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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过去的朋友

斜风细雨中的嘉兴南湖,温丽明媚,如当垆女儿的眼波。

白牧接过酒具时,一抬头,就看见了她的眼波,看见了她面上的娇羞,看见了她眼中的惊奇,看见了她嘴角上的微笑。

一时间,白牧似已痴了,仿佛又已回到十九年前。当时也有一个当垆卖酒女,也这样看着他羞笑……

那一年,也是个斜风细雨的春日,他游南湖而归,在小船娘柔柔的目光相送下,他走进了这家酒楼,走入了当垆卖酒女温婉可人的眼波中。

记得那天,他被这眼波迷醉,被烟雨中的南湖迷醉,被那双白雪般的手捧来的美酒迷醉,还记得那天,他是一个人来的。

记得那天,他已醉得发了狂,击箸而歌,逸兴遄飞,大叫道:“来来来,拿笔墨来!”

没有笔墨。于是他笑,她也笑,不多的几个酒客也笑。于是他披散头发,她捧来一坛酒。他以发代笔,以酒为墨,在白壁上狂草了一气。写完,他又大笑,然后就不知所终。

醒来之后,他就发现她就在他身边,蜷伏着丰满的身子,如一只雪白的小猫儿。

他走了之后,一直还想来看她,可他毕竟一直没来。

现在这个卖酒女,不就是她吗?

白牧回过神来,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个卖酒女不过才十七八岁年纪,而她,该有三十五六了吧!

这个卖酒女,竟会是她的女儿么?

白牧朝卖酒女笑了笑,接过了自己要的两角酒。

他在心里提醒自己:“白牧,你现在只是个很穷很穷的酸秀才,而且岁数已很大,不该再风流,也不再有风流的本钱。”

可他发现,卖酒女居然没有走,就站在他身边。

他抬头,又看见了她的微笑和眼波,于是他只好淡淡地笑笑。

卖酒女绞着雪白修长的手指,咬着嘴角,半晌才轻声问道:“先生,你是不是……是不是姓白?”

白牧悚然:“不,不不。敝姓穆。”

卖酒女欢笑着的脸儿顿时变了:“那么,那么穆先生以前……以前是不是……来过敝店?”

白牧更是心惊肉跳:“没有,没有。”

卖酒女怔了怔,幽幽叹了口气,勉强微笑道:“对不起,无故打扰先生酒兴,实在抱歉得很。”

她失望地走开了,走回柜台里,但仍不时用眼睛偷偷瞟着他。

难道她真是那个女人的女儿?她怎么知道他姓白,怎么知道他来过这里?她为什么要问他这些?

白牧苦笑着,飞快地喝完酒,一口菜也没吃,拎起破旧的柳条箱,拿着破旧的伞就走。

他走到楼梯口,忍不住回了一下头,发现她还在看着自己。

他居然忘了给钱,她居然也忘了收。

白牧没想到,居然还有人能认出他来。他原以为已过了十几年,往日那些叱咤风云、风流一时的朋友和仇人都已烟消云散了。

现在看来,他实在是太大意了。如果连今日这个卖酒女都怀疑他的身份,那么,若当年那个卖酒女在场,他一定会被认出来。

而他又的确不想被认出来,他羞见故人。

他已不再是当年的公子小白,他已是老白,是一个浪迹天涯的穷苦的读书人。

他之所以离家出走,并不是想重入江湖。他只是想到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去,安安心心地度完一生。

他沿着湖边的石径,飞快地走着,似乎极力想尽快离开这里。

如果他回头,一定可以发现,卖酒女正痴痴地盯着他的背影。

烟雨漾漾。

总算走得很远了,白牧放慢了脚步,吁了口气。

肚子已很饿,可他知道,再走两里路,就会有一个小酒馆。

当然了,那是十九年前的事。现在那个小酒馆还在不在呢?

小酒馆还在。

小酒馆的老板和伙计,也都还是十九年前的人,是故人。

但他们都已不认识白牧,只是他们的招待仍然像十九年前那么热情,那么周到。

白牧重来此处,感觉到了无比的温暖,就好像回到了家中,十九年前的家中。

他习惯地看了看十几个酒客,发现他们都不是“故人”,就更放心了。

他要了一角酒,四个热菜,半斤米饭,就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前,斯斯文文地吃喝起来,很像个老穷酸。

刚吃了几口,偶一抬头,白牧就又看见了真正的故人——他过去的朋友。

两个江湖汉子走进酒馆,带进了外面的寒意。

他们铁青的脸上凶相毕露,他们满是青筋的大手都按在腰刀的柄上。

白牧认识他们,因为他们是嘉兴双刀,是江湖上很有名的血性汉子,喜好打抱不平,爱管闲事。

宋超的刀法泼辣凶悍,宋超其人也像只火药桶,一点就着。

耿霸其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耿直而又充满了霸气。

他的刀法很有气势,沉稳如山。

那么,嘉兴双刀今天碰上了什么不高兴的事情呢?

