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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日夜惊魂

并肩排排坐,进食十分不便,但只要在技巧上有所改变,不但方便而且另有情趣。

月华曹娇是知道改变技巧的女人,半倚在文斌怀中,不需他取杯举筷,一切皆由月华曹娇动手,挟菜哺酒一手包办,只需要他挽着丰盈的胴体,需要他不住在耳畔说些女人爱听的奉承赞美话。

更重要的是,需要他的手,在半撤防的可爱胴体抚摸,引发强烈的快感。

“唷!你这没良心的捏痛我了。”

月华曹娇媚眼中闪烁着灼热的光芒,媚笑着轻拍他的掌背两下,那只大手停留在半露的玉乳上:“怎么像醉了一样笨手笨脚?你这冤家是个好男人,在这方面却好笨,我要你成为十全十美的男人,来,摸这里,就这样,就这样……”

在罗裙半卸之前,文斌的表现还真有点像情场老手,挑逗的技巧狂放热烈,也在甜言蜜语上令女人满意。他热烈中也呈现温柔,让那些曾经沧海的女人,迷失在渴求与期待中燃烧,情欲之火时旺时弱,被挑逗得濒临发疯边缘。

但一旦罗衫半卸,酥胸玉乳毕呈,月华曹娇饥渴地拉开精绣的胸围子带结,柔软而弹性极佳的肌肤呈现在眼下时,他的神情有了激烈的变化,冷静的神情消失了,双手变得强劲有力,像是失去控制。

不再是一个冷静调情的花丛老手,突然变成情欲陡升的普通男人,呼吸急迫,双手颤抖肌肉抽紧,浑身火热,目光呈现眩乱。

不仅是笨拙,简直就是一头逮住猎物的猛兽,反常的暴烈举动相当吓人,手抓口咬像疯子。

他突然变了一个人,一个被情欲激发野性的普通男人。

他的理智已失去控制,唯一的本能已取代了一切杂念,不再牵涉世俗的恩怨情仇,只有最原始最单纯的欲望,极需获得发泄解放。

绝大多数的人,在某一种时、地,某一种外界或内在的刺激下,会挣脱世俗的长久以来所束缚的行为准则,强烈诱发出原始本能,浑忘世俗的一切,唯一渴望的是释放体内强烈升起的能量,像火山久蓄的溶岩找寻爆发口,是不由自主的。

此时此地所呈现的景象,在第三者的眼中,当事的一双男女,是世间最丑陋的动物。

传出一声压抑不住的兽性喘息,接着是布帛的撕裂声,衣裙撒了一地,动人的胴体在娇喘扭动中,呈现极为诱人的线条。

抱起仅存内裤的诱人胴体,他向木床走。

月华曹娇的脸上肌肉灼热扭曲,赤裸的双手在走动中,狂乱地撕剥他的外裳。

一声怪响,他踢倒了长凳。

响声居然吸引了他将迷失的灵智。

抬头转身双目立即与灯光接触。

他眼中狂乱的神情突然凝聚了一刹那,双手也本能地一聚一弛,两人身上的汗水,因润滑作用而呈现濡滑,所抱住的柔软火热胴体几乎滑下。

“吹……熄它……”月华曹娇的呢喃魅力十足,光赤的粉臂蛇一样缠实他的肩头以免滑落。

撮口想吹熄丈外的两盏柴油灯,并非完全受诱人的娇媚声音所左右,而是被本能所驱使,熄掉光明接受黑暗。

暗室亏心,有些人没有勇气,在光明中做出某种亏心的事,需要黑暗做掩护。

月华曹娇是欲海的老练领航人,知道如何引导情欲达到彼岸超越理智浪峰。

黑暗可以让男人消失罪恶感,尤其这男人并非歹徒恶棍!

