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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江南隐迹

共有四组人马出屯,分东南西北行先驰出,每组五人五骑,男女骑士的穿着打扮,几乎完全相同。领先的三郡主的衣裙款式,也几乎是一致的。

在任何一方潜伏监视的人,都可以发现一组人马。至于策马在前面意气风发的三郡主是真是假,不曾见过的人当然难以分辨了。

西面一组是真的三郡主,后面两男两女四个随从中,两个男的是巨灵一般的哼哈二将,这两位天将是她的最得力保镖。

三里、四里……前面小村在望。小村西面三里余,便是旅客络绎的大官道。

不久前她带了十个人,仅远出三里外便向北绕。这次,她继续向西走。

北面有另一组人活动,有一个假的三郡主领队。

不论哪一组把曹世奇引出,都可以把曹世奇缠住,发出信号让在屯中候命的人,以全速冲出支援,所以每组五个人,都是可以独当一面的精锐。

她这一组更有把握把曹世奇缠住,甚至认为可以杀死或擒住曹世奇。

她打算到达小村,向小村的眼线查问动静。

小村的眼线是心月狐玄女坛的当地村民,目下心月狐还来不及移交给无双剑客。

接近一片疏林,她突然勒住坐骑,马鞭向前一指,后面一位女骑士立即策马冲出。

疏林中可看到三匹无主的健马,分散在林中不住摇头拂尾。

林前缘排放着三具死尸,穿的是村夫装。

“郡主,是我们京都来的信使。”下马察看的女骑士惶然禀告,“没死,昏迷不醒。”

五人立即下马,哼哈二将去检查那三匹坐骑。鞍袋已经被取走,没留下任何紧要的物品。

三个信使无法救醒,救醒恐怕也问不出所以然来,头部受到行家的打击,已成了白痴废人。

信使身上的物品也被洗劫一空,怀中暗藏的招文袋内空无一物。

“郡主,情势恐怕不妙。”侍女不安地说,“是有人袭击传信使,信使不许带兵刃。曹小狗是江湖之雄,幻剑飞仙是武林侠女,不会向赤手空拳的村夫袭击,即使知道信使的身分,也不会向无抵抗力的人下毒手。”

“你的意思……”三郡主黛眉深锁,“是指锦衣卫三大营那些人?”

“恐怕是的,他们一直就在官道附近结队巡走,只有他们才会对信使感兴趣,我们忽略了他们。他们不敢向我们挑衅,暗中计算信使大有可能。”

三郡主一直没把罗百户那些人看成威胁,那些人不敢对汉府的人无礼。

而且京都的治安单位,以及军方人员包括锦衣卫在内,都有汉府的密谍潜伏,派出的人怎敢对汉府的人撒野?谋逆的罪证搜集困难,没获得确凿的罪证,任何单位也不敢妄动。所以,三郡主一直没把罗百户那些人看成威胁。

她蓦然心动,脸色一变。

“我们的人,已损失了四分之三。”她感觉出不祥的凶兆,一面说一面打手势,“假使他们知道底细,乘危向我们行致命的歼灭性袭击,事后一走了之,只要没留下人证,我们从何追究?”

“哎呀……”一声暗号,五人同时飞身上马,疾冲出林,向兴隆屯飞驰。

前面的路旁大榆树下,接二连三纵出五个人。

“三郡主,不必回去了。”曹世奇高举手中剑,声如洪钟,“你找了我许久,早日了断以免牵缠。”

五个人是曹世奇、幻剑飞仙、杜琴、王玉芝、西山双剑客的老大。

三郡主咬切齿纵马前冲,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兴隆屯方向,传来骤急的警钟声。

“郡主,兴隆屯有变。”侍女尖叫。

健马长嘶,折向飞驰。幻剑飞仙飞跃而起,斜向急截。

“追不上的,算了。”曹世奇高叫,“用养力脚程赶去,保留精务准备厮杀。”