白牧低下头去吃饭,他不想和他们打招呼,不想被他们认出来。

但他很想知道他们为什么生这么大的气。

宋超端起酒碗,一仰脖就干了,气呼呼地道:“老耿,你干吗拉着我?为什么不让我把他们全做了?”

耿霸沉着脸道:“为什么?”

宋超跳了起来,瞪眼大吼道:“为什么?你怎么能问出这么混帐的问题?他们在于什么,你没有看见吗?”

耿霸还是稳稳地坐着,面沉如水,“我当然已经看见,他们七个人,正在奸淫两个少女。”

宋超吼道:“那你为什么放跑了那个小白脸?”

耿霸道:“我们已经杀了六个,为什么不能放一个回去?”

宋超气得张口结舌,手指着耿霸,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耿霸沉声道:“这个小白脸回去之后,一定会再纠集人来报仇,他们很快就会找来。”

宋超喝道:“难道你还怕他们?”

耿霸道:“正因为不怕,我才要让他们来报仇,咱们可以痛痛快快地杀一场!”

宋超怔了怔,哈哈大笑起来:“好,老耿,有你的!来,喝!”

酒客尽都失色,老板伙计也都张惶失措。这两个凶神说起杀人来,就像喝酒那么爽快轻松。

酒客们已陆续溜走,老板伙计愁眉苦脸地等着灾难的降临,劝都不敢劝这两个凶神。只有白牧呆在墙角,吃得很认真。

宋超又干了三碗酒,大笑道:“不知这样的好酒,今晚我们能不能喝到了!”

耿霸也一口饮尽碗中酒,笑道:“我们一定能喝到。”

宋超拍着他肩头,大声道:“老耿,你是天下最有血性的男儿,我宋超今生碰到了你,真是天大的造化!”

耿霸道:“你这话我听着不怎么顺耳,好像我们就要死了似的。”

宋超叹道:“我们已经死过几次了?”

耿霸道:“不多不少,大概也有二十多次了吧!”

宋超道:“真正算起来,也只有一次。”

耿霸笑道:“莫非是和萧慎那一仗?”

宋超道:“不错。那次若非‘小白长红越女扇’出手,只怕我们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耿霸叹了口气:“我现在想起那一次的经历,仍然感到心寒。天目派的实力如此之强,我们竟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宋超愤愤地道:“现在萧慎的实力更强,野心也更大,没人可以压伏他了!”

耿霸苦笑道:“公子小白成了萧慎的女婿,十九年来绝迹江湖,天下能和天目派抗衡的,只怕真的没有了。”

宋超大声道:“可我知道,公子小白是迫于父命,违心洗手的;公子小白若还在江湖,岂能容萧慎如此逞凶?”

耿霸叹道:“其实公子小白一定已被萧慎软禁,咱们何不杀到丽水,偷偷把他救出来?”

宋超眼睛一亮,旋又叹气:“凭你我的武功,只配和那些下三滥的小贼拼命。除非请金女侠和文女侠出山,才能成功,可……”

耿霸笑得更苦了:“不错,要请她们出山,已无可能。金女侠已是侯爷夫人,文女侠也已成了金谷园的主人,她们怎么肯抛弃家业,重入江湖呢?”

宋超大笑:“老耿,咱们还是喝酒吧!萧慎可以杀了咱们,却压不服咱们!来来来!”

好气魄,好气骨!

白牧心神剧震,他第一次听到了和自己齐名的两个女孩子的归宿。

“小白长红越女扇”,这称呼,指的是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三个少年高手的兵器。

“小白”就是白牧的小白钩。

“长红”是金盏花的长红索。

“越女崩”足文丹丹的成名兵器。

他们原来是同行同止的好朋友,比所有的好朋友都更好的好朋友。

他们是恋人。

可现在呢?

白牧在心里叹息。他没想到,美丽泼辣而且嗜杀的金盏花,竟然成了侯爷夫人,而文静腼腆的文丹丹却做了扬州著名妓院“金谷园”的主人。

十九年来,他一直将自己锁在书房里,两耳不闻江湖事。而时隔十九年后,第一次听到关于金盏花和文丹丹的消息,竟会是如此不可思议。

十九年时间,可以使一个人改变很多很多。他在心里苦笑,在心里落泪。 .

往日那些激动人心的事情,叫人怎么能忘记呢?要想忘记过去,忘记过去的朋友,几乎是绝对不可能的,除非你变成白痴。

连变成酒鬼都没有用。

白牧的眼前出现了幻影,飘飘悠悠的,朦朦胧胧的,如微风中的烟雨,如烟雨中的南湖之水……

金盏花?