迄今为止,文斌的表现毫无歹徒恶棍的形象流露,在光明下,不会任所欲为。

灯没吹熄,春光动人心弦的胴体,却被向侧方抛下,几乎摔倒。

“冤家……你……”月华曹娇讶然娇呼。

“穿好衣裙,带剑。”

文斌伸手向屋顶一指,火速整衣扶起倒下的长凳。

寿春老店虽是这一带最高尚最大的旅舍,但规模与设备并不完善。

途经寿州的达官贵人并不多,高级的豪华旅舍在这里无立足之地。

文斌所住的是最好的上房,其实名不副实,没有内间,没有洗漱的浴厕,上面没加设承尘,抬头可看到梁桁瓦片,梁柱间尘封的蛛网历历在目,受到震动积尘便如细雾般飘落。

确有积尘飘落,表示屋顶有震动现象。

千锤百炼所养成的高度警觉心,突然被飘落的积尘,从被情欲迷失的激情境中,闪电似的拉回现实,找回迷失在情欲中的理智。

房中热流仍在,门窗都是关闭的,房内的温度,比外面要高些。

月华曹娇却感到一阵寒流袭体,因激情而引起的胴体高温猛然消退,火热的面庞,突然红退苍现,骤发的惊恐浇熄了欲火,仓皇地拾取散落的衣裙。

她的剑在床头,进房时便解下塞在床头的,可知她早已有意在文斌的房中就寝,有与文斌同度春宵的打算。

文斌也有一把剑,是从桑家大院夺获的。

迄今为止,她还没看到文斌用剑伤人,但她记得文斌曾经说过不喜欢用剑。

匆匆穿妥已被撕破,但仍可遮体的衣裙,抓住了剑,顺手将文斌的剑抛出,警觉地向窗台下急窜,伸手扳开窗扇的扣闩。

文斌接住剑插在腰带上,向她打手势,要她不可启窗外出,隐身在窗台下而不可躲在窗侧。

房门外,隐隐传入轻微的响动。

手一挥,文斌用掌遥熄桌上的灯火。

她感到黑暗令她害怕,往文斌站立处急移。

黑暗中目力失去作用,她的听觉却是超凡的,准确地到了文斌身旁,便感到一只大手牢牢地挽住了她。这只手好有力、好温暖,立即产生安全感,身上的寒意慢慢消退。

“他们会……会破坏门窗用……用暗器攻击……”她说话仍然不稳定,恐惧感并没完全消除。

“不会。”文斌的语气坚定无比。

“可是……”

“这只是骚扰行动,除非我们出去,他们不会冒不必要之险,作毫无把握的攻击,付不起重大的代价。我们故布疑阵,急于逃离的计策生效了,他们不希望我们及早逃走,用骚扰来阻止我们行动。明晚,可就是生死关头了,他们的大援,明天定可赶到。”

“哦!你难道是未卜先知的神仙?似乎他们的动静,你弄得一清二楚。”

“凭经验与观察的情势估计,估料的正确性该有五成。如果我真知道他们的打算,情势局面将完全改观。”

文斌脸上的神情她无法看到,却可从语气中听出某些征兆,却又无法揣摩出其中的含义。

“你是说,如果不出去,我们是安全的?”

“出去也不会有危险,他们不会冒死狠拼,此进彼退打了就跑,便达到目的了。”

“那就出去赶走他们。”她突然有抢出房示威的冲动。

“不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我还没找出疑点的症结,可疑的征候无法获得确证,不能因些小仇恨,伤害鬼使神差凑巧卷入是非的人。如果证实我的判断,哼!有人要倒霉了!”

那一声哼,她不由自主心中一震,感觉出一股莫名的震撼力,平空撼动她的身心。

这一声哼她知道不是冲她而发,但她却感受到这股莫名的震撼力撼动。

“你到底在怀疑什么?”她屏息着问。

“伏魔剑客这些人,没有任何理由,自毁英雄形象,向我们大动干戈。”

文斌低声说:“按理他们不可能有大援随后赶来,也不需倚赖大援做这种愚蠢犯忌的事。如果他们与明天赶到的大援有关,我保证他今后日子难过,就算我不愿宰他,至少也要他像丧家之犬一样,逃避我的追杀,哼!”