短期间竞走,以幻剑飞仙的轻功造诣,毫无疑问比马稍快些,但绝难支持片刻,远出里外,她只能望而莫及了。三郡主的枣骝,飞驰二十里该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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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屯内,三郡主留下的人仅有四十人,派出四方引诱曹世奇的人倒有二十名。加上玄女坛的十七名妖女,总人数不足六十,足以应会意外情势,每个人皆可独当一面。

可是,南面三里外共驰出四队人马,每队约有八十骑以上,以冲锋陷阵的飞骑速度,漫山遍野向兴隆屯冲去,掀起滚滚黄尘,势如排山倒海。

所有的骑士皆穿青紧身,青巾包头,青巾蒙面。兵刃以刀为主,有些人则背上背有镖枪囊。

其中一队人马,有一半人携有强弓。

当这四队人马发起冲锋时,胜负已经决定了,屯内的人,唯一可做的事,是从屯北脱逃,逃走是唯一的生路。

远在两里外,三郡主便知道大势去矣!

能及时冲出屯外逃走的人并不多,蒙面骑士分为数队分头追杀,强弓可将百步外的人马射倒,赶上之后刀剑齐施,不留活口。

发出一声凄厉的悲号,三郡主五人五骑向西北越野腾跃而去,事不可为,不得不忍痛远走高飞。

她虽然无法分辨这些蒙面骑士的身分来历,但心中有数。毫无疑问是罗百户那些人,乘人之危掩去本来面目,一举消灭了她所剩不多的忠心耿耿部属。

人都没有了,她只好撤走。自始至终,她无法查出钦差的行踪,彻底的失败,令她痛心疾首。

她确已奉到山东汉府传来的消息,要她留在真定附近待机,如果拦截钦差失败,就集中人手等候太子返京,务必在真定附近除去太子。

水路方面,由她的两位兄长负责,封锁德州漕河(大运河),劫持可能由运河北上的太子。

功败垂成,她欲哭无泪,真没料到策划得如此周详的计划,鬼使神差惹上了一个江湖浪子,遭致如此惨痛的失败,也许是天意吧!

其实,失败的原因很多,曹世奇参与只是原因之一。估错了锦衣卫的动向,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锦衣卫的一部分实力派老将,大多数是出身燕山三护卫调任的人,仅有少数是早年飞龙密谍的悍将。

飞龙密谍是永乐大帝就藩北平时成立的,主持其事的是道衍和尚,重要行动的执行人则是她的老爹。

飞龙密谍解散了二十年,当年的密谍悍将,大多数已年近花甲了,改隶锦衣卫的其实人数并不多。

她老爹是有心人,十年前在南京(那时称京师)便秘密成立神龙密谍。

成立神龙密谍的基本成员,就是以往的飞龙密谍,有心再掀起一次夺位大计。

可是,真正在锦衣卫大权在握的大员,是早年燕山三护卫的老将,他们对皇室忠心耿耿,汉王世子根本无法买通他们谋逆叛变。

这次远在京外保护钦差的计划,就是锦衣卫一些老将所策定的。在京都还有更妥善的安排,策划得天衣无缝,真真假假实实虚虚,连许多皇亲国戚也一头雾水。

她的老哥大世子瞻圻,在京都暗中指挥不少神龙密谍活动,也打听不出丝毫风声,花了不少金银,买了不少假消息,自乱脚步。

真钦差秘密动身走了三四天,假钦差仍留在京都准备行装。

她做梦也没料到,罗百户那些人胆敢向她袭击。结果,最后的心腹亲信几乎被一网打尽。

汉府派人在真定德州拦截钦差的事,在京都闹得沸沸扬扬。结果,朝廷调动大军,沿山东漕河以及真定至河南大官道一线,宣布戒严以保证太子赴京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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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百户率领四队人马,空袭兴隆屯,是因势利导所匆匆策定的计划,暗中的联络人是燕山双剑客与王玉芝姑娘,促成人是曹世奇和幻剑飞仙。

