌坊里,司马血连半点睡意都没有。因为他现在正准备赌一口最大的牌九。

跟他对赌的,是一个和他同样年青、健康、英俊的男人。

司马血认识这个人。

因为他就是江湖中近十年来名气最响的三大奇侠之一,而且更是山东济南府望族龙氏世家的三少爷:雪刀浪子龙城璧。

龙氏世家虽然是名门望族,但在武林中,一向没有占过什么重要的地位。

直到龙城璧二十岁那一年,从龙氏世家的大门闯出来之后,一切就变得完全不同了。

在此之前,没有人能猜得到,龙氏世家的八条龙刀法,究竟有什么威力。

但龙城璧清清楚楚地,用行动来答复武林中每一个人——八条龙刀法,每一刀都精深博大,而且劲力内蕴,足以将武林中一切败类消灭。

龙氏世家有一柄好刀。

那是曾经天下闻名的幻龙宝刀。

但龙城璧并没有将那柄宝贵的幻龙宝刀拿出来,他所用的,是北极异人风雪老祖赐赠给他的风雪之刀。

以刀论刀,风雪之刀的价值未必会比幻龙宝刀更宝贵。

但若论杀人之多,风雪之刀却远在幻龙宝刀之上。

龙城璧这个人的来历,司马血已听得太多。

但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个雪刀浪子今天晚上竟会来与自己推牌九,而且还输了十五万两银子。

在那张长长的赌桌上,摆放着三十二只乌溜溜的天九牌。

龙城璧推庄。

但在他面前,连半两银子也没有。

司马血手里,虽然也没有银子,但却有一叠厚厚的银票。

龙城璧对司马血道:“现在时候已经不早了,大家都想休息了,这是今晚我和你的最后一注赌局。”

司马血颔首,不表示反对。

他只是笑了笑,道:“现在是你推庄还是让我来推庄?”

龙城璧沉吟片刻,忽然将骰子与牌九都推到司马血的面前,道:“今次由你来推庄。”

司马血有点意外,道:“为什么你要放弃做庄这种权利?”

俗谚有云:“百种赌博要做庄,胆色本钱要相当”。

尤其是推牌九,如果大家都是相同的牌,做庄的就会吃了闲家的注码,实在是十分有利的事。

但龙城璧放弃了。

他淡淡一笑,道:“我不推庄,因为我已没有银票。”

司马血抽了口气,接着道:“不过我相信你,只要阁下金口一开,你要赌多少,我就跟你赌多少。”

龙城璧笑了。

他忽然用手指一指司马血手中的一叠银票,说道:“如果我要赌你手上全部的银票,是否也同样可以只凭在下的一句话?”

司马血的眼睛,陡地发亮,但他随即缓缓道:“可以!”

龙城璧将衣袖卷起,悠悠道:“虽然江湖上不少人都在你背后讲你的坏话,但今天看来,你倒是个值得结识的朋友。”

司马血神色木然,并未为之动容。

龙城璧又再补充一句,道:“最少,在赌桌上你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司马血拊掌冷笑道:“你究竟是来赌钱的,还是来结交朋友的?”

龙城璧扬眉道:“当然是来赌钱的,如果我要结交朋友,就一定会想尽办法去结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何苦要来到这个热腾腾,到处都是汗臭气味的地方来结识一个烂赌鬼?”

其实,烂赌鬼并不可怕。

但若那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烂赌鬼,可便完全不同了。

此刻,在巨福赌坊之中,呼卢喝雉的声音,已经大为减少,几间厅房里的赌桌都已先后散去。

现在,还未愿离开这里的人,都已全部围在这张牌九赌桌旁,观看龙城璧与司马血的豪赌。

这两个人的赌注,每一次都令其他豪赌客为之失色,下注的人已越来越少。

因为别人一赌就赌上万两的银票,那些平时赌一千几百两便不可一世的赌客,此刻又焉有值得别人一哂的余地?