“我们歇息吧!他们既然不进来,如果不歇息,熬一夜明天必定精神不济……”

“他们在外面来来去去,不久更可能卑劣地投石掷瓦,你能歇息装聋作哑吗?你就会想到床啊,女人。”

“你……”她浑身一热,狠狠地拧了文斌一把。

“你在我床上和衣歇息,我出去逗他们玩玩。”文斌拉她向大床走:“我估计不会有人敢冒险闯进来送死,我也不会远离。”

“你说过不必出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一急,死拉住文斌不放:“我一个人好害怕……”

“没有什么好怕的,你月华曹娇的名头,并不比伏魔剑客低多少,他那些猪朋狗友的名气比你差远了。你需要小心应付的劲敌,是那位与他联手的矮小少年。”文斌将她往床口一推。

后窗传出极轻微的声息,她知道文斌已经走了。

天黑后不久,便有七个人在寿春老店附近埋伏,监视文斌与月华曹娇的动静,眼巴巴等候伏魔剑客一群人赶到。除非文斌溜走,否则他们不会发动阻挠。

原订的计划是由伏魔剑客与杨姑娘联手,向文斌攻击诱离现场,其他的除了策应的人以外,负责擒捉月华曹娇,得手便迅速撤离,避免和文斌死拼。

江湖客胁迫姑娘的毒计失败,预定的行动不得不临时更改,完全采取干扰技巧,阻止文斌偕同月华曹娇乘夜远走高飞。

干扰以使用暗器最为有效,所有的人皆奉命避免接斗,每次派一两个人快速经过门窗,发出声响立即逸走,你来我往间歇地发出噪音,耗损房内人的精力,打算天亮时才罢手。

两个黑衣人刚在小窗拍了一掌,猛然跃升上瓦面,轻功可圈可点,用的是极难练成的旱地拔葱轻功。

旱地拔葱其实并不难练,难在进步极慢,拔起的高度也有限,练了三年五载痛下苦功,能平空拔起四五尺,已经是一等一的惊人成就了。

这两人是借拍窗的退势,点地时挫腰弹腿起拔的,表现上看确是原地旱地拔葱,其实暗中借势取巧,所以能笔直地拔起丈四五超越檐口。

脚一沾檐口,本能地向前踏进以稳下身形。

这短暂的刹那间,身形拔起时便不可能看到脚下的景况,脚站上檐口时,更不可能看到屋下的景物了。

人影从他们的脚下同时上升,两人怎知脚下有人跟上?

一声厉叫,右面那人臀部挨了一脚,被踢得向前飞起,手舞足蹈狂乱地向下摔落,一阵暴响,屋顶摇摇,压毁了一大片屋瓦。

左面那人更糟糕,被人从背后抓住背领,像抓住小猫的颈皮抡起半圈再脱手飞掷,竟然掷出三丈外,砰然一声大震,屋顶下陷。如果出手攻击,这两位仁兄必定死得不明不白。

“还有谁来玩玩?”文斌站在屋脊上怪叫,声震夜空引起一阵猛烈的犬吠。

立刻引起一阵骚乱,有人启门外出察看,街巷有人举着灯笼张望,连码头也传出了骚动。

全店的旅客都惊醒了,店伙惊惶地劝旅客回房歇息,大概知道发生了些什么事。

以毒攻毒,这附近夜行人怎敢再活动?