人马空袭兴隆屯成功,曹世奇已远走赵州间道,脱离是非场,他总算兑现对罗百户、燕山双剑客的承诺,善后工作与他无关。

取回寄放的坐骑行囊,已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暮色四起。

他不能在真定府城附近逗留,怕真定卫好些心存叛逆的骑兵悍将找麻烦,买了些干粮酒菜,在暮色苍茫中,绕城而过,连夜走间道奔向赵州。

杜琴小姑娘要前往京都,西山双剑客答应就近照料。小丫头顽皮急躁,在京都天子脚下,很可能闹出难以收拾的风波,有西山双剑客照料,必可减少一些风险。

幻剑飞仙与他同路南下,颇不寂寞。曹世奇本来打算在黄平府东走山东临清,避人耳目乘船南下的。神龙密谍散处天下各地活动,他不想与这些人再引发冲突。

但他改变了行程,送幻剑飞仙到河南开封,绕睢州走凤阳,反正他不急于赶路。

幻剑飞仙必须西上,两人在开封依依分手。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每个人有自己的世俗事务需要处理,一声珍重,各奔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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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末,江南大丰收。

太子已安全抵达京师即位,诏订明年为宣德元年,大赦天下,许多被久囚的人犯重见天日。

因逃避移民而遭囚禁的人犯,从各地囚牢释出,兴高采烈踏上返乡回归故里之途。

重新掀起寻找失落亲人的寻亲潮。天下太平,百姓反而骨肉离散,委实是一大讽刺。

这天,曹世奇风尘仆仆,策马接近滁州的东乡,进入东阳桥北面一座大农庄。

滁州,好地方,南京附近的名城,人文荟萃名满天下的都会。

这里,也是大明皇朝的名城。

太祖高皇帝起兵,第一次领兵攻下的第一座城就是这里。从此,他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后来,他把大宋皇帝韩林儿迎到滁州,自己到南京(当称集庆路,他改为应天府)做他的“吴国公”,又晋封吴王。

最后(两年后),他派水寇出身的廖永忠去滁州,把大宋皇帝接至应天府(南京)坐皇位。船到瓜步山江面,忠心耿耿的廖永忠,把船弄翻了,把皇帝韩林儿淹死,结束了大宋皇朝十二年的天命。

从此,不再是“龙凤”十二年,改成“吴”元年。此后,灭元兴宋,他为自己开创大明皇朝三百年历史。

城东,建了卫城,称为滁州卫,扞卫着这有纪念性的名城。

来这里游名胜的人受到欢迎。想来这里为非作歹混口食,得准备进大牢吃太平饭。所以这里的治安,在江北是首屈一指的干净城。

这里的乡民,第一次移徙(移民)来自浙西。永乐大帝迁都北京,把这里已经生根逐渐富裕的富户,从新移徙京师,因此滁州的好百姓们,亲友有些在浙西(浙江西部),有些在京师(北京),逢年过节,访亲扫墓的人络绎于途。

这就是“身背着花鼓走四方”的由来,正当的农工平民,是禁止穿州过县流浪的。

曹世奇就是受这座农庄主人的委托,至京都寻觅亲友的,总算顺利地不负所托,来回一次,费时百日,去时稻田青青,归时已入仓。

半个时辰后,他到了城西南五里左右的丰山东麓,牵了坐骑进入一座小庄院,受到热烈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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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庄院的主人姓张,州城附近的人,提起丰山张大爷张斌,只知道他是曾经两次出任粮绅,十分讲公道有良心地主,即不知道他曾经是大江下游大有名气,曾经有相当局面的江湖仁义大爷。

在大江下游,翻江鏊张冲,名列大江七雄的一雄,手下有三百条以上好汉,五十艘大小船只,承揽正式的人货航运,也兼做私枭勾当,八年前在池州府与另一雄六爪苍龙火拼,右臂骨折筋断,从此退出江湖,返回老家安居纳福。