尤其是这一注,司马血凭龙城璧一句说话,便接受了他全部投注,而司马血现在手里的银票,就算没有五十万两,也相差无几。

如此豪赌,只怕皇帝老子也未曾尝试过。

每一个人,都目不转睛地望着那副牌九。

忽然之间,龙城璧将一柄古铜色刀柄的刀,放在桌上。

他这一下动作,令到在场的人都为之大为紧张,连赌坊的大老板都给他此举愕住。

赌钱与打架,本来就是永远都分不开的事。

能够终生赌钱不与人打架的人,这人的赌品已可算十分不错。

幸好龙城璧并不是要亮刀打架。

司马血比任何人的神色都更轻松,更镇静。

因为他早就已经知道龙城璧不是一个随随便便就会来找架打的人。

龙城璧把这柄刀抚弄了一番,对司马血道:“阁下是个识货的人,这柄刀你大概会知道它的来历吧?”

司马血瞧了他几眼,似乎已看穿了对方心里要说的说话。

“龙大侠此意,莫非是想用这柄风雪之刀作为赌注?”

龙城璧微微笑道:“你看他值不值五十万两银子?”

他此语一出,人丛中居然有人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其他的人虽然没有笑出来,但心里都在想,这个姓龙的年青人口气也真狂妄得可以,一柄这样平平无奇的刀,就算它全部是用宝石雕成,无论如何也不值得几十万两银子吧?

谁知道司马血连想都没有想,立刻就点头,道:“这柄刀,五十万两大概总还是值得的。”

司马血此言,人人都在怀疑自己的耳朵是否出了毛病。

每一个人都在你望我,我望你,怪事年年有,今年似乎特别多了。

龙城璧却立刻笑起来,道:“司马兄果然好眼力,老实说在下身无长物,不想赌输了便赖债,既然你认为这柄刀值五十万两,我就用它作为赌本,我若然赢了,你手里的银票都给我,若是我输了,从今后起,你就是这柄刀的新主人。”

司马血摸了摸鼻子,道:“好,咱们就一言为定。”

牌九,有大牌九和小牌九之分。

大牌九,每人拿牌四只,两只牌摆在前,两只牌摆在后,这种赌法比较柔和一点,赢头输尾或者输头赢尾,却算是和局。

至于小牌九,每人只拿两只牌,合共只是一注,赢就赢,输就输,永远没有和局,这种赌法,不必多考虑要充大头还是将好牌缩落尾注,简单快捷而凶狠。

司马血是个标准赌徒,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平手”这两个字。

他认为无论赌钱也好,打架也好,赢就要赢到底,输也要输到底,“平手和局”是天下间最乏味,最没有瘾头一回事。

所以,他们当然就是在赌小牌九。

无论谁的牌大,谁的牌小,一翻开就已成定局,神仙都难令这局牌改变。

龙城璧的牌,首先翻开。

这两只牌九,一只是虎头,另一只却是鹅牌四。

虎头并上一只鹅牌,合共五点,说大不算大,但说小也不算小了。

司马血眉心一皱,道:“赌小牌九能够有五点牌,赌足一辈子也不怕。”

龙城璧当然不怕。

就算是瘪十,他也不怕。

赌钱之道,怕就别赌,赌就别怕,就像女人结了婚之后不必害怕生孩子一样。

所以,怕输的人就别去赌。

怕生孩子的女人也最好不要结婚,索性干脆去做尼姑好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司马血翻开了第一张牌。

四点。

那是一只黑底白点子的板凳四。

但凡赌牌九的人都会知道,板凳四这只牌实在不是个好东西,有人称之为“牌九忌”。

因为这张牌如果碰上六、七、八、九以至十这几只牌,所得出来点数都会细小得可怜。

每一个人,都开始为司马血这副牌担心。

他手里还有另一只牌究竟是什么。

除了司马血之外,谁都不知道。

终于,司马血将第二只牌掀开了。

人丛中爆出一阵沮丧的叹息响声。

那只牌赫然竟是只梅牌十。

两只牌加起来,只有四点,刚刚输给了龙城璧的鹅牌五点。

司马血一点也不紧张,将整大叠银票轻轻从桌面推到龙城璧的面前,道:“这些银票现在是你的,至于那柄刀,也不必更换新主人,龙大侠,你的运气实在真不错!”