哦,金盏花……只对他温驯的金盏花……

金盏花是个艳若桃李而又冷若冰霜的少女,无论她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住所有男人的目光,而她杀起人来,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她杀死的人究竟有多少,没有人能知道。但人们都明白一点,那就是她杀的都是些十恶不赦的人。当然,十恶不赦的人不会这么认为。

金盏花的武器,是一根极长的软索,艳红如火,名曰“长红”。

白牧知道长红索的厉害,因为他曾和金盏花交过手。

那一次白牧正在燕子矶上与一群少年欢饮狂歌,一个少女杀气腾腾地冲了上来,指名要和“姓白的小子”打一架。

这个少女,就是金盏花。

金盏花之所以如此愤怒,却只不过是因为“小白”排名在“长红”之前,她咽不下这口恶气。

白牧当然应战。不仅应战,还痛痛快快地教训了金盏花一通,差点没打她屁股。然后白牧当着众少年的面,将她轰下燕子矶。

白牧那天的确喝多了点,他喝了酒之后,总是有点狂,爱撒点酒疯。

可当天晚上,白牧从一家酒楼醉醺醺地出来后,就被长红索捆住了。金盏花并没有折磨他,只是将他“请”到她的房间里,骂了他一夜,骂了又哭,哭完了又咬他。

从那以后,金盏花就一直形影不离地跟着他,以至江湖上颇多风言风语,说“小白”和“长红”要成亲了。

只有金盏花和白牧知道,他们之间是清清白白的。白牧虽是浪子,金盏花却很认真,固执地守着最后一道防线。

她不让他的“阴谋”得逞,却又不离开他。她温驯得像条最忠实的狗,把他看得死死的,不让别的女人接近他。

“我这是帮你改变形象。”有一次白牧生气时,金盏花如是说。白牧自然无可奈何。每次当他发怒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用最温柔的声音跟他说话,缠绵地咬他,任他轻薄,让他有气没处撒。

总之,她绝对不让他去找女人。她就像是条天下最美丽、最狡猾的小狐狸,死死缠住了他。

然而,白牧竟和萧丽娘成亲了。

他记得金盏花为此曾和他拼过命,她也曾几次三番地夜闯白家,刺杀萧丽娘。

长红索还在么?

如果长红索还在,也只不过是一根普通的绳索罢了。

白牧想象着金盏花成了贵夫人后颐指气使的神气,不由得微微一笑。

也许她在闲下来的时候,还会回忆往日的江湖生涯,那时候她一定会想起白牧的。

因为他们曾是亲密得不能再亲密的朋友。

白牧的眼中闪出了泪光,但他自己没有察觉。

文丹丹呢?

一想起文丹丹,白牧的心中总是充满了柔情。

她总是那么温柔,柔得像最温软的春水。文丹丹说话时,声音也轻柔得出奇,如细细的风,如淡淡的云。

文丹丹并不算十分美丽,但那份温柔,那份纤弱,却使她总有一种使人沉醉的魅力。

谁看见文丹丹,都会忍不住想去保护她。谁也不会想到,她竟会是名动天下的武功高手。

他认识文丹丹,是在什么时候呢?

哦……对了,是那一年,那年初夏,在苏州。

他和金盏花在苏州的小巷里转来转去,快活得让路人妒忌,男人们妒恨他,女人们妒恨金盏花。

一个卖花的少女羞答答地出现了,柔声吆喝着:“卖花呀——卖茉莉花呀——”

白牧的心马上就醉了。

然而金盏花眼中却凶光毕露:“文丹丹,你走开!”

白牧这才知道,这个柔如春水的女孩子,就是文丹丹。

文丹丹当时只是轻轻笑着,柔声道:“小白长红越女扇,怎好一见面,就撵人家走?”

白牧已醉得不知东南西北了。她那纤弱的小手和幽静的眼睛好像有无穷的魔力,他舍不得转开眼睛。

金盏花醋意冲天,却也无可奈何,文丹丹闯入了他们中间。

白牧的苦头就更大了。

在他和金盏花缠绵的时候,文丹丹会在远处柔柔地唱歌;他爱抚文丹丹的时候,金盏花会气得在隔壁摔东西。

何时候她们会同时来纠缠他,有时候她们两个好得蜜里调油,对他不理不睬。如果白牧头疼得想跑,也绝无可能,两个人看他一个,弄得他哭笑不得。

三人同行,自然必有一女会伤心。江湖上已有不少人在议论金盏花和文丹丹谁会得到公子小白了。

令人惊讶的是,三个人都伤透了心。

白牧成亲的那天,文丹丹并没有赶到丽水去大闹。她喝了许多酒,杀了许多“意图非礼”她的男人,几乎是谁看她的眼神不对,她就杀谁。

没料到,她竟当了金谷园的主人,当了鸨母。谁也不会将文丹丹和“鸨母”这个词联系在一起的,可她偏偏就当了鸨母。

白牧叹息。他知道,是他害苦了他的丹丹,温柔如水的丹丹。

丹丹最喜欢干什么呢?

丹丹喜欢用她的越女扇扑蝴蝶玩,喜欢赖在他怀里不起来,喜欢他揉她,喜欢看见小虫小蛇,那样她就可以“害怕”地躲进他怀里,“害怕”得直哆嗦,那时候他就必须好好爱抚她,让她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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