所谓仁义大爷,一定为人四海,朋友最多,铁肩担道义,受到江湖朋友尊敬。

像翻江鏊这种人,虽说已经退出江湖,但不可能与江湖断绝往来,经常接待知交好友,把臂言欢。

他年过半百,闯了半甲子江湖,有各式各样的朋友,退隐八载,豪气不减当年。

曹世奇受到热烈欢迎,被安顿在东厢房贵宾室。

掌灯时分,主人在客院的花厅置宴款待贵宾,仆人皆被遣开,只留一位小侍女伺候。

酒是徐沛高粱烧一锅头,酒香满室。

酒过三巡,曹世奇将入京的经过简要地说了。

东乡那位大农庄的主人,是翻江鏊的朋友,共有四家人的亲友被移徙到京师,到底被安置在何处,数年来音讯全无,翻江鏊朋友众多,答应请人上京替他们查访亲友的下落。

翻江鏊有朋友认识曹世奇,就这样辗转请托,由曹世奇跑一趟京师,幸不辱命圆满达成委托,取得亲友的书柬信物,功德圆满。

翻江鏊并不完全了解曹世奇的底细,反正是一见如故的朋友,不需盘根究柢。江湖好汉一言不合可能打破头,话一投机便是好朋友,不需盘三代履历,谁也不计较朋友的身分地位高低。

回到南京,曹世奇已经不是曹世奇,叫曹不文,意思是一文不名,也有粗野不文的意思。当然,这也不是他的本名,嘲世意味极浓。

南京,指京城。应天府,指京城外的行政辖区,知府大人管不了京城的事,应天府下分两县,东北,是上元县;西南,是江宁。

上元县江边有一座栖霞镇,栖霞山是南京东北四十余里的名胜区,佛门弟子的盛地,栖霞红叶是南京八景之一。

栖霞镇有一间小小的不文斋,是一家小小的艺品店,当时称为四宝坊,经营小规模的琴棋书画买卖交换,出售文房四宝。主要的收入,是替栖霞寺的施主大德抄经。

曹不文就是不文斋的小店东,由一位老秀才主持店务,有四个伙计三个徒弟,负责抄经,生意不错。

曹不文很少在家,不务正业,不时替亲朋好友,至外地寻亲,经常远赴京都,与失散的亲友取得联系。

翻江鏊朋友众多,与曹小东主攀上良好的交情。这次远走京都替朋友寻亲,就是翻江鏊促成的。

“回程有些小波折,多耽搁了几天。”曹世奇不便将所发生的意外说出,以免惊世骇俗,“兄弟打算在贵地逗留三五天,如何?”

“老弟,你这是甚么话?”翻江鏊大笑,“哈哈!你如果不文斋那边还丢得下,在我这里住三年五载,保证你乐不思蜀,老哥我求之不得,欢迎你留下。”

“兄弟不是在你这里享福的,我准备把琅琊山的一些碑拓带回去。尤其是醉翁亭丰乐亭碑记真迹,已经禁拓了多年。老哥,能设法吗?”

“哈哈!天下没有不可能的事,交给我啦!保证满意。这几天我空闲得很,粮已进仓,今年粮绅不是我,一身轻松。我陪你游丰山琅琊山。你要办的事,我派人替你办妥,不必操心。”