龙城璧淡笑道:“可是你的运气却未免差了一点。”

司马血缓缓道:“赌牌九一胜一负,往往就只不过相差一点牌而已,这些事,早习惯透了。”

龙城璧突然将声音压低,沉声道:“明早晨曦,我在将帅亭前等你。”

司马血眯着眼睛,似乎早已知道他会有此一着。

晨曦,薄雾轻风里,一个腰悬金刀的白衣人站在将帅亭前,望着刚从东山升起的红日喟然一长叹。

每一天,都有日出。

同时,每一天也有日落。

人,就在日出日落之间,奔波劳碌一辈子,日出日落永无尽时,然而,一个人的寿命却又能够可以欣赏到几许日出,几许日落?

这一个白衣人,并不是龙城璧,也不是司马血。

他的年龄,也许比两人还要年轻一点,但这个年青人在江湖上的名气,却一点也不在龙城璧与司马血之下。

因为他就是武林中三大奇侠之一,与龙城璧齐名的医谷谷主许窍之。

医谷,一直是江湖人中感到最神圣,也最神秘的地方,无论你患上任何伤病毒症,只要一息尚存,医谷就总有办法能够将病者治愈。

在医谷里,据说有十几个老医仕,每天都在不断研究草药医术,他们在救人治病方面的本事,可说已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轻风吹又吹,晨雾开始逐渐消失在风里。

在将帅亭前,龙城璧与司马血已相继依时赴会。

司马血一看见许窍之,立刻便道:“这位公子白衣金刀,莫非就是来自医谷的谷主许窍之?”

许窍之喃喃道:“你我彼此同路人,你不必问我是否许窍之,而我也不必问你究竟是不是司马血。”

“同路人?”司马血冷冷一笑,道:“许大侠乃堂堂医谷谷主,威名显赫,司马血何许人也,岂敢与许谷主并称同路之人?”

龙城璧突然接口道:“就算你们以前不是同路人,由现在开始,应该有所改变了。”

司马血冷笑道:“道理何在?”

龙城璧缓缓地从袖中,取出一面血红色的玉牌,道:“你可认得出这块火云玉令牌?”

火云玉令牌一亮,司马血整个人就像是被黄蜂尾蛰了几千口一样。

许窍之冷冷一笑,对司马血道:“‘火云玉令牌’一亮,咱们就算一个在天南,一个在地北,也要联成一条阵线,去办事的了!”

司马血道:“盟主出动到玉牌,究竟有什么密令?”

龙城璧道:“盟主吩咐,要咱们三个去杀一个人。”

司马血道:“杀谁?”

龙城璧道:“杀西门飘。”

司马血连眼睛都给龙城璧这句说话凝住了。

他怎样也猜想不到,盟主要派他们三个人去杀的,竟是西门飘!

盟主,谁是盟主?是什么盟主?

西门飘又是个怎样的人?

盟主,就是武林盟主。

当今的武林盟主,乃是中原双帝中的火云帝主东方无忧;当东方无忧初登盟主宝座的时候,龙城璧等人只怕还在初学走路的小儿阶段。

据说,东方无忧不但是武林盟主,而且简直就像是中原武林的神一样,庄严,法力无边,且有一种神秘莫测的力量,足以统治整个武林。

而西门飘,就是中原双帝的另一位,称为绝情帝主。

西门飘性格深沉,喜怒不形于色,东方无忧最大的心腹之患,就是这个绝情帝主。

但司马血无论如何想不到,东方无忧为什么不亲自动手,而要下令派人去刺杀西门飘。

真正的理由,龙城璧知道。

许窍之也知道。

那是因为东方无忧已经武功尽失,成为一个废人。

东方无忧武功尽失,是一件大事。

同时,也是一件大秘密,知道的人,就只有龙城璧与许窍之。

大约在半个月前,医谷突然来了两位锦袍老者。

这两位锦袍老者,并非等闲人物,而是来自火云宫的左右二老。

左右二老,乃是武林盟主东方无忧的最亲信心腹份子,这两老一到,自然是有非同小可的大事了。

结果,左右二老礼貌地邀请到医谷里三位最负盛名的神医,前往火云宫。

当时,许窍之并没有随着前往。

三日之后,三位神医回来了。

直到第四天,这三位神医竟然齐齐自刎毙命。

许窍之大为震惊,拆阅三位神医留下来的遗书,原来他们自惭无能挽救一个病者,羞愤之下,便集体自杀。

跟着,许窍之亦被左右二老传召往火云宫,谒见武林盟主东方无忧。原来那个病者,就是武林盟主。

他那一身惊世骇俗的武功竟已经完全尽废。这一件事,实在是非同小可的。

东方无忧的武功,为什么会忽然完全尽废?