不久,附近恢复宁静。

如果被打得半死,让街坊的居民捉住送官究办,那就麻烦大了,骚扰的计划不得不被迫取消。

×

×

×

早膳毕,文斌出店打听消息。

一个时辰后返店,立即催促月华曹娇结账离店动身。

月华曹娇一头雾水,但顺从地拾掇行囊。

本来文斌一再表示不走,放出走的风声是计谋的一部分,现在却匆匆动身,难怪她一头雾水。

她知道文斌打听消息的手段高明,猜想可能情势已发生难以控制的变化了。

东行的大道全是田野,大道上旅客稀稀疏疏。

他俩动身时,已经是巳牌正末之交,旅客早就远出三十里外了,他俩不是鸡鸣早看天的赶早旅客。

旅客少,强盗打劫顾忌也少。

文斌并不急于赶路,他的包裹小,顺便提了月华曹娇稍大的彩布包袱,神态悠闲地就道。

他甚至一面走一面吹口哨,表示心情轻松无忧无虑,所有的凶险,都抛留在寿州城,与他无关啦!过了十里亭,不时有荒野出现。

田野一片金黄,今年的收成倍胜往年,没闹水旱蝗灾,风调雨顺丰收在望,应该不会再有其他灾祸了。

大道前后没有旅客的踪影,更不见车马轿。

前面三四里路右有一座相当大的树林,田野中可看到一些庄稼汉走动,对他俩不时投以诧异的眼光。

月华曹娇改穿了漂亮的月白色素花边劲装,佩剑挂囊,曲线玲珑人比花娇,劲装佩剑惊世骇俗,难怪乡民看到她便张口结舌。

平时她爱穿漂亮华丽的衫裙,衫裙才能衬托出女人的美。

娇艳柔媚是女人的最佳武器,用来追逐名利,比男人容易百倍,所以她的绰号称娇,江湖双娇之一。

今天穿劲装赶路,是文斌要求她穿的,明白表示前途将有凶险,必须有搏杀的准备,穿衫裙动起手来十分不便,武功发挥的威力大打折扣。

劲装可以表现矫捷的刚性美,可以流露女强人的气概。

但她貌美如花,盛年发育成熟,曲线甚至显得夸张,掩盖了刚性的美,怎么看她都是人见人爱的娇美女人,是每个男人都喜爱的女人中的女人,所佩的杀人剑,起不了多少吓唬作用。

她紧挽着文斌臂弯,依偎着肩泰然而行,烈日炎炎,幸好行道树遮住了炙人的阳光,她头上的宽边遮阳帽也不怕日晒。

“于虹,你在搞什么玄虚?”

她终于忍不住了提出质问:“匆匆忙忙像在逃避瘟疫,也像漏网之鱼。你说过不走的,一夜工夫就变卦,是不是情势不妙?”

“你自己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你是元帅兼军师呢!呵呵!”文斌大笑。

“不许笑,于虹。”她故意板着脸轻叱。

她比文斌大几岁,一直无法用亲昵的称呼表达爱意,哥弟郎亲都不适宜,所以干脆托大叫于虹。

文斌半开玩笑半认真叫她娇娇,叫得她心花怒放乐不可支,毫不介意其中的半开玩笑讽嘲成分,她喜欢文斌叫她娇娇时的洒脱风趣神情。

“不笑就不笑。”

文斌装腔作势脸一板:“再走二三十里,大太阳可以晒昏头,那时想笑也笑不出来了,真想雇一部一轮明月给你坐,免得累坏你一双玉腿。”

“小气鬼,为何不说雇轿给我坐?说吧!到底为了什么逃离寿州城?莫不是有强盗攻城掠地了?”

各地都使用独轮车,载货也可载人,可以在小径中行走,方便实用。

必要时可加一个在前面挽,一推一挽,真可载重三四百斤。

车的名称,各地也不同,独轮车只是一般性的统称,地区性的称呼各有不同。

在寿州一带,称为鸡公车。

在大河两岸一些地区,叫一轮明月。

“雇轿固然很舒服,但你不怕被人在远处用弓箭攻击?坐在轿内不能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箭贯轿有如摧枯拉朽。据我所知,名震天下的神秘组织天网,其中有一位可怕的神箭,百步穿杨非常了得,普通的车轿一箭穿透轻而易举。娇娇,你听说过天网吧?你应该知道的,不知道的江湖人少之又少。”

她浑身颤抖了一下,心也抽动了一下。

她并没留意文斌默察她神色的变化,没留意手的颤动,暴露出心中的恐惧。

“天网从不干预江湖小人物的事。”她又颤抖了一下。

天网不干预江湖小人物的事,小人物怎敢干预天网的事?

她居然杀了天网的人,而且暴露了身分,别人必定以为她吃了豹子心老虎胆,她却知道自己怕得要死。

“娇娇,你不是江湖小人物。”

“我现在就是落荒而逃的胆小鬼。”

她失声长叹:“如果没有你在身边,我恐怕尸骨早寒了。于虹,我们能逃出他们的魔掌吗?”

“对我有信心好吗?”

文斌拍拍她的肩背:“凭伏魔剑客这群垃圾杂碎,想奈何我有如痴人说梦。如果我不想求证,他活不到今天。”

“他们真会追来?”

“不会。”文斌肯定地说。

“不会?”

“他们在前面埋伏。”

“哎呀!”