“那我就先谢啦!敬你。”曹世奇欣然敬酒。

两人喝了一坛一锅头,宾主尽欢。

在陌生的地方,有热心的朋友代辨事务,是极感欣慰的事。曹世奇不需费心,可以放心畅游琅琊名胜了。

翻江鏊是热诚的主人,而且人也不俗,对本地的名胜十分熟悉,谈起来如数家珍。

第一天,带了他畅游庄院附近的名胜。

庄院后面的丰山与五里外的琅琊山,是连成一线的风景区。丰山也叫丰亭山,山上有汉高祖庙。

山北是幽谷,四周山势合围,庄院迤北逦西,叫柏子龙坑,也叫龙潭。山西北的双燕洞,能出云雨,俗语说:丰山着帽,丰年之兆。天欲雨,云气发弥漫像巾帽。

在读书人来说,丰山的盛名,源自大文豪欧阳修所建的丰乐亭,所传世的丰乐亭记出于他的大手笔。而书碑的又是大文豪苏轼,文与书世称一时瑜亮。

欧阳修在琅琊山,所游的醉翁亭,所传世的醉翁亭记,更是脍炙人口,也是由苏轼题跋。亭后有一座二贤祠,祀的就是他们两人。

由于各地前来拓石的人甚多,年深日久,碑文必定腐蚀,因此已禁止拓石。后来天启年间,在亭内加建了宝宋斋,严密保护碑石,只有那些有特权的人,才能获得特准拓墨真迹了。

次日一早,由两名庄丁挑了食篮先走。翻江鏊是本地人,游程皆胸有成竹,预作安排,准备作琅琊山一日游,踏着朝曦就道。

琅琊不是一座山,而是一列小山峰,俗称摩陀岭。南面是石屏门和丫头山,山虽不高,却是着名的风景区。信佛的人,可以到开化寺(琅琊寺)礼佛,四十余座殿阁,足以供一日游。

文人逸士,则游醉翁亭,刻有百十处摩崖碑刻,集各代名家之大成。

那时的醉翁亭,还维持原始风貌,不曾扩建成楼,宝宋斋也是后人所建。附近的几座小型八角亭也没命名,九曲流觞也仅具雏型,游客们用树叶权充流杯。

他们先游归云洞,登南天门,在醉翁亭午膳,向居民买了两坛酿泉(亭东南的玻璃泉或六一泉)酿制的佳酿,占了小丘的小亭开怀畅饮。

游客甚多,皆在醉翁亭流连,偶或有三两个游客,从这座小亭经过。

翻江鏊不曾行脚京都,少不了问及京华胜迹。曹世奇三度往来京都,谈及京华见闻头头是道。

“那地方真的不好。”谈起风土人情,曹世奇的批评颇为苛刻,“四四方方的高大城墙,围住低低矮矮的宅院,除了皇城的宫殿顶,你在城外甚么都看不见。秋风一起满城飞沙,走在大街上,你像是到了异邦外国,每一个人说一种你听不懂的语言,每个人穿的衣裤也各式各样。说难听些,那简直就是一个四十里巨大的兽槛,囚禁着各色各样的飞禽走兽,日子真难过。”

京都城高三丈五尺五,建宫殿建了十三年。那时,完全以兵垒的形式筑城,防备蒙古人反攻。

城内除了宫殿之外,不许百姓建造楼房。各城门的雄伟城楼还没兴建,光秃秃的巨大城墙上只有九座小形的城门楼。

天下富裕的富户,以及各地的贫民,不断往京师强迫移徙,贫富的差距愈拉愈大。各地的方言在这里大集合,掺杂有凤阳腔的官话刚成型,推行还有待努力。

新的朝代建立不久,你还奢望甚么?曹世奇以一个山明水秀的江南人目光看京师,难怪愈看愈生气。

京都自唐代的范阳郡沦亡之后,便一直成为异域。然后经过辽的南京、金的中都、元的大都一直是游牧民族的地盘。

尤其是蒙古人在这里建大都,把这一带所谓幽燕之地,以及山东、河南,所有的百姓杀掉十之九,走上百里不见人烟。

元末群雄并起,刘福通大宋旗下的猛将关先生,从河南打入山西,进入察哈尔逼大漠,杀入大元帝国的上都(库伦)。然后东进辽阳,打进朝鲜半岛,占领高丽皇都,最后死在那里。这期间,他的兵马纵横万里,沿途除了追杀蒙人、辽人、金人的部队之外,城堡只有极少的人烟,如入无人之境。

可知大明皇朝往北(以及西北)移民,实在有其迫切的需要,有皇帝,有皇城,而没有人民,像话吗?

这就是当年大明皇朝的帝都,百废待举。一个从江南花花世界,突然踏入京都的人,唯一的念头,是赶快回江南快活去也,此地留不了爷。

“听你所说,咱们家乡被迫迁徙的,生活岂不是很苦?”翻江鏊似乎有点不相信。

“那能不苦?”曹世奇不住摇头苦笑,“迁徙的人有两种:富人和穷人。富人坐吃山空,穷人永远从事低下的行业苦熬。”

“那就铤而走险呀!”