而他又为什么要派遣龙城璧,许窍之与司马血去杀西门飘?

江湖上的三大奇侠,除了龙城璧,许窍之之外,还有一个就是卫空空。

卫空空虽然不是饭袋,却是个名副其实的酒囊。

他在高兴的时候,可以喝上几坛烧刀子而面不改容。

但当他在忧愁的时候,他反而滴酒不沾唇,而且一看见酒就觉得讨厌。

别人说一醉解千愁。

但他却认为刚好相反:“酒入愁肠愁更愁才是真的。”

所以,如果你看见这个人既闲着,又没有喝酒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他心中正很愁闷。

卫空空的出身,十分神秘,在十年之前,这个名字简直就没有人听过。但现在,无论是谁听见了卫空空这三个字,只怕都会吓了一跳。

卫空空这三个字所以能够吓人一跳,并不是因为他很凶,相反,卫空空是一个十分容易相处,性格柔和的人。

但他有一个最大的毛病。

他的毛病就是喜欢在半夜深更里,将别人的脑袋偷走。

所以,江湖上有人称呼他做“偷脑袋的大侠”。

一个专偷别人脑袋的杀人凶犯,居然也被称为大侠?

不错,一点也不错,因为他偷的每一个脑袋,都是些早就该拉去砍掉脑袋的大坏蛋、大恶贼。

至于好人的脑袋,他偷不偷?

直到目前为止,他似乎还未偷过。

但将来会不会偷好人的脑袋,那可难说得很了。

傅三源不是一个人。

而是一间残旧得随时都可能塌下来的古老客栈。

卫空空虽然并不是个富有的人,但他喜欢舒适与干净,每逢他走到每一个城镇,他总是要光顾最华丽,房租最昂贵的客店。

傅三源客栈不但古老残旧,而且床铺被袋都已霉得有点发臭,这种客店,实在绝不是个理想的休息地方。

可是,卫空空别无选择余地,因为这里整座市镇,就只有这一间傅三源客栈。

卫空空的马,是天下间最难看的一匹马。

现在这匹马已拴在客栈的草料房里。

这匹马虽难看,但跑起路时却一点也不难看。

这匹马,是卫空空的师父送给他的,他的师父曾对此马下过一句评语:“除了汗血宝马之外,天下间已没有任何一匹马可以比它跑得更远,更快。”

卫空空当时为之一阵发怔,这匹马又老又瘦,哪里像是马,简直就像只大猴子而已。

直到卫空空策骑过这匹马之后,终于发出了一阵惊叹的赞美呼声。

他曾经骑过不少纯种的大宛名驹,也策骑过好几匹异种名骥,但和这匹活像猴子的丑马一比,竟然都大有逊色,真是奇哉怪也之至。

这匹马不但跑得快,耐力惊人,而且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包管不会给偷马贼偷去。

一匹如此难看的马,只怕送给马贩也没有人要,所以又有谁会起盗心偷之哉?

房里有张木桌,木桌上有一壶酒。

酒是酸的,苦的,比这幢客栈,更发霉。

卫空空只喝了半口,就将整壶酒都扔出窗外。

其实,他根本就不想喝酒,就算这壶酒是天下最好的一壶,只怕他也会用同样的手法,将它扔出窗外去。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心情好时人喝酒,心情坏时酒喝人。人喝酒未必会醉,但是如果是酒喝人,那势非大醉特醉不可。

他虽然是个酒囊,却十年难得喝醉三次。

他虽喜欢喝酒,却不愿意喝得酩酊大醉。

酒壶已被扔出窗外,桌上已无酒。

但忽然之间,那个酒壶竟然从窗外飞回房里,而且四平八稳的摆在木桌上。

莫不是活见鬼了?