“记住,当他们现身时,避免接斗,逃命第一。”文斌正经八百叮咛。

“什么?逃命第一,你怕他……”

“我要证实一些事,等待拨云见日。”

“你的意思……”

“不要问为什么。”

“可是……”

“不要可是,不久自知。”

“好吧,我不问。”

“这才乖。过了前面的中段树林,就得留意了。注意跟我走,即使有机会杀掉追来的人,也不要动手。记住,逃命第一。”

“你真的未卜先知?”她更为惊讶了。

“大概是吧!”文斌放开她的手,把她的包裹一并改系在背上:“赶两步他们等得心焦了。”

她不由自主,洒开大步无畏地向前急走,文斌无畏的形象,把她的勇气向上急速的提升。

自从在武昌碰上天魁星之后,霉运一直如影附形跟着她,形容为丧家之犬名副其实,一连串的灾难,把她女强人的勇气和信心,摧毁得七零八落,再也抬不起头来,快要丧失江湖双娇的名头了。

也许,碰上文斌,是这期间唯一幸运的事。

希望福能双至,今后灾灭祸消!

×

×

×

她感到疑云重重,但也感到庆幸快乐。

文斌一直和她在一起,昨晚更在惊怕中,在文斌的床上,和衣躲在文斌的怀里,最后在惊惧疲劳中,朦朦胧胧睡了一个时辰。天亮后文斌仅出店走了一趟,大白天不可能深入踩探,那么,消息是从何而来的?

未卜先知,毕竟是夸张的神话。

文斌像她的保护神。

她更像一个有了倚靠的幸福女人,正由坚强可靠的心爱男人,牵着她的手,引领她迈步走向幸福的未来。文斌的坚强乐观形象,给与她无穷的鼓舞和信心。

明知前途将有凶险,埋伏的高手像犬群一拥而至,吉凶难卜,前途多艰,但文斌却神情愉快,谈笑自若,昂首阔步牵着她的手轻松走向凶险,走向未来,这份胆气豪情,她感到光采,同感荣耀!她幸运地找到心爱的男人了。

当然她心中明白,迄今为止,这个她心爱的男人,并没真正属于她的。

江湖混世男女,就算上了床同衾共枕,携手走向海角天涯,也没有所谓归属问题,除非双方都认真,单方面感情发展一厢情愿,不会有结果的。杨琼瑶不是江湖人,但也有江湖的人襟怀。

文斌拒绝接受她全心付出的感情,她知道不会有结果,所以把感情埋在心底。

她不要做一个无依卑下的可怜弱女,恳求不爱她的男人收容。

大道向东延伸,右面是面积相当广阔的树林,再向东是杂草丛生的荒野。

路左,一片山坡的小河旁有农舍,田野向东北伸展,远远地,可隐约看到二十里外的青山,那是八公山区。淮南大平原其实也有山,只不过不能算山而已,也许可称小岭或者丘阜,让大平原的景色多几分变化。假使路右的树林有埋伏,他俩必须向路左的小坡小村落逃。

月华曹娇毕竟心有余悸,心情因逐渐接近树林而逐渐紧张,目光不住投向路左的小坡地,预先相度逃走的路线,心虚的神情愈来愈明显。

“你不要媚眼乱转乱瞟。”

文斌看出她的心意,用调侃的口吻说:“在大群猎犬的追捕下,狐狸唯一的希望是有多快就走多快,愈远愈好。躲进那座三家村,保证你连一个鼠窟也找不到藏匿处。在城市这些人毕竟有点顾忌,在郊野村落他们就是皇帝,甚至会放上一把火把你薰出来,杀光村民也不是什么骇人听闻的事。而且,小村里可能有他们的人,两面一堵,结果如何?”

“乌鸦嘴!”

她大发娇嗔:“少说几句霉话好不好?你这张嘴真毒,说福不灵说祸灵,真讨厌!”

“娇娇,你怕什么呢?人活在世间,真正可称为圣贤的人有如凤毛麟角,何况三代之前圣贤都死光了。”

文斌的话充满嘲世味:“所有的人,包括你和我,或多或少做了些大大小小的亏心事,所以也须为自己所作的事负责,硬起头皮去顶。你得到些什么,就得付出些什么;既然你要得,就必须有付的准备,和付的勇气,是不是?祸福无门,唯人自招;你早有心理上的准备,对不对?”