“铤而走险?兵比人多,如何走险?我在真定府,兵的人数比百姓多两三倍。咱们一些江湖朋友,三三两两往北走,到京都看风色,结果一个个败兴而返,那里不是江湖朋友发展的猎食场。”

他想到幻剑飞仙,想到一剑三奇欧阳虹。这些人都是失望地离开京都的,途中如果没有他插手干预,这些人恐怕尸骨早寒了。

至于西山双剑客,他们是军籍人员,生活的范围有发展的空间,可以适合京都的环境。

想起幻剑飞仙,眼前突然出现幻剑飞仙的倩影。

“兄弟,你怎么了?”翻江鏊发觉他的神态有异。

“哦!没甚么。”他定下神,收回目光。

一位明眸皓齿的美丽女郎,正微笑着沿小径接近小亭,面庞与五官轮廓,的确有七八分神似幻剑飞仙尚绿云姑娘。

女郎的年纪与健美的身材,也与幻剑飞仙相像,穿的是绿衣绿裙。

仔细留意察看,他知道看错了人,这位女郎不是幻剑飞仙,而是他一时产生错觉,也表示他心中,对幻剑飞仙有相当浓厚的关切和怀念。

在后期的接触中,他对幻剑飞仙的好感与时俱增。他终于明白,他对幻剑飞仙的第一印象是错误的,幻剑飞仙不是骄傲自负的女人,反而是善体人意的可爱小姑娘。

也可能是俏皮泼辣的杜琴出现,衬托出幻剑飞仙的善体人意优点,加强了他对幻剑飞仙的了解,产生情投意合的融洽感觉。

翻江鏊是背向绿衣女郎的,本能地转首回顾。曹世奇的刹那间失神,老江湖知道必定事出有因。

看到绿衣女郎,翻江鏊脸色大变。

女郎脚下轻盈,明眸紧吸住翻江鏊的眼神。

“你知道我是谁,是吗?”女郎站在亭栏外笑问,没流露丝毫敌意,落落大方的明媚笑容,任何人看了觉得可爱。

翻江鏊却惊得几乎跳起来,女郎的托大,已表示出敌意,来者不善,相见绝非偶然。

“听说过你这号人物。”翻江鏊警觉地推箸而起,“绿衣使者余含芳,扬州天罗院院主。”

天罗院,天下四大杀手集团之一,据说人手并不多,但该院所接的买卖从没失败过。而该院买卖花红之高,即高居四大杀手集团之首。

天罗院信誉佳,但声誉却差,因为该院办事的宗旨,强调买卖是买卖,与恩怨是非无关。

不管谁,只要有钱,任何人皆可请他们办事,是非曲直他们概不过问。那么,没有钱岂不注定了要受害?

天罗院也有长处,那就是不用暗杀手段完成买卖。

天罗院的院主亲自找上头来,事态严重。翻江鏊曾经是一代枭雄,见微知着,经验老到,已经知道对方必定冲他而来了。

“张大爷不愧称江湖仁义大爷,知道我绿衣使者这号人物。三个月前,我的人总算查出此地的张大爷张斌,就是翻江鏊张冲,可见本院的消息,仍不算灵通。”绿衣使者一面说,一面用目光打量泰然安坐的曹世奇,“此后不断查证,真费了不少工夫。”

“其实,张某并非故意改名逃灾避祸,在地方乡亲中周旋,确也不宜使用江湖名号。余院主必定是为买卖而来,张某似已落入院主算计了,身上没带兵刃,身边没有人可用。不过,张某仍有放手一搏的勇气。”

翻江鏊捞起长衫的衣尾掖在腰带上,举步向亭外走。

“你有三个人呀。”绿衣使者举手一挥,“我带了两个人来。”

不远处的大树后,出来了一个穿青衣挟布卷中年游客。

下面通向醉翁亭的小径,另一个青衣人正缓步向小亭接近。

“我这两个长工,不知道甚么叫武功,这一位……”翻江鏊指指曹世奇,“是在下稍为稔熟的朋友。余院主,你最好不要伤害无关的人。”

“嘻嘻……”绿衣使者娇笑,“只要无关的人不插手,本院的人犯不着伤害无辜,伤害无关的人无利可图,我们不会做这种浪费精力的事。”