幸好卫空空一向并不是个怕鬼的人,有时候,他甚至在半夜里到坟场散步,目的就是想找鬼。

他想看看鬼究竟是怎么样的。

忽然间,窗外冒出了两张脸。

两张三分似人,七分似鬼的脸。

卫空空想见鬼,但今次他又失望了。

因为这两张脸虽然有七分似鬼,但终归还是人的脸,因为这两张脸的其中一个厉声说道:“我们是人,不是鬼,你别误会!”

嘿嘿!这两个鬼家伙倒是有自知之明,但一开口就如此讲话,也未免滑稽一点。

卫空空心情正闷着,难得有这种鬼灵精怪的活宝贝来消解消解,当下笑道:“两位远自千里而来,何不进内一坐?”

左边的那张鬼脸道:“你怎么知道咱们从千里而来?”

卫空空淡淡一笑,指一指两人的脸,道:“北邙山邱氏双鬼平时半步不离北邙,这里距离北邙山没有一千大概也有八百里路左右吧?”

两张鬼脸同时怪啸一声,道:“卫贼爷果然好眼力。”说完,两个灰袍人一齐飞跃而起,跃进房子之中。

卫空空的外号,原本是偷脑袋大侠。

但对邪魔外道的人物而言,这个专偷坏人脑袋的人可就不是“大侠”了。

所以,黑道上的人物都称他是个大贼,十杀不赦的大恶贼。

大侠与大贼,有时候是绝对客观性的,你认为是大侠的人,也许在别一种人眼中看来,就会变成是一个大贼。

尤其是像卫空空这种人,更是大贼中的大贼。

北邙山邱氏双鬼,在江湖中只能算是二流人物。

但如果论到胆量,这两兄弟却是一流的。

他们根本就没有将卫空空放在眼内,虽然他们明知卫空空的剑专砍他们这种人的脑袋。

砍脑袋是一门大学问,好的刽子手一刀劈下,受斩者立刻就身首异处,如果刀法不灵,受斩者的头颅就会半甩不甩,死得极惨。

砍脑袋,绝大多数都是用刀。

而且是刀身沉重,砍下去时力逾千钧的大砍刀。

但,卫空空砍别人的脑袋,却只是用剑。

一柄很普通很普通的剑,绝不是什么名剑,更不是什么削铁如泥的宝剑。

这种剑,如果用来砍鸡鹅鸭的脑袋当然不成问题,但用来砍人的脑袋,照理是不能胜任的。

因为人的头骨,并不如想像中般脆弱,一砍便可以砍断,普通的剑砍下去,极可能整柄剑都会崩卷。

但卫空空却有一种特别的本事。

他一剑砍别人的脑袋,从不必再砍第二剑。

因为他一剑砍出,这个人的脑袋就一定应声落地,绝不拖泥带水。

邱氏双鬼两兄弟加起来已经差不多一百岁,总算是老江湖了,卫空空的厉害,他们就算未曾亲眼看见过也该听人说过。

但卫空空一点也看不出这两个人有丝毫慌张,反而镇定得令人出奇。

莫不是他们有恃无恐?

只听得老大鬼扇子邱缠魂幽幽一笑,道:“听说你有三个好朋友,第一个是龙城璧,第二个是许窍之,对不?”

卫空空却叹道:“那却未必,龙城璧去年推牌九赢了我十两黄金,事后才发觉他用的是灌铅骰子,这种好朋友,少了一个也罢。”

邱缠魂一怔。不过,他当然不知道,那次龙城璧为什么要用灌铅骰子去骗卫空空。

原来那一锭重十两的金元宝是大名府尹的库金。是卫空空杀了一个夜行大盗从他身上拾得的,他准备去银庄兑换银两买酒,但他却不知道银庄里已满布衙门里的捕快。

如果不是龙城璧目光如炬,看见他手里的黄金是贼脏的话,卫空空惹下的麻烦可就大了。

邱缠魂沉吟片刻,老二鬼爪邱缠魄已接着道:“除了龙城璧与许窍之之外,你第三个好朋友却是个女娃娃。”