“我……”

“谈祸福,有些玄。有人认为是宿命,有人认为是自招;但两者并不一定正确,有时灵有时不灵,所以说玄。有时候,另有变数,所以说: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是变数,可能是意外。你走在路上拾了一锭金子,是意外,而不是命定该是你的。这锭金子,可能出人命,遗失的人去上吊跳河。你拾了金子而出了人命,你有福了,却丢了一条人命,是福是祸?玄吧?”

“你愈说愈玄了。”

“因为玄,所以我这蠢脑袋懒得去参玄。也许你认为在寿州,伏魔剑客本来无意欺负你。但由于我在你身边出现,引起他的不满,更引起他的杀机,要打破我的头,这件事纯属意外。我是意外介入的倒霉鬼,与祸福无门唯人自招无关。是吗?”

“那混蛋早就注意我了,在九江就和他们起过冲突。你确是意外介入的,是我连累了你。”

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也许是宿命吧!我幸运地和你走在一起,祸福已命定了的,死我也要和你在一起。”

“哈哈!这是你的看法,并不正确。”

“你以为……”

“我如果不自招,就该看到他就挟尾巴滚蛋,浑身发抖溜之大吉,岂不躲过这场灾祸了?那混蛋应该见好即收,但他却存心招祸。我还没证实他到底是不是我要找的人,所以他的头还是完整的,一旦……走!快!”

月华曹娇不假思索地,任由文斌牵着手,提气轻身用上了轻功,以全速冲入路右的侧后方树林。

前面二十余步路右的树林前,高与肩齐的草丛中,跃出六个青衣人,以奇快的速度飞掠穷追。假使再前进二十步,铁定陷入埋伏区的暗器阵中了。

文斌钻入树林百十步,这才放了月华曹娇的手。

树林枝繁叶茂,树下杂草荆棘丛生,必须分枝拨叶钻走,不能牵着手急窜了。

速度并不太快,文斌有意让追赶的人循踪追逐。

但在月华曹娇来说,这种速度她已经用尽全力了,可知追逐的人速度之快,必定比她快一两分。

她如果独自逃命,很难脱出对方的掌握!

有文斌在,她不再害怕。

文斌拉着她的手,一跃三丈余,不但要分一部分劲拉起她,而且是不起势一沾即起的,纵跃的距离,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已超出人的体能极限。

独自起势一跃三丈,轻功绝顶高手或许不难办到,拉引一个人,能跃出一丈已经非常难能可贵了。她亲历不可能发生的事,因此对文斌信心倍增,对文斌的真才实学评估,也提高了多倍。

她兴奋地想,文斌一定可打破伏魔剑客的头!

男人为争女人不惜打破头,这种事平常得很。

她在想:文斌是为了她才招惹伏魔剑客的。

她很聪明,但却不曾花心思揣摩文斌所说的话。

文斌的话其实不能称之为玄,而是有意透露一些玄机。祸福无门,唯人自招;你想得到些什么,就得有付出些什么的准备。

如果她能花心思去想、去揣摩,可能知道文斌所说的话,影射她在武昌行刺王吏目招惹天网的事。

她和日精孔艳行刺王吏目,得了一千两银子。有所得,当然必须有付出生命的心理准备。

伏魔剑客与天网无关,她根本没把两者牵扯在一起。

“于虹,我真是服了你。”

她紧跟在文斌身后窜走,兴奋地欢叫:“你不但未卜先知,而且神机妙算乾坤在握。老天爷!你怎么知道他们的埋伏区?我不想信你是真的神仙,却可以肯定你是了不起的男人。我发誓,我要跟你一辈子。”

“哈哈!你这句话不着边际。”

文斌身在险中,笑得却开心:“一辈子,谁也不知道多长多久,这句话的意思,本来意指永世相随,天长地久。可是,有语病。有些人刚出生,立即夭折重回地狱,这出生至回归的一刹那,也可说过了一辈子。我们加快些,让他们有时间聚合,我拉你一把。”

不是拉,是挽。

一手挽住她的小腰肢,一手分枝拨草,身形闪动加快,片刻间,后面便听不到跟踪者的声息了,草木簌簌中,去势有如星跳丸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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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哨声此起彼落,追逐的人失去目标,正用哨音传讯,把分散了的人召集在一起商量对策。