“余院主,你这些话,表示你为人还不算太坏。”曹世奇含笑整衣而起,“先用话警告无关的人,情至义尽,按理在下不该插手,但情势不由人。我在张老哥家中作客,他陪我来琅琊山游玩,因而身边不带随从保护,我能不插手吗?我不是不讲道义的下三滥混蛋。”

“老弟,没有你的事。”翻江鏊急叫。

在翻江鏊眼中,曹世奇只是一个文才比拳脚了得的不文斋的小东主,拳脚聊可自卫,见过世面,跑过不少地方,替人跑京师找寻亲友,才华与见识应付裕如。要和江湖的武林高手较量,简直是以卵击石开玩笑,所以急急阻止他强出头。

“呵呵!张老哥,今天如果我贪生怕死置身事外,日后我还有脸见人吗?”曹世奇大笑,走近翻江鏊,“张老哥,你并不蠢呀!”

“咦!你……”

“你要明白,江湖朋友办事,留活口见证是大忌。杀人灭口不留见证的规矩,你懂,他们也懂。你以为余院主这几句话,她就让我和你的两个长工,活着胡说八道?别蠢了,老哥,她只求快办完正事,如何善后,是她的两个杀手的事,避免我和长工三个人妨碍她的行动。”

“可是,你……”

“不必替我担心,我自己的事我负责。如果我有些甚么三长两短,那也是我心甘情愿自找的。呵呵!老哥,你想知道计算你的人是谁吗?”

“在江湖闯荡了将近半甲子,结了些甚么深仇大恨我心里明白。但据我所知,应该不会有人请杀手要我的命。老哥我这一生中,除了因一些利害冲突,与同道发生冲突在所难免之处,自问遵守江湖道义从不过分。我敢以信誉保证,我的手,我的刀,从来不没真正杀过人。利害冲突,用不着杀人的,点到即止,这是我处事的宗旨。”

“也许我可以请这位余院主坦诚相告。”

“那是不可能的,兄弟。”

“总该试试呀!老哥。”

一旁的绿衣使者,愈听愈感到不是滋味,本来动人的明眸笑意敛去,换上了阴森冷厉的目光。

“你决定要插手?”绿衣使者阴森森狠盯着曹世奇,“你能吗?阁下贵姓大名?”

“呵呵!你是天罗院的院主,该你费工夫调查我的底细呀!其实你对张老哥颇怀戒心,不但花了几个月时间调查,也花了不少时间枯等机会。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张老哥家中,仍然有不少武功了得的弟兄。虽则劳驾你院主出马,你仍然没有侵入张老哥家中行凶的力量,所以要等他出来下毒手,张老哥为了陪我而独自出来游山玩水,你等到机会了。可是,你必须过得了我这一关。”

“你比翻江鏊高明多少?”

“呵呵!不多,不多,只多那么一点点。余院主,叫你那两位弟兄,离开那位长工远一点好不好?他们的确是长工,你们绝对不可以伤害他们的,叫他们退。”

曹世奇,一直笑容满面,令人莫测高深。

翻江鏊是老江湖,也感到不可思议。

两个杀手,已到了亭两侧,目光落在两个茫然的长工身上,像随时皆可扑出的狼,长工就是羊。

“杀人灭口不留见证,这是你说的呀!”绿衣使者拒绝要两个杀手退,理直气壮。

“在你们杀掉我和张老哥之前,你们绝对不能伤害无辜的人。”

“你威胁我吗?”

“不是威胁,而是严重警告。”

“警告?”