卫空空不能否认,也不必否认。

邱缠魂阴阴一笑,道:“那个女娃娃,的确是个天生尤物,她如果不是卫爷的心上人,恐怕老二早就忍不住要破一破色戒了。”

卫空空神情如旧,脸色没有沉下。

但他的一颗心却直沉到脚下,简直就快沉到地底里去。

卫空空的确有三个好朋友。

这三个人就是龙城璧,许窍之和薛惜瑶。

薛惜瑶,是七层云雾峰珠玑山庄里,最美丽的三小姐。

薛惜瑶不但是卫空空的知己朋友,而且他们更已经订了婚约。

但现在从邱氏双鬼口中说来,薛惜瑶显已落在这两个恶魔手中。

卫空空只觉得,腹中有一团火在燃烧着。

那是烈火,猛烈的怒火。

但他连声音都没有半点改变,依然若无其事的道:“两位的来意,卫某总算知道一些大概了。你们是否想敲点竹杠?”

邱缠魂怪笑道:“敲卫爷的竹杠,那是万万不敢的,不过有件事想请你帮帮忙,倒是事实。”

卫空空冷冷道:“如果卫某不愿意帮忙,大概薛小姐将会倒霉了,对吗?”

邱缠魄道:“卫爷是个聪明人,这事说出来未免煮鹤焚琴,大煞风景之至。”

卫空空嘿嘿一笑,道:“煮鹤我不懂怎样煮法,但煮鬼倒有一套功夫。”

邱缠魂仰天一笑,道:“二弟,你别跟卫爷开玩笑了,还是谈正经事吧。”

邱缠魄背负着双手,脚踱着步说道:“卫爷剑法天下无双,你只要替我们砍下两个人的脑袋,薛惜瑶立刻就可以平安无事,恢复自由,而且还可以得到一笔惊人的财富。”

卫空空眼睛陡地一亮,道:“这笔财富的数目是多少?”

邱缠魂截口接道:“黄金一万两。”

邱缠魄又道:“如果卫爷嫌少的话,还可以再慢慢商量。”

卫空空叹了口气,道:“两位要找寻杀手,可找错对象了,为什么你们不去找邬九清,霍黑心那些职业杀手?而且,价钱也绝不必这样昂贵。”

邱缠魂哈哈大笑,道:“邬九清,霍黑心那些职业杀手能有多大本事,就算给他们一千万两黄金,只怕他们也没有命去赚。”

卫空空道:“如此说来,你们要卫某去杀的人,是些极厉害的角色了。”

邱缠魂道:“别人看来再厉害的高手,对卫爷而言,就一点也不厉害。”

卫空空沉吟半晌,终于道:“那两个人是谁?”

邱缠魂道:“第一是龙城璧。”

邱缠魄道:“第二个就是许窍之。”

龙城璧!

许窍之!

邱氏双鬼要卫空空去杀的人,竟然是江湖三大奇侠中的其他两侠。

卫空空的脸色终于变了。

变得紧张苍白,连手指都有点发抖。

那不是害怕,惊悸,而是愤怒,极度的愤怒。

这两个三分似人,七分似鬼的老畜牲,竟然胁持着薛惜瑶,再加上甘言厚币目的就是要自己去砍龙城璧和许窍之的脑袋。

世间上混帐,可恶的事虽然很多,但这件事却比任何事都要混帐可恶千万倍。

卫空空的心里怎样想法,邱氏双鬼知道得并不太清楚。

但他们却很清楚一点,就是卫空空即使不答应去杀龙城璧与许窍之,他都一定不敢难为他们。

因为卫空空的心肝宝贝薛惜瑶,现在的确就在他们手上,卫空空就算再胆大,也决不致轻举妄动。

所以,这两位来自北邙山的邱氏双鬼,现在还是充满信心,十分镇静。

他们在等候卫空空的答复。

但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卫空空的答复,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砍脑袋剑法。

砍脑袋剑法。

天下独一无二,剑势最狠,最霸道的一种剑法。

这种剑法,并不是天下最快的剑法,但却有天下间最不容易避得开的一击。

这一击的名堂,就是“法场斩首”!