伏魔剑客有多少朋友,连地头龙五爪蛟也查不出确数,反正人数不少,有充足的人手派上用场。

十四个人在树林中聚集,这里是失去猎物踪迹的最后地点。

伏魔剑客是主将,但似乎发号令的人不是他,而是另两位年约半百的中年人。

两人身材魁梧,一个脸长,另一个脸方,相貌威猛,流露出慑人的气势。

江湖客也在场,被打肿了脸掉了牙,伤势不算严重,不妨碍手脚活动,仍可派上用场参与搏斗,运内功对伤势影响不大。

“一定要把妖女搜出来擒住,置于有效的控制下。”

脸方的中年人沉声说:“那个姓于的小辈不但毫无用处,而且碍事,必须赶快把他宰掉,不许他再在妖女身旁兴风作浪。放勤快些,可用的时间不多了。咱们沿途受到不明来历的人不断骚扰,所以耽搁了行程,最后连夜赶路,才能摆脱干扰。按发生的事故推论,干扰的人很可能是猎物,很可能也是暗中加快赶来,查出妖女的下落,必定很快追来寻找妖女。咱们必须抢先一步,绝不能让他先找到妖女。”

“放勤快些也没有用呀!咱们人数不足,怎么搜?田前辈,可否动用你那边的人?”

“不行!”

田前辈断然拒绝:“在猎物没现身之前,那边的人只能隐身在暗处。”

“田前辈不是说,猎物仍在后面吗?”

伏魔剑客脸上有不满的表情:“先解决这里的事,再等待猎物岂不事半功倍?”

“但并没证实跟在后面干扰的人是猎物,不能冒险做没有把握的事。咱们只有见面非生即死的一次机会,一旦猎物兔脱,今后恐怕永远没有机会除去他了。”

“既然你们怀疑跟踪干扰的人是猎物,为何不集中全力搏杀他?”伏魔剑客仍感不满。

“根本无法见到这个人,也许有几个人,乍隐乍现飘忽如鬼魅,也没向咱们的人攻击下毒手,真正的意图不明。如果能对付,咱们早就收拾他了。由于没受到攻击,所以猜想是猎物。在信阳,咱们的人也没受到致命的攻击。所以,不要多说了,时间宝贵,立即分派人手分区搜寻,一定要尽快把他们搜出来……”

人分为三组,分三方出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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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带树林稀疏,但树龄不小了,全是粗约合抱的老榆树,野草也高度仅及膝腰,在这一带逃窜,里外的人也能看得真切。

文斌居然从这处疏林逃,大概难分东南西北,一头撞入这处疏林里,如想不被追逐的人发现,必须绕林侧向另一方向逃。

月华曹娇刚想阻止,她是老江湖,见过大风大浪,知道逃生的技巧,知道何处可以获得安全隐蔽,往疏林逃,老远便被人发现了。

“歇息喝口水。”

文斌突然在疏林前止步,身后是视界有限的茂林,他俩就处身在分界点上:“我们恢复精力一定比他们快,倒霉的人一定不是你我。记住,尽量采取游斗术,除非意外失手,不必杀死他们。”

“什么?在这里和他们动手?”

月华曹娇大感意外,接过递来的水葫芦:“早些远走高飞脱险再说,他们追不上的……”

“他们会追你到天尽头。”

文斌打断她的话:“我可不想被人看作丧家之犬,不想被人穷追猛打,奇怪,怎么没有动静?”

“什么动静?”

“另有一批人在附近,似乎不像是伏魔剑客的人。如要是,他们为何不加入追逐?唔!也许我料错了,那些混蛋也是意外介入不相关的人,可是……有可疑的旁证,对这混蛋不利……”

“你说还有另一批人?”

“正确的说,还有另两批人。”

“老天爷!仅伏魔剑客一批人,已经令人受不了,再多两批……天杀的,我又惹了谁啦?”

“另一批人你应该知道。”

“我该知道?”

月华曹娇苦笑:“我没招惹什么人呀!”

“杀入桑家大院那一批人,他们的确是冲你而来的。与伏魔剑客那一批人,似乎没有牵扯在一起的可能。第三批人数最多,披星戴月昼夜兼程,昨晚五更天赶到的,并没在寿州逗留。”

“咦!你怎知道?”

“今早向地老鼠打听到的。”文斌一言带过。

“也是冲我而来?”