“对,警告。如果你的人,乘机抢先杀害其他的无辜,那么,我会把你的天罗院连根拔掉。你们三个人先和我玩玩,我会按江湖道义武林规矩处理。”

“该死的东西!你胆敢……”绿衣使者暴怒地咒骂,左手疾抬。

青芒发自袖口,一闪即没。

曹世奇的左手,恰好向上抬,青芒像归穴的蛇,一滑而没。

“那两个人……”曹世奇抬右手向两个杀手一指。

两个杀手正要跃入小亭,对付两个躲在亭柱下,不住颤抖瑟缩成团的长工。

绿衣使者脸色大变,似乎还不相信青芒不起作用,猛地右手再抬。

又是一道青芒,这次射向翻江鏊。

同一刹那,曹世奇斜跨一步,左手再伸,掌一招一收,射向翻江鏊的青芒又没入他的掌中。

两个杀手狂叫,分向亭脚下滚落。

曹世奇的右手,暗藏了两只小酒杯,分别在两个杀手的腰肋爆裂,可怕的打击力道,把两个杀手打得冲起、摔出,可能有肋骨断了。

绿衣使者终于知道不妙了,悄悄拔出暗藏在裙内的匕首,人似蝴蝶飞舞,袖底飘洒出一丛丛五彩花瓣,翠袖飞扬,裙袂飘飘,她的手脚已经难以分辨,飞舞着向曹世奇旋舞着扑来。

曹世奇赤手空拳,被缠住的话,很可能脱不了身。她的袖桩、腰带、裙袂,都具有将人卷住缠住的功能,像八爪鱼的爪,而手脚也将楔入行致命的攻击。手中隐藏的尺二长小型匕首,切割人体轻而易举。

总之,她全身都是武器,像飞起的刺蝟,任何人触及都会受伤,甚至致命。

“还给你,给你!”曹世奇却不让她近身缠住,连续抛出接来的两枚八寸扁针。

是抛,而非发射,他对用暗器杀人毫无兴趣,其实他会发射各种暗器。

“铮!”绿衣使者不得不用匕首,击落迎面抛来的扁针,针来得太过突然,仓卒间本能地将针击落。

“铮!”第二枚扁针也连续击落,她手中的暗藏的匕首暴露在曹世奇眼下,失去突袭的作用。

一声娇叱,匕首脱手破空。

这一连串快速接触,快得令人目眩,退在一旁的翻江鏊,根本无法看清变化,但心中雪亮,绿衣使者这一连串致命攻击,他绝对无法躲闪,最先的两枚扁针,他绝难逃过大劫,连针影也无法看清,如何闪避?

曹世奇不理会匕首,向下一挫,高不及三尺,随即向前扑出。

不是一把匕首,而是两把,是所谓鸳鸯匕首,匕锷是半月形的,可以合并,如果不留心,很难看出是鸳鸯匕,且匕尖把轻,掷出时可以作直线飞行,不有柄穗也不会翻腾。

匕分上下飞射,上射胸下射腹。

下一把几乎贴曹世奇的发髻飞过,危机间不容发。

一声惊叫,绿衣使者的右脚被曹世奇扣住,扭身将她斜摔出两丈外,摔落坡下直滚至坡底。

不等曹世奇跟下擒人,两个杀手同时大喝,四手齐扬,共飞出十二把柳叶飞刀,像在风中飞舞的落叶漫天飞舞,阻止曹世奇冲出,飞刀出手撒腿便跑。

“不能追,危险。”曹世奇低喝,阻止翻江鏊追赶。

杀手们杀人以暗器为主,追赶的人十分危险。

绿衣使者滚势一止,飞跃而起去势如电火流光。

“老哥,今后得随时准备应变。”曹世奇向翻江鏊说,“你对付不了这个女人。她的脚本应该滑得令男人销魂的,扣住即发现冷硬似铁,韧劲强烈,已来不及运功制她,迟发一刹那,我的手经脉必定受损。”

“老天爷,她真练成邪门异功阴煞大潜能?”翻江鏊打一冷颤。

“应该不会错。”曹世奇拾起两把匕首察看,“品质并不佳,但在这鬼女人手中发出,几乎可以百发百中,内功火候精纯的人,在八尺内也挡不住她全力一击。那些令人眼花撩乱的花瓣,也具有伤人的威力。天罗院这几年从来不曾失败过,很可能每次都是这个余院主亲自出马。今天她失败了,不会罢休的。”

“哎呀!”翻江鏊只感到脊梁发冷。

“我们回去吧!从长计议。”

败兴而归,游兴全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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