邱缠魂骤见剑光闪动,已知不妙,一柄一尺四寸长的鬼扇子已经拔出,而且立刻张开。

鬼扇子是邱缠魂从十二岁那一年,便开始苦练的邪门兵器,扇一张开,立刻就会激射出七枚毒刺。

这种毒刺所淬上的毒,比山埃还要毒上千万倍,一经射中,就算是略为擦损肌肤,也是立死无救。

但卫空空的剑,毕竟比邱缠魂的扇快一步。

鬼扇子虽已张开,但却被剑势狠霸的一招“法场斩首”,将扇从中劈开两截。

七枚毒刺,虽已激射而出,但却被这一剑的冲击力量改变了方向,全数都射进床褥上。

但卫空空的剑,却一点也没有改变方向。

因为这一击是法场斩首,并不是法场斩扇。

不斩邱缠魂首级,誓不回剑。

老二邱缠魄想动手援救老大的性命,但见剑气森森,衣袂飘荡飞舞,哪里有容他插手的余地。

邱缠魂在这一刹那之间,真个天旋地转,魂飞魄散,他做梦也想不到卫空空竟然不顾一切,骤施杀手。

结果,剑影一挥,邱缠魂的一颗脑袋,应声掉落,跌进床褥里去。

无巧不成话,这一颗脑袋竟然刚好碰到其中一枚毒刺,片刻之间,连一颗死人脑袋都要再受摧残,变成了又肿又紫黑之色。

邱缠魂的脑袋变成紫黑。

但邱缠魄的一张脸却变得比纸还白。

他想逃,但不敢逃,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腿,绝对不会比卫空空的剑更快。

他想动手,但又不敢动手,因为他知道凭自己的本领,绝对没有半分把握可以打得过卫空空。

现在,邱缠魄后悔了。

他后悔自己太过听从别人的指使,早知如此,哥儿两个就算一辈子待在北邙山,也总比现在好千万倍了。

不过,现在方才后悔,是否太迟了一步。

如果当初,他们能够拒绝金钱与肉欲诱惑,邱氏双鬼就绝不会落到如此下场。

可是,能够不在财富与美人之下屈膝的,世间上又有几人?

卫空空手里的剑,不停地在滴血。

邱缠魄的一张鬼脸,现在最少已有九分像鬼。

卫空空突然叹息一声,喃喃道:“今天我本来不想杀任何人,为什么你们偏要闯进来,逼我拔剑?”

邱缠魄颤声喝道:“贼种,你有本事就将我的脑袋也砍下来,不过你别忘记薛惜瑶还在我们手里。”

卫空空又是长叹一声,道:“这件事,你们打错算盘了,如果你们要我杀的,不是龙城璧,许窍之,也许不成问题,薛惜瑶既在你们手里,就算要我杀了自己,也未尝不可,但想借此要胁卫某去杀两个好朋友,那么,只好来个珠沉玉碎,大家都去见阎王老子再评是非曲直了。”

邱缠魄一张鬼脸,现在已十足十像个鬼,简直连半点属于人类的血色也消失得干干净净。

卫空空忽然又黯然道:“其实,我未必一定要杀你,你也未必一定会死,事情既然到了这个地步,不如大家来一个交易,怎样?”

邱缠魄重重抽了口气,终于点头道:“你要怎样交易法?”

卫空空冷冷道:“用你的脑袋,来交换一句问话。”

邱缠魄道:“你要问的是什么?”

卫空空剑尖缓缓扬起,冷笑道:“这件事究竟是谁人指使的?”

邱缠魄立刻紧张起来,道:“没有人指使,是咱们兄弟自己要这样做的。”

卫空空目中厉芒闪动,怒道:“你再否认,不肯将幕后指使的人说出来,我保证你的脑袋立刻就要变成滚地葫芦。”

邱缠魄满脸惊恐之色,犹疑着。

卫空空却已将剑架在他的脖子上,这个称霸于北邙山的邱氏双鬼之一,顿时成为俎上鱼肉。

邱缠魄终于道:“好,我说……”

蓦地,一枝强弩从窗外激射而至,竟然贯穿了邱缠魄的咽喉。

邱缠魄连闷声也叫不出,立刻就像只割断了头的公鸡倒下。

卫空空面色一变,身形暴起,跃出窗外。

又是一枝弩箭激射,直向卫空空胸前而至。

卫空空手挽剑花,将弩箭击落。

只见一个幪面白衣人,匿在一棵大榕树之上,手中拿着一筒弩箭。

卫空空冷笑,叱道:“什么人鬼鬼祟祟,只会施暗箭杀人灭口?”