“不错。”

“这……是些什么人?”

“只知道是从湖广来的。”

“老天爷!”

她打一冷战叫起天来,脸色大变:“我应该乘船向南京逃的,却被南京也不安全的消息所惊,不走南京走河南,依然被他们查出去向……”

“他们,他们是些什么人?”文斌抓住机会追问。

“反正是要杀我的人。”

她仍然不想将天网的事说出:“赶快逃吧!能逃到凤阳便安全了。”

“凤阳就可安全了?”

“我在中都有朋友,可以藏匿一段时日。中都有禁卫军维持治安,有如铜墙铁壁,江湖人如想在中都生事,必定死无葬身之地。”

本朝初建都南京,朱皇帝另在凤阳老家,建了一座大城安置家族,安葬历代祖先,也安顿功臣国戚,另选了一万户名门富家安置在城内,称为中都。城周四十里,号称天下第三大城,可是,一直就没建妥石基的城墙。

城内外共有三卫禁卫军,一个千户所,另有一个专守皇陵的皇陵卫。

一旦有警,还可从南京急调十卫兵马守御中都。

一般说来,中都应该算是军管区,没有府州的三班六房复杂,军事审判严厉简单。

为了保护皇族的安全,全城几乎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闲杂人等出入,随时皆可能受到扣留盘诘。

江湖朋友在中都,绝对没有混的空间,在中都犯案的人,几乎可以保证死路一条。

在各地府州偷窃,大不了坐一年半载牢吃太平饭。在中都偷窃被抓住,可能被放在示众站笼里折磨至死,很少例外。

如果中都有朋友,而朋友又有能力收留,等于是保了不死的平安险。

但在中都能获有力朋友收留的机会并不多,连凤阳城的居民,也不许在中都逗留过夜。而两座城事实是毗邻在一起的,相对的两座城门,中间仅相隔两百步左右。

中都的居民收容亲朋过宿,皆需向管区申请。如果不准,必须在天黑城门关闭之前离城。

城内没有旅舍,没有地方可住。总之,中都是天下第一座干净的城,的确名副其实,管制之严也天下第一。

迄大明皇朝末期,中都的治安,一直就比京师的紫禁城好十倍;京都的皇城紫禁城经常闹贼。

月华曹娇如果真能躲入中都,天网绝对不可能找到她了。

“你说被南京也不安全的消息所惊,是不是指南京安庆府星宿盟被挑的事?”文斌将水葫芦拴妥在腰间,站起似要准备动身。

“你……你说什么?”她惊得跳起来。

天网在安庆府枞阳镇上执行制裁的事,已经传遍江湖,这是天网十年以来,第一次越境制裁巨恶,所以特别引人注意。

“伏下。”

文斌突然向下一蹲,将她拉下藏身在草中,向右侧伸手示意:“你凝神倾听,看是否有异样的声息,你的耳力非常敏锐,快定下神。”

她立即忘了刚才的震惊,新的震惊令她全神留意眼前的情势变化。

“有人移动,非常小心缓慢。在二十步左右,像蹑鼠的灵猫,枝叶摩擦声很低,移动非常缓慢。”

她一面倾听,一面用只有文斌才能听到的声音说出状况:“落脚更轻柔缓慢,听不出到底有几个人。”

“一个。”文斌说。

“是一步步向我们接近的。奇怪,怎么只来了一个人?一个能对付得了你我?分散追搜高手中的高手,他们的勇气委实可嘉。这个人的搜踪术,也委实高明。

“是被你我的谈话声引来的,并非他的搜踪术高明。你我大声说话,本来是我将人引来的计谋中的一部分。唔,停止接近了,为何不发信号将党羽召来?”

枝叶野草挡住了视线,视界难及十步外。

人隐身在二十步外,只能凭听觉臆测对方的动静。

他们潜伏不动,对方如不接近至十步内,是不可能发现他俩的。

对方是循声找来的,应该发讯将同伴召来,凭三两个人出面,有如驱羊斗虎!

除非对方来了超绝的高手,伏魔剑客那些人,绝不敢单独行动。

“我们把他擒住……”

“不,我要利用他将人引来。”文斌拒绝动手。

“好吧!等他把爪牙召来。”

一阵好等,对方似乎也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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