幪面白衣人夜枭般一笑,道:“你不肯去杀龙城璧,许窍之,你会后悔。”

卫空空面罩冷霜,截然道:“卫某做事,从不后悔。”

幪面白衣人突然掠出一丈,从榕树上飘然落下,急步转身而去。

卫空空岂肯放过,立刻施展追风步法,直追上去。

幪面白衣人狂笑道:“砍脑袋你本事,但若论轻功,你再练三百年也追不上我的。”

卫空空本来绝不肯相信敌人的任何鬼话。

但现在不由他不相信了,这个幪面白衣人的轻功,果然高明绝顶,卫空空越追越是落后,终于眼巴巴的看着敌人消失在一座树林里。

卫空空木然停下,心中在想,是否自己的轻功近来已被搁下,一点也不济事?

答案当然绝对不是的。

江湖上若论到轻功,卫空空是第一流的好手,他所练的追风步法,足与一只狂奔中的黑豹相提并论。

不过,黑豹奔走得虽快,耐力并不持久。而卫空空体内所潜伏的耐力,大概等于五十只黑豹加起来的总和。

可是,他依然追不上那个神秘的幪面白衣人。

能够有幪面白衣人这种惊世骇俗轻功的人,世间上也许不会超过三四个。

卫空空站在一棵大树下,喃喃地道:“不怕你跑得快,总有一天我会砍下你的脑袋瞧清楚真面目。”

跑得快固然是一种本事。

能够成功地去砍任何人的脑袋,这种本事就更不简单了。

麋鹿跑得快。但有时候一样逃不过老虎致命的袭击。

东方无忧下令刺杀西门飘,是一件十分重要,而且十分秘密的大事。

西门飘一向野心勃勃,想夺取东方无忧这个武林盟主宝座,这件事龙城璧知道得很清楚。

西门飘性格凶残剽悍,如果武林盟主宝座落在这个人手上,后果将会极为不堪设想。

许窍之也知道无论如何不能让西门飘得偿大欲。

而司马血呢?

他心里的想法又怎么样?

现在,这三个人已经来到了河南凤溪下,竹涛馆三里之外的一间酒家里。

河南竹涛馆,是一个很幽雅,风景美绝的好地方。

而竹涛馆的主人,也是一个很好客,很敦厚,德高望重的老人。

当龙城璧等三人来到了河南之后,许窍之第一个就说道:“身在河南,而不能有空闲时间去竹涛馆聊聊,实在是一件憾事。”

龙城璧笑道:“解决了西门飘之后,你要去竹涛馆隐居长住都不妨,但现在却只好暂时缘悭一面了。”

只有司马血,似乎对竹涛馆一点兴趣也没有。

这个人最大的兴趣,并不在于欣赏什么风景名胜,而是在于怎样去杀人赚钱,然后又怎样去花银子追寻刺激与欢乐。

但就在这个时候,酒家里的顾客,正在纷纷谈论着一件有关于杀人的事。

竹涛馆主人,竟然在今天清晨时分,被人偷走了脑袋,死在馆中。

偷脑袋!

天下间除了卫空空,还有谁会这样地去偷别人的脑袋?

但卫空空为什么要将这个善良的老人脑袋偷走?

龙城璧忍不住大声道:“偷走这个脑袋的人,绝不会是他。”

司马血却冷冷说道:“不是他,又是谁?”

许窍之皱眉道:“他什么脑袋都偷,但从不偷好人的脑袋。”

司马血又在冷笑。

突然间,酒家门外,一个青衫青年牵着一匹猴子般的丑马,缓步踱至。

这人赫然就是卫空空。

司马血淡笑着,道:“偷脑袋